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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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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奖惩条例

  保安部奖惩条例

  总则

  为建立和完善保安部的奖惩制度,促使员工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地调动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现对违纪的保安员实施既扣分又处罚和对表现优良的保安员既加分又奖励的管理手段,以“双管齐下,奖惩分明”的原则,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通过本奖惩制度,规范保安员行为和纪律,建立一支合格、受住户爱戴的保安队伍。

  实施方法

  本奖惩制度适用于保安部内部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奖惩结合,对于违反处罚内容的实施负积分,每分罚款5元;对工作表现突出者实施加分,每分奖励5元。

  第一章扣分处罚内容

  本章共四十三条。对累计扣分超过10分,每10分日清划C一次。

  第一条:上班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每次扣4分(部长批准的除外);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视作旷工处理(部长批准的除外)。

  第二条:无故旷工一天按公司规定除旷工之工时不记酬金外,扣20分,无故旷工2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条:未经部长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扣5分;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扣2分,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扣2分,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扣2分。

  第四条:当班期间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穿皮鞋、扎领带和穿着制服时不扣纽扣、卷衣袖、不戴帽子;长指甲、戴饰物,染异色头发;男的留长发、大包头、帽墙下发长超过1.5厘米,留胡须;女的留披肩发,涂脂抹粉,涂有色指甲油)每次扣5分。

  第五条:保安员上岗佩戴饰物或用手机接打电话扣2分,携带香烟、零食类的扣2分,保安员着制服时,制服不整齐,不按规定熨烫平整每次扣2分,不按规定擦皮鞋每次扣2分;衣服、手套脏每次扣2分。

  第六条:穿着工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5分。

  第七条: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正确规范或在岗位上修指甲、剔牙、抓痒、挖鼻子、掏耳朵、伸懒腰、哼歌、岗位上整理服装、将手插入衣袋及依靠在墙壁或其他物体上等行为者扣2分。

  第八条:当班期间,上级领导、业主、客户、高级访客经过岗位不敬礼者扣4分。

  第九条:当班期间,不使用文明用语、使用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业主)及与其发生与工作无关的争论者,情节轻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十条:上班期间吸烟、吃零食、听音乐、闲谈、与工作无关人员嘻笑打闹、看书报、工作不负责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5分。

  第十一条: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每次扣5分;每月超过3次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学习结束考试不合格者,每次扣5分。

  第十二条:值班时将私人物品带到岗位上,每次扣1分;当职时在岗位上私自接待亲友扣5分。

  第十三条:上班期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扣3分,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情节轻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五条:当班期间,在园区内发生案件不知情者扣5分。

  第十六条:当班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职责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记录不详细,每次扣4分,移交物品注意事项不清楚,出现双方扯皮,扣双方每人5分,造成损失的,双方负责赔偿,能鉴定责任的另外扣责任人5分,赔偿相关损失。

  第十七条:当班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使用文明规范语言者,每次扣5分。

  第十八条: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室打私人电话每次扣5分,电话费按三倍计算。

  第十九条: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其它装备和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备,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性损坏的每次扣5分,损坏部分另照价赔偿。

  第二十条:不按规定程序接待来访客人和车辆,不按规定指挥车辆停放,造成通道堵塞或指挥手势不达标,指挥失误等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作辞退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见说明或说明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扣5分。

  第二十二条:不按规定巡逻签到和巡查记录发现有作弊行为者每次扣2分。

  第二十三条:酗酒后上岗扣5分,在岗睡觉扣20分(严重者降薪或辞退处理)。

  第二十四条:非值班擅自在岗位上逗留或未经公司或部门领导批准,私自在小区闲逛扣2分,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单元范围内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窃公司、住户财务及充当内线合伙者,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蛊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作辞退处理。私自将公司物品或设施带回宿舍,一经查出的扣10分,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枪支、毒品等)或介绍娼妓、调戏妇女者,作辞退处理。

  第二十八条:扣押

的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作辞退处理。

  第二十九条: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作辞退处理。

  第三十条:在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期间,纪律懒散,打瞌睡,不作笔记,每次扣5分。

