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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交通堵塞与停车场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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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交通堵塞与停车场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业主(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或秩序维护部部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必要时动用各种手段。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 工程抢险组:工程值班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 后勤支援组:行政后勤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交通堵塞与停车场事件(事故)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秩序维护员5分钟;其他非正常

  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应急响应程序:

  1、Ⅳ级交通堵塞与停车场事件(事故)预警发出后:

  1.1、由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秩序维护部部长及其它人员,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由秩序维护部部长协调和指挥。

  1.2、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现场报告的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部门(报警电话:110)、公安交警队(报警电话:122)、消防队(报警电话:119)、医疗急救中心(报警电话:120)等部门报警。

  2、应急处置原则:

  2.1 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2.2 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2.3 全力控制局面。

  3 基本应急响应

  3.1交通堵塞处理程序

  3.1.1当行政办公中心区域内发生因车辆故障、意外事故或人为因素引起交通堵塞时,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

  3.1.2派出后勤支援组人员立即赶到道路(停车场)进出口,控制倒闸系统,控制车辆进入数量,加快疏导车辆绕行或离开。

  3.1.3在交通堵塞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对车辆进行分流、疏导;劝谕、安抚司乘人员保持冷静,禁止鸣放喇叭,防止噪音扰民;对影响到车辆分流、疏导的停泊车辆,应立即查找相关车主要求把停泊车辆开离现场,并安排人员加强对警戒区域内车辆的巡查,防止有人趁机破坏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3.1.4对蓄意堵塞交通的司机,要积极进行劝导,并立即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或公安交警队报警。

  3.1.5尽快劝离和疏导围观群众,出现人员受伤时,协助医疗救护人员转运受伤人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力争将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3.1.6在生政办公中心区域内发生打砸车辆等行为,应设法制止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果发生纵火行为时,按照《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和预案》的相关程序进行灭火,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打砸车或实施纵火等行为人,危及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人进行拘捕。

  3.1.7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对行政办公中心公共区域的安全巡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混乱进行偷窃等,引起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3.2停车场事件(事故) 处理程序

  3.2.1汽车漏油事件处理程序

  3.2.1.1当车场秩序维护员接报或发现汽车正在漏油时,应立即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并请求派人支援,现场人员需留守现场,待支援人员到场后,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现场进行警戒(拉警示带)划定警戒区域,并有专人监管,严禁有明火靠近现场或汽车经过。

  3.2.1.2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应及时通过各种途径通知车主到现场,对事故车辆进行有效处理,并向秩序维护部长、客户中心和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报告处理情况。

  3.2.1.3利用沙子或泥土等阻燃物覆盖漏在地面上的汽油,等车辆开走后安排清洁人员将地面打扫干净。

  3.2.1.4如旁边有其它车辆应尽快通知车主将车开走,以免万一失火引起爆炸。

  3.2.2汽车自燃、着火处理程序

  3.2.2.1当车场秩序维护员接报或发现汽车正在着火时,应立即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3.2.2.2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就近消防箱中提取灭火器或消防水带按操作方法进行扑救,将初火扑灭。

  3.2.2.3若火势较大可能存在爆炸危险时,应急人员在保障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立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划定警戒区域,对现场进行警戒(拉警示带),并增派人员在警戒区域外围监管,防止人员进入警戒区域,劝谕和疏导围观群众离开;如旁边有其它车辆应尽快通知车主将车开走,以免引起失火爆炸。

  3.2.3车辆被盗处理程序

  3.2.3.1当车场秩序维护员发现罪犯正在偷窃车辆时,保持冷静、沉着应对,参照《治安、刑事案件(事件)处置预案》中有关区域内发生偷盗事件的处理流程执行。

  3.2.3.2当车场秩序维护员发现汽车已被盗时,应对现场进行监护,并迅速通知值班人告知车主到达现场和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要保护好案发现场。

  3.3如果相关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受到破坏,工程抢险组要及时进行抢修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4 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客户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五、 当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现场最高负责人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六、 后期处置:

  1、 事后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部应安排有关人员对受影响人员(客户)的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影响人员(客户)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2、 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部配合财务人员对事故中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或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事宜。

  3、 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 物业服务中心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人员(客户)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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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蓝湾小区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蓝湾小区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1、目的:停车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安全员能够掌握突发事件正确的处理程序及相关救护步骤和方法,保护顾客生命财产安全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2、范围:适用于**蓝湾管理处。

  3、职责:

  3.1安全主办负责预案的策划、培训和组织。

  3.2安全班长负责预案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3.3安全员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3.4控制中心负责预案实施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必要时做出正确引导。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4.1.1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控制中心应立即调动安全员控制现场,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其他岗位采取必要措施,当班班长立即赶往现场处理,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中心汇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安全主办,必要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4.1.2处理人员到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进行拍照,做好相应的事件发生经过客观记录,并迅速联系被撞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

