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大事记

7906

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大事记

  **雅苑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大事记

  1、20**年3月25日,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西安**物业有限公司**雅苑管理处在未取得新的政府价格批文,并未与业主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擅自贴出涨价汽车停车费告示,引起广大业主的不满。小区广大业主提出涨价异议,物业公司置之不理,并于4月7日起,对未交高价停车费的车辆实施出口拦截,并强行锁住出行的多个车辆,造成小区唯一出入口大门堵塞,致使小区门前雁塔路人行道拥堵,引起社会关注,西安教育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在新闻节目中曝光,街道派出所也派出警官出面协调正在激化的矛盾。(证明材料见附件一:业主写的材料、电视台录像(待取)、照片)。

  业主抗议擅自提价的依据:根据省上规定,小型汽车在最好的一类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最高150元/月;同时也明确规定各级物价部门根据停车场类别和价格等级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价格,并根据当地实际价格浮动,浮动上下不得超过20%。按照规定,按上浮上限计算,每个月最多只能收取180元/月。但**物业公司将停车费涨到450元/月,加大了业主的经济负担。

  2、20**年4月11日,鉴于小区广大业主对随意涨价问题的不满和多年来物业管理存在的其他问题,业主们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呼声空前高涨,6名业主作为发起人召开会议,讨论如何解决小区不安定因素,学习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酝酿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工作事宜。(证明材料见附件二:参会业主代表签名)。

  3、20**年4月13日部分业主向社区民警张**警官反映小区不安定因素,张**警官建议由她出面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代表就小区物业管理相关问题进行对话。

  4、20**年4月14日28名业主代表召开会议,起草与**物业对话提纲,成立15人的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准备小组。(证明材料见附件三:参会业主签名、附件四:准备小组成员名单)。

  5、20**年4月15日,小区30-40名业主代表参与了与**物业公司对话,**物业公司办公室张主任、**雅苑物业管理处经理柴丽及部分物业工作人员到场。主要议题是:业主对**物业改善管理水平(尤其是安全隐患、乱收费、以收费代管理、侵占业主利益)的诉求,以及加快成立业主大会的愿望,并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提供业主活动室、公示栏等事宜。(证明材料见附件五:四月十五号与**物业对话纲要、附件六:录像)

  6、20**年4月16日,准备小组召开会议,对前一天与**物业公司对话情况进行总结,并起草向业主汇报对话情况的通报(告示)。(证明材料见附件七:参会业主签名);

  7、20**年4月16日,在全小区四栋楼门前公示与**物业的对话内容通报,下午17:00点物业公司保安人员撕毁通报。(证明材料见附件八:告示);

  8、20**年4月19日,小区业主代表向文艺路街道办事处提交了“关于成立**雅苑业主大会的申请书”。(证明材料见附件九:申请书)

  9、20**年4月22日,文艺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通知准备小组受理申请,要求尽快提交1-4号楼业主同意成立了业主大会的签名表和产权信息表。

  10、20**年4月25日,准备小组召开会议,汇总登记成立业主委员会准备会情况,讨论第二天的第二次与**物业公司总经理对话的主要议题。(证明材料见附件十:参会业主代表签名);

  11、20**年4月26日,30多名业主与**物业总经理黄宝明对话,黄宝明答复上次对话提出的问题,强调客观理由,对于业主提出的所有问题均未给予明确答复,业主提供关于“**雅苑”业主大会成立进程告知书,希望物业公司予以配合。黄宝明经理声称他本人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未表示如何支持。(证明材料见附件十一:告知书、附件十二:录像)

  12、20**年4月27日,小区31名业主联名向西安市物价局递交了停车费无端涨价的投诉书。(证明材料见附件十三:投诉书);

  13、20**年4月28日,准备小组召开会议,讨论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宜,学习《西安市房屋管理局文件(20**)171号》,明确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证明材料见附件十四:参会业主签名)。

  14、20**年4月28日,业主张丕峰停在小区内的车再一次被物业工作人员上锁,下午17:00业主大会准备小组的部分代表一起就此事及前一段时间发生的纠纷向社区民警张咏梅警官反映,张警官督促**雅苑物业管理处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不要让事态进一步恶化。随后业主代表前往物业管理处,与柴丽经理达成共识--五月底之前暂停收取停车费,为“五一”和世园会的召开期间小区的和谐做出努力。(证明材料见附件十五:锁车照片)

  15、20**年4月22日至29日,1-4号楼绝大多数业主分别签署了“**雅苑业主同意业主代表及成立业主大会意见表和产权统计表”,全小区共有业主236户,签署同意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有182户,占全体业主的77.1%。表明小区业主对支持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强烈愿望与期待(证明材料见附件十六:签名表)。

  16、准备小组成员根据部分业主反映开发商挪用大修基金事宜,专门学习20**年12月23日起执行的《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并于20**年4月29日上午专门去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查询**雅苑小区专项维修基金相关情况。

  17、 20**年5月3日,文艺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派专人到**雅苑小区物业管理处,口头通知街道办事处已受理成立小区业主大会事宜,并责成物业管理处方协同开发商(鸿盛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尽快提供成立业主大会的相关文件资料。   18、20**年5月11日,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准备小组代表前往文艺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正式提交全小区236户业主中的182户签署的同意业主代表及成立业主大会意见表和业主房屋产权情况表。(证明材料见附件十七:意见表)

