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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收费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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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收费员岗位职责

  物业公司收费员岗位职责

  职位:收费员

  一、负责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记账、结算工作。

  二、熟悉辖区内的单元户数面积,以及管理费、水、电、气费等收费标准及计算办法。收缴各种管理费用并开具收据,做好收费的统计,核算工作,做到及时,不重不漏,收费率达100%。

  三、熟练掌握出纳账的记账原则和方法,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其他账目,定期核对,做到账目清晰、手续完备、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收付款项均须与会计填写记账凭证相符,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挪用公款和私自借支。

  五、负责公司员工考勤情况汇总,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和奖金。

  六、购买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和员工劳保用品,及时交回库房登记入库。

  七、完成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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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财务部出纳岗位职责

  物业公司财务部出纳岗位职责

  一、负责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记账、结算工作。

  二、熟悉辖区内的单元户数面积,以及管理费、水、电气费等收费标准及计算办法。收缴各种管理费用并开具收据,做好收费用的统计,核算工作,做到及时,不重不漏,收费率高达100%。

  三、熟练掌握出纳账的记账原则和方法,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其它账目,定期核对,做到账目清晰、手续完备、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目清月结、准确无误。

  四、格执行财务制度,款项均须与会计填写记账凭证相符,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挪用公款和私自借支。

  五、员工因特殊情况需借支公款,所借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本人月收入的80%,若需破例必需具备还款计划,经总经理签字认定。

  六、负责公司员工考勤汇总,造表核实。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和奖金,按月办理社会保险和在规定的时间内续保其它商业保险。

  七、负责购买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和员工劳保用品中,及时交给库房登记入库。

  八、员工因辞退或辞职,应及时将个人借支情况呈报公司人事行政部,保证公司资金不流失。

  九、对当月的资金使用支付情况,在二十五日前列表报送财务部备查。

  十、完成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物业公司财务部经理(会计)岗位职责

  物业公司财务部经理(会计)岗位职责

  一、熟悉国家相关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财务活动严格审查把关,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经济指标考核计划,和各种费用收支计划。严格监控执行。

  三、熟悉公司各物管项目,住宅的单元户数、面积,以及相关项目的收费标准,和计算办法。

  四、熟悉国家对行业执行的税收标准,及其它费用的管理要求。

  五、熟练掌握记账原则和方法,建立健全各种台账,并于每月二十五日做好本月财务核算、报表、对账工作,呈报总经理审核。

  六、在财务管理中应做到账目清晰、手续齐全、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七、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未经总经理批准,其它人不得私自查阅财务档案。

  八、做好公司的财产、用具的保管和登记工作。按月向总经理呈报公司财产进出的月报表。保障公司的财产进出账实相符,往来有据。

  九、合理地管好公司在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报销入账必需手续清楚。

  十、定期分析资金往来及运用情况,监督公司合理地使用资金,保证资金安全。

  十一、审查员工工资、资金和相关福利待遇的发放。

篇4:物业公司收费工作规定

  物业公司收费工作规定

  1、目的

  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确保如数、及时、安全地收回各项费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物管费及其它各项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3、 职责

  3.1 收银员负责各项服务费用的计算、填制收费通知单和费用收取;

  3.2 管理处管理员负责通知单的派发及收缴工作;

  3.3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相关有偿服务项目计费与审核;

  3.4 财务部经理和管理处主任负责费用收缴工作监督管理。

  4、 程序要点

  4.1 费用收取的范围

  a)管理服务费;

  b)工程、保洁、绿化等各项特约服务费;

  c)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

  d)停车场收费;

  e)代收代缴的水、电、气、电话等费用;

  f)其它各项经营服务费用。

  4.2 管理费的收缴

  4.2.1 管理费的收缴程序

  a)从业主交房之日起计收物管费;

  b)收银员应于每季定期根据业主资料编制下季《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内容包括:编号、房号、业主姓名、房屋面积、管理费标准、应收金额、上季欠费、滞纳金、本季应收等;

  c)收银员将《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于每季定期报助理审核,如审核有差错,应及时更正;

  d)审核《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后,收银员填写《收费通知单》,并于每季定期交客服中心审核,经审核有误的,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

  e)收银员在每季定期将《收费通知单》交客服中心由管理员派发;

  f)各管理员根据住户资料填写信封,装入《收费通知单》,视住户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派送方式;

  -需要直接送达的,管理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送交住户家中,并请住户签收;

  -如住户家中无人接收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送进住户信箱;