  4.1.3根据当事双方的意见,需自行解决的,处理人员仅作事实见证人。需交管部门解决的,处理人员应主动通知中心与交管部门联系,请双方等待执法人员的到来。因车辆事故堵塞交通时,现场安全员负责疏导车辆进出,并指引警务和保险公司车辆和人员到事发地点现场。

  4.1.4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方车主的情绪,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何一方发生冲突。

  4.1.5如因安全员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而引起的赔偿,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

  4.1.6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主本人车辆损坏的,当值安全员除礼貌地和车主明确责任外,可视情况配合车主联系保险公司 ,用"双赢"方式进行处理。

  4.1.7在无法确定肇事车辆和人员时,经部门经理同意后,通知保险公司前来进行处理。

  4、2车辆冲岗处理:

  4.2.1车场岗发现车辆欲冲岗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设法阻止,同时联系控制中心呼叫声援。中心应立即调出现场镜头进行监控、录像,并立即通知安全主办和安全督察前往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确定是否需报警。

  4.2.2在阻止车辆冲岗时,岗位安全员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无法阻止时,当值人员须记下其车牌号码、车型、颜色、驾驶人的基本特征、离去时间、驶离方向,将信息立即向控制中心汇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4.2.3中心应立即与车主联系并进行确认,必要时保存电话记录或请其家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冲岗录像。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转借。

  4、3车辆丢失处理:

  4.3.1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丢失的信息后,应首先向控制中心汇报,由控制中心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4.3.2控制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岗位安全员加强出入口的控制,(车场岗应立即使用地桩)同时检查该车相关记录,查明进出时间,与车主联系并请车主出示在本停车场的出入凭证及智能卡,确认事情经过。

  4.3.3确认车辆丢失后由部门经理向公司领导汇报,确定是否报警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车场现场的所有资料封存,以便协助调查。

  4、4车场伤亡事故处理:

  4.4.1车场内发生伤亡性交通事故,目击者首先报告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4.4.2现场当班班长应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立即联系控制中心通知受伤者家属。现场班长对需急救的伤者应立即设法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和送医院,同时记录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4.4.3核实情况(时间、地点、事件概况),通知中心向公安部门报警。

  4.4.4划定保护区范围,布置警戒;疏导车场交通。

  4.4.5注意火险,车辆漏油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4.4.6收集在场人员对车辆事故的反映,并对在场证人进行登记,以便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4、5交通事故初步救护:

  4.5.1车辆相撞引起出血休克的急救:解开衣服、领带、皮带等物品,使伤者舒展躺下,姿势保持水平或抬高下半身。

  4.5.2头部有外伤时,不要使头部低于身体,用衣服或被子将头裹起保温。

  4.5.3呕吐时将脸侧向一边,避免呕吐物进入鼻子或呛入气管,呕吐完后帮助伤者用清水漱口。

  4、6大出血处理:

  4.6.1首先保护好现场,必要时对现场进行拍照。

  4.6.2创伤性事故止血是救命最关键的一环,各类外伤大出血,多可采用压迫止血法,用洁净的纱布或软质物品紧压在出血部位包扎止血,如压迫无效,肌体出血可扎止血带止血,要扎在伤口上方肌肉多的部分,并每隔半小时解开一次,松开3-5分钟后再扎紧。

  4.6.3车辆相撞引起颈骨受伤的处理:不要扭动脖子,绝对禁止在事故发生后扭动伤者脖子或肩膀;不要勉强支撑身体;伤者不能走动时应以固定方式用担架或救护车送往医院处理。

  4.7 特别事务处理:

  4.7.1交管部门到达后,除及时向其反映所知情节外,还应记下办案警员的官阶、编号及报案编号,以备日后参查。

  4.7.2如在车场出入口发生车辆滞留,且在原则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可联系治安办和居委会的人员前来协助处理,情况严重的报公安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篇3:物业小区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物业小区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1、目的:

  停车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安管员能够掌握突发事件正确的处理程序及相关救护步骤和方法,保护顾客生命财产安全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2、范围:适用于zz物业小区停车管理。

  3、职责:

  3.1安管部负责人负责预案的策划、培训和组织。

  3.2安管班长负责预案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3.3安管员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3.4监控中心负责预案实施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必要时做出正确引导。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4.1.1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监控中心应立即调动安管员控制现场,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其他岗位采取必要措施,当班班长立即赶往现场处理,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监控中心汇报,监控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安全负责人www.pmceo.com,必要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4.1.2处理人员到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进行拍照,做好相应的事件发生经过客观记录,并迅速联系被撞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

  4.1.3根据当事双方的意见,需自行解决的,处理人员仅作事实见证人。需交管部门解决的,处理人员应主动通知中心与交管部门联系,请双方等待执法人员的到来。因车辆事故堵塞交通时,现场安管员负责疏导车辆进出,并指引警务和保险公司车辆和人员到事发地点现场。

  4.1.4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方车主的情绪,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何一方发生冲突。

