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保员的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按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4、注意仪容整洁、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5、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不准会客、看书报、听广播,不准做与值班执勤无关的事;
6、当班期间,队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同他人进行打架、斗殴;
7、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8、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随意代(换)班;
9、住集体宿舍的队员严格按宿舍管理规定执行,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带非公司员工留宿。
编辑:www.pmceo.Com篇2:商场物业安保部工作纪律
商场物业安保部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3、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4、值勤时按规定着装,精神饱满、行为规范并使用"十字"文明用语。
5、履行职责时要态度谦和、语气委婉,礼貌待人,做到有礼、有节,不得以任何理由侮辱、殴打他人。
6、提高警惕,尽职尽责,禁止擅自离岗、脱岗、睡岗,不私自调班、迟到早退。
7、不准在值勤前2小时内和值勤时饮用含酒精的饮品。
8、禁止在岗位上干私活、闲聊、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9、按时参加相关培训、教育、会议、训练等活动。
10、禁止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下属、厂家及顾客索贿受贿。
11、保护和爱护公私财物,未经相关单位及人员同意不准私自动用与本职及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任何设备及物品(遇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时需要除外)
篇3:工业园区安保部纪律规定
工业园区安保部纪律规定
第一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接到上级命令应立即行动。
第二条遵纪守法,文明办事。
第三条严禁打骂、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
第四条不准擅自处理他人物品。
第五条不准贪赃枉法,不准私放违法犯罪嫌疑人。
第六条接受监督,不准敲诈勒索。
第七条不能行使公安人员职责,但在辖区内发现可疑人员可查验物证。
第八条办事公道,不准公报私仇,诬告陷害他人。
第九条机智勇敢、团结战斗,决不怕苦怕累,贪生怕死。
第十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决不放松警惕、泄露机密、玩忽职守。
第十一条不允许在辖区范围以外查物验证(发现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赃物除外)。
第十二条执勤时必须穿统一的制服(特殊情况例外)、配带装备、着装整齐。非工作时间,禁止穿制服。
第十三条执勤时禁止喝酒、吃零食、抽烟、不准会客、看书、看报、不准抄手、或将手放在口袋里,不准闲聊、嬉戏和做与执勤无关的事。
第十四条值勤时不得使用私人通信器材(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五条必须遵守先礼后言的程序处理事情,与客户打交道时须使用礼貌用语。
第十六条讲究个人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第十七条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队员必须按级别请假。
第十八条安保员交接班须提前十五分钟,做到交接事项清楚,物品及设施完好、准确。
第十九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规定起床、休息。由部门主管负责制定具体作息时间。
第二十条无特殊原因,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在安保宿舍内留宿,如有特殊原因需留宿者(限男性),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第二十一条交接班手续完毕后一小时内,应回宿舍就寝(上白班必须在晚上11时就寝)。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共财物,遗失或损坏公共财物者,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应遵守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