  -如需要邮寄的,管理员应贴呈邮资,并在二个工作日内到邮局递送。

  g)管理员应详细记录《收费通知单》的派发情况,并报告助理;

  h)在业主缴纳物管费的时期内,管理员应根据《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及时同收银员核实业主缴费情况,并作好记录;

  i)收银员收到当日现金后,每日将现金存入公司指定帐户;

  j)收银员应及时编制《费用收缴明细表》,交管理处审核,经审核存有疑问的,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经审核无误的应在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

  k)对未能收取的费用,收银员应根据欠费资料填写《首次催款通知单》,收银员填好《首次催款通知单》后,经助理审核无误后,交管理处文员加盖公章,并交管理员派发;

  l)管理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催款通知单送交业主或家人手中,并让接收人签收,特殊情况无法亲自交与住户及家人的,应将催款通知单用邮寄的方法寄交住户;

  m)业主收到催款通知单后,在10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由管理员填写《第二次催款通知单》送助理审核无误后,进行派发;

  n)业主收到《第二次催款通知单》后在10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填写《最后催款通知单》,经审核无误的,交各管理员派发;

  o)业主收到《最后催款通知单》后在10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收银员将欠费资料汇总上报管理处主任处理。并可根据业主实际情况,实行一般性追讨;针对性追讨;区别性追讨。

  4.3 有偿服务费用的收缴

  4.3.1 工程队、保洁队等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为住户提供各项有偿服务时,应根据有关服务的收费标准,并请住户对收费项目进行签字确认,方可动工。服务完毕请住户对服务项目进行签收,在服务单上签字确认;

  4.3.2 各部门主管根据用户签字后的服务单对本部门员工计费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在部门审核栏内签名确认;

  4.3.3 各部门应将服务单在一个工作日内交给收银员;

  4.3.4 收银员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根据《服务单》上的有关记录对其进行收费。

  5、记录

  5.1 《缴费通知单》;

  5.2 《费用催收通知单》;

  5.3 《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

  5.4 《费用收缴明细表》;

篇5:物业公司收费员工作规程

  物业公司收费员工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确保如数、及时、安全地收取各项费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服中心收费员。

  3. 职责

  3.1 负责对管理费的收取;

  3.2 负责对装修相关费用的收取;

  3.3 负责特约服务费用的收取;

  3.4 负责各项经营性费用的收取;

  3.5 各项服务费用的计算及填制收费通知单;

  3.6 负责各项费用的收取统计分析工作;

  3.7 协助管理员对欠费进行催收。

  3.8 其它财务工作。

  4. 工作程序

  4.1费用收取的范围;

  4.1.1 管理服务费;

  4.1.2 工程、保洁、绿化、代办等各项特约服务费;

  4.1.3 停车场费用;

  4.1.4 装修相关费用;

  4.1.5 各项经营性费用;

  4.2管理费的收缴;

  4.2.1 管理费的收缴程序;

  4.2.1.1 从业主收房之日起计收管理费,装修办理前按半价收取,装修办理之日始或未装修已入住的按全价计收;

  4.2.1.2 每季末月25日在物业管理系统中提取下季度《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内容包括:编号、房号、业主姓名、房屋面积、管理费标准、应收金额、上季度欠费、滞纳金、本月应收等;

  4.2.1.3 将《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于每季度末月26日报财务部审核,如审核有差错,应及时更正;

  4.2.1.4 收银员按照审核后的《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交由片区管理员填写《缴费通知单》并经仔细审核无误后进行催缴;

  4.2.1.5 收银员于每季度末月29日前将《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交管理员手中;

  4.2.1.6 每季度首月的1-10日是业主缴纳管理费的时间,收银员根据《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收取业主管理费;

  4.2.1.7 收银员收到当日现金后,每日将现金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4.2.1.8 对未能按时缴纳的业主,收银员根据欠费资料填写《首次催款通知单》,并加盖公章后交管理员在收费当月20日前派发;

  4.2.1.9 业主收到催款通知单后10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由收银员填写《第二次催款通知单》并交管理员派发;

  4.2.1.10 业主收到《第二次催款通知单》10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由收银员再次填写《最后催款通知单》交管理员派发;

  4.2.1.11 业主收到《最后催款通知单》仍拒不结清费用的,管理处将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催收。

  4.3 有偿服务费的收缴;

  4.3.1 每月25-28日由前台接待员汇总后交收银员统一管理;

  4.3.2 收银员做好有偿服务费明细,并做好月(季、半年、年)报表;

  4.4各项经营性费用的收取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计收,并做好相应的明细账目;

  4.5 装修相关费用的收取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采取单独建帐的方式进行管理,以确保该类费用的准确计收;

  4.6 停车场费用实行车管员每天交帐的方式,收银员应做好严格交接,并对收费细目进行核查,以确保收费率达100%;

  4.7 上述所有费用的收取均应在每月的报表中详细列出,并对欠费情况做出说明;

  4.8 根据上级安排协助管理员对欠费进行催收,以确保综合收费率达到95 %以上。

  5. 相关文件及质量记录

  5.1《缴费通知单》

  5.2《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

  5.3《费用催收通知单》

  5.4《费用收缴明细表》

  5.5《缴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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