  4.1.5如因安管员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而引起的赔偿,追究安管工作责任。

  4.1.6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主本人车辆损坏的,当值安管员除礼貌地和车主明确责任外,可视情况配合车主联系保险公司 ,用"双赢"方式进行处理。

  4.1.7在无法确定肇事车辆和人员时,上报部门经理进行处理。

  4、2车辆冲岗处理:

  4.2.1车场岗发现车辆欲冲岗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设法阻止,同时联系监控中心呼叫声援。监控中心应立即调出现场镜头进行监控、录像,并立即通知安管负责人和服务中心领导前往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确定是否需报警。

  4.2.2在阻止车辆冲岗时,岗位安管员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无法阻止时,当值人员须记下其车牌号码、车型、颜色、驾驶人的基本特征、离去时间、驶离方向,将信息立即向监控中心汇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4.2.3中心应立即与车主联系并进行确认,必要时保存电话记录或请其家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冲岗录像。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转借。

  4、3车辆丢失处理:

  4.3.1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丢失的信息后,应首先向监控中心汇报,由监控中心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4.3.2监控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岗位安管员加强出入口的控制,同时检查该车相关记录,查明进出时间,与车主联系并请车主出示在本停车场的出入凭证及智能卡,确认事情经过。

  4.3.3确认车辆丢失后由部门经理向公司领导汇报,确定是否报警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车场现场的所有资料封存,以便协助调查。

  4、4车场伤亡事故处理:

  4.4.1车场内发生伤亡性交通事故,目击者首先报告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4.4.2现场当班班长应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立即联系监控中心通知受伤者家属。现场班长对需急救的伤者应立即设法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和送医院,同时记录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4.4.3核实情况(时间、地点、事件概况),通知监控中心向公安部门报警。

  4.4.4划定保护区范围,布置警戒;疏导车场交通。

  4.4.5注意火险,车辆漏油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4.4.6收集在场人员对车辆事故的反映,并对在场证人进行登记,以便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4、5交通事故初步救护:

  4.5.1车辆相撞引起出血休克的急救:解开衣服、领带、皮带等物品,使伤者舒展躺下,姿势保持水平或抬高下半身。

  4.5.2头部有外伤时,不要使头部低于身体,用衣服或被子将头裹起保温。

  4.5.3呕吐时将脸侧向一边,避免呕吐物进入鼻子或呛入气管,呕吐完后帮助伤者用清水漱口。

  4、6大出血处理:

  4.6.1首先保护好现场,必要时对现场进行拍照。

  4.6.2静脉及毛细血管出血时,应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用干净的纱布、毛巾、布块折成比伤口稍大的垫,盖住伤口,再用绷带或布带扎紧。

  4.6.3四肢静脉出、动脉的短时间临时性出血,应采用指压止血法。根据血的走向,用拇指压住出血的血管上方(近心端),使血管被压闭住,中断血液。

  4.6.4四肢较大的动、静脉出血时,还可采用止血带止血法,用动脉止血带(黑色)、静脉止血带(黄色)上肢结扎于上臂上三分之一处。下肢结扎于大腿的中部。结扎时应先将伤肢抬高,书部垫上敷料或毛巾等软织物,将止血带适当拉长,绕肢体两周,在外侧打结固定。要标明扎止血带时间,每四十分钟放松一次。放松期间可改用指压临时止血。

  4.6.5注意事项如伤处有骨折时,须另加夹板固定。伤口内有碎骨或异物存在时,不得应用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止血带止血,一定要扎紧,如果扎得不紧,深部动脉仍有血液流出。

  4.6.6若对内出血或可疑内出血伤者,不要去尝试止血,应使伤者绝对安静不动,垫高下肢,迅速将伤者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救治。

  4.6.7车辆相撞引起颈骨受伤的处理:不要扭动脖子,绝对禁止在事故发生后扭动伤者脖子或肩膀;不要勉强支撑身体;伤者不能走动时应以固定方式用担架或救护车送往医院处理。

  4.7车辆堵塞车道的处理:

  4.7.1如在停车场出入口出现车辆滞留的现象,安全岗位应及时进行疏导,如属于车主故意开车堵塞通道,安全岗位要保持冷静,不得与车主发生冲突,并及时通知上级及客服人员进行处理。

  4.7.2当车辆发生堵塞时,当值班长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安排岗位指引其他车辆走应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车主的解释工作。

  4.7.3当班机动岗疏散围观人群,并在做好车辆警戒的前提下,尽量协调顾客在洽谈室等影响较小的区域进行洽谈。

  4.7.4监控中心人员应将车辆堵塞现场进行摄像取证,并安排班长进行拍照。

  4.7.5上级及客服人员到场后,首先对事情进行了解,且在原则范围内进行协调.如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将情况汇报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的同意,可联系辖区警务室及公安交通部门前来协助处理。

  4.7.6如警务部门不能解决或堵塞车影响较大,向公司上级领导汇报并根据指示跟进处理。

  4.7.7事情处理后,要及时召集所有安全岗位针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纳入安全管理案例题库。

  4.8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填写《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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