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C物业保安管理运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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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物业保安管理运作方案

  (一)保安员培训规程 以通过军事化培训,培养成为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文明执勤的保安员队伍。

  其中各培训人员之职责包括:-

  i)保安领班负责本班保安员的军体培训及考核。

  ii)保安主管负责监督、指导保安队全面军体培训工作与考评。

  iii)中心主管保安领导负责检阅、考评保安队员整体素质。而军训之内容将根据国家之军训规范进行。

  (二)保安员之工作规定

  保安员须根据下列规定进行工作:-

  1.0保安员一般守则职责

  1.1执行大楼管理办和安管部主任指定之任务;

  1.2于指定岗位当值;

  1.3防止一切可疑人员和未经允许之人员进入大楼;

  1.4保障大楼内人员及财物的安全;

  1.5处理一切岗位内发生的事件并上报领导;

  1.6执行上级临时指派的工作;

  1.7当值时必须着制服,未经接替决不可离岗;

  1.8不许与闲杂人员等包括当值员之亲友在岗位上攀谈;

  1.9交接岗时,www.pmceo.com必须将岗位内的情况,详细交待清楚,提前十分钟集队并交接岗;

  1.10熟记大楼各部门电话,以便应急联系通知;

  1.11当值时不管发生大、小事情都需禀报后记录入薄;

  1.12熟悉救火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与实用范围,电源总闸,总水闸等以便应急使用。

  2.0保安员不可触犯的纪律

  2.1迟到、早退;

  2.2衣冠不整;

  2.3粗暴无礼;

  2.4精神散漫;

  2.5当值时不穿制服;

  2.6当值擅离职守;

  2.7旷工;

  2.8不服从上级命令;

  2.9当值时于岗位内睡觉、吸烟看书报、收看电视、收听录音;

  2.10上岗前饮含酒精类饮品;

  2.11牵涉任何治安、刑事案件。

  3.0保安员的许可权

  3.1在执行任务时,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和罚款之权力;

  3.2对发在护卫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护现场、保护、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3.3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护卫区;

  3.4对于出入护卫区内的可疑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的物品,按照规定进行检查;

  3.5在执行中,如遇不法分子反抗,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止;

  3.6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和枪支以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7对违反《治安中心处罚条例》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无处罚权利;

  3.8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分子,可以进行监视、检举、报告,但无权侦察、扣押、搜查。

  4.0对讲机的使用

  4.1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把对讲机带离大楼范围使用;

  4.2未经领导同意,不能把对讲机借给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

  4.3对讲机是由保安部防管或领班负责保管,交接班时,领还人必须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4.4交接班时,双方一定要检查对讲机是否有损坏,损坏或遗失的要及时上报;

  4.5保安员有责任保护及爱护对讲机,凡遗失或损坏对讲机者按原价赔偿(追犯罪分子,特殊情况损坏除外);

  4.6携带对讲机时,应把对讲机放在腰带的右侧或用手拿着,不得任意摆弄;

  4.7当值时,不得用对讲机闲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8当值时不得把对讲机调至其他频道对讲;

  4.9在使用对讲机对话时,不能说粗话。

  5.0锁匙的保管

  5.1锁匙必须小心保管,用完后需放回原处;

  5.2发现锁匙丢失现象,必须及时报告保安部领导。

  6.0交接班

  6.1每班当值员工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位整装待命;

  6.2交接班时要认真清点装备之物;

  6.3详细记录值班情况。

  7.0警棍使用

  7.1警棍只用于自卫用途,使用时应避免敲击头部或要害,除警棍外,保安员决不能使用其他任何种类之物品作武器用。

  8.0打卡

  8.1必须按照公司制度,先检查员工证后确准方可打卡;

  8.2禁止允许其他部门人员替自己打卡或代人打卡;

  8.3保安员禁止代本部同事或其他员工打卡。

  9.0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9.1保安员发现大楼内有打架斗殴现象,必须第一时间上前劝阻并呼叫同事,上报领导人员一同到场处理,禁止有不劝不管的怕事现象发生或参与一方的斗殴;

