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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关于增补选举业主委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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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关于增补选举业主委员公告

  住宅小区关于增补选举业主委员公告

  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业主委员可设九名委员,为了有利于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增补业主委员二名。

  一增补业主委员二名,名额分配原则:

  1.公建配套设施(包括商铺)增补一名;

  2.台儿庄路363弄增补一名;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身体健康、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

  2.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选业委会委员: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2)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

  (3)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

  (4)欠交物业服务费或专项维修资金的 ;

  (5)违法出租房屋且未改正;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增补选举办法:

  1.推荐(自荐)业主委员候选人截止日期20**年8月28日

  在居委会、业委会设置候选人提名投票箱,业主可自行填名推荐(自荐)

  2.召开座谈会听取业主意见

  3.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4.公示业主委员候选人名单

  5.召开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增补业主委员二名。

  zz清水苑业主委员会

  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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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花园小区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公告

  花园小区关于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花园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肩负着业主的期待和嘱托,努力履行着业主大会议赋予的责任,由于部分委员:3号楼101室z、1号楼1101室z、2号楼601室z,因个人身体和工作原因先后提出辞去业委会工作,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开展增补新委员工作。

  根据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第三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之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首先通过业主自荐产生,人数不够时召开业主代表、部分业主会议产生。

  将小区建设成干净、整洁、安全、和谐的家园是全体业主的共同心愿和责任。业委会感谢业主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更希望有热情、有能力、有精力的业主参加到业委会的公益事业中来,一起服务于社区。

  业委会委员候选人自荐及推荐表按下列方式索取:

  1、到门卫领取

  2、发邮件索取

  请在3月4日前将表格投到门卫室的意见回收箱中。

  业主委员会网站:*

  业主委员会电子邮箱:*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区花园村*业主委员会

  20**年2月18日

  (此公告张贴保留至20**-3-4)

  《业委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

  姓名

  性别

  楼室

  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只有在产证上有名字的业主才能担任业委会委员

  自荐人(签名):日 期:

  《业委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本人推荐以下业主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姓名

  性别

  楼室

  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只有在产证上有名字的业主才能担任业委会委员

  推荐人(签名):,楼室,日 期:

篇3:小区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公示

  上海市*区花园村*业委会公告

  小区关于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公示

  第二届业主委员会〔20**〕04号

  本小区业委会新委员增补工作受到热心业主支持,经自荐产生下列3名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性 别 楼号室号

  1 z 男  1号楼z室

  2 z 女 2号楼 z室

  3 z勤 男 3号楼z室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03-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门卫室的业委会意见箱中或长新居委会。

  业主委员会网站:*

  业主委员会电子邮箱:*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区花园村*业主委员会

  20**年3月16日

篇4:小区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投票结果公告

  小区关于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投票结果公告

  上海市/区花园村*业委会公告

  关于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业主委员会〔20**〕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本小区以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选举新业委会委员,本次投票范围为小区居住区内113户业主(含6户裙房业主),选票委托物业公司发放。20**-04-11日上午9:00在长新居委会开票,结果如下:

  回收表决票76 张。

  序号 姓名 楼号室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z 1号楼 z室 66 0 10

  2 z 2号楼 z室 66 1 9

  3 z 3号楼 z室 68 1 7

  依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当未投票数<40%时,未投票业主视为同意大多数人意见,最终加权得出:

  序号 姓名 楼号室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z  1号楼z室  91.1%  0 8.8%

  2 z 2号楼 z室 91.1% 0.9% 8.0%

  3 z 3号楼 z室 93.0% 0.9% 6.2%

  上述3名候选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占建筑物总面积过1/2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1/2的业主同意通过,成为正式业委会成员。同时感谢热心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支持。

  业主委员会网站:*

  业主委员会电子邮箱:*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区花园村*业主委员会

  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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