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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花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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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花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景程花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景程花园小区的防火管理,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小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法,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业主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

  二、小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

  三、管理处加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工作,并对业主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四、管理处制定防火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以及掌握本小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www.pmceo.com并监督实施。

  五、管理处负责组织业主开展防火自查,监督整改火险隐患。

  六、管理处负责组织业主开展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公司备案。

  七、管理处在进行公共消防设施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前应提前通知业主加强防范,如遇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八、任何情况下消防设施停水、停电不得过夜。

  九、管理处积极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及业主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演练。

  十、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制止儿童在小区内玩火。

  十一、管理处员工及业主有责任在发现初期火灾后按规范进行处理,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十二、业主应自觉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

  十三、遵守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

  十四、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十五、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

  十六、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封闭或堆放杂物。

  十七、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作出严肃处理。

  十八、管理处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采编:www.pmceo.cOm

篇2:大厦的消防安全检查规定

  为规范大厦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定如下制度:

  1、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

  (1) 每月末及节日前对大厦各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部、保安部、管理部的部门负责人参与。

  (3) 检查项目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及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 检查各层配电房、风机房、茶水间及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5) 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控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2、各层公司房间内消防安全检查

  (1) 检查各公司房间内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2) 公司房间内所有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 公司房间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3、后勤区域消防安全检查

  (1) 检查设备层各消防栓、灭火器是否完好。

  (2) 检查各机房、电房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机房、电房内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3) 检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畅通,指示灯及烟感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检查中发现大厦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篇3: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实到实处。

  二、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必须委托有组织的专业队伍进行。

  三、发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员,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队到达现场,同时组织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灾扑灭于萌芽状态。

  四、高层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和堆放杂物,存放自行车。

  五、不得把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旁烧垃圾、废纸。

  六、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确需加大用电负荷,必须向上级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容。

  七、严禁用金属构件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作回路线,更不准将导线搭接在气焊设备、煤气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道或设备上。

  八、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材料,不得随意降低耐火等级,用于天花吊顶、间墙、保温以及消声的材料,必须是非燃或难燃材料,天花吊项内部电线必须外套难燃管。

  九、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严禁损坏、丢失,如发现破烂或鼠害应立即报告。

  十、每星期检查一次消防箱、水带、水枪、卷盘、破碎按钮、警铃,必须齐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烂,立即更换。

  十一、消防通道灯必须完好,灯泡烧坏及时更换。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严禁堆放杂物。

  十三、1211灭火器必须齐全完好,份量不够或过期,必须加足、更换。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须保持充足。

  十五、电梯机房、发电机房要落实通风冷却措施,油箱必须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系统试验:⑴首层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处于自动控制状态;⑵试验消防栓系统;⑶试验写字楼自动喷淋系统;⑷试验写字楼烟感报警系统。

  十七、烧焊作业动火前必须实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物质不动火;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或管道不动火;⑹凡存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准动火;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⑻未经配有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要”是指:⑴动火时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有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朴救;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一清”指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十八、防火的基本办法:⑴控制可燃物;⑵隔绝助燃物;⑶消灭着火源。

  十九、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二十一、发生火灾时,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支援灭火。

  二十二、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二十三、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

篇4:文化大厦装修施工场地消防安全规定

  文化大厦装修施工场地消防安全规定

  为加强装修施工场地的消防管理,保证装修施工场地及大厦用户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此消防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须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2kg以上灭火器。配备标准:100m2以下楝2-3支;100m2以上3-4支;半层5-6支;全层8-10支。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胶管等。

  3.易燃、易爆、带腐蚀性、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大厦内。

  4.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当天装修所需用量,当天离开时一律带走,不得储存、堆放在大厦内。

  5.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6.室内布装电线须使用绝缘导线,并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绝缘导线的绝缘强度应符合电源电压要求,电源电压为38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550v的绝缘导线,电源电压为22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250v的绝缘线。

  7.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动明火烧焊的单位,焊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管理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严格按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9.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改动触动烟感器、喷淋头、紧急广播喇叭和消防栓等消防设备。

  10.室内装修间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如间隔封顶、间隔内无烟感喷淋的必须加装等。

  11.装修施工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12.为避免施工场地粉尘过大引起烟感报警,每日施工前报经保安部同意后须用胶纸袋将烟感器包住,每日施工结束后须将包装物取掉,恢复烟感器的正常工作状态。

  13.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须通知保安部当值领班到场进行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篇5: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六)

  为了加强工业园区的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设施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由物业管理处和工业园区所有人员共同遵照执行。

  二、工业园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局的领导和监督。

  三、工业园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由产权单位组织管理,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由消防部门监督实施。

  四、物业管理处的防火工作职责: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对客户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保障实施;

  3、定期组织开展防火自查,及时掌握辖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保障措施;

  4、保证公共区域疏散通道的畅通;

  5、定期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处理良好备用状态;

  6、正常情况下消防设施的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的,必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并及时通知所有人员加强防范;

  7、领导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

  8、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区域或停放;

  9、组织人员补救初期火灾,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五、工业园区经营人员的消防职责和义务: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2、不得随意堆放、晾晒易燃物,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将带有火种的杂物或其它易燃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内烧垃圾;

  3、室内不得存放超过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品;

  4、严禁占用、堵塞任何消防通道、楼梯走道、天台出品或其他疏散口,严禁在楼道、天台进行喷油漆的危险作业;

  5、严禁损坏、盗用消防设施、器材,挪用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源;

  6、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标识、事故照明设施及消防标志;

  7、遇强雷天气,尽量关闭所有电器,拔掉电源插座,以免烧坏电器或发生火灾;

  8、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或拨打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现场。使用楼梯走廊逃生遇烟雾浓密时,应尽量贴近地面爬行,并以湿毛巾遮盖在面部,免受烟雾熏晕;

  9、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警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10、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用电焊、气焊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1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物业管理处有关消防方面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手段妨碍消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纵火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物业管理处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并经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七、在执行灭火救灾任务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及其养伤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发生火警的肇事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八、公共娱乐场所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九、凡违反本规定的,物业管理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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