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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投诉处理制度(投诉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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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投诉处理制度(投诉回访)

  顾客投诉处理制度(投诉回访)

  1、顾客投诉处理完毕经过验证合格后,客服主任应及时回访顾客,并对顾客意见进行记录,但以下几项情况无须回访:

  ① 现场能即时处理并得到顾客满意确认的投诉;

  ② 匿名投诉、无法确定联络方式的网络投诉;

  ③ 不便回访的敏感投诉等。

  2、对于由管理处受理的投诉,投诉处理完毕后,指定专人(客服主任或责任主管)负责回访和记录。对非本单位能力解决的投诉,应及时跟进,并及时向顾客通报进展状况。

  3、回访主要是征询顾客对投诉受理过程、处理措施、结果的意见,回访形式包括电话、上门访谈、网上回函和调查问卷等。

  4、各管理处对所有的投诉结果进行回访,定期评估顾客的满意度。并对投诉情况进行每日记录、每月汇总填写(顾客投诉分类统计表)。

  5、客服中心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双向回访,了解顾客对投诉处理的满意程度,同时,将顾客的反馈信息传达给相关管理处,为管理处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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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投诉处理及回访制度

  小区投诉处理及回访制度

  一、凡客户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如信函、电话、传真或来访,统一由管理处集中登记、组织处理、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

  二、建立《客户投诉登记表》,对每一份投诉及意见均应予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客户姓名、投诉时间、涉及部门、内容摘要、处理结果等。

  三、客服中心专职人员根据客户投诉意见,填写相关工作联系单,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对重大投诉,部门不能处理或需要统一协调的,直接报管理处主任,由管理处主任作出处理决定。

  五、投诉接待专职人员应跟踪投诉的解决情况,如仍存在问题,仍需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处理。

  六、业主的投诉处理完毕应进行走回访,了解业主对投诉处理的意见,并及时整理归档。

  对业主的投诉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防止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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