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公寓住户手册:装修管理
1、政府法律法规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装饰、装修工程时,不得随意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否则,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貌,直至有关主管部门满意为止,其所需一切费用概由责任业主或用户自负。
2、用户在住宅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系统的正常使用,否则,必须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提交有关装修设计施工图,待申请批准和缴纳装修押金后,方可开工。
3、装修押金
装修押金由物业管理处按每户2000元收取,并由物业管理处保存,作为装修期内的施工管理保障,便于在承造商或其装修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时做出约束和适当处理。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处检查验收合格后,扣除管理成本后全部返还。
4、装修规则
(1)对楼宇结构要有足够的保护防御措施,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楼宇内的设备若有任何损毁或因缺乏防御措施而导致损坏的,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责任人或业主需承担相应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区内公共地方,以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若因此造成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害,将由有关责任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的防御措施以减低装修期间导致的危及他人的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使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受到干扰或感觉不便。
(4)不得在通道走廊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未住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5)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6)不可在小区内用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面或用做其他用途。
(7)在园区内公共场所,装修工人必须穿着适当、整洁的衣装,不得赤足、赤身或穿着污秽出入工作范围和公共场所,以防发生意外并有碍观瞻。
(8)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必须佩戴物业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如有任何损坏、遗失、过期等应立即重新办理,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进行工作。
(9)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物业管理处特定的出门许可证(签字),并经验核后放行。
(10)装修承造商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物业管理处概不负责任何其损失或遗失。
(11)严禁将混凝土、砂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入坐厕或排入水渠内,否则,责任自负。
(12)装修运输车辆的进出必须服从物业保安管理人员的安排与管理,以保证园区内车辆停放有序,出货运输必须有业主本人签字认可。
6、装修承造商
各业主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装修时若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坏,有关责任人和业主必须负责所有损失的赔偿,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全面考核。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商场专柜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
商场及专柜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
为了加强商场的经营管理,为商户提供更好的管理服务,建立商场及专柜的良好形象,特此制定本规定。
一、专柜装修前必须向营运部提供装修方案,填写“专柜装修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向财务部交纳装修保证金。新入场专柜需附装修平面图、立面图及效果图。
二、专柜装修效果须与商场整体装修效果相协调,装修效果、装修档次符合商场整体经营定位。
三、装修效果及平面布置不得过密,必须保障人流畅通,专柜与专柜之间不得使用板墙,立柜阻隔。
四、装修期间,商场向商户收取装修管理费。专柜装修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天每平方米伍元收取。若自行清理装修垃圾,按建筑面积每天每平方米叁元收取,该费用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五、装修完毕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在扣除装修管理费后,若无其它抵扣,装修保证金在七天内退还余额。如商户在装修结束一个月内,不办理退款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余款退还权利。
六、专柜进场装修起止时间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申请表”上所拟的起止时间,否则“专柜装修申请表”将视为过期无效。“专柜装修申请表”需延期必须经过营运部的批准。
七、专柜装修必须在“专柜装修申请表”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超期装修,装修管理费将按所规定的两倍收取。
八、专柜装修必须由专柜装修队自行在专柜范围内用木板(或布)围起,否则不予装修,由此而引起的时间拖延由专柜负责。专柜装修时间规定在商场结束营业之后进行。如需在营业时间装修的,必须得到营运部的批准。在营业时间内专柜必须做到无尘、无响、无味。
九、专柜夜间装修,必须在早上离场前将专柜卫生货架、杂物、工具整理好,不得影响商场的正常营业,否则装修押金不予退回。
十、专柜非营业时间装修,必须在员工通道防损部登记领取临时工牌方可进场。装修期间需服从防损部值班人员的管理。
十一、装修过程中避免损坏商场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如“电梯、消防器材、地砖、天花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使用同等材料负责修复。
十二、靠墙周边专柜装修过程中避免原有墙体裸露,充分利用墙面进行商品陈列或制作本柜品牌形象广告,中岛区陈列架不得高于1.35米,首层靠墙背柜统一2.80米,2层以上靠墙背柜统一2.30米,玻璃柜不得高于1米.
十三、专柜内地面须根据自身品牌特征,使用采用地砖大理石、木地板、地毯等材料进行装修,但必须与公共通道保持在一个平面.
