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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小区住户手册:装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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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小区住户手册:装修管理

  龙城小区住户手册:装修管理

  一、装修重要提示

  --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均应以不损坏楼宇结构、公共设施、不影响他人为原则。切记施工前,请先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未得到书面认可切勿动工;

  --根据承建合同,楼宇建筑维修保养期为一年,维修保养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建商免费维修,在此期间装修,请注意不可破坏原有建筑功能;

  --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应注意控制噪音,按管理处规定的时间施工,高空作业应做好安全措施并不可妨碍他人,做好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好装修施工人员;

  二、装修队的选择

  --业主聘请装修队伍应选择持有长沙市住宅装修资格的装修承建商,除了应注意挑选合理报价外,还应格外留意其营业执照及技术资格;

  三、装修程序概要

  1、施工前

  --提交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红章)、装修图纸复印件给管理处;

  --填报装修有关申请表格;

  --申办装修装修许可证和人员临时出入证;

  --缴交装修保证金及有关费用。

  2、施工中

  --装修工作开始,请在门户内明显位置悬挂"装修许可证";

  --预先与管理处联系,由管理处安排装修材料或垃圾的运送及放置;

  --小心使用电梯、公共楼梯,保护好公共设施;

  --请勿在公共地点如:走廊、楼梯、设备井等处堆放装修材料及杂物;

  --请勿在公共地点擅自接驳公共水电;

  --特殊工种作业,须持证上岗。动用明火作业时(如烧焊等),须经管理处审批,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自行配备灭火器),并接受管理处的监督;

  --切勿向室外高空及井道内抛物;

  --请勿在公共场所进行装修作业;

  --管理处人员会在施工期间进入户内检查,敬请配合。

  3、完工后

  --请与管理处联系,退还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并进行竣工验收;

  --搬出装修工具、剩余材料等须到管理处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四、装修要求

  --楼宇外观:任何装修及维修均不可以影响楼宇结构及外观,包括封闭阳台、天台、露台、加建房屋、露天支架、花架、铁笼、天线、招牌等;

  --室内墙壁:未得到管理处许可,禁止拆卸、加建;

  --防护网:只能安装在阳台、窗户内侧或与阳台、窗户平行;

  --屋外灯饰:所有走廊及楼梯内已安装足够光源,请勿在房屋门前加设任何灯饰;

  --空调安装:空调户外分机的安装位置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冷凝水管插入专用接水管内,小区不允许安装窗式空调;

  --厨房、卫生间:地面已作防水处理,只可在表层以上铺贴瓷砖,不允许任何打凿和扩建。为方便检查,天花吊顶只可活动天花,不可封闭;

  --给排水系统:未得到管理处认可,切勿任意更改或分支给排水管道,以免扰乱供水水压及排水系统;

  --电器安装:装修中如有需要增设电器开关、插座或更改线路,请务必聘请合格电器技术人员施工,且不得超过住宅用电设计总容量;

  --煤气管道:请勿擅自封闭或更改煤气管道及附件,如需改动请与煤气公司及管理处联系,由煤气公司负责施工;

  --电话网络端口、门禁系统、有线电视:请勿擅自更改其位置或干扰其线路,如有更改需要请与管理处联系,并聘用专业人士改动;

  --阳台及花园:未经管理处及政府部门许可,住户阳台及私家花园请勿任意搭建、封闭或放置任何有碍观瞻之物品;

  --装饰材料:所有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防火安全规定;

  --安全消防设施:室内各类安全、消防报警装置均不得任意拆除或改装;

  --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全部袋装,并运送到管理处指定地点,以便管理处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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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5)

  附件2

  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五)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

  甲方是指:1、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有房屋出售单位(产权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

  乙方是指购房人或承租人。

  乙方所购买(租赁)的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 房屋位置;户型;建筑面积。

  为规范房屋的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装修房屋的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二、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向甲方办理装修登记手续并提出装修设计方案。

  三、甲方受理乙方装修登记并审核同意装修设计方案后,乙方方可施工。

  四、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凭甲方编发的出入证进出小区,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对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五、装修期间,甲方将派员按本协议对装修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服从监督管理。

  六、乙方保证施工人员按照物业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和离开小区,并遵守相关装修施工时间的规定。

  七、装修时乙方须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一楼住房下挖地面;

  2、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承重结构构件;

  3、禁止随意增加房屋荷载,尤其是楼面装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

  4、禁止不经批准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如确需改动,须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5、经甲方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乙方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时,乙方应保证线路及管道畅通,不得影响原有设施的整体功能及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

  6、禁止使用超过环保规定的高噪声电动工具;

  7、房屋外挂设备如空调等须遵守甲方统一规定进行施工;

  8、施工期间不得违反消防规定进行操作,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公共场所、公共配套设施的装修应经过市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施工。

  八、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清运前用袋装好,日产日清。委托甲方清运时,实行有偿清运,有偿清运费由乙方按甲方制定标准支付。凡乱扔乱倒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乙方违反规定装修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拒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的,乙方支付100-200元的违约金。

  十、因装修施工或搬运装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因搬运、装饰装修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按约定交纳费用。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十二、乙方装修完毕后,向甲方交回出入证,甲方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经过3个月再复验。

  1、复验确定无损坏房屋主要结构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等违章现象后,甲方在1个月内将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但不计算利息。

  2、复验发现损坏房屋主要结构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等违章现象,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的房屋损失补偿费,余额在1个月内返还乙方(不计算利息)。

