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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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奖励

  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奖励

  1、公司为管理处/专业公司安全责任人每月发放200元安全奖金。

  2、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获得第一名的管理处将获得流动红旗,奖金500元。

  3、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的,一经查出扣发安全责任人月安全奖。并按事故程度对安全责任人及事故责任人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取消单位及个人的先进评比资格。

  A发生一般事故,扣发事故责任人1至6个月的奖金,工资降低一级,扣发安全责任人、1至6个月的安全奖金。

  B发生重大事故:事故责任人予以辞退,扣发安全责任人本年度的安全奖金,工资降低一级。

  C发生特大事故:事故责任人予以辞退,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安全责任人停职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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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中(学校)安全奖励条例

  初级中学(学校)安全奖励条例

  为了进一步落实《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与公私财物,打造平安校园,特对《zz初级中学安全奖励条例》修订如下:

  一、奖励范围:1.车辆驾驶员 2.保安员 3.食堂员工

  二、奖励名称:年度安全奖。

  三、奖励形式与标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按教学年度,具体标准为:1.车辆驾驶员:600元/年;2.保安员:600元/年;3.食堂员工:300元/年。

  四、获奖条件:

  1.车辆驾驶员:全年无因个人原因发生的违规与责任事故。

  2.保安员:学校全年无因保安员个人原因或保安工作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

  3.食堂员工:(1)全年无卫生事故发生;(2)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时,无被整改或被处罚情况;(3)全年无个人责任事故。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篇3:幼儿园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  幼儿园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园安全工作。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霞浦幼教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教职工奖励方案

  (一)班主任奖励方案

  1、每月对班级进行的安全考核,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

  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一学年未扣安全分的班级优先。

  (二)教职工奖励方案(包括班主任)

  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奖励金额在20-100元不等):

  1、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

  2、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年终考核中给以安全加分,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如遇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二、社会人士奖励方案

  欢迎热心人士参与幼儿园的平安校园建设,对于校外关心幼儿园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能及时报给学校,我们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三、举报电话:*** 林老师 18***7 冯老师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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