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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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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报告

  关于**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报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物业科):

  杭州市江干区白杨街道**社区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区、县(市)物业管理部门应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入住率达到60%以上的;

  (二)入住率达到30%以上,且物业交付使用已满2年的;

  我们**小区于20**年11月30日交付使用,现入住率达到50%以上,已经符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定条件;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五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的规定,**小区相当部分业主申请筹备召开**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请贵单位切实履行上述法定职责,对**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及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予以指导及会同筹备组织,让政府社区、**城物业及**城业主共创一个美好和谐家园。

  **小区业主

  20**年7月11日

采编:www.pmceo.cOm

篇2:C科技大厦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

  E科技大厦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我大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现特将20**年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年12月2日至20**年12月15日

  二、召开形式:

  本次业主大会,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对业主大会会议相关议题。均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收发表决票形式表决。

  由业委会派2名工作人员将《**科技大厦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公示并送达业主,由业主签收,也可以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居的成年亲属签收。也可采用挂号信等方式送达,并保留送达记录。

  业主本人应当按照《**科技大厦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中的要求和形式进行表决,经本人签字后,由业委会安排的工作人员收集,也可由业主投放到**科技大厦业委会办公室(位置在**科技大厦东门二层租赁中心)

  三、会议议题:

  第一、您是否同意业主委员会的收益按照产权证登记的面积进行分红

  第二、您是否同意大厦东门二层的通廊改造后进行出租,收益属于全体业主

  注:1、表决意见不明或涂改无效,但涂改后与涂改前意愿一致者,视为有效票。

  2、投票后不得撤回,业主对自己投票的真实性负责。业主对本人所投表决票有异议,可实名向业委会书面提出,亦可在计票后依法行使查询权利。

  四、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权依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的《业主投票权清册》确定。自20**年11月8日至今,发生过产权变更的业主,请及时与业委会联系。

  为确保业主的投票权利,本大厦业主均有权在投票截止日前,持本人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向业委会提出《业主投票权清册》修改意见;投票时以修改后的产权人为准。最后统计投票结果时,以修改后的《业主投票权清册》为准。

  五、表决委托授权:

  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业主大会,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本人意见和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经业主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应交业委会备档。

  六、投票截止计票:

  业委会将20**年12月14日定为投票截止日,当日17时公开封箱。

  20**年12月15日确定为计票日,在**科技大厦业委会办公室公开计票。由业委会组织志愿者及热心业主共同唱票、验票、计票。

  七、监票组组成方式:

  主监票人:1名,在监票组组成人员中推选产生。

  监票组:由业委会成员、热心业主共同组成。监票组组成人数不多于9人。

  监票组组成名单将在公开验票前三天向全体业主公示。

  八、选票结果统计及决议的形成:

  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公开验票,由业委会组织计票人员对回收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形成《**科技大厦20**年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并由业委会、监票组和计票人共同签字确认,三日内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表决票统计完成后,第一时间封存,由业委会存档。

  九、现将表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计七日。业主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业委会实名提出。

  **科技大厦业主委员会

  20**年12月2日

篇3:科技大厦20X学年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

  E科技大厦20**年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我大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现特将20**年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年3月13日至20**年4月12日

  二、召开形式:

  本次业主大会,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对业主大会会议相关议题。均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收发表决票形式表决。

  由业委会派2名工作人员将《E科技大厦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公示并送达业主,由业主签收,也可以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居的成年亲属签收。也可采用挂号信或者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并保留送达记录。

  业主本人应当按照《E科技大厦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中的要求和形式进行表决,经本人签字后,由业委会安排的工作人员收集,也可由业主投放到E科技大厦业委会办公室(位置在E科技大厦东门二层租赁中心)

  三、会议议题:

  第一、您是否同意本届业主委员会连任一届

  第二、您是否同意解除与北京市E兴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物业服务关系,并授权业主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高于目前物业费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并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企业与之签订新《物业服务合同》

  注:1、表决意见不明或涂改无效,但涂改后与涂改前意愿一致者,视为有效票。

  2、投票后不得撤回,业主对自己投票的真实性负责。业主对本人所投表决票有异议,可实名向业委会书面提出,亦可在计票后依法行使查询权利。

  四、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权依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的《业主投票权清册》确定。自20**年11月8日至今,发生过产权变更的业主,请及时与业委会联系。

  为确保业主的投票权利,本大厦业主均有权在投票截止日前,持本人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向业委会提出《业主投票权清册》修改意见;投票时以修改后的产权人为准。最后统计投票结果时,以修改后的《业主投票权清册》为准。

  五、表决委托授权:

  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业主大会,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本人意见和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经业主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应交业委会备档。

  六、投票截止计票:

  业委会将20**年4月11日定为投票截止日,当日17时公开封箱。

  20**年4月12日确定为计票日,在E科技大厦业委会办公室公开计票。由业委会组织志愿者及热心业主共同唱票、验票、计票。

  七、监票组组成方式:

  主监票人:1名,在监票组组成人员中推选产生。

  监票组:由业委会成员、热心业主共同组成。监票组组成人数不多于9人。

  监票组组成名单将在公开验票前三天向全体业主公示。

  八、选票结果统计及决议的形成:

  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公开验票,由业委会组织计票人员对回收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形成《E科技大厦20**年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并由业委会、监票组和计票人共同签字确认,三日内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表决票统计完成后,第一时间封存,由业委会存档。

  九、现将表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计七日。业主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业委会实名提出。