  第三十一条:违反规定在宿舍内吸烟者扣2分。

  第三十二条:在员工宿舍未经批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每次扣5分。

  第三十三条:床上用品、个人用品不按统一标准摆放者(被子未按标准叠放,床单未铺平,脏乱者),每次扣5分,不履行卫生值日员者扣2分。

  第三十四条:未经公司批准私自放行,业主、住户、租户携带的物品每次扣5分。

  第三十五条:当班期间,岗亭内卫生脏乱者,当班员每次扣1分。

  第三十六条:故意损坏岗位物品或宿舍公共物品着每次扣10分,物品照价赔偿。

  第三十七条:保安员违反【员www.pmceo.com工手册】及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10分不等,或辞退。

  第三十八条:在内部乱拿拿别人物品或偷盗者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饮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情节轻者扣6分,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十条:队长或负责人对下属的违纪行为进行包庇、隐瞒、纵容或知情不报情节轻者扣10分,严重者降职或辞退。

  第四十一条:在工作中麻痹大意,丢失岗位上的执勤用品(如对讲机、****等)除损失的物品照价赔偿外,并视情况扣6分或辞退。

  第四十二条:保安员非工作需要,擅自进入办公室或擅自动用办公室的物品,情节轻者扣5分;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十三条:值班期间,随地吐痰、随处醒鼻涕或乱丢果皮/纸肖及乱丢垃圾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每次扣2分。

  第二章加分奖励内容

  本章共十一条:作为考核划A的标准,每一项划A一次。

  第一条:对部们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加上10分。

  第二条:工作中勇于负责,及时处理本小区内煤气泄漏、突发火情、治安案件等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第三条: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良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业主及客人的口头或书面表扬者,加5分。

  第四条:为维护住户安全、财产及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人员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失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奖励。

  第五条:当场抓获正在小区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第六条:被评为部门“优秀员工”、“服务之星”、“内务标兵”、“训练标兵”者。

  第六条: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者。

  第七条;对举报保安部队员勾结他人偷/坚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案例,举报属实者(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第八条:队长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体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

  第九条: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通过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偷盗、破坏行为并采取措施而挽回损失者、抓获施工人员乱踩草皮,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环境的。

  第十条:适合其他奖励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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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小区保安部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小区保安部员工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物业小区保安队伍的管理机制,加大对保安队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保安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物业小区保安服务的特点、任务及职责,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1、违反《交接班制度》者,罚款5~50元;

  2、违反《巡检制度》者,罚款5~50元;

  3、违反《保安人员值岗的行为》者,罚款5~50元;

  4、违反《保安人员文明用语》者,罚款5~50元;

  5、违反《保安人员仪容仪表标准》者,罚款5~50元;

  6、违反《警卫室内务管理规定》者,罚款5~50元;

  7、违反《对讲机使用制度》者,罚款5~50元;

  8、违反《保安部劳保用品使用规定》者,按价赔偿并罚款5~50元;

  9、凡当月违反各项制度超过三次以上者,除按章罚款外降薪50元。

篇3:物业公司保安员奖惩办法(1)

  物业公司保安员奖惩暂行办法(一)

  为了更好的调动保安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将责任与利益挂钩,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伸张正义、打击歪风邪气,确保公司保安队奖惩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1奖惩报批程序

  1.1、保安队负责奖惩工作的上报;

  1.2、管理处进行审核;

  1.3、人事部门提出意见;

  1.4、公司领导审批;

  2、奖惩的形式

  2.1、奖励: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物质奖励;

  2.2、处罚: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留队察看(工资按试用期发放)、解聘(辞退);

  3、奖励

  1、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奖励30-100元;

  2、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受用户和同事一致好评者,奖励30-150元;

  3、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训练、学习、年终考核成绩优异者,奖励30-200元;

  4、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奖励30-200元;

  5、伸张正义,打击歪风邪气,敢与违法犯罪分子、敢与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者,奖励50-200元;

  6、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奖励50-200元;

  7、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奖励100-300元;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重大贡献,提供破案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治安案件者,奖励100-300元;

