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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部治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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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部治安管理规定

  安管部治安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治安管理,保护业主(住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良好生活秩序和治安环境,制定本规定:

  1、公共区域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由物业公司安管部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小区内的业主(住户)要积极配合安管人员,做好小区的联防保卫工作。

  3、本小区公共部位已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小区外围已安装周界防范系统。严禁各业主(住户)遮盖、损坏摄像头及配套器材。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发现形迹可疑人员,业主(住户)应立即向安管人员报告。

  5、一旦发生偷盗等恶性案件,业主(住户)应立即报告安管部或公安部门并保护现场。

  6、小区严禁下列妨碍公共安全和扰乱小区秩序行为:

  6.1.在小区内打架、斗殴、无理取闹。

  6.2.制造噪音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和休息。

  6.3.私自开启或撬开他人信箱,取走他人信件。

  6.4.在小区内摆摊叫卖,发放传单。

  6.5.在小区内使用汽枪。

  6.6私自.动用、损坏消防器材、标志。

  6.7.损坏小区各种公共设施设备。

  6.8其他妨碍和扰乱小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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