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VK上海项目法律案件处理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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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K上海项目法律案件处理作业指引

  1. 目的

  制定处理作业据以对公司涉及法律案件处理工作进行管理,根据管理结果对公司法律工作进展和改进,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案件的管理工作,包含诉讼案件与非诉讼案件。

  3.术语和定义

  案件:涉及法律问题的法律事实,可能引致新的法律关系建立调整或法律事实的发生。

  4.职责

  4.1.客户服务中心

  负责处理具体的法律案件。

  4.2.相关部门

  给予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或提供有关的案件证据及资料。

  4.3.分管领导

  授权及审核批准处理方案。

  5.工作程序

  5.1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分析有关事件性质是否作为法律案件处理。

  5.2客户服务中心确认案件是否是诉讼案件与非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案件

  是否转入诉讼案件。

  5.3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决定是否由外聘律师处理或自行处理。

  5..4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处理方案的制定。

  5.5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处理方案的落实。

  5.6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案件证据材料的搜集、整理、分析。

  5.7 分管老总负责案件处理方案的决策及授权。

  6支持性文件

  6.1《法律案件处理报告单》

采编:www.pmceo.cOm

篇2:物业辖区刑事案件应急处理方案

  物业辖区刑事案件应急处理方案

  1 打架斗殴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冲突。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最快的方式报告保安部,简要说明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情况,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保安部的指令。

  3.保安部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保安部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附近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附近医院。

  2 抢劫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正在发生的抢劫

  1.执勤中遇到抢劫犯罪,应立即发出警报,通知相关人员支援。

  2.保持镇静,迅速制止犯罪,尽可能当场抓捕犯人。

  3.如抢劫发生在楼内,立刻通知门卫封锁出入口,组织人员彻底清查楼内各处。

  4.封锁物业区域,对可疑人员一一排查。

  5.若罪犯逃跑,在追赶的同时要尽量记清罪犯人数、体貌特征、衣着、逃窜方向、所使用交通工具及其牌号、车型、特征等,如确实追不上,立刻记下来等待警务人员到来时尽量详细告知。

  6.有犯案现场的保护好现场,没有固定现场的,注意收集保存好散落物品;

  7.询问目击群众,为警方收集有用线索。

  8.如有受伤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已发生抢劫,接到报案

  1.接到报案简单问明作案人数、地点、案发时间等案件要素。

  2.立即调动相关人员带好对讲机、保安器械、笔、记录本等前往现场处理。

  3.封锁现场,保护现场,询问相关人员详细情况,现场拍照、记录,请当事人签字确认。

  4.配合公安人员取证、调查;安排伤员的救治。

  5.如到场时劫案正在发生,应尽力当场抓捕犯人。

  6.如歹徒劫持人质或威胁群众安全,应报警,等待警方人员到来;同时尽量稳住歹徒,试图劝服,使其冷静,保证人质安全,与其周旋,拖案方理处急应件事劫抢延时间。

  原则

  1.保护人身安全至上。

  2.力图把事件影响降到最低,防止事态扩大。

  3.保持冷静,尽职尽责,保护现场。

  4.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对外透露事件信息,以免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3 盗窃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1.保安人员发现盗窃和破坏事件后,应立即查清位置及现场情况,通知保安班长。

  2.保安巡逻发现或接报物业所辖区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

  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保安部,简单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保安部的指示。

  3.保安部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同时向警方报警;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

  4.警方人员到达后,保安员应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并根据警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证据,严禁施刑拷打、审讯和扣押,并应劝阻业主和围观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

  5.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来以前已逃离现场,保安人员应注意保护好现场,阻止任何人进入或接近现场,并不得触动现场任何物品和门窗,等候警方前来处理。

  6.如在作案现场发现有人受伤,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上,通知医护人员前来救护。

  备注:

  1.如夜间出现盗窃和破坏事件,应第一时间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

  2.电话通知物业主管或总经理,等待安排处理。

  4 凶杀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1.发现凶杀案件或接到报警,立即报告保安部门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报警。