  9.2对劝阻不了的打架斗殴现象,要第一时间报警,尽量避免大楼所属范围内发生伤人事故。

  10.0火灾

  10.1第一时间动用灭火器材扑救;

  10.2呼叫同事协助并报告保安部和中心;

  10.3同时利用走火通道迅速疏散楼层里的客户。

  11.0停电

  11.1先及时通知工程部;

  &nb

  sp; 11.2检查电梯有无降到底层并关闭;

  11.3及时性通知各租户做好停电后的照明工作。

  12.0台风

  12.1一接到台风消息先将大楼周边所有属本公司的物品搬移到安全地带;

  12.2检查各楼层门、窗有无关好、防止水浸。

  13.0防止水浸

  13.1保安员必须熟记工程部值班电话和各值班人员之传呼机,准备有急事时通知维修。

  13.2如发现天花板或楼面有水迹,应立即检查漏水之来源,以避免恶化及用容器盛载漏水,然后通知保安部领导或中心;

  13.3如发现有水浸入大楼,应使用沙包或其他物品堵塞。

  14.0防火措施

  14.1必须熟悉自动淋水系统之总制位置,当听到淋水系统之警钟声时应立即通知消防局和保安部领导,同时知会中心领导,如警钟的恨生之声为断断续续,则应检查水压表,如水压表跌至零度则应通知工程部值班室;

  14.2必须熟悉消防器材存放之位置及其使用之方法,如发现失效或损坏,应立即通知保安部或本管理办领导。

  14.3火警- -当发现有浓烟冒出或闻到有燃烤之焦味发出,应即前往查看,报告消防局及保安部或中心领导;如因电线短路而走火,首先关闭是电制,如扑救无效,则应立即通知消防局及中心,如发现大火应立即响警钟,报告消防局疏散人员,然后备齐所有门匙等候消防员到达,当到达后带领至现场,然后交由消防员处理,疏散时尽可能将门窗关闭以避免火热蔓延,应从走火通道走避,决不可乘搭电梯。

  14.4事后消防员离开现场,应恢复巡更工作,特别留意保护火警现场。

  15.0炸弹

  15.1如接到电话声称大楼内藏有炸弹,应立即报告大楼管理办负责人及保安部最高领导,由有关负责人决定是否报警,同时保持镇静展开搜索,如发现有可疑物品,应立即报警,先以报告当地之派出所为宜,将该地区内人员疏散,切勿触摸该物体,只可用沙包堆喜人于四周,如人手不够,可于岗位附过巡视,留意可疑人物,当警察到场后,将一切详细情形报告警方,但绝不可向报界透露,事后应将详细资料向中心报告。

  16.0*或暴动

  16.1无论因劳资纠纷或政治性发生之*行动,保安员处理此类事件,必须特别小心,应如有迹象显示可能发生时,需立即通知有关负责人,然后:

  16.2对*者不可回答任何问题或发表意见,保持沉默,以免影响对方之情绪,一切决策由有关负责人决定;

  16.3密切注视*者之可能行动,例如张贴标语,投掷石块、纵火、破坏大楼之设施或使用暴力等,未经特别指示,决不可撕下标语,撕去标语时以警方在场控制局面为宜;

  16.4如于夜间发生,应将周边之灯光全部打开,以利于观察;

  16.5处理此类事件,保安员不宜与*者争论,或以武力对待,此种行并不能解决问题,只能撩起对方之激动,如处理不当,则造成非常严重后果。

  17.0拾遗之处理

  17.1若于岗位内获现金或其他财物,必须交予保安部领导及落薄。

  (三)保安员考核奖惩细则

  为加强对物业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奖惩条例》有的关规定,特制定本奖惩细则。

  (1)奖片细则以积分制形式具体,以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准则为标准,个人的基数为10分,上下浮动。

  (2)每人每月以人民币 元作为奖惩依据,单位为 元/分

  (3)奖惩细则由领班或以上级别员工负责执行,在工作中或其他检查中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可即时执罚,并由被处罚人在奖惩细则执行通知书上签字。

  (4)安全管理组次月2日前将上月之安全人员奖惩所得分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并报财务部计发工资或进行处分。

