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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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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则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财务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模式,特制定《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做好会计工作,按期出具财务报告,并经执业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

  第五条 公司要发挥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职能,加强筹资、投资、利润分配工作,及时完成财务分析供经营管理决策参考,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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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zc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智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1.0目的

  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

  2.0适用范围

  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3.0制度要点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

  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篇3:项目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财务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正确处理好管理与理财的关系,是物业管理的首要问题。

  2、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主动接受政府部有关部门对本企业的监督。

  3、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应认真贯彻《会计法》。并执行财政部制定的《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制定的《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财经政策、法令,遵守各项资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开支标准。

  4、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收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会计报表,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调内部计划的严肃性。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经济政策。

  (2)认真执行财务开支范围标准。做好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3)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济指标,保证投资者利益不被侵犯。

  6、财务管理的三方面任务:

  (1)计划、合理的安排资金,为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2)认真贯彻各项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实行财务监督;

  (3)加强经济核算,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7、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开户建账,建立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做好管理公司的经济活动记录工作。

  二、计划管理制度

  1、每年度未做好本公司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计划管理的主要任务:

  (1)预期总体经济指标,并且分解、下达各部门。

  (2)通过各阶段的决算考核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编制分析报告向总经理汇报。

  (3)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修正偏差,合理控制计划。

  3、做好会计决算和利润分配报告,加强财务监督,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收支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进行现金业务收支管理。

  (2)营业收入现金不得坐支。

  (3)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保留库存现金。

  (4)按银行规定,超过标准数额的支出不得用现金,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使用。

  2、银行存款管理

  (1)加强结算资金管理,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2)及时掌握银行存款收支动态及余额,搞好货币资金的调度,保证经营资金的供给。

  (3)财务印鉴实行分管制,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银行预留名章、现金收、付讫章和转账章由出纳保管。

  3、银行支票结算的要求

  (1)超过标准的各项支出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建立支票购买、领用登记制度。登记内容是:支票号、领用日期、领用人、支票用途、支票限额、报销金额、报销日期。

  (3)作废的支票也应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并在该支票上加盖作废印讫。

  (4)支票领用必须在五日内报销,超过报销期限需做延期说明,不得无故拖延报销。

  (5)开出的支票必须填写日期、收款人、用途、用大写注明限额金额,并且在小写金额栏内以人民币符号¥为使用限额的截止符封死,禁止签发空白支票。

  四、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管理

  (1)按现行会计准则规定: 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该作为固定资产。

  (2)各部门如需购置固定资产,应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月预算时充分考虑及拟定采购计划,填制"采购申请单"并写明固定资产的用途、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及供货商(三家报价),"采购申请表"要经采购部门寻价及寻价人签字,经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审批,以上手续完备后方可与供货商签订商品购销合同。需要加盖公章的经济合同要经总经理签批后方为有效(购销合同正本送交财务部作付款依据,采购部门、总经理办公室各存副本备查)。

  (3)购进固定资产后,采购人要到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办理到货验收手续,会同财务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填制"外购资产、物品验收单",如直拨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要对购进固定资产的质量及外观进行审验并填制"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

  (4)财务部要对购进的各项固定资产建账建卡,根据税务局要求和会计核算方法,按月计提折旧费。

  (5)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财务部应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并根据"外购资产、物品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对固定资产按使用部门分别设立明细账,进行财务核算。使用部门在领用固定资产时要会同财务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共同填制"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

  (6)固定资产如专人使用,应由使用人保管,使用人在财务部办理领用手续。各部门公共使用的,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7)固定资产要定期清查盘点,本制度规定:物业管理公司须于每年的5月31日和12月31日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盘点时要对实物逐项点数,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按类别,品名详列账存数量金额和实存数量金额,由参加盘点人签章证明,保管备查,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要按时核对,作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出现盘盈、盘亏要及时上报。

  (8)固定资产的调出、变卖和因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时,必须按物业管理公司权限办理,合法批准手续,其变卖价格由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核实资产净值后与购买单位协商确定并报总经理审批。需报废及清理的固定资产要进行审查与技术鉴定后报总经理批准,进行账务处理。凡属人为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或损坏,必须上报总经理处理并追究其个人责任及相应的处罚。

  (9)对于接受外单位投资、调拨增加的固定资产或对外投资、调拨减少的固定资产,双方财务人员、经办人员、总负责人需共同填制"固定资产交接表"并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

  2、流动资产管理

  (1)非商品资金管理:非商品资金包括现金、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

  (2)必须严格控制非商品资金的占用,核定额度,严格管理。

  (3)购置必须有计划,经批准,手续合法完备,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4)根据财政局有关各企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准限额,根据现在的经济业务需要,备用金库存周转金暂定为 4000元整,由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报销手续,每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账账相符。

  五、会计核算制度

  1、会计核算原则

  (1)公司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不得以虚假的经

  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采取借贷复式记账法。

  (5)会计科目采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核算。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表

  编号科目名称编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241长期借款

  101现金261长期应付款

  102银行存款275住房周转金

  112应收票据三所有者权益

  113应收账款301实收资本

  114坏账准备311资本公积

  115预付账款313盈余公积

  119其他应收款321本年利润

  124库存材料322利润分配

  125库存设备四成本类(略)

  129低值易耗品五损益类

  139待摊费用501经营收入

  151固定资产502经营成本

  155累计折旧503销售费用

  156固定资产清理504经营税金及附加

  159固定资产购建支出511其他业务收入

  161无形资产512其他业务支出

  171递延资产521管理费用

  181待处理财产损益522财务费用

  二负债类531投资收益

  202应付票据541营业外收入

  203应付账款542营业外支出

  204预收账款550所得税

  209其他应付款56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11应付工资

  214应付福利费

  221应缴税金

  229其他应缴款

  231预提费用

  (6)会计核算应遵循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清晰性、配比性、谨慎性,重要性的原则。