  2.迅速召集有关人员到场,封锁、保护现场,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出现场,包括被害人家属等人员。

  3.询问周围群众,取得有用线索,为警方调查提供帮助。

  4.如有伤员立刻送医院救治,但移动前需对人体所在位置及状态做出标记。

  5.如发现凶案正在进行或刚刚发生,应立即上前制止,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基础上,尽可能当场制服犯人,如犯人逃脱,尽量追捕,并记下犯人的体貌特征,注意沿途散落物,即时与警方联系,报知所在方位,及罪犯逃亡方向。

  6.事后做好记录,上报存档。

  7.协助警方调查取证,并对受害人家属进行善后帮助。

  5 爆炸、恐吓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接听恐吓电话

  1.接听时保持冷静,尽可能多地从来电人处获取信息。

  2.以手势招呼同事一同接听以便随时向上级报告。

  3.讲求技巧,如告知来电者警力不足不能及时疏散人群、装作电话信号不清、用反复确认拖延来电时间等,尽量从来电人处套取更多有用信息。

  4.尽量对来电进行录音,做详细记录。应对爆炸威胁

  1.迅速向上级报告,并通知公安机关、防爆大队等相关部门。

  2.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加强出入口及管理区域的可疑人、物查询,发现可疑物品不可随意触动,立刻上报事件负责人。

  3.对于可疑物,在无把握情况下禁止触碰,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封锁区域,将现场门窗全部打开,关闭电源,严防火源,关闭通信设备,等待防爆专家处理。

  4.如发生爆炸,立即组织疏散,急救伤员。

  5.事件结束后,写好详细的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总结经验教训。

  6 自

杀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1.如发现有人企图自杀但尚未行动,应立即对该人进行劝解,稳定其情绪,同时迅速报告保安部门领导,并尽可能快地确认该人身份,联系其家属。

  2.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应立即采取行动制止自杀行为实施,并在得到领导指示后迅速联系110、120。

  3.如自杀行为已发生或劝解无效。

  4.报告保安部门领导,并通知警方及急救单位。

  5.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出入,保护现场一切物品、痕迹,协助警方查找死者遗书等材料。

  6.对自杀未遂者提供救援。

  7.事件处理完毕后,清理现场,详细进行记录,帮助警方及家属做好善后工作。

篇3:佳苑广场常见治护刑事案件处理作业规程

  佳苑广场常见治护刑事案件的处理作业规程

  1.1发生斗殴的处理

  1.1.1耐心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有违反治秩序维护理行为甚至犯罪倾向,应将行为人扭送公护机关处理。

  1.1.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拿财物。

  1.1.3说服群众离开,保证责任区的正常治护秩序。

  1.1.4协助公护人员勘查打斗现场,收缴打斗凶器,辩认为首分子。

  1.2盗窃的处理

  1.2.1发现盗窃分子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报告公护机关,连同证物送公护机关处理。

  1.2.2保护案发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1.2.3对重大可疑发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护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1.2.4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并报告或移交公护机关处理。

  1.3发生刑事案件和恶性事故的处理

  1.3.1值班员迅速向服务部报告和向公护机关报案。如有伤员迅速送附近医院救治。

  1.3.2保护案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公护人员勘探现场,收集证物和线索。

  1.3.3登记发现人和事主的情况,抓紧时间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

  1.3.4向到达现场的公护人员认真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1.4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或毁坏公司和业主(住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秩序维护员职责,立即进行处理:

  1.4.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见机行事,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秩序维护员或群众支援。

  1.4.2若在楼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大门或小区岗严加防守,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的要设法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

  等特征,并及时报告服务部或公护机关,也可拨打"110"报警。

  1.4.3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没有案发现场的,对罪犯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物品,应该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护机关处理,切不可将秩序维护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1.4.4访问目击住户,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护机关,在公护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1.4.5事主或在场住户如有受伤的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抢救,并迅速报告公护机关。