十四、专柜用电设施(如:照明、插座等)的设置必须符合商场的规定要求,并在工程部的陪同下进行有关安装。
十五、没有电工在场不能动场内所有的一切线路。凡需再装灯、插座等其它用电设施的,必须请专职电工安装,并带上操作证。
十六、专柜须在公共区域设制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必须经过商场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十七、装修期间严禁明火操作,严禁工作人员在场内吸烟。
十八、装修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改动原有装修方案及平面布局,否则商场将不予退回装修保证金,强制停止装修,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专柜承担。
十九、装修相关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如电工上岗证),如属违规上岗工作而引起的后果由专柜独自承担。
我专柜已清楚了解商场装修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并将清楚转告我方其它装修人员。
签名:
日期:*年*月*日
篇3:小区二次装修管理规定保证书
小区二次装修管理规定保证书
zz物业管理处:
AA国际社区阁层号业主:在充分考虑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和保证AA国际社区各种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保证装修时履行如下协议:
一、报批程序:
1、需装修前五天向物业管理处以书面形式申报;
2、详细填写《业主装修申请表》;
3、装修施工前应到物业管理处签订《装修施工保证书》;
4、经物业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二、装修管理要求:
1、装修必须在进住半年内完成,逾期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2、在需经常维修的部位:顶层各种阀门、检查口、煤气开栓口、水表、电表、煤气表等处设置较大的活动开启门,因装修施工造成无法维修的,业主应无偿拆除;
3、装修中不得改变水、电主管干线的走向,因装修造成上下水渗漏,水、电线短路、煤气漏气等,所造成损失及因此发生的费用(在保修期内无改动的,由施工单位负责)由该责任业主承担;
4、不得拆除原房屋的柱、梁、楼板等主体承重结构;
5、不得改动外门窗和封闭阳台,努力保持公寓外观的美观、统一,不得在窗外增加其它物品。不符合装修管理规定的,经多次劝改无效的,物业管理处与有关部门有权依法强行拆除;
6、装修时严禁改动烟道,如造成单元房间内排烟不畅、窜味,由责任业主负责恢复并承担造成的相应损失;
7、因装修改动有线电视、电话的线路、可视对讲机和插座,造成接收信号不好的由业主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如有在外墙乱拉电话线的现象,物业管理处有权强行给予拆除;
8、安装空调需按照物业管理的要求,事先到物业管理处填写《安装空调申请表》并安装在物业管理处指定的位置,以保证外观统一协调;
9、装修垃圾一律装袋,并及时清运,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抛散、堆放,若造成意外伤害除承担经济赔偿外,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10、装修施工应安排在7:00-19:00时间内进行,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对装修施工队需要进行必要的资质审查,业主没有合适的装修施工队,可同物业管理处联系,物业管理处可为业主介绍专业装修队伍(具体装修内容、价格、质量保证,由业主与装修队协商);
12、为便于园区治安管理,装修人员应在本承包装修户内工作。严禁施工人员到其它施工现场乱窜。
三、保证金:
1、业主(住户)在入住前须向物业管理处一次性交付每户2000元人民币的装修管理保证金;
2、装修结束后,由物业管理处房管部及有关人员到现场对装修工程验收,如无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没有对他人或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损失的,装修验收后扣除相应管理费用后,余数全部退还。
四、违规责任
1、在装修施工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物业管理处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2、在装修施工中,有意与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财产、物品并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3、因装修施工造成墙体破损、污染的,由装修负责人及业主负责修补或承担修补所需的有关费用;
4、装修工人在进入现场前,必须在业主陪同下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大门,无证谢绝入内。办理证件需收取每人50元的押金及每人5元工本费,并请施工人员自行准备1寸免冠照片。施工结束后,到物业管理处退还证件,领取返还押金。
5、装修人员违反协议、不听管理的,物业管理处有权警告、扣押装修工具并令其停止装修,严重者可实施停电、停水处理。
本人已阅《二次装修规定--保证书》,对各项条款清楚明白。
装修公司签字:业主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4: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本着加强小区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维护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对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装饰装修报批程序
1、申报前应备齐以下资料
■房屋的产权证明,非业主需出具业主授权书;
■聘请的装饰装修施工队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如属简单装饰装修,必须由业主出具装饰装修担保书后,可不提供资质证明等资料;
■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图、各立面图、水电施工图等资料。
2、提供的资料送达管理处审查后,由业主或业主授权人填写《装饰装修工程申报表》。
3、《装饰装修工程申请表》及施工资料交由管理处工程枝术人员审核通过后,由管理处主任审批同意装饰装修。
4、经审批同意后,装饰装修施工负责人与管理处签定《装饰装修责任书》。
5、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及保证金:管理服务费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2元向管理处缴纳;押金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10元向管理处缴纳(装饰装修骏工并经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无任何工程遗留问题,保证金可全额退还);
6、管理处开出《装饰装修开工单》、《装饰装修责任牌》,施工单位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可进行施工。
二、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6、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7、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三、装饰装修施工管理
1、业主或装饰装修施工队必须接受管理处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2、施工时间:中小工程30天,较大工程60天,如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并按5元/天补交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9:00,节假日不允许施工(办公楼除外)。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施工队负责人应报告管理处和业主,由管理处和业主共同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4、装修施工队如有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管理处有权作出相当的处理,业主应给予支持。
篇5:承租户装修管理规定
承租户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修程序
1、承租户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应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装修方案。
2、装修方案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后,由装修方向物业管理部门交纳3000元以下的装修押金。
3、装修队伍进场前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装修结束,装修队伍退场场前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退还手续,办理后证件如有遗失,每张赔偿10元。
4、装修完工后,装修方应通知物业管理部门。
5、物业管理部门在接到通知的十天内检查装修方是否按章施工,如无违规行为,押金在一月内退还。
二、装修要求
1、严禁对承重墙、外墙、梁柱、楼板、阳台、通道及窗台等进行凿、拆、改建,不得随意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或自建门窗等。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貌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的罚款。
2、不得在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隔热层及防水层上凿(钻)孔,所有装修材料只能选用轻质材料,严禁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
3、严禁将办公和生产污水排入雨水管道。更换卫生间地面瓷砖必须作防水处理。造成楼层渗漏的,一切后果由装修方负责。
4、不准在施工区域以外进行施工。装修垃圾由装修方负责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撒垃圾。
5、管线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空调机应安装在指定位置,以保持外观统一、协调。
6、设立广告牌必须征得批准同意,并安装在指定位置,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事先申请,批准后在专业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8、装修人员不得在工作场所留宿、煮食、随地便溺。
9、严禁擅自动用消防设施。
10、装修期间,物管人员有权进入装修场地,检查各项工程是否符合报批内容。
三、违规责任
1、在装修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物业管理部门有权视情节轻重扣罚部分乃至全部装修押金。
2、装修施工中对公共设备或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