  (5)每月实扣分数超过3分,或三个月累计实扣分数超过6分,或六个月累计实扣分数超过10分,管理处将予以书面警告处分。

  (6)每月实扣分数超过5分,或三个月累计扣分超过10分,或六个月累计实扣分数超过15分,管理处将予以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

  (7)违反"奖惩条款"中第1、2、3、4、5、6、7、8、9、10、11条者将即时予以解聘,在就职期间第二镒违反"奖惩条款"12、13、14、15、16、17条任意一条也将予以解聘,并且一律不予作任何补偿。

  (8)计算个人当月奖惩所得分时可奖励和惩罚之分数不得抵销。

  (9)本奖惩细则未尽之事项以管理处奖惩条例为准,管理处保留对扣分或处分的最后决策权,管理处奖惩对本细则之扣分标准也可随时作必要之更改。

  (10)本奖惩细则由行政人事部监督执行。

  (四)紧急应变方案

  1.0火灾应急方案

  1.1接到火警后,消防中心人员往现场向现场人员问清情况和侦察火情后,根据火警范围大小、程式多少确定报警范围。

  1.1.1通知安全、保卫部门及应急分队;

  1.1.2通知着火区域单位负责人到现场;

  1.1.3通知工程部人员到现场;

  1.1.4报告中心管理处主任和物业部主管。

  1.1.5应急分队接到火警后,五分钟内赶到现场。

  1.1.6侦察火情再次确定报警范围;立即抢救受困人员和疏散物资;

  1.1.7立即运用消防器材扑灭火灾,并负责调查起火原因。

  1.2安全、保卫部门接到火警,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调义务消防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

  1.2.1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后,第一梯队所有成员迅速携带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启动现场的 消防设施进行抢救火灾;

  1.2.2义务消防队第二梯队对现场通道进行清理,对人员和物资进行疏散,同时保障前线救火人员的消防器材供给;

  1.2.3医疗救护队在火灾现场准备抢救火灾伤病人员。

  1.3工程部人员接到火警后,立即派人到现场协助扑救火灾。

  1.3.1根据

  需要采取着火区域停电;

  1.3.2保证消防所需的电力、水力的正常运行。

  1.4设施服务中心负责人(即火场总指挥)视情况需要,调集人员援助。

  1.5应急分队应在起火后三分钟内到现场进行火势控制和灭火,义务消防队应在起火后五分钟内到现场抢救火灾,其他协助人员应起火后十分钟左右赶到现场进行消防抢教工作。

  2.0防爆炸品事件及应采取之行动

  2.1各物业管理员工在工作时必须特别小心,尤其是须留意下列各地点是否有可疑物体:

  2.1.1会客地点

  2.1.2升降机大堂

  2.1.3升降费

  2.1.4公众厕所

  2.1.5走火梯通道

  2.1.6废纸箱

  2.1.7花盆

  2.1.8放置垃圾的地方

  2.2如发现有可疑物体或收到任何炸弹恐吓,必须立即报告保安部及物业中心,同时须即时采取下列措施:

  2.2.1报警

  2.2.2通知安全管理员其他同事

  2.2.3在警方人员及拆弹专家到场前,各员工须采取下列行动:

  2.2.4隔离发现可疑物体的地方

  2.2.5不准未被授权者进行该范围

  2.2.6如可疑物体放置在某升降机内,应将该部及同槽及升降机停在升降机大堂及关掉开关,并且将该处范围隔离。

  2.3当须要疏散时,必须以平静的语调发出指示,万万不能因紧张而引起恐慌(此行动通常由

  警方执行)。在整个过程中,应避免提及"炸弹"的字眼。

  2.4对一切新闻界所提出之问题必须指示其往管理处查询。

  2.5不能碰触或尝试干扰该可疑物体。

  2.6紧记:报警、不要引起恐慌、平静地疏散附近人群、封所现场。

  2.7若发生爆炸后:保持冷静、抢救生命、灭火、协助警方、消防员和救伤员抢救伤者。

  2.8物业经理负责对下属或有关之清洁承办商人员发出正确的指示。

  2.9一切公众地方,尤其是放置废物处必须保持整齐及清洁,这样如有任何可疑物体被放置当

  能较易被及早发觉。

  3.0电力中断

  3.1如果是全座大厦电力突然中断,应立即致电供电公司查询,若属大厦供电系统有问题,则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派员抢修,并且在当眼地方张贴停电通知及检查客/货升降机是否有人被困。