  1.5附表

  1.5.1《案件受理记录表》

篇4:住宅区常见治安刑事案件突发事件处理措施

  住宅区常见治安刑事案件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1、发生斗殴的处理

  (1)耐心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如势态严重,有违治安管理行为甚至犯罪倾向,应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拿东西;

  (3)说服围观群众离开,保证目标区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协助公安人员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类打斗凶器,追查为首分子。

  2、盗窃的处理

  (1)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并报公安机关,连同证物一起送公安机关处理。

  (2)保护案发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3)对重大可疑案发现场,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作详细报告;

  (4)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并报告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发生刑事案件和恶性事故的处理。

  (1)立即向管理处报告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有伤员要迅速送附近医院救治,如受侵害的财物已投保险的,由被保人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2)保护案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公安人员勘查现场。

  (3)登记事主和发现人的情况,抓紧时机向发现人及周围群众了解案件、事故发生或被发现的经过,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4、执勤中遇到犯罪分子抢劫的处理

  (1)迅速制止犯罪,当群众叫喊抢劫或呼救时,应协助公安机关制止犯罪和抓获劫匪,如没有公安人员在场,应呼叫附近人员和群众协助制止犯罪。

  (2)如遇劫匪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人数,衣着颜色和逃离的方向,并立即组织发动队员与群众堵截;如为驾驶逃跑的,可拦截机动车追堵并向"110"报警。

  (3)保护抢劫现场,劫匪留下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如现场在交通要道或公共场所等人多拥挤的地方,无法将证物留在原处时,应收起交交公安机关。

  (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做好记录提供给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

  (5)事主或在场群众若有受伤的,要立即组织送医院抢救并报告上级领导。

  5、执勤过程中发现有人挑衅滋事的管理

  (1)立即向班长及值班领导报告;

  (2)维持好秩序,加强对重点目标的看护和安全保卫;

  (3)劝阻围观群众离散,防止事态扩大;

  (4)遇有打、砸、抢或侵害业主(用户)权益或看护目标时,应坚决予以制止和防卫,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6、发现有疯、傻、醉汉闯入看护物业区内的处理

  (1)劝阻其远离物业范围和看护目标(如车辆、商铺等);

  (2)及时通知班长及有关领导,尽快联系其家属或单位;

  (3)如果其侵害看护目标,应全力保护,必要时可送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有车辆飞驰冲撞车栏杆逃逸事件的处理

  (1)记住车型、车颜色、车牌号;

  (2)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及上级领导;

  (3)通知所有值班人员提高警惕,防止其他意外;

  (4)有可能的话,迅速组织拦截追击;

  (5)尽快查明情况。

  8、执勤中遇停电或灯光突然熄灭情况的处理

  (1)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停电或熄灯的原因,尽快修复;

  (2)加强对管区内车辆、商铺、重要设施及重点区域的巡逻;

  (3)严密监视看护区进出人员,车辆有无可疑,如发现可疑问题,要组织盘查,核实后方能放行。

  9、执勤中遇有人报告紧急情况的处理

  (1)立即报告当值领导,不得擅离职守(尤其是一个人时);

  (2)迅速核实情况的真伪,防止出现"调虎离山"的看护空档;

  (3)如情况属实,应尽快选择正确方法处理解决。

  10、值班人员在执勤中,若遇到不愿出示证件强行进入人、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可采取以下处置方法:

  (1)纠正违章时,要使用礼貌规范的服务用语,以理服人。_

  (2)对不听劝阻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管理处或部长汇报。

  (3)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政策和工作原则,若遇到蛮横无理,打骂值班人员的,可上报管理处,由管理处出面妥善处理。

  11、遇急症病人的处理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

  (2)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通知用户的单位及家属。

  (3)如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电话号码120)。

  12、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关闭电源。

  (2)在未关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按触触电人,以防自己也触电,应用绝缘的东西把线头或人拉开。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电告医院马上派医生抢救或送院急救。

