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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装修手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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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装修手册(8)

  住宅小区装修手册(8)

  装修流程

  一、业主或住户与装修单位负责人带齐相关资料到物业公司办理申报手续。

  二、物业公司审核、验证,合格后办理手续。

  三、装修队负责人到物业公司交纳装修管理费及施工押金等相关费用。

  四、装修队应文明施工,业主或住户应监督施工质量,监管施工队遵守物业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人员巡查装修情况。

  五、装修完工后,住户向物业公司申请初验,装修队经住户签字同意后到物业公司办理退场手续。

  六、初检三个月后物业公司复验。

  流程说明

  一、装修资料准备

  1、住户领取并填写《装修申请表》,并详细列明装修范围、项目及范围。

  2、提供下列资料:

  (1)装修设计图纸(包括建筑、水电)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两张(办理出入证及存档)。

  (4)装修队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的上岗证及复印件。

  二、装修审批

  1房屋进行装修须到物业公司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

  2装修施工前,住户及装修队对房屋土建结构及配套管网等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厨房卫生间进行蔽水试验,将问题反映给物业公司。否则,装修队可能承担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

  三、装修进场

  1装修队负责人带齐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出入证》和《装修许证》,办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2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队负责人或住户到物业公司补办入场手续。

  3在小区内过夜留宿的施工人员,须经业主书面同意并担保,由装修队负责人持该工人《装修出入证》到物业公司办理留宿手续。私自留宿者,一经查出,将从装修押金中扣除100元/人/次,并清退出小区。

  4业主及施工人员应对物业管理人员的的装修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服从监督管理。

  四、装修退场

  1装修队应征得业主(住户)同意并办妥相关手续后方能退场(由业主在《装修初检表》上签字)。

  2因装修造成房屋设备、设施损坏,管道堵塞、破裂、渗漏,防水层破裂,或给相邻户造成损失的均由装修户负责修复与赔偿。

  3装修队负责人持《装修许可证》、全部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及施工押金收据到物业公司退领施工押金。

  五、装修验收

  1装修完毕,业主提前1-3天到物业公司申请预约初次验收,对初验不合格者,责令改正后再予验收。

  2初验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业主提前三天预约到物业公司申请复验。

  3复验合格后,经业主书面同意,装修队凭押金收据到物业公司退领装修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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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装修手册:办理装修手续收取各项费用

  小区装修手册:办理装修手续收取的各项费用

  第1节装修押金

  为保证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利益,业主与装修公司应向物业服务中心交纳“装修押金”,标准参照《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的规定。

  业主或装修公司要索取装修押金收据(需妥善保管,作为返还押金的凭证)。如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破坏或损坏房屋建筑及公共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从装修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或其他维修费;如装修押金不能抵销相关费用,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收取额外的补偿差额。

  住宅: 2000元

  商业: 8000元

  装修期间的押金(装饰公司):500--2000元

  第2节环境维护费

  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将进行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及检验工作,由装修公司将装修垃圾堆放至物业公司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负责清运装修垃圾,故将收取环境维护费。环境维护费收费标准为:

  住宅:300元

  商业:100平米以下:300元/户

  100平米以上:500元/户

  其它商业:1000元/户公建02#、03#、17#、18#、24#

  装修临时使用证

  1、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须携带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每人两张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

  2、每证人民币35元,其中工本费5元、押金30元(押金可退还)。

  3、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小区推销和散发小广告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4、装修出入证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逾期出入证失效;如超过期限,则须到物业服务中心重新补办出入证,交纳延期手续。

  5、施工过程中,出入证如有丢失,必须报物业服务中心,重新补办出入证,交纳费用35元/证,原证件押金不予退还。

  6、装修户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每证人民币35元,其中工本费5元、押金30元(押金可退还)。

  7、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贴于装修户门外,将本规定复印件贴于装修户门内,并有义务每天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和巡查。

  8、施工完成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退证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证件押金不予退还。

篇3:装修手册:竣工验收撤场手续

  装修手册:竣工验收及撤场手续

  第1节竣工验收

  装修施工完成后,由业主、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公司三方共同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项目:

  1、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资料进行整理审查。

  2、装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装修申请表》所装修方案进行施工。

  3、增、改建项目是否影响公共地方、共用设施设备、相邻房屋的正常使用。

  4、是否在装修施工中损坏小区公共、公用设施设备。

  5、是否遗留装修材料、垃圾在公共区域。

  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公司三方在《装修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若有某项未达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2节撤场手续