  3.2如发现大厦公共设施电力突然中断,控制室应立即派员到停电现场看正确位置。

  3.3查看停电区域,通知工程部检查停电原因及进行抢修。

  3.4加派安全管理员往停电现场巡逻及查看各项公共电器有否受停电影响,避免住户及访客受惊恐及发生意外,同时避免不法之徒乘虚而入,招致小区之财物受损。

  3.5于电力恢复后,应通知有关部门技工到现场检查受影响之公共电器、设施是否也已恢复正常操作,同时须派员详细巡楼一次,确保各项设备已恢复正常。

  3.6于事后查明有关停电原因,以书面报告全部经过。

  3.7备注:分辨故障之原因

  3.7.1若单是掣柜上的三盏来电讯号灯(红、黄、绿)熄了,多数是供电公司供电系统有问题。

  3.7.2若同时掣柜上的灯号熄掉,供电开关跳掣及水气表旗躺下,多数是大厦供电系统失灵。

  3.7.3若遇部份或个别单位电力中断,应立即检查大厦分层电掣中否有问题,如是则通知公司派员抢修,倘属个别单位电掣有问题时,则通知该用户雇人修理。

  4.0供水中断

  4.1若属个别单位供水中断,处理如下:

  4.1.1先到该单位内检查有关水喉闸掣是否被关上;

  4.1.2然后到水表房检查该单位的水表闸掣是否关上,及邻近单位水表数码有否转动;

  4.1.3再到天亮检查加压泵操作有否正常。倘上述各项正常的话,则通知自来水公司派员检查或管理处工程部确认水表是否淤塞,然后进行维修疏通。

  4.2如果全座大厦供水中断,处理如下:

  4.2.1先到地面泵房水缸检查自来水公司的供水是否正常;

  4.2.2接着检查泵房的供水系统是否操作正常;

  4.2.3然后到天台检查水缸泵系统及加压泵是否操作正常;

  4.2.4最后到大厦中层位置检查中途泵系统是否操作正常。

  5.0气体泄漏

  如发现或接获煤气/石油气体泄漏事件发生,应迅速抵达现场,在安全情况下把怀疑泄漏气体的地

  方之所有门窗打开及打掉输送该处气体之分掣,然后立即通知气体供应商处理。或情况严重的

  话,应立即打电话报警,(www.pmceo.com)在消防人员到场前须采取下列行动;

  5.1隔离情疑泄漏气体的地方及不准未被授权者入该范围;

  5.2当需要疏散时,必须以平静的语调发出批示,万万不能紧张而引起恐慌(此行动通常由保安

  部执行)。

  5.3对一切新最界所提出之问题必须指示其往中心查询。

  5.4备注:

  为安全计,到现场调查时,切记不要作出下列可能引爆气体之行动:开关电筒、对讲机、打电话,按动门钟及灯掣等。

  6.0意外受伤处理

  如发现有人受伤,首先应通知控制室其正确位置及人数,而控制员应按受伤者情况及伤势分配人手增援或致电报案,在场同事应留意下列情况及按情况处理:-

  6.1观察伤者情况及伤势,尽可能帮助减轻伤者痛楚,切忌阻延救伤工作及施救。

  6.2如伤员伤势轻微及少量流血,安全管理员可协助急嫠或包扎伤口。

  6.3如伤者之伤口大量流血,安全管理员应用棉布等制止伤口继续流血。

  6.4如觉察伤者伤势严重,则切忌移动伤者,避免影响其伤势。

  6.5 如伤者仍然清醒,应以关怀的语调安慰伤者,如有可能,可询问伤者之姓名、地址等有关资料转知主管、同时在场之安全管理员应陪同伤者至救护车或其他同事到场接替为止,于事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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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保安部对基本设施的运作管理

