第一章 消防法律规范概况
一、消防法规的历史概况:
1、殷商时代有"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的刑法用于治火。
2、《大明律》有"凡失火烧自己房屋者笞四十,延烧官民房屋者笞五十,因而致伤人命者杖一百,罪坐失火之人"。对于放火者的惩罚就更为严厉。
3、民国时期1928年3月施行的《中华民国刑法》中也有正式条文规定。1929年4月国民党内政部公布了《扩充消防组织大纲》。1932年11月国民党铁道部公布了《铁路警察消防大纲》。1947年8月,国民党政府内部重新制定了《各级消防组织设置办法》。
4、 新中国成立以后:
①1957年11月周恩来总理签发公布了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6次会议批准的《消防监督条例》。
②1984年5月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批准,由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③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法于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二、我国适用于消防的法律、法规。
(一)法律:
1、消防法
2、刑法
3、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二)消防规章:规章是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并且为了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自己权限范围内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公安部、国家标准局《关于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铁道部《旅客列车防火安全管理试行办法》
《成都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管理规定》1995年11月3日
《成都市建筑工程消防管理规定》1997年12月31日,政府令,王荣轩签发
《成都市餐饮业使用燃气消防管理规定》1996年12月18日,政府令,王荣轩签发
第二章 消防组织
一、消防组织的历史
1、北宋年间在汴京(现开封),城内驻有专司救火的军队。
2、南宋年间临安(现杭州)等地建有"潜火队",是世界上较早建立的官办专职消防队。南宋绍兴28年(公元1158年),福建延平郡(现南平县)首创"水铺"、"冷铺"也是世界上较早的民间消防组织。
3、明、清逐渐发展起来的救火会,水社组织也均是民间消防组织。
4、在清末,民国期间虽从日本、西欧等国引进了一些消防技术和体制,但普及扩广缓慢。
二、我国消防体系:
1、公安消防队 P40
2、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 P44
3、义务消防队 P49 (三懂,三会,四知,四晓)
4、消防监督机构 P53
第三章 灭火救援
一、报警
1、发现起火应立即报警 P57
2、不及时报警的原因
3、报火警的方法
4、谎报火警是违法行为
二、初起火灾的扑救
初起火灾容易扑救,但必须扑救及时,正确运用灭火方法,合理使用灭火器材和灭火剂。
1、火灾灭火的基本方法: P58
①冷却
②窒息
③抑制
④隔离
2、扑救火灾的组织指挥要求 P59
3、基本战术原则 P59
三、逃生自救
四、本物业消防设施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物业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标准
1.0 培训时间
1.1消防主管安排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四进行一次消防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下午16:30-17:30。
2.0 培训程序要点
2.1 消防法规的学习
2.2 消防理论知识的学习
2.3 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范围及种类
2.4 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2.5 灭火演练
3.0 培训内容
3.1 灭火器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3.1.1 干粉灭火器扑救石油及其它产品,例如: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电器设备等初起火灾,广泛应用于车辆、工厂、船舶、矿山、油库等场所。
3.1.2 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600伏以下带电电器、贵重设备,图书资料及一般可燃液体的初起火灾。
3.1.3 泡沫灭火器扑救木材、纸张、布匹等普通固体物质类及汽油、煤油、柴油等可燃液体和煤气、液化气的初起火灾。
4.0 火灾时的处理方法
4.1 当发生火灾时应沉着冷静,把握两个关键:一是要利用灭火器材扑救,二是拨打"119"报警。
4.2 火灾发生后,不要为穿衣、戴帽等而耽搁宝贵的逃生时间,逃离火场若遇浓烟时,尽量放低身子或爬行手用湿布捂住嘴,千万不要直立行走,以免被浓烟窒息,衣服被烧着,不要惊慌失措,赶快在地上翻滚,使火熄灭。
4.3 如楼梯虽已起火,但未烧断且火势不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服,由楼上快速冲下。如楼梯已经烧断且火势不猛时::,可利用房屋的窗、阳台、自来水管等逃生也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拴在门窗或其他重物上,然后沿绳子或布条滑下。
4.4 如各种逃生之路均被切断,应退居室内,采取防烟堵火措施,关闭门窗,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还要用多层湿毛巾捂住口鼻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向室外仍小东西,在夜晚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5.0 灭火的基本方法
5.1 窒息灭火法
5.2 冷却灭火法
5.3 隔离灭火法
5.4 抑制灭火法
6.0 消防训练培训内容
6.1 消防训练培训每月由消防专员组织一次消防训练。
6.2 手提式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6.2.1 手提着灭火器,向下倒立来回摇摆两下,把沉淀物晃动。
6.2.2 右手拨出保险栓::,左手紧握灭火器的手柄。
6.2.3 左手紧握灭火器橡皮管的最前端,对准火苗的根部,将其扑灭。
6.3 抛水带训练,以实际操作为准。
6.4 灭火器的实际操作训练,每季度由部门经理安排一次消防演练。
6.5 消防演练方案由消防专员负责,各中队协助配合实施。
篇3:培训之如何建立物业消防机构
消防管理应设立消防中心,建立三级防火机构,任命三级防火机构责任人。三级消防机构组织人员由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①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消防责任人(由当地政府消防安全部门任命),负责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总经理要负责组建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委员会成员人选,并明确其职责,负责有关消防法规的贯彻和消防规章制度的建立,研究解决消防人员、设备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②管理处主任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管理处各部门消防责任制的制定和日常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