  1、装修公司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撤场手续。

  2、办理装修设备、工具、材料等运出手续、约定运出时间。设备在运出已竣工的区域前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查、核实,发给盖有物业服务中心公章的《物品放行单》后方可运出。

  3、竣工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将《临时出入证》《装修许可证》退还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4、业主或装修公司凭借盖有物业服务中心公章的“装修押金”、“临时出入证押金”收据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采暖期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篇4:雅苑装修手册

  雅苑装修手册

  第一条、装修申请

  一、各位业主(使用人)若需进行物业内部装修,应首先向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程序如下:

  1、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异产毗连房屋装修协议书》及居住装修申请表。

  2、业主(使用人)委托的装修施工公司需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装修责任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3、索取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作为物业管理公司返还保证金的凭证。

  二、业主(使用人)填写《申请表》连同装修设计方案,业主(使用人)认定的装修承包商的有关法律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委托装修合同或协议书到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办理审核确定事宜。

  1、《申请表》中应注明装修项目、范围、标准、工期,增改建项目部位等。

  2、装修设计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图、天花图、电器、上下水布置图及增改建项目位置图。比例:1:100。

  3、装修承包商的法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施工安全许可证、法人签署的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证明、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企业业绩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4、业主(使用人)与装修承包商签订的委托装修协议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三、物业管理公司五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按申请表上注明的联系电话、地址,通知业主(使用人)。

  审批内容如下:

  1、业主(使用人)应确保装修方案不违反市政府的有关住宅装修管理法规的限定。若有抵触,业主(使用人)需要改装修方案。

  2、业主(使用人)应确保装修方案中不得有影响异产毗连房屋居住安全的项目,若有抵触,业主(使用人)均需要改装修方案。

  3、业主(使用人)与装修承包商签订的委托装修合同或协议书应确保公正有效。任何不规范合同或协议均需重新签订。

  四、装修承包商在进行施工前需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1、到财务部门缴纳装修电梯设施使用费及装修保证金。

  2、到保安部门签订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并携带施工作业人员照片(每人两张)、三证复印件办理作业人员出入社区的出入证。

  3、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员与物业管理部商定施工材料运输时间和存放位置。

  第二条、一般事宜

  一、为确保业主(使用人)的物业室内装修不致损坏楼宇结构及设备,保证装修质量,谨提醒业主(使用人)聘请专业注册可靠的装修承包商。

  二、业主(使用人)有义务督促雇佣装修承包商遵守公约条款,并依照批准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如有违反,导致一切后果由业主(使用人)负责。

  三、业主(使用人)应密切关注其雇佣的装修承包商的施工过程,其施工技术监理由业主(使用人)自行聘任有监理权的机构负责,同时应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如下行为:

  1、勿将混凝土、沙石、油漆等废弃物倒入厕所或地漏内。

  2、搬运装修材料时,切勿损坏电梯、走廊及其他公共区域,如有遗撒物应及时扫净,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3、不准随意从窗口等处向外遗弃杂物,装修材料须小心放置,以免从高空坠下,危及相邻业主(使用人)或路人。

  4、装修承包商切勿将垃圾、装修材料、设备放置在公共部位,否则业主(使用人)须负担一切清理费用。装修垃圾由承包商将装修垃圾按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清运。收费标准:20元/自然间。

  5、每日装修工作收工时,切记关闭所有门窗、水龙头,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6、因装修工程所引致楼宇结构及设施损坏,包括业主(使用人)物业内部公用设备管线及异产毗连物业的结构设备,均应由造成损害责任业主(使用人)承担损失赔偿。

  第三条

  一、业主(使用人)物业室内装修应确保两个月期限内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完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

  二、装修承包商每日施工作业时间为9:00--12:00,14:00--18:00。其中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为机器作业使用时间。如遇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作业时间,应与保安部门协商确定。其延长的作业时间应为静音作业。

  三、为维护楼宇物业的结构安全,确保装修施工的有序进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控制进入楼宇的装修承包商数量及人数。

  四、所有出入楼宇的装修承包商及施工作业人员应自觉的接受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施工人员出入楼宇大门及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入证,出入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有效,过期作废。施工人员一般不得留宿业主(使用人)物业内,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须由业主(使用人)书面担保,并在保安部门办理留宿手续。

