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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信物业财务工作质量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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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信物业财务工作质量评估制度

  雅信物业财务工作质量评估制度

  为实施有效监督,确保公司货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特建立本评估制度,从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日记账、库存现金和票证印章的保管、应收款项的催收、收支情况、资产管理、财务文档管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等八个方面对物业管理处财务岗位工作实行检查评估,为保证检查评估工作的有效性,该项工作以不定期、不预先通知的方式进行,但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所有现金收款均开具正式收据或电脑打印收据(加盖公章),有收、付款人签名确认(注明时间)。

  当日收款当日送存银行,银行停止收款后收进的现金做到妥善保管,于次日送存银行,金额超过3000元的须送存夜间银行,不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事先征得财务部负责人同意。

  办理现金收付坚持当面点清,及时开具收据,每笔收付均加盖现金收、付讫印章,并即时入帐。

  每周定期与公司出纳结算收款,遇有较大金额(超过1万元)收款当日结算。

  不办理未经规定审批程序的付款申请,并检查付款凭单是否完整、真实、合法,对口头承诺,便条,非法票据等不具备付款条件的申请不予办理,并视情况上报财务管理部。

  不挪用现金,不以白条抵库和保留帐外现金,确保库存现金与帐上余额一致。

  收到支票即刻签署支票送达回执,并及时将支票送银行入帐。

  ·登记日记帐

  每笔现金收付款业务均需按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收到支票登记备查帐。

  每个工作日完结,均结出帐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做好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所有现金收入均须入帐,不将收入作帐外记录,不设置小金库。

  ·库存现金和票证、印章保管

  按照公司核定的库存备用金和公安部门的有关现金限额规定,保管好库存现金,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建立收据、发票的领用、发放、缴销记录,缴销前详细标明每本票据的开出份数,作废份数,起讫时间,收款总金额(分现金、支票),与上缴公司的金额是否相符,确保钱、单相符。

  不随便将印章交予他人保管,保障公司利益免受侵害。

  ·应收款项的催收

  物业服务中心应建立清晰、准确的欠收款明细帐项,即时反应住户拖欠款情况,并据以积极催收,每月有拖欠款清缴情况说明。

  按政府的规定收取拖欠款滞纳金,特殊情况须由部门经理书面上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豁免。

  对连续拖欠三个月以上或累计拖欠一万元以上的住户,须有专门催款情况说明,并有协同催款人签字证明。

  费用收缴率:户数比大于90%,余额比大于85%。

  ·收支情况

  为配合物业服务中心管理报告的公布,各部门应按照财务管理部规定的内容设置帐本,并根据收、付款及时登帐。

  每季度末财务人员应以本部门帐本为依据,以财务管理部提供的部门经营情况表作为参考向业主公布(包干制可不公布)。

  对本部门经营情况财务人员每季应向公司写出书面分析,有较大变动情况时,应书面通知公司财务管理部。

  ·资产日常管理

  根据财产情况审核单的内容建立资产明细帐,并落实资产日常管理责任人,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

  根据资产责任人提供的资产使用状况,负责办理资产处理审批的有关手续。

  负责对本部门资产的核对工作(至少半年核对一次),年底配合公司资产大清查工作。

  ·财务档案管理

  各部门必须保管好本部门历任财务人员交接清单。

  负责本部门的收据、维修服务及回访记录表等存根的保管。

  对本部门各年度的收费明细单要按年度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对政府、公司各种收费标准的文本、公司财务管理部的通知及时进行收集,并整理归档。

  对本部门合同、收付款报告的批文及时上交财务管理部并进行归档整理。

  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

  通过办理收付款业务,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监督各业务部门经济活动的开展,杜绝乱收费,擅自免费,隐瞒截留收入等违纪行为。

  通过评估检查,以上各项均合格的财务工作为良好,3项以内不合格,但在限期内纠正的为基本合格,4项以上不合格或限期内不纠正的,视为不合格将受到警告、停职、辞退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附:评估表及库存现金盘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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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财务管理部职责(二)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部职责(二)

  A.根据集团的要求,按照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及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及相应财务人员的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B.负责公司总体经营状况的核算、分析、预测,正确核算经营成本、费用、利润,及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并报总经理审批。

  C.负责合理使用资金,控制各部门成本费用开支,监督资金运行情况,保证各项收入的正常收缴,加强对外汇收支的管理监督。

  D.负责组织公司业务部门进行财务预算的编制,并督促预算的执行,根据财务结果考核相关部门的经营责任。

  E.负责监督和控制各部门的财务收支及财务人员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提醒业务部门经理,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F.负责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工程预算等经济事项的审核,拒绝办理一切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和违反公司规定的结算,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G.负责对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的审核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H.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往来款项的检查,督促应收款项的催缴清收,保障公司资金的流动性。