  (7)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2、会计凭证的填制

  (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对记载不完整、不正确、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会计凭证的保管

  (1)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复制、丢失。

  (2)财务部门对本年度内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计划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制定专人保管。对上一年度的会计档案清点无误,登记后转交集团档案室统一保管。

  六、费用管理制度

  1、应在正确核算、科学预测基础上、编制费用计划,建立费用管理责任制。

  2、经营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本着"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

  3、每月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员工福利费,使用范围按国家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每月按员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经费。

  5、员工教育经费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5%的比例提取,教育经费用于公司员工教育或员工培训。

  6、实行统一的劳动保险制度。每月按人事部提交的缴费明细表例提取养老保险金、大病、失业及工伤保险。

  7、财务报告和财务决算

  (1)公司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同时还应编制为加强内部管理而增设的同步报表,包括费用表、往来账款明细表及清欠报表并加以说明。

  (2)月份终了5日内、季度终了7日内、年度终了10日内上报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七、经营活动分析

  1、支出情况分析:

  (1)分析检查各项支出是否按计划、规定用款,是否专款专用,有无计划外支出,有无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等情况。

  (2)分析检查各项支出是否充分发挥了效用,挖掘现有物资潜力以及定额执行情况等。

  (3)分析检查各项支出有无浪费、谋取私利等违反纪财经纪律的情况。

  2、收入的情况分析:

  (1)分析各项收入计划的完成情况,超过或减收的主要原因。

  (2)分析应缴计划收入是否做到及时、足额的上缴,有无截留、坐支、挪用、拖欠等问题。

  3、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2)各种财产、物资的增加,资金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充分利用,库存的各种物资有无超定额储备的问题。

篇4:P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P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有利于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依据《企业财务通则》、《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中心环节,财务管理应充分利用价值形式参与公司管理,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降低耗费,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投入与产出、速度与效益的最优化,使公司股东获得理想的收益。

  第三条 公司应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公司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 程等文件的复制件,申办税务登记。

  公司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申办相应的变更登记。

  第四条 公司设置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开发经营情况,预测资金需要量,编制资金预算,进行资金成本的分析,以便于选择最佳筹资渠道,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

  第六条 公司筹资种类、筹资期限和筹资金额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的借款是公司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预提费用、各种应付及预收款项;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是公司的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七条 公司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公司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章 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

  第九条 公司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第十条 公司重大经济事项须书立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或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签署。

  第十一条 公司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年度资金收支平衡计划和现金流量表,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资金计划指标下达各责任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货币资金支付实行财务副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应利用资金时间价值和时间差,加强资金调度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于每季度终了对往来户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帐款按其帐龄长短逐笔进行分析,并向对方寄送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应明确催收措施及有关人员责任,防止坏帐的发生。

  第十五条 公司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公司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第四章 存货

  第十六条 存货是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是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各种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 在建工程 在产品 半成品 结构件 商品等。

  第十七条 公司存货的购入和领用,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存货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存货的实际成本。

  第十八条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一次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各种用具物品,如一般工具、专用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等。

  第十九条 公司对存货于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对于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由公司财务和有关责任部门、人员进行逐笔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分别情况进行帐务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

  第五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

  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列入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投资者投入,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为建造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尚未交付使用以前的专项工程支出,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原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折旧。

  第二十三条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

  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和实物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值后的净损失,分别情况进行帐务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六章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商誉等。

  第二十九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三十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三十一条 公司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十二条 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第三十三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第三十四条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第三十五条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第七章 对外投资

  第三十六条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和规模由董事会决定。公司有关部门应作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在20%以下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在20%(含20%)以上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计价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计入投资收益

  第四十一条 公司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八章 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二条 公司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四条 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本着"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由公司董事会核定当年限额,经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批准,在管理费中据实列支。

  财务副总经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 职工福利费按照公司职工工资总额14%提取。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一、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二、对外投资的支出;

  三、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四、对股东发放的股利;

  五、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九章 营业收入

  第四十七条 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开发经营活动中,由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产品等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八条 营业收入实行计划管理。公司营销部门应按年、季、月编制收入计划,做好收入的预测和实施工作。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可确认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实现:

  一、公司开发土地、商品房在移交后,将结算帐单提交买方并得到认可时;

  二、代建房屋及代建其他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办妥交接手续,价款结算帐单经委托单位签证后;

  三、出租房屋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应付租金时;

  四、以预收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开发产品,本期收到价款时。

  第十章 利润和利润分配

  第五十条 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

  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第五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年度开发经营计划和销售计划,编制年度利润计划,确定年度利润目标。

  第五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五十三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5%的公益金;

  五、经股东会决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六、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

  第五十四条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五十五条 公益金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十一章 企业清算

  第五十六条 公司按照章 程规定解散或者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公司剩余财产。

  第五十七条 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以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计入清算费用,由公司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第五十八条 公司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在同一顺序内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终了,公司的清算净收益,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然后按余额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经注册会计师审查后,报股东会或有权主管机关确认。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5:物业公司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财务现金借用(含各小区收费员)必须由经理签字批准,不得私自借用,违反者由当事人以工资垫付且追究责任。

  五、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七、对各类费用报销,由出纳督促,事后七日内必须报销,原则上不得跨月。

  八、各小区发生的任何收付款项必须统一入账,不得出现帐外资金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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