  五、装修承包商施工人员携带使用的设备及物品进入楼宇应在保安部门登记,并自行妥善保管。若需搬离楼宇,须先到保安部门核实销单运出。

  六、施工人员在作业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物品,其出入楼

宇、运输、使用须接受保安员的登记、验证、查询管理。作业现场须配备灭火器具以紧急时应用,剩余的材料当日带走,不得遗留业主(使用人)物业内。

  第四条、竣工验收

  一、装修工程完工后,由业主(使用人)通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工程人员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单项验收或隐蔽工程可在竣工前单独进行验收。

  物业管理公司验收项目:

  1、承包商是否按申请表所列施工图及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是否在装修过程中损坏公共设备及影响使用功能。

  3、是否遗留装修物料垃圾于公共部位及场所。

  4、增改建项目是否影响异产毗连物业的正常使用。

  二、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公司在验收栏中盖章签字。若有某项未达到要求,限期改正,再进行复验,直至合格。若三次验收不合格,物业管理公司可授权特约装修承包商进行施工。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三、装修承包商凭施工许可证办理完工的相关手续。

  1、退还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若有遗失,每张罚金十元。

  2、到保安部门办理工具设备运出楼宇手续,约定运出时间。

  第五条、保证金的返还

  1、装修工程完工三个月后,业主(使用人)凭加盖验收合格章的申请表及保证金收据,前入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办理领取保证金手续。装修施工保证金发还之前,其工程人员将观察有无因该物业装修而影响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及异产毗连的正常使用。

  2、若一切手续妥当,物业管理公司如数免息发还保证金。

  3、若发生损坏公用设备、装修垃圾、剩料堆积占用公共部位场所影响异产毗连物业正常使用的现象发生,则保证金暂被扣留。为主(使用人)应尽快改进,工程满意后,发还保证金。

  4、若发生业主(使用人)延期完成装修工程或后期清理与修复不及时,物业管理公司可指定特约装修承包商进行处理,并按发生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抵偿费用,业主(使用人)应另行缴付款项。

  本规定条款内容对所有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规定致使异产毗连业主(使用人)发生争议,应首先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解决。

篇5:大厦《业主手册》:装修管理

  大厦《业主手册》:装修管理

  为了共同维护大厦的整体美观,根据国家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大厦装修管理规定》,请业主对大厦进行装修前细阅本规定,并到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一、装修单位需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到物业管理公司大厦服务中心办理装修报批手续:

  1、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副本一份,并加盖公章。

  2、全套的装修施工图纸;

  (1)房屋平面布置图及天花图;

  (2)室内供电系统图、给排水管网图(装修电工、焊工人员需持有效的技工证原件)。

  3、装修施工合同。

  二、房屋装修,业主需缴交一定的费用,详细情况请向大厦服务中心咨询。

  三、办理装修手续及注意事项:

  1、电力系统、天线系统和防盗对讲系统装修:为确保大厦业户生命的安全和各系统操作正常,以及便于**大厦服务中心将来进行维修工程,涉及到专业性较强、技术含量较高、构造复杂和容易产生安全因素的项目,如电力、天线、防盗对讲系统等工程,不可由业主所聘用的承建商代办。该工程必须由服务中心选定承建商进行,但业主须支付所须费用。如:

  1)为电力设备进行增建/改装;

  2)就公共天线分布系统设备进行增建/改装工程,由该系统的分布放大器/分配器至室内而设的电视/超短波收音插口;

  3)就防盗对讲系统进行增建/改装工程。

  2、用电设备安装:装置室内电器或其它用电设备必须十分留意单元的电负荷量,如果超过负荷必须向服务中心申请,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另外,聘请注册之电器承建商,依照广州市供电局之《广州地区电器设备安装规程》,否则,因影响大厦用电线路、设备正常运作而造成的损失,该单元业主须负全部责任。

  3、空调机的安装规定:为保持楼宇外貌美观,冷气机主机及窗机均应安装在原设计预留位置上,切勿凿穿外墙安装。如原设计无预留位置,应按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上安装,冷气机安装之位置及规则可向服务中心查询。所有托架或装置材料必须为不锈钢制造。如因安装空调机而破坏楼宇外观,业主须负责按规定改装并修复楼宇外貌,如因安装空调机而导致楼宇任何损坏,业主必须负责所有修理费用。

  4、排水系统装修:所有排水系统的改装工程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承建商负责施工,费用由业主负责,另付一笔相当于工程费的5%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处进行额外行政工作/有关工程的监督费。

  5、各业户可依照自己的喜好进行室内装修,但必须注意在加设或更改室内装置时不得影响楼宇结构和楼宇外观,这些都属于公共财产。一般而言,**大厦的外墙绝对不能更改或加建包括窗台安装防盗网、飘蓬等,如内墙必须拆除或更改,事先亦必须向服务中心申请并获得书面批准。

