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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小区停车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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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小区停车位管理规定

  1、汽车存放

  (1)停车位按年(季)出租,并签定正式车位租赁合同,车位租金按烟台市有关规定执行,每月1-10日收交下月租金,租金只能预交不可拖欠。拖欠租金,按合同规定执行。

  (2)车主所租车位原则上属专位专车,如果车主要停不同牌号车辆,必须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凡与车位登牌号不同的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主所租车位。

  (3)车主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要关(锁)好车门、车窗,做到车停人走。

  (4)车主停车IC上卡一旦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并要求补办。

  (5)凡到专用车场停放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2、摩托车、自行车存放

  (1)凡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2)凡本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摩托车、[[自行车到专用车场停放,必须办理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车位使用费。

  (3)凡到专用车场停放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4)外来摩托车进入专用车场停放,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自行车原则上不准停放专用车场

  (5)自行车丢失,管理处不承担赔偿责任。

  (6)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十七、应急措施(防水、防风、防震、防暴)

  1、目的

  为预防事故发生或在事故发生时将危害降至最小程度,确保业主/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

  2、范围

  适用于发生的如台风、火灾、水灾、气、油泄漏、水管爆裂等各种紧急情况。

  3、部门职责

  (1)遇有紧急情况时,管理处主任须赶赴现场指挥,并采取各种抢险应急措施,确保小区安全。

  (2)安全护卫中心和其他职能部门应针对各种不利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管理处执行。

  4、程序

  (1)停水、停电处理措施

  A、预定的停水、停电,管理处应提前12小时在各栋楼显要位置用告示通知业主/用户。

  B、突发性停水电,管理处应在接到通知的10分钟内发出通知,1小时之内将停水、停电的具体情况(包括原因、预计恢复供水、供电时间等)用告示在各栋楼显要位置通知业主/用户。

  C、以上通知均应登记在《发给业主/用户文件(通知)清单》上,保留期3年。

  (2)台风的预防和补救措施

  A、在气象台发布台风1号风球以上级别警报时,管理处须于半小时内在各栋楼显要位置用告示向业主/用户发出预告,并通知防台风的具体注意事项。

  B、管理处应做好以下预防工作:

  a. 检查紧急应用的维修及照明工具,检查急救箱,保证一般性常用药物齐备。

  b. 在栋楼显要位置,张贴紧急应用的电话表,以便业主/用户电话求助。

  c. 书面张贴和开通消防广播劝告顾客,把放在花架及阳台上的花盆、杂物移开,保持天台、阳台等下水道畅通,关好门窗。

  d. 管理处员工要卸下迎风面的路灯灯罩,捆牢广告牌,保证天台和平台下水道的畅通,派专人关闭电梯机房和天台门窗。

  e. 加固所有树木,并将盆栽花木暂时移至避风处。

  f. 留意电台、电视台播放有关台风暴消息,并将风暴进展情况及时传送至顾客。

  g. 台风到来前,管理处全体员工要处于紧急状态,领导要24小时值班,员工不得离开管理区,准备随时执行抢险任务。

  h. 在预知大风暴袭击的警报后,管理处主任要立即组织人员将防洪沙袋运至重点防范部位备用,维修并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有关领导汇报。

  i. 应立即检查并关闭辖区内未出售空房的门窗,同时应注意未关闭门窗的业主/用户的房间,及时联系并通知其尽快返回以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C、风暴后管理处要立即组织人力对未售出的空房进行检查,发现未关闭的门窗要及时关闭,室内渗水情况要详细记录上报,并组织人力维修,对室内积水要立即组织清洁员工清理并把地板擦干。

  (3)火警应急措施

  火警发生时,根据安全保卫管理手册中《灭火应急规程》规定采取措施。

  (4)防震应急措施

  A、当接到地震消息时,管理处应及时关闭燃气源、油源、一般用电电源,若在夜间应开启应急电源,防止造成二次灾害。

  B、用消防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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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信小区停车位管理规定

  科信小区停车位管理规定

  1、汽车存放

  (1)停车位按年(季)出租,并签定正式车位租赁合同,车位租金按烟台市有关规定执行,每月1-10日收交下月租金,租金只能预交不可拖欠。拖欠租金,按合同规定执行。

  (2)车主所租车位原则上属专位专车,如果车主要停不同牌号车辆,必须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凡与车位登牌号不同的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主所租车位。

  (3)车主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要关(锁)好车门、车窗,做到车停人走。

  (4)车主停车IC上卡一旦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并要求补办。

  (5)凡到专用车场停放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2、摩托车、自行车存放

  (1)凡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2)凡本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摩托车、自行车到专用车场停放,必须办理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车位使用费。

  (3)凡到专用车场停放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4)外来摩托车进入专用车场停放,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自行车原则上不准停放专用车场

  (5)自行车丢失,管理处不承担赔偿责任。

  (6)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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