  3、房屋损失补偿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房屋损失补偿费专项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十四、本协议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3:小区二次装修管理规定保证书

  小区二次装修管理规定保证书

  zz物业管理处:

  AA国际社区阁层号业主:在充分考虑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和保证AA国际社区各种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保证装修时履行如下协议:

  一、报批程序:

  1、需装修前五天向物业管理处以书面形式申报;

  2、详细填写《业主装修申请表》;

  3、装修施工前应到物业管理处签订《装修施工保证书》;

  4、经物业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二、装修管理要求:

  1、装修必须在进住半年内完成,逾期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2、在需经常维修的部位:顶层各种阀门、检查口、煤气开栓口、水表、电表、煤气表等处设置较大的活动开启门,因装修施工造成无法维修的,业主应无偿拆除;

  3、装修中不得改变水、电主管干线的走向,因装修造成上下水渗漏,水、电线短路、煤气漏气等,所造成损失及因此发生的费用(在保修期内无改动的,由施工单位负责)由该责任业主承担;

  4、不得拆除原房屋的柱、梁、楼板等主体承重结构;

  5、不得改动外门窗和封闭阳台,努力保持公寓外观的美观、统一,不得在窗外增加其它物品。不符合装修管理规定的,经多次劝改无效的,物业管理处与有关部门有权依法强行拆除;

  6、装修时严禁改动烟道,如造成单元房间内排烟不畅、窜味,由责任业主负责恢复并承担造成的相应损失;

  7、因装修改动有线电视、电话的线路、可视对讲机和插座,造成接收信号不好的由业主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如有在外墙乱拉电话线的现象,物业管理处有权强行给予拆除;

  8、安装空调需按照物业管理的要求,事先到物业管理处填写《安装空调申请表》并安装在物业管理处指定的位置,以保证外观统一协调;

  9、装修垃圾一律装袋,并及时清运,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抛散、堆放,若造成意外伤害除承担经济赔偿外,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10、装修施工应安排在7:00-19:00时间内进行,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对装修施工队需要进行必要的资质审查,业主没有合适的装修施工队,可同物业管理处联系,物业管理处可为业主介绍专业装修队伍(具体装修内容、价格、质量保证,由业主与装修队协商);

  12、为便于园区治安管理,装修人员应在本承包装修户内工作。严禁施工人员到其它施工现场乱窜。

  三、保证金:

  1、业主(住户)在入住前须向物业管理处一次性交付每户2000元人民币的装修管理保证金;

  2、装修结束后,由物业管理处房管部及有关人员到现场对装修工程验收,如无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没有对他人或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损失的,装修验收后扣除相应管理费用后,余数全部退还。

  四、违规责任

  1、在装修施工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物业管理处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2、在装修施工中,有意与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财产、物品并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3、因装修施工造成墙体破损、污染的,由装修负责人及业主负责修补或承担修补所需的有关费用;

  4、装修工人在进入现场前,必须在业主陪同下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大门,无证谢绝入内。办理证件需收取每人50元的押金及每人5元工本费,并请施工人员自行准备1寸免冠照片。施工结束后,到物业管理处退还证件,领取返还押金。

  5、装修人员违反协议、不听管理的,物业管理处有权警告、扣押装修工具并令其停止装修,严重者可实施停电、停水处理。

  本人已阅《二次装修规定--保证书》,对各项条款清楚明白。

  装修公司签字:业主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4:物业小区装修管理工作方案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工作方案

  1、日常装修管理

  (1)管理处安排人员办理装修队伍的培训、验资、登记、审批和发放各类证件。

  (2)跟踪施工情况,管理处主任每日巡视,了解各施工点施工情况,秩序维护主管每日三次不定时巡视,了解施工情况及纠察施工队运行情况。

  (3)秩序维护员24小时值班,控制人员进出并做好相应记录。

  (4)装修垃圾清运。采取定时上门收集和业户申请相结合的方法,袋装清运,日清日运,不堆积、不滞留,不污染小区内外环境。

  2、装修秩序维护

  (1)秩序维护组负责装修日常安全工作。

  (2)与业户和施工队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3)装修材料按指定时间进入,秩序维护员进行认真查验,发现有毒、易燃、未作处理的材料严禁入内。

  (4)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管理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5)秩序维护员巡查时,对装修点的材料、装修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报告。

  (6)发生紧急事故时,按紧急处理措施程序进行。

篇5:万科星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附件一 万科星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1、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装修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清楚物业服务企业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3、不可拒绝和阻碍物业服务企业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4、严格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间装修施工,尽量避免影响邻里生活。

  5、房屋装修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可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开挖地下室,不得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确需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时闭水试验。

  7、不可扩大、增加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数量,不可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8、开放式阳台,原则上不允许包封。

  9、一楼私家花园、业主户内可通达的平台等不得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在不影响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不损害原建筑设计风格的前提下安装花架、遮阳(雨)蓬等,须经该幢(栋)楼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统一款式安装。以上统一款式由物业公司统一提供(包括材料和颜色等)。

  10、不得利用楼道、路面等公共部位拌沙浆、锯木板或进行切焊作业等。

  11、装修垃圾应袋装,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地点、时间堆放和清运。

  12、避免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

  13、拆改燃气管道应委托专业燃气公司进行。

  14、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建筑物空调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并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发现有不牢固的情况,应当及时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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