  E科技大厦业主委员会

  20**年3月13日

篇4:M科技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

  E科技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在海淀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街道办代表、派出所代表、E科技大厦开发建设单位代表、业主代表,共8人,组建E科技大厦物业区域(以下简称本物业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经筹备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筹备组决定于20**年9月14日至20**年10月13日,在本物业区域以书面召开的方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逾期未完成,则自动延期,但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二、筹备组研究拟定《E科技大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E科技大厦管理规约(草案)》;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

  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1、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2、表决《本物业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表决《本物业区域管理规约》。

  四、本物业区域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为5名,任期自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之日起,届期五年。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建议不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不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3、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4、擅自改变大厦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5、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6、其他。

  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业主可以联名推荐,自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协商确定,或投票决定。

  八、业主表决权数按其拥有物业登记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计算。物业区域的人防、停车库等不计算表决权数。

  九、公示方式:

  筹备组将于20**年9月14日至20**年9月21日,在本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本物业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及简历》、《本物业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本物业区域管理规约(草案)》、《本物业区域业主及其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本物业区域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票样)》。

  十一、选票送达方式:

  筹备组将于20**年 9月14日至20**年10月13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筹备组派2名工作人员将《本物业区域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共同送达,由业主签收。

  业主本人应当按照《本物业区域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中的要求和形式进行表决,经本人签字后,由筹备组工作人员收集,也可由业主投放到指定地点。

  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一名代理人可同时代理业主不得超过2人。委托书应交筹备组予以核实。

  十二、业主委员会委员、《本物业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本物业区域管理规约》,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可以以楼或单元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作为监票人,也可以聘请无利益相关的第三方作为监票人。唱票人:江祥衡,监票人:习军霞,王沙沙

  十三、选票结果统计方式:

  筹备组于20**年10月14日,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公开验票,由筹备组对收集的《本物业区域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进行审核和统计,形成《本物业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并由筹备组召集人和监票人签字确认。

  十四、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验票结束后3日内,由筹备组组织召开本物业区域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由筹备组宣布《本物业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公布当选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当选的业主委员会采用集体讨论方式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十五、业主委员会备案: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由业主委员会持相关材料到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履行职责,筹备组职能终止,自动解散。

  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应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本物业区域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分工及联系方式。

  十六、本工作方案由筹备组负责解释。

  查看具体资料请登陆:(业委会筹备博客网址)

  筹备组全体成员签字:

  E科技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20**年9月14日

篇5:住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范本

  住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范本

  (名称应当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填名称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在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 建设单位代表、业主代表,共 人,于 年 月 日组建成立

  物业管理区域(以下简称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经筹备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式

  筹备组决定以第 种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1.集体讨论形式;

  2.书面征求意见形式。

  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方式

  筹备组决定以第 种形式投票表决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相关议题。

  1.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当场投票形式表决;

  2.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收发表决票形式表决;

  3.使用北京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形式表决;

  4.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收发表决票形式表决。

  以书面征求意见方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由筹备组派 名工作人员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稿)、管理规约(表决稿)、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本方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以及《本物业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等文件公示并送达业主,由业主或者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也可采用挂号信等方式送达,并保留送达记录。

  业主本人应当按照《本物业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中的要求和形式进行表决,经本人签字后,由筹备组工作人员收集,也可由业主投放到 (筹备组指定地点)。

  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间

  筹备组决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逾期未召开的,则自动延期,但至迟不超过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会期由筹备组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确定,最长不得超过60天。

  采用第1种表决方式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会期为 天;

  采用第2种表决方式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会期为 天;

  采用第3种表决方式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会期为 天;

  采用第4种表决方式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会期为 天。

  四、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地点

  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组决定于 召开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组决定于 收发《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和《本物业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

  五、首次业主大会决议事项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事项分为应当表决事项和可以表决事项。《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后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的住宅物业项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除完成应当表决事项表决外,还应当就是否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进行表决。但是未表决该事项的,不影响业主大会的成立和备案。

  1.应当表决事项进行表决:

  (一)管理规约(草案);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2.可以表决事项:

  ;主委员会委员。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收发选(一)是否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确定物业www.pmceo.com管理方式为: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自行管理;

  2.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专业性服务企业管理;

  3.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

  六、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决议以上事项应当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的表决权按照面积和人数计算。

  业主的面积表决权数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业主的人数表决权数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按照规划建设的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的车库、车位,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但是具有销售(预售)许可证的车库、车位,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按照规划建设的人防工程面积不计算投票权。

  根据以上表决规则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及其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见附件)确立各业主的表决权。

  七、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筹备组按照《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以由 名以上的业主联名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产生的,应同时提交被推荐人的同意参选书面证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可以凭房屋权属证书和身份证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到 领取《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并于 年 月 日前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交回 ,过期不予登记。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后,应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候选人名单和简历。

  八、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

  筹备组按照《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为 名,候补委员为 名。

  业主委员会委员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担任,并应当符合下列 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未被业主大会依约限制被选举权;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www.pmceo.com的工作时间;

  (七)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主任委员还应当符合以下 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业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授权自然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名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九、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费用预算明细及费用结算方案

  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关于建设单位承担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的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经与建设单位友好协商,筹备组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本物业管理区域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预算为 元,费用预算明细见附件。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筹备组与建设单位结算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实际费用。

  十、筹备组的解散

  因筹备组成员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筹备组不能履行职责的或者逾期未完成筹备工作的,筹备组应当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说明理由,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自动解散,符合第十条规定的,业主可以重新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应当解散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筹备组全体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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