  6、业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先确定该项不得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律或条文,若所进行的工程不符合有关法律,用户需将改变部分恢复原貌,直至有关当局满意为止,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该业户支付。

  7、各业户所聘用的装修承建商在进行装修工程时,必须向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格填报所聘用的承建商资料,在服务中心发给装修许可证后承建商才可进行装修工程。装修进行期间,装修许可证应挂在单元门口,特种作业人员(如:电、焊工等)须持证备查。

  8、防盗门及窗花安装:

  为保持楼宇美观,服务中心建议各业户不必安装防盗网,对要安装防盗门,请到服务中心查询,但门于外墙必须水平,窗花必须安装在玻璃窗的内侧,统一款式。

  9、装修工程必须遵守:

  1)业户须确保各承建商安排指定的负责人在现场监工并配备通讯工具,以便在工作时间突发事故时与其联系。

  2)业户装修前需对楼宇的结构、装置、装饰等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措施,避免在装修期有任何损毁,如果造成楼宇内之设备有任何损坏或因缺乏维护、防御措施而导致损坏,例如:裂痕、污渍等,有关业户需负担一切修复费用。

  3)所有材料、余泥及沙石应以尼龙或麻包袋搬运,运载材料之货车应取道指定之货物起卸区,余泥、沙石必须弃置于指定区域。

  4)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得在走廊或其它公共地方进行,而且一切工具、材料、余泥、沙石等也必须放在单位内,不得占用**大厦之公共地方或通道、走廊。为保障其他业户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害,将由有关业户负责及赔偿。

  5)施工时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以减少装修期内引致之尘埃、气味、振动及噪音,避免对其他业户造成干扰及不便。装修期间,单元大门必须关闭,但不能上锁,以便管理人员检查。

  6)工场内必须配备紧急医疗药品(如外伤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灭火筒、防火毡等,以备发生火警时紧急应用。(装修范围内每50平方米必须保

证至少提供2个4KG干粉手提灭火器)

  7)严禁在消防设施上取水作其他用途。

  8)每日必须清理所有废料及垃圾,以保持通道畅通、地面清洁及减低火警发生的可能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在单元内存放超过二十四小时。

  9)施工过程应采取适当遮蔽措施,以免将混凝土、沙石、瓦砾或其他杂物进入厕所或排水渠内。

  10)装修工人进入大厦必须配戴装修出入证,经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在大厦内切实遵守大厦的各项规章制度,如环境卫生、治安管理规定等,如有违反,秩序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所有进出大厦之装修工人,只能在指定现场作业,不得在大厦内随意走动,不得在装修单元内居住、留宿或煮食。

  12)装修工人必须穿着合适的衣服,不得赤脚、穿拖鞋、裸露上半身等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或有碍观瞻。

  13)各业户进行装修时,必须严格遵守服务中心制定的《噪音施工管理规定》:

  ①正常的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时至中午12:00时,下午2:00时至下午6:00时。

  ②整个周末和公共假期,大厦禁止进行装修工程。

  ③业户如需超时工作或在周末进行无噪音装修,事先须获得服务中心的书面批准。

  14)一切未经批准而进行的违章建筑物,服务中心将根据公约和政府有关规定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移交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清除,一切费用由负责人支付。

  15)业主须留意如因改装室内的供水去水部分装置,如水喉、洁具等造成墙壁或楼板渗水等现象,服务中心将不予安排任何修缮工程,一切后果由业主负责。

  16)业主须时时告诫装修工人在进行钻天花墙壁或地台工程时,应特别注意不要钻穿穿插其间的水管、电线,如因施工原因影响大厦内的用水、用电、电话、天线、防盗系统等设施的使用功能,事故的责任者必须负全部责任及赔偿。

  四、装修延期手续

  1、如装修需超过申报工期,必须及时办理有关延期手续,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并禁止有关人员进出大厦。

  2、业主或其委托人须提前带齐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人员出入证到大厦服务中心办理装修延期手续,一户装修最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须得到物业公司书面批准。

  五、装修退场手续

  1、业主在竣工三日内将装修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给排水、电器竣工图交回客户服务中心办理退场手续。

  2、业主于十四个工作日后带齐装修保证金票据和装修工人证按金票据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遗失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均不退还保证金。如有其它违规行为则视情况扣罚相应保证金。

  六、其它未列出的事项,由物业公司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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