  9、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10、在防台、抗洪、灭火等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表现者,奖励100-500元;

  11、对提高公司信誉,为保护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作出重大贡献者,奖励200-600元;

  12、值勤时,因为保护广场财物在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过程中,英勇负伤者,公司承担其全部医疗费用,并奖励300-1000元;

  13、其他事迹经研究应给予奖励者,参考上述标准奖励。

  4、违章处罚

  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并经济处罚。

  4.1、未按规定路线巡逻,做假记录者,处罚20元,两次者,加倍处罚;

  4.2、代他人打考勤卡做假者,处罚20元;

  4.3、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处罚20-50元,两次加倍处罚;

  4.4、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影响工作者,处罚20-50元;

  4.5、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一次者,处20-50元;

  4.6、工作不负责,不听从指挥,擅离职守脱岗者,处20-50元;

  4.7、未按规定,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处罚30元,两次加倍处罚;

  4.8、无故不参加训练、学习一次者处罚30元,两次加倍处罚;

  4.9、仪容不整,不认真工作、不文明、有不道德行为,影响公司形象者,处罚10-80元;

  4.10、执勤时,无故窜岗,乱丢杂物、躺下、喝酒会客、看书看报者,处罚20-80元;

  4.11、拖延执行上级指令,影响正常工作进度,尚未造成损失者,处罚20-80元;

  4.12、无理打人(追捕犯罪分子与自卫除外)、骂人、虐待捕获犯罪嫌疑人者,处罚30-100元,严重者开除;

  4.13、发现案件,违章违纪行为不汇报者,处罚30-100元,如造成公司损失者,处罚50-300元;

  4.14、受到用户有效投诉者,处罚30-80元;

  4.15、拾遗不报、赞成不良影响者处罚20-150元;

  4.16、造谣惑众,挑拔是非、拉帮结派,影响队友的团结,有事实证明但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处罚30-150元;

  4.17、使用亵渎或辱骂性等不文明语言者,处罚20-50元;

  4.18、责任地段发生治安案件,不积极参与处理而有意逃避者,处罚30-150元;

  4.19、无故旷工一次者,处罚100元;(可以改为扣三天工资)

  4.20、工作时间睡觉者,一次处罚50-100元,两次者加倍。

  4.21、监守自盗或勾结社会不良份子盗取公司或用户财物,轻者处罚200-1000元,并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建议给予辞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5.1、一年内在工作时间睡觉三次者;

  5.2、一年内无故不上岗三次或一季内迟到、早退、脱离岗位累计超过12小时者;

  5.3、三次重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他规定,且造成一定后果者;

  5.4、半年内给予警告3次者;

  5.5、执勤时,无故串岗、闲聊、乱丢果皮、杂物、躺下、喝酒会客、看书看报,情节严重者;

  5.6、服务态度恶劣,损害用户或客户利益,严重影响公司声誉者;

  5.7、疏于职守,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公司利益损失,情节严重者;

  5.8、因违纪在留队查看期内,再次违反需处罚50元及以上的规定或一年内累计给予两次留队察看处理者;

  5.9、在逮捕违法犯罪分子时,退缩不前,贪生怕死,造成严重后果者;

  5.10、遇非常事故,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和用户财物蒙受损失者;

  5.11、在公司无理取闹且先动手打人、实施威胁、暴行,情节严重者;

  5.12、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5.13、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

资料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较大者;

  5.14、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5.15、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5.16、非办公时间,当值保安私自放入外来人员进入招商大厅或办公区域的;

  5.17、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将公司财物、资料送予他人的,视为监守自盗;

  5.18、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为自己牟取私利者;

  5.19、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者;

  5.20、敲诈勒索人民群众财物者;

  5.21、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罢工,情节严重者;

  5.22、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23、以上行为情节严重,且触犯《治安条例》或《刑法》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1、保安员在值勤中应禁忌使用的语言

  4.1.1、哎,老头儿!

  4.1.2、站着!不准进!

  4.1.3、管的就是你!

  4.1.4、那个人,别走!

  4.1.5、你少在我面前装糊涂!

  4.1.6、嘿,说你哪!