③物业部(或其他部门)主管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此外,物业部文员在办交楼手续时,将《消防手册》发给业主及租户,并要求驻物业各公司设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及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工程部负责对疏散出口指示灯、应急灯、灭火器、防火门进行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建立《消防设备设施一览表》。物业管理公司还可以委托专业消防公司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试验,物业部则负责对专业消防公司的上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篇4: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员工培训程序册内容,使唤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注技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消防培训工作.
3.0职责
3.1 主管经理负责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其主管实施消防理论和技能的培训.
4.0程序要点
4.1培训计划注制定
4.1.1消防管理主管每年12月10前制定完毕下一年度的消防培训计划上报公司审批.
4.1.2消防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规范;
b)有具体的组织实施时间;
c)有标准的考核方法.
d)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e)有具体的培训经费预算.
4.2 新人职员工上岗前的培训。新员工自谋出路后上岗前需进行7天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4.2.1第一天,由消防 管理处负责本部门工作性质及动作5,公司概况,安全教育,部门奖罚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等 .
4.2.2第二天,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讲解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着装规定,礼貌礼仪和文明用语,并带领新员工熟悉住宅小区消防水源及其分布情况.
4.2.3 第三天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按照<<消防技能/理论训练指标>>相关项目,对新员工进行技能训练.
4.2.4 第四天至第六天,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机动消防队员带领新队员同时巡检执勤,并给其讲解辖区消防设施设备分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特点 和工作处理程序.
4.2.5第七天,考核,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应进行思想小结,并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安排进行消防技能/理论知识考试,试卷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提供.
4.2.6 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岗,不合格按辞退处理.
4.3 消防技能培训
4.3.1训练项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
a)两盘水带连接;
b)70米两盘水带连接;
c)两人五带连接;
d)两节拉梯;
e)沿梯/沿楼层铺设水带;
f)<<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g)着战斗服;
h)高空滑绳自救(根据环境条件而定);
i)利用消防栓出水操(5.6.7盘水带战斗班作战操);
j)紧急集合
k)灭火器操作与使用.
4.3.2 训练要求:
a)消防技能严格按<<消防技能规则>>的动作要领进行(见附录);
b)按指挥员口令完成动作,动作要求快捷,迅速,准确;
c)收卷水带/器材时,应听众指挥员口令,小心轻放,避免接口破损 ;
d)成班横队,站立成一排;
e)非当值消防员全部参加训练(特殊情况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外).
4.3.3 训练时间为每周一,三四下午16:20-17:30;
4.3.4消防技能训练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具体负责.
4.4消防理论知识培训
4.4.1培训内容:
a)建筑防火概述,防火知识;
b)燃烧学知识;
c)<<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d)消防供水,消防通信;
e)<<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f)来火器的配置及使用范围;
g)<<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h)<<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i)执勤及灭火行动;
j)<<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篇5:文化大厦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文化大厦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公司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2.管理公司对新入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培训率要达100%。
3.对员工的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2)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
(3)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4.保安部保安员、重点岗位员工、领班及领班以上职位员工必须参加市消防协会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接受培训的员工必须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服务不足1年者须退还培训费。
5.管理公司每年至少两次对用户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大厦防火工作的各项规定。
(2)手提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3)消防应急通道位置及紧急情况时的疏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