  13、突发性水浸事故处理程序

  (1)当接到用户投诉或报告后,即时前往现场观查。

  (2)抵达现场后,立刻查找出水的来源,检查出水阀位置,并立即关闭有关的水阀。下水道堵塞,应立即疏通。

  (3)观察现场附近的电掣。如有浸水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水浸漏电伤人。

  14、台风袭击前或吹强烈大风的预防措施

  (1)检查紧急应用工具并确定期性能良好。

  (2)检查急救箱,确定各项基本药物齐备。

  (3)将紧急应用电话表张贴于大堂显眼的地方。

  (4)提醒用户搬离放在窗台及花架上的花盆及各类杂物。

  (5)天台沟渠、地漏的清扫工作,要落实到人。

  (6)搬离放在围墙顶及其它高处之各类可动物件;将安装在档风处灯罩、指示牌等

绑好或移走;检查天台、平台下水道及各水渠确保期畅通。

  (7)紧闭所有门窗、电梯机房及垃圾房等之门窗,还必须做好防水措施。

  (8)加固所有树木或用绳索捆好,及时将最新台风讯号张贴于大厦大堂或适当地方以便向用户显示台风的进展。

  (9)刮八号风球时,非当值员工须与小区(大厦)主任或本部门主管联络,听候指示。

  (10)员工为本身之安全应避免逗留在空旷地方,如须执行紧急任务时,员工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及知会其他员工。

  (11)如风暴持续昼夜不停,员工需轮流当值,无论任何时刻管理处应有值班员工拨听电话。

  (12)员工参加抢险工作时,要注意自身安全,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并通知其他员工。同时,避免逗留在空旷地方。

  15、台风来临后的措施

  (1)当值、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起责任、勤巡查,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现场督导工作,真正做到"三个关键"即:在关键的时候,出现在关键的地方,解决关键的问题。加强与各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2)在风雨来临时要求承包商紧急维修前,事务助理须先征得主任或部门主管的批准,惟在特殊情况下,事务助理可通知承包商进行抢修,但须迅速通知主任或部门主管,并将该项修理详细报公司领导。

  (3)当台风讯号减低至3号时,事务助理应即时进行检查及填报台风损毁报报告,以便安排保险赔偿事宜。清洁卫生人员迅速清理由台风所造成之垃圾淤塞的渠道。

  16、发现火警紧急情况的处理

  (1)迅速报警,讲清火灾的具体地点和灾情,并派人在路口迎接消防车;

  (2)立即通知队友及有关领导,并迅速采取正确方法积极扑救;

  (3)保护火灾现场,维持好现场秩序,防止坏人趁机破坏现场和抢、盗财物;

  (4)为消防部门提供详细情况,协助救火。(详见公司《消防管理》)

篇5:荔园物业常见治安刑事案件处理作业规程

  荔园物业常见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作业规程

  1.1 发生斗殴的处理

  1.1.1耐心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甚至犯罪倾向,应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拿财物。

  1.1.3说服群众离开,保证责任区的正常治安秩序。

  1.1.4协助公安人员勘查打斗现场,收缴打斗凶器,辩认为首分子。

  1.2 盗窃的处理

  1.2.1发现盗窃分子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报告公安机关,连同证物送公安机关处理。

  1.2.2保护案发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1.2.3对重大可疑事发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1.2.4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并报告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3 发生刑事案件和恶性事故的处理

  1.3.1值班员迅速向上级领导报告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有伤员迅速送附近医院救治。

  1.3.2保护案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公安人员勘探现场,收集证物和线索。

  1.3.3登记发现人和事主的情况,抓紧时间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

  1.3.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1.4 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或毁坏公司和业主(住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护管员职责,立即进行处理:

  1.4.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见机行事,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护管员或群众支援。

  1.4.2若在楼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大门或大堂岗严加防守,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的要设法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等特征,并及时报告公司或公安机关,也可拨打"110"报警。

  1.4.3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没有案发现场的,对罪犯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物品,应该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护管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1.4.4访问目击住户,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1.4.5事主或在场住户如有受伤的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抢救,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1.5 附表

  1.5.1《案件受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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