  4.1.7、就你特殊呀!

  4.1.8、不准进就是不准进

  4.1.9、少罗嗦,你少来着一套。

  4.1.10、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怎么还问啊!

  4.1.11、我不管,少问我。

  4.1.12、是不是欠打呀?

  4.1.13、没完没了,一边去。

  4.1.14、问什么问,没看上面写着吗?

  4.1.15、你问我,我问谁啊?!不知道,问别人去!

  4.1.16、没上班,一边等着去。

  4.1.17、下班了,走走走!

  4.1.18、我就这态度,怎么着!

  4.1.19、想告,你告去,谁怕谁呀!

  4.1.20、我管不了,爱找谁找谁!

  4.1.21、你咋呼啥呀,怕你呀!

  4.1.22、没看见我正忙着吗?眼瞎了。

篇4:管理处管理部(保安部)奖惩制度

  管理处管理部(保安部)奖惩制度

  1.0目的

  为了完善管理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员队伍建设,鼓励管理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本制度。

  2.0内容

  2.1嘉奖

  2.1.1一月内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

  2.1.2密切联系顾客,为顾客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拒腐蚀、贿赂,屡受顾客称赞者或本月内连续受表扬者,给予嘉奖。

  2.1.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在抢险救灾中,保护顾客和管理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

  2.1.4对在辖区内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给予表扬和嘉奖。

  2.1.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晋级。

  2.1.6管理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报请管理处上报公司调整奖励方案。

  2.2惩罚

  2.2.1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罚款、辞退。

  2.2.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口头警告并处罚金20元。

  2.2.2.1当值时不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连续两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

  2.2.2.3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时间较短尚未造成事故损失者。

  2.2.2.4在岗位看书、看报、听音乐、吹口哨、抽烟、吃零食、聊天等。

  2.2.2.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经劝告一次无效者。

  2.2.2.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2.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力,尚未造成损失的。

  2.2.2.8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会议者。

  2.2.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予书面警告并处罚金50元

  2.2.3.1违反2.2.2.1条屡教不改者,处第二次书面警告。

  2.2.3.2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未请假者。

  2.2.3.3擅自离岗,情节严重。

  2.2.3.4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事者。

  2.2.3.5上班私自会客者。

  2.2.3.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3.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严、造成一定影响者。

  2.2.3.8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私入顾客房内、仓库、办公室等。

  2.2.3.9当值睡觉者。

  2.2.3.10上岗前饮酒者。

  2.2.4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并视其情节处以相当的罚金。

  2.2.4.1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2.4.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2.2.4.3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无理伤人、见危不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2.4.4不请假、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2.2.4.5无论何种原因,与业户、公司员工打架者。

  2.2.4.6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漫骂上级者。2.2.4.7因主观失职而损坏或遗失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2.2.4..8当值睡觉,情节严惩重者。

  2.2.4.9工作时间内聚众赌博或围观赌博。

  3.0记录

  《违纪处分执行书》由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部门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4.0附件

  《违纪处分执行书》

篇5:酒店保安部奖惩制度(3)

  酒店保安部奖惩制度(三)

  1、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将给予奖励或晋升参考。

  1)对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贡献者。

  2)拾到客人钱财缴公者。

  3)举报本部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对工作尽忠尽职,受客人或外部门来函表扬者。

  6)为酒店声誉和财产,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

  2、惩罚--警告处分,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1)当值时不注意仪表、不佩戴工牌,经多次指出而无明显改观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当值时睡觉者。

  6)当值时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者。

  7)当值时抽烟、吃零食、聊天、听耳机、不听从劝告者。

  8)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私入客房、仓库、服务员工作间、办公室、厨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当值员工擅入酒店者。

  11)该管的事不管,胆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误者。

  1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13)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3、惩罚--辞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

  1)不请假,旷工两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客人、酒店员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费者。

  4)利用职权与客人进行非法交易者。

  5)盗窃酒店物品、客人钱财,以及主使或参加酒店员工盗窃酒店、员工财务者。

  6)拉皮条者。

  7)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8)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酒店损失者。

  9)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室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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