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酒店保安部安全工作条例

7389

酒店保安部安全工作条例

  酒店保安部安全工作条例

  1、要求身体素质好,工作和训练时,严禁危险动作,如摔跤、逞强、过度用力、开过分玩笑等。

  2、着装要合身,不要过紧或过松,避免工作操作时受伤。

  3、受外受伤时,要立即报告领班,并尽快处理伤口,伤势严重者,要及时到酒店医务室进行处理。

  4、处理紧急事故时,要考虑安全因素,如戴手套、穿雨衣、雨鞋。按正确的操作程序操作,熟练酒店制定的各种紧急程序(火灾、水灾、台风等)。

  5、对不卫生的地面、阻塞的通道、容易造成摔伤的区域,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清理。

  6、对不懂的设备、器材不要乱拆卸,要请专业人员来处理,触动或打开可能有危险的包裹,发现异常气味、声音要查找出原因并向上级报告。

  7、不过量饮酒、吸烟、不暴饮暴食,保证充足睡眠,养成良好的饮食、起居、卫生习惯。

  8、不得乱用警棍、手铐等警用器材,不得使用恐吓、危险语言,避免引起暴力行为。

  9、如遇到意外攻击,只有采取适当的自卫,以保证自身的安全为准则。

  9、本条例只适用于保安部员工。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物业保安奖惩条例

一.口头警告. 并处以10元罚款。

  1.岗上姿态不佳者(蹲、靠、倚)。

  2.看书、看报、看刊物、听广播。干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3.对客人态度生硬,语言不文明者。

  4.着装不整,工作松散者。

  5.写字楼大堂保安人员7:00-23:00进入收发室者。

  6.工作不主动,对交办事项办事不力者。

  7.不按时到岗训练,进行培训者。

二.书面警告, 并处以20元罚款

  1.在任何岗位扎推、聊天、嘻笑打斗。

  2.不得擅自脱岗、串岗、漏岗。

  3.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管不问造成严重后果者。

  4.到大厦内各商店、单位(管理处)打电话聊天者。

  5.不服从班长命令者(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除名)。

  6.各班必须24小时有外围岗。

  7.在公共场所吸烟者。

三.严重书面警告, 并罚款50元。

  1.上班时间睡觉者。

  2.在大厦内随意小便者。

  3.上班前饮酒者,不准上岗,并计旷工一日。

  4.弄虚作假,提前签登及后补巡逻记录者。

  5.故意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者。

  6.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凡有以下情节者除名

  1.上班时间饮酒、下棋、打牌、聚赌者。

  2.故意破坏公共财产、大厦设施者,按物品原价之三赔偿。

  3.搞帮派、小团体活动,诬告打击他人者。

  4.年累计旷工三日。事假月累计三天者(特殊情况除外)。

  5.无故违抗公司领导指派的工作,经劝阻仍不听者。

  6.年累计二次严重书面警告者::。

  7.侮辱、殴打客人、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8.擅自向客人或工人索取金钱、财物者。

  9.行为不检,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五.对班长要求

  1.每天接班后十五分钟内必须把排班表交至管理处,下班前必须将巡楼时间记录表、巡楼报表、日报表、物品放行单及意外报告交至管理处。违者书面警告一次开罚款20元,第二次严重书面警告交罚款50元,第三次降职。

  2.班长在检查工作中,凡不认真检查,遗漏情况造成不良后果书面警告一次并罚款20元。

  3.每小时巡视所有岗位一次,所带对讲机不得关闭,违者口头警告一次并罚款10元。

  4.班长巡视后应在各区大堂办工,随意离开者口头警告一次并罚款10元。

  5.不能很好地把管理公司的工作意图和各项管理规定理解并贯彻执行下去,影响管理公司工作进度者降级并罚款100元。

  6.对下属人员督导不周,发生事端或重大事件者降级并罚款100元。

六.处罚措施

  1.所有罚款按累计次数成倍进行处罚。

  2.所有保安员每月罚款累计超过150元者(包括150元)除名。

  3.每班每月罚款总金额累计超过300元的班长降为队员。

  4.班长罚款金额按全班累计罚款总金额的20%给予处罚(班长个人罚款除外)。

  5.以上所有警告罚款,被处罚人员必须签字认可,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篇3:物业保安员奖惩条例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协管队伍自身建设,鼓励协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协助管理处做好中心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制定协管员奖惩制度。