  19、20**年5月13日,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就**雅苑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有关事宜正式书面通知小区物业管理处,督促其尽快提交相关文件资料。(证明材料见附件十八:书面通知(待取))

  20、20**年5月20日,一号楼业主团购楼单位61540部队陈副所长就**雅苑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事宜,专门邀请文艺路街道办事处赵晓军书记、马麦良主任,及小区部分业主代表商议,希望政府出面协调尽快促成业主大会成立。

  21、20**年5月25日,一号楼业主团购楼单位61540部队陈副所长和管理处营房助理唐**、管理处陈**参谋为促成**雅苑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大会,邀请文艺路街道办事处赵**书记、**雅苑小区所属社区主任**、鸿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物业总经理**、**雅苑物业管理处物业处经理**、一号楼业主3个代表聚会,共同协商成立业主大会事宜。袁迎经理口头同意成立业主大会,但始终回避实质性问题(何时向政府提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相关文件资料)。

  22、20**年5月27日下午17:10,文艺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正式通知准备小组,截止27日(星期五)17:00文艺路街道办事处通过口头通知、书面通知、电话敦促,历时24天,**雅苑物业管理处仍然没有提供成立业主大会的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视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不配合。广大业主一致认为,由于鸿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不及时、不按时依法提供小区的相关资料,以及言行不一致的做法,导致业主大会成立的进度一再搁浅,对业主造成了很大伤害,同时也为进一步激化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埋下了隐患。

  23、20**年5月27日,业主大会准备小组召开会议,通报前期筹备情况,继续学习《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商议下一步行动计划,希望得到更多的外界力量支持,特别是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证明材料见附件十九:业主代表签到表)。

  24、20**年5月31日,业主大会准备小组代表前往碑林区政府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寻求上一级政府的支持。(证明材料附件二十:申请书)

  25、20**年6月2日业主大会准备小组代表前往碑林区政府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关于对**物业公司**雅苑小区管理处侵害业主权益投诉书、关于计划成立**雅苑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求助信等;

编辑:www.pmceo.Com

篇2: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报告

  关于**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报告

  **区房管局、河东区人民政府:

  **区**小区自20**年11月15日竣工交付使用至今销售面积达到50%以上,完全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58号]及《天津市业主会管理办法》[津房物〔20**〕184号]等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定条件。现我们作为**小区的部分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及《天津市业主会管理办法》第二章,提议筹备召开**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天津市业主会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筹备成立业主会,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召集部分热心公益事业的业主和未售出空置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筹委会,负责业主会的筹备工作。”。

  因此,请贵单位严格履行上述法定职责,对于**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及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予以指导及会同筹备组织。

  此致

  **小区部分业主

  20**年4月12日

  附:部分业主签名名单附在后页

篇3:中山市组织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规程指引

  各镇区建设所、城管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的会员单位: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全国《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规定内容辑录编写了这个指引,供你们在组织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中参考。

  一、业主: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和相关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人为业主,是物业的主人。

  二、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三、业主大会的性质: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自治自律组织。

  四、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或者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当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条件后,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一)筹备工作包括: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参照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会议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公约》(草案);

  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投票权数。(住宅按每一户为一投票权;工业厂房、商业用房按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投票数,多少建筑面积为一票,筹备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4、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选出的委员人数为单数,一般在5-7人,面积大的小区可适当增加人数);

  筹备工作的内容要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二)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前3日,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三)业主大会的形式: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四)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一般用协商、推荐的方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的业主担任。

篇4: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指南

  根据《条例》确立的基本制度,建立业主民主协商、平衡利益的机制,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活动顺利进行,依据《业主大会规程》制定本方案。

  一、按照《业主大会规程》规定,物业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并交付业主使用的住宅小区由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

  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投票权数;

  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5、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

  以上内容应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二、筹备组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的职责是:

  1、选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5、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它职责。

  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五、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报房产部门备案。

篇5:成立公寓业主大会申请

  关于成立公寓业主大会的申请

z市z区z街道办事处:

  我们是z公寓东的业主。

  20**年7月,我们已正式向你们申请成立z公寓东业主大会。你们一直不出据信函送达收据,不答复,也不协助成立z公寓东业主大会。你们一直强调z公寓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20**年9月8日前后,我们陆续收到z市z区住建局(建设局)用邮政特快送达的公函,声称“有关zz公寓第一、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资料,我局查找了所存的资料,没有相关信息。”据此,我们得知:z市z区住建局从未依法认定z.z公寓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从未依法批准成立z.z公寓业主大会,从未依法给z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出具备案证明,从未依法给z公寓业主委员会出具刻章证明(有关z公寓z私刻z公寓业主委员会公章,严重侵害业主权利,我们将收集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从未认定z公寓东不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事实上,z公寓东、z公寓西分别位于竞舟路两侧,相互之间的大门远隔300米距离,小区内各自的道路、水、电、排污、游泳池等设施设备,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均可独立,是两个物业管理区域。

  根据《z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九条第二款“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的精神和规定,我们再次要求你们主动与z市z区住建局联系,立即依法认定z公寓东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协助z公寓东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z公寓东业主委员会。

  请书面答复我们。

  业主签名:

  20**年9月16日

  z市z区z街道办事处:z市文z路z号(1999年1月正式成立)

  z街道办事处主任:z

  电话:z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