  保安员对基本设施的运作管理

  当保安员派驻于附加座大厦工作时,他除了必须清楚及了解该大厦之日常保安工作程序及运作方法,他还需要明了及熟悉大厦内各种基本设施。例如消防、走火通道、水务、电力、电梯、气体燃料、空调、警钟、密码锁、闭路电视。录影机等设施及系统。每个保安员都应该清楚知道他们的正确位置、操作方法及效能。至于保安员工作之程序及运作方法,将会在以后几个项目中讨论,现在让我们初步了解上述之各项设施。

  (1) 消防系统

  现在每一座大厦或厂房,在建筑完成时,都必须经过消防局检查该大厦之消防系统是否符合规格,发出证书之后,才容许客户入住。保安员于大厦内应该清楚地知道消防入水擎之正确位置及如何操作其他消防设备,例如消防喉、灭火筒、消防警钟及消防花洒等。

  (2) 走火通道

  保安员于巡逻时,一定要小心视察大厦内每一条走火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足够及扶手有无损坏和留意防烟门经常需要关闭。

  (3) 水务、电力系统、冷气系统

  每座大厦,大部分都有自己的维修部门,驻有合格的工程人员作日常之保养及维修。保安员不一定需要认识如何操作及维修之技术,但他们必须清楚知道该些系统的正确位置。

  (4) 电梯、扶手电梯

  通常都会由电梯公司作保养及维修、保安员只需要知道电梯内外之设备有否损坏、不正常声响,乘客过多时如何指导乘客分批乘搭,有水渗入电梯或 困人时的处理方法。

  (5) 气体燃料系统

  大致上有煤气、石油气及天燃气等,保安员必须知道该系统闸擎的正确位置,在有事发生时如何关闭。

  (6) 警钟、密码锁、闭路电视、录影机

  一般大厦,都设有先进的保安系统,由保安员或专人监管及操作,一有事故发生,有关部门即时获得讯息并采取行动。

  上述各种设施,将会在未来课程中作深入详尽地讨论。除此之外,当然还有更多、更先进的设备,但以上种种,是每座大厦都不能缺少的

篇3:C物业保安队运作管理程序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范了保安队运作管理工作要求,确保辖区治安、消防等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怡翠花园管理处保安队运作管理。

  3.0组织机构与职责

  3.1组织机构图

  3.2职责

  3.2.1保安队队长负责安全队和辖区安全工作的管理、督导。

  3.2.2保安队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队长不在时行使队长职权。

  3.2.3领班负责本班工作安排、检查监督、异常情况的报告与处理。

  3.2.4保安员按本指导书做好本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辖区正常秩序维护。

  4.0 工作程序

  4.1运作要求和内容

  4.1.1保安队队长

  a)查阅部门前一天值班记录,及时处理下属职责范围以外的事宜;

  b)根据实际情况,调动保安员的岗位分配;

  c)每天巡视各岗位,确保所有当值保安员尽心尽责;

  d)参加管理处会议,参加管理处内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向管理处主任、保安部经理提供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e)负责对保安队队员的工作指导与效绩考核;

  f)调查与处理各班上报的各类问题;

  g)认真听取公司各部门关于安全防范、防火等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h)制定保安队工作计划及人员培训计划;

  i)负责对录用的新员工进行入职前的安全知识及消防知识的培训;

  j)组织调查及参与处理保安员违纪事件,辖区内刑事案件,民事纠纷以及住户报失案件;

  k)制定消防训练计划和扑灭突起火灾的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小区消防设施。如遇突起火灾,须亲临现场组织扑救和疏散人员;

  l)负责小区无线电设备、设施的管理;

  m)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消防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1.2领班

  a)提前15分钟到班,对本班人员点名,检查出勤仪表、仪容是否符合要求;

  b)分派本班人员工作任务,强调重点注意事项;

  c)与上一班做好交接工作,处理好班前、班后工作;

  d)与上一班交接对讲机及其它设备;

  e)当班期间,不断巡视各岗位及辖区内公共区域;

  f)若遇病、事假等造成缺员,应提前调整好各岗位当值人员,必要时须亲自顶岗;

  g)制止员工违纪行为,处理辖区发现的闲杂人员;

  h)受理报失,首先询问报失人的姓名、住址及失物地点、项目、时间,同时向队长报告,若属刑事事件范围,其处理程序是:

  --保护现场,如有可能应现场进行技术处理,并注意对嫌疑人员实行有效的控制;

  --向队长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分析;

  --经队长报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向公安部门报案。

  i)协助监控中心,做好防火工作,如遇突起火灾,则指挥本班人员实施《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中的程序处理;

  j)如遇意外事件,按《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规程》处理;

  k)做班员的考核记录,下班前检查所属各岗位的工作情况;

  l)整理当班记录,必要时起草专项报告;

  m)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n)交班后,召集本班人员简要总结当班工作情况,集队下班。

  4.2管理工作要求和内容

  4.2.1内务制度

  4.2.1.1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4.2.1.2床位铺面保持干净平整,不摆放杂物,被子按要求折叠方正,床下的鞋子摆放整齐。

篇4:作业指导书:保安部运作管理规程

  1.0 目的

  1.1本指导书明确保安部运作管理工作要求,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0 适用范围

  2.1 本指导书适用于公司保安部的运作管理工作。

  3.0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组织机构

  3.2 职责

  3.2.1保安部经理

  a)负责组织编制各管理处保安队保安工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对保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b)负责新接物业(安全消防)的接管、验收、移交工作。

  c)负责指导各管理处保安队保安工作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

  d)负责组织编制各管理处保安队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效果评估考核。

  e)负责对各管理处保安队保安工作服务质量的督导和考核,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意见。

  f)协助经营部,负责物业管理投标方案保安部分的编写工作。

  g)组织、协调、合理调配各管理处的保安人员。

  h)负责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 安全消防主管

  a)负责各管理处保安队伍的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并进行考核评估。

  b)协助部门经理进行对各管理处保安队保安工作服务质量的督导和考核,对不合格项,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议。

  c)协助经营部,负责物业管理投标方案保安部分的编写工作。

  d)负责指导各管理处保安队保安工作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

  e)负责公司辖管物业的消防管理工作,编写消防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

  f)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3 保安队队长

  a)做好辖区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负责落实管理处布置的各项治安、消防工作。

  c)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d)经常对治安、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e)经常对监控系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监控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f)负责保安队的日常工作安排,合理调配人员。保证流动岗和固定岗24小时无缺岗、无治安死角。

  g)负责队员出勤考核,坚持白天和夜晚查岗制度。

  h)负责保安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对保安员坚持进行职业道德和思想教育。

  i)督促保安员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整洁,安排值班,负责每日的宿舍卫生和队容纠察,保持队伍有良好风气。

  j)定期组织队伍进行三级培训,并进行考核。

  k)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0 工作要求和内容

  4.1 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1.1 保安部安全消防主管负责编制年度保安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保安部经理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到各管理处。

  4.1.2 管理处保安队队长根据保安部制定的年度保安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及管理处主任的工作安排,制定本辖区内的年度保安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经管理处主任、保安部经理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1.3 保安队队长负应根据年度保安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督促各岗位人员完成计划中的各项任务。

  4.1.4 保安部经理、安全消防主管负责对年度保安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2 保安队根据下列规程开展治安、消防工作:

  a)《服务文明礼貌用语及专业服务语言规范》

  b)《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规程》

  c)《保安队运作管理规程》

  d)《保安员军体培训规程》

  e)《保安员考核规定》

  f)《保安队警用器械管理规程》

  g)《保安队各岗位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h)《消防管理工作手册》

  4.3检查、考核

  4.3.1治安、消防工作的日、周、月检按照《服务检验规程》执行。

  4.3.2保安员的考核按照《保安员考核规定》执行。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服务文明礼貌用语及专业服务语言规范》

  5.2《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规程》

  5.3《保安队运作管理规程》

  5.4《保安员军体培训规程》

  5.5《保安员考核规定》

  5.6《保安队警用器械管理规程》

  5.7《保安队各岗位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5.8《消防管理工作手册》

  5.9《服务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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