  1.0奖励细则

  (公司原有奖励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有下列行为者,由管理处上报具体事迹和相应的奖励条款,经公司批准后,予以奖励 )

  1.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者;

  1.2协管员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者;

  1.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1.4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1.5为搞好小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者;

  1.6拾金不昧者(折合人民币100元以上);

  1.7凡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其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任务者。

  2、0惩罚细则

  处罚标准:

  A、警告并罚款50元;

  B、严重警告并处罚款100元;

  C、留用查看并处罚款200元;

  D、辞退。

  以下标准均为初次处罚标准,超出违规次数的逐级递增。

  2.1协管队员在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听收音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按标准A处罚;

  2.2协管队员在值班时在岗位上打瞌睡,睡觉,二次以上屡教不改的;一次造成一定损失的按标准A重罚;

  2.3协管队员值班时擅离工作岗位30分钟一次以上,造成一定损失,按标准 C处罚;

  2.4酒后值班(上班前3小时不准饮酒)、当班饮酒(一次),造成一定后果,按标准B处罚;

  2.5未按时交接班,对屡教不改(二次以上)者按标准B处罚;

  2.6值班时,协管员着装不整,佩带不齐,衣冠不整二次以上;外出时穿协管员制服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

  2.7每月无故不按规定时间上班2次、没有特殊原因请假每月不得超出2次、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私自找(替)人顶班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

  2.8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带非本司人员留宿者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

  2.9不按规定作值班记录,交接班不清楚,互相推卸责任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

  2.10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门、窗被撬,东西丢失,发生案件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标准D处罚;

  2.11检查不细致或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重要警卫目标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

  2.12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没有正当理由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

  2.13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处以相应的罚金的并按标准B处罚;

  2.14无故损坏、丢失协管装备或其他执勤设施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并按标准B处罚;

  2.15不服从上级分配或无故顶撞领导一次以上者;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 临阵脱逃或置之不理一次者,按标准D处罚;

  2.16协管员未经领班、主管批准,擅自外出二次以上者按标准A处罚;

  2.17协管员监守自盗、以权谋私,经他人揭发并查明属实,私自购买、使用、篡改、盗用各种票据者,按标准D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2.18协管员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泡网吧,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标准D处罚;

  2.19参加公司或管理处学习迟到二次、缺席一次按标准A处罚;

  2.20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一次以上者按标准A处罚;

篇4:物业项目保安部工作绩效评比奖惩条例

  物业项目保安部工作绩效评比奖惩条例

  一、目的:为了提高队员的工作热情和弘扬正气,激发员工的士气,确保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物业管理公司各楼盘保安部

  三、工作质量:在绩效考核中对违反以下条例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扣分(扣分制为1~10分,违规1分扣5元):

  1、日常小区工作管理不严,对出入人员及车辆等检查证件不仔细、不认真,对闲杂人员、出入物品不检查、不盘问、不登记,私自放行或出现不戴证件或没证件的现象。

  2、车库车辆停放混乱,出现业主不按自行车位摆放或不按保安员指挥摆放的。

  3、不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或记录不详细,交班不清楚、不签名者。

  4、各岗位、监控室有领导查岗时不主动敬礼起立、问好者。

  5、固定岗当值处理问题时不敬礼或处理完毕后不敬礼者。

  6、门岗值班员对来往车辆不主动敬礼指引、打手势者。

  7、当值勤的不使用执勤用语或接听电话时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8、不尊重住户,接待住户未使用礼貌用语,引起住户不满,影响公司形象者。