  I.负责公司各部门的纳税申报,及时了解并收集财务、税务政策的

  J.变化信息。

  K.负责管理和控制公司各项资金,做好资金收支计划、平衡工作,正确合理地调配资金,及时编制财务综合预算及决算。

  L.负责公司财产物资的登记及使用情况检查,监督各部门的财产管理,保证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M.负责对供方、A类物资及采购行为进行评价和监控,每季度对日常采购物资供方进行调查回访,了解各采购人员的职务行为及各类物资价格的浮动情况,并每季度公布一次常用物资参考价格;每年负责对供方资信的复查。

  N.负责公司各项服务收费标准的审核。

  O.负责配合新建项目策划阶段早期介入、制订物业管理方案,组建物业管理机构的有关工作。

  P.负责协助对管理处出纳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部门出纳与财务部门的协调性,增强财务核算结果的可理解性;并协助对公司非财务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推行财务管理理念,提高财务部门的管理措施的实施效果。

篇3: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则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财务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模式,特制定《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做好会计工作,按期出具财务报告,并经执业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

  第五条 公司要发挥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职能,加强筹资、投资、利润分配工作,及时完成财务分析供经营管理决策参考,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篇4:纳德物业公司财务计划

  纳德物业管理公司财务计划

  第一条 加强计划管理是为了使资金运作更加规范,加速资金周转,控制费用支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财务计划主要有预算报告,包括营业收入计划、营业成本计划、资金收支计划、投资及收益计划、经营管理费用计划、贷款和还贷计划、财务费用计划、利润及利润分配计划、员工分配计划等,财务计划须按月度和年度分别编制并纳入预算报告。

  第三条 月度财务计划

  1、营业收入计划、营业成本计划、资金收支计划、投资及收益计划、经营管理费用计划、财务费用计划由各相关部门在每月20日前提出下月计划报财务部,经财务部平衡后汇编入月度预算。

  2、月度利润计划,根据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和上述相关计划编制,财务部对月度执行情况进行预测、检查、分析。

  3、按年初制定的年度员工分配计划,编入月度计划分月发放。

  4、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根据制度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后,由财务部汇编入月度预算。

  5、月度预算报告由财务部编制,报主营公司审批执行。

  第四条 年度财务计划的要求

  1、对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进行预测分析;

  2、提供上年度经营概况和本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说明;

  3、应提供经营指标实现的可能性分析(包括技术上、营销上、资金上、管理上的支持);

  4、对各项经营指标进行按月分解,并确定责任人,以利于考核。

  5、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报表,对各项指标的构成与编制依据解释说明;

  6、应注意保密性。

  第五条 年度财务计划的内容和编制程序

  1、确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编制年度营业收入计划、营业成本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外投资计划、员工分配方案;

  3、根据年度投资政策、投资计划、经营工作计划及费用开支标准编制经营管理费用计划;

  4、编制贷款计划、偿贷及财务费用计划;

  5、根据投资计划及预期收益率编制投资收益计划;

  6、根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计划编制利润计划;

  7、根据税收法规及政策编制税收计划;

  8、根据利润分配政策编制利润分配计划;

  9、编制资产运营计划及现金流计划;

  10、编制现金收支预算及预期资产负债表;

  11、编制当期财务预算报告。

  第六条 年度财务计划的批准

  1、年度预算报告由财务部编制,经董事会审核;

  2、根据董事会的审核意见,对年度预算修订后再上报股东会审定;

  3、董事会在每年12月底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年度预算,(如未通过,则根据股东大会意见修订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已获批准的年度预算报告报送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和监事长。

篇5:物业财务制度之筹资管理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筹资管理

  第一条 资金来源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第二条 公司可运用负债方式满足资金需要,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商业信用(包括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收帐款等)等;长期负债是指期限超过一年的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和债券等。

  第三条 优先充分运用商业信用手段增加流动资金,在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借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后办理借款。

  第四条 借款相关费用的处理:

  1、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费用或虽然是长期借款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债券发行费是指与债券发行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债券承销费、印刷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直接费用。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债券发行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债券发行费和借款费用,在尚未交付使用前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计入财务费用,具体可根据额度和使用期限确定可采用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或分期摊销。

  4、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5、清算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第五条 所有者权益是保证公司稳定经营的重要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公司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吸收社会法人、外国资本和职员投资等方式不断增加资本总额,以增强公司实力。

  第六条 股票发行费是与股票发行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股票承销费、注册登记费、律师费、公关及广告费、印刷费及其他直接费用。股票按面值发行,发行费计入当期费用;股票按溢价发行,发行费先从本次股票发行的溢价中扣除,其余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发行费用大于本次股票溢价而未能抵扣的部分,列入财务费用。

  第七条 公司发行债券和增发新股由董事会制定相关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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