  9、见到业主、客人不敬礼或在人行道、乘坐电梯碰到业主时不礼让者。

  10、对岗位区域的公共设施及消防设施不熟悉者。

  11、任闲杂人员在小区闲逛及在小区的公共区域躺卧不管者。

  12、小区内发现有发传单人员或各楼层有业务员乱窜不驱逐者。

  13、车库有车辆被损坏或闲杂人员逗留而未及时发现者。

  14、监控当值未及时发现报警信号造成损失的,或不按操作规程随意玩弄监控设施者。

  15、巡逻机动人员不按规定汇报巡逻情况,不及时应答,不按规定路线巡逻者。

  16、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或不按正常开启关闭其它配套设施违规操作者。

  17、当值时不及时记录消防报警内容,或不监视图像做其它事情者。

  18、车场有违规停车、修车、洗车漏油现象未及时处理者。

  19、因工作失误使文件未按时发放造成工作延误或职能部门发出通知但不执行者。

  20、未按要求对装修房间进行协助监管者。

  21、不及时驱逐小内区乱贴广告、设摊乞讨等闲杂人员者。

  22、未对小区内搬出物品进行登记者。

  23、道闸有人为损坏或被车辆撞坏,当值车管员未发现者。

  24、进入车库的车辆有损坏或缺少零件时未按规定向车主指出和没有登记注明者。

  25、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擅自离岗者。

  26、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者(如发现业主安装雨篷、防盗门、防盗窗、太阳能热水、空调及施工私家花园、私改房屋结构不制止、不及上报者)。

  27、对巡逻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不及时答到或作弊者。

  28、当值过程中出口伤人,行为不端者。

  29、接待业主/住户问题时不冷静、不及时,使问题扩大,矛盾激化而被投诉者。

  30、对违反公司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知情不报者。

  31、迟到、早退、消极、怠工或无故旷工半天者。

  四、工作纪律:

  1、当班期间不按规定使用执勤用语及规定方式呼叫对方者。

  2、利用通讯设备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不维护公共设施者。

  4、不服从安排,不参加集体活动训练者。

  5、非值班期间私自在岗位上逗留,未经批准私自在小区内闲逛者。

  6、私自在岗位上接待亲友及找私人电话者。

  7、私自带他人进入花园及向外界泄露公司未向外公布的资料者

  。 8、私自动用他人车辆及翻看别人东西者。

  9、未经住户允许,擅自进入住入室内者。

  10、无故关掉防盗、监控显示屏者。

  11、上班时吸烟、吃东西、听收音机、写信、嬉笑打闹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不按规定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不按时将遗留问题交待清楚,接班队员未到就擅自下班者。

  13、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

  1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骂人打人者。

  15、酒后上岗或当班打瞌睡者。

  16、不服从工作调配,不配合领班及其它岗位工作者。

  17、领班不坚持原则,不公平公正处理问题者。

  18、不注意工作形象,在工作区域勾肩搭背、追逐打闹、高声谈笑者。

  五、培训质量:

  1、不配合指挥员工作做其它事情者。

  2、培训迟到早退者。

  3、培训时打电话,与其他人聊天者。

  4、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事、学习和其它活动者。

  5、参加培训不认真,故意捣乱者。

  6、培训不积极、不主动,情绪消极者。

  7、培训着装不整齐者。

  六、仪容、仪表:

  1、在公共场合穿着制服抽烟、打架或着装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2、穿戴不按要求或穿戴不规范,未配戴工牌者。

  3、不穿袜子、赤脚者,不扣纽扣,卷衣袖裤腿及不戴帽者。

  4、留长头发、蓄胡须,戴饰物者。

  5、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6、上班时间衣着不整洁,不注意个人卫生。

  7、举止不文明,不端庄,说话不讲礼貌。

  8、上班时间精神不饱满,姿态不端正者

  9、染其它颜色的头发,女保安员化艳妆 ,涂指甲,男性留长头发者。

  10、上班期间作风懒散,不按规定坐岗,将手插入口袋,倚靠物体跷腿者。

  七、服务质量:

  1、门岗做登记时不起立、不敬礼、不问好者。

  2、见到公司领导及业主不敬礼、不主动问好者。

  3、处理问题不敬礼或不用执勤用语者。

  4、车辆经过不敬礼,不打指挥手势者。

  5、坐岗时有业主或领导经过,不起立敬礼问好者。

  6、应住户要求,不及时通报本人工牌号码及姓名者。

  7、未按规定处理服务投诉者。

  8、不清楚本岗要求或本岗位职责者。

  9、在当班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方秽语与业主发生争执者。

  10、不主动上前询问业主及客人是否需要帮忙者。

  11、拾到客户业主的物品不主动上交者。

  八、工作责任心:

  1、上班时作风懒散,纪律性差,工作出现误差者。

  2、领导交办的事情未及时完成,不汇报者。

  3、看到违规者不制止,不理睬者。

  4、有其它岗位需要协助帮忙时,不积极主动者。

  5、未按规定填写各类工作日记和写请假记录者。

  6、不爱护公司财产,浪费滥用公司资源,如不关灯,风扇,空调者。

  7、工作失误、失职,造成后果被人投诉者。

  8、被其部门投诉不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并查实者。

  9、配备的工作装备丢失或人为损坏者。

  九、内务整理:

  1、地面清理不干净、不彻底者。

  2、床单未拉平,床上摆放杂物。

  3、床上有乱放衣物、帽子的现象,不按指定位置摆放,乱挂衣服者。

  4、床下鞋子未摆成一字形,不统一者。

  5、在规定休息时间内大声吵闹,影响他人休息者。

  6、不注意维护保持卫生者,乱扔垃圾,随意吐痰者。

  7、有亲友来访时不按要求登记,不遵守来访登记管理制度者。

  8、未经充许私自带他人留宿者。

  9、私自动用他人物品被投诉者。

  十、辞退: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予以辞退处理,同时公司会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力。

  1、在30天内超过两次扣分者。

  2、在30天内累计旷工两个班者。

  3、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4、不能胜任本职者。

  5、工作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者。

  6、向顾客索取钱财物或其它报酬者。

  7、蓄意损坏公物,有盗窃行为者。

  8、辱骂、谩骂、恐吓、威胁、打架斗殴、散播谣言者,发生不道德行为者。

  9、汇露公司保密资料造在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者。

  10、因工作疏忽发生重大事故。

  11、当发生紧急情况,接到通知后,无故拖延时间不及时赶到岗位或现场者。

  12、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隐瞒,虚报,捏造事实者。

  13、利用工作之便乱配住户家中或公司钥匙或私自为住户提供有偿服务者。

  14、刁难、威胁住户口,索要红包,小费者。

  15、发现火警未按应急规定程序处理者。

  16、停车场门口收费时不给票或少给票者。

  17、聚众赌博,上班时间打瞌睡,30天内超过两次者。

  18、在外闹事,从事非法活动被公安机关收容者。

  19、上班时间多次睡觉被发现者。

  20、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者。

  21、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能和公司保持一致,经教育不改者。

  22、不团结同事,在外或公司内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23、工作失职造成盗窃,令公司受到损失者。

  24、工作中威胁、吓唬上级,搞对抗、拉帮结派者。

  25、有其它违纪行为,公司无明确规定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

  十一、奖励:(奖励10分):对以下表现突出者每项奖励10分;

  1、对保安部工作或公司建设提出合理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责任心强,发生紧急事件采取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3、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当值情况,能够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者。

  4、当发现或利用监控设备发现有偷盗破坏异常情况果断采取措施挽回损失者。

  5、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业主或领导表扬者。

  6、举报队员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经调查属实者。

  7、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被公司采纳者。

  8、拾金不昧,主动将失物交还业主或及时上报者。

  9、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任劳任怨者。

  保安部:

  20**年7月15日

篇5: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保安员七不准规范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保安员七不准”规范

  针对保安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规定,保安员不得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身体等七种行为发生。

  该草案明确规定,保安员不得有下列七种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身体;

  (二)侮辱、殴打或者唆使殴打他人;

  (三)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四)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五)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追索债务、解决纠纷等;

  (六)侵犯公民隐私或者泄露涉密信息;

  (七)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该草案还规定,保安员上岗时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戴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警察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草案同时规定,保安员上岗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正在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扭送公安机关或者协助人民警察处理。

  根据草案规定,保安员在保安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先行赔付;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有关的保安员进行追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