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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商城二次装修验收标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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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商城二次装修验收标准通知

  贸易商城关于二次装修验收标准的通知

  一、按装照明的要求:

  1、每个开关控制照明线路的功率不能大于500W。

  2、所有大厦原装的照明线路一律不准加装灯具,不准改动开关

  3、墙壁内不得填埋金属软管,一律要用金属硬管,接线软管采用金属材质;线路接线端子采用瓷端子。

  4、穿线的金属软管两头必须做护口。

  5、照明灯具所用的主线与每个灯具的接线必须有接线盒。

  6、照明灯具所用的开关不许用漏电开关,要用单极开关。

  7、照明灯具主线所用的穿管必须在屋顶上方,离顶部300MM并固定。

  8、照明灯具所用电线必须符合灯具所用负载的要求。

  9、所有墙壁的插座不得与照明线路连接。墙壁插座的开关必须用漏电保护开关。

  10、电视和电话接口如须改装必须符合要求,自己改装的由自己负责。

  二、关于防火要求的规定:

  1、所有用于装修的板材每个面都要刷防火涂料三遍,所有的面都要覆盖防火涂料或贴防火板。

  2、房屋内的喷淋一律不准改动,需要加装烟感的必须到工程部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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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装修手册:竣工验收撤场手续

  装修手册:竣工验收及撤场手续

  第1节竣工验收

  装修施工完成后,由业主、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公司三方共同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项目:

  1、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资料进行整理审查。

  2、装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装修申请表》所装修方案进行施工。

  3、增、改建项目是否影响公共地方、共用设施设备、相邻房屋的正常使用。

  4、是否在装修施工中损坏小区公共、公用设施设备。

  5、是否遗留装修材料、垃圾在公共区域。

  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公司三方在《装修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若有某项未达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2节撤场手续

  1、装修公司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撤场手续。

  2、办理装修设备、工具、材料等运出手续、约定运出时间。设备在运出已竣工的区域前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查、核实,发给盖有物业服务中心公章的《物品放行单》后方可运出。

  3、竣工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将《临时出入证》《装修许可证》退还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4、业主或装修公司凭借盖有物业服务中心公章的“装修押金”、“临时出入证押金”收据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采暖期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篇3:住宅装修验收违章处理细则

  住宅装修验收及违章处理细则

  一、发现违章应严格按规定处理。如打承重墙的须恢复原状;地面装修超厚的应停止施工,更换地面材料等。特殊情况,如业户已装修好且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则应做补救。

  二、以上所指补救措施包括:打承重墙用槽钢及高标号混凝土加梁等建筑结构安全所允许的措施。

  三、所有违章及处理情况均须由管理处事务助理记录在《装修审批表》业户联及管理处联上,需业户签认的(如大理石地面超厚)须请业户签认。

  四、违章处理标准。

  1.实际装修超越审批范围,应做记录;当有违章时须按规定处理。

  2.地面铺设超厚,除做记录外,

  (1)厚度小于1.2cm 的,不作追究。

  (2)厚度为 1.2~1.3cm 的,罚款元。

  (3)厚度为 1.3~1.4cm 的,罚款元。

  (4)厚度为 1.4cm 以上的,必须更换地面材料。

  3.打承重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

  (1)合计宽度小于 70cm 的,不作追究。

  (2)合计宽度为 70~90cm的,罚款元。

  (3)合计宽度为 90~120cm 的,罚款元。

  (4)合计宽度为 120~130cm 的,罚款元。

  (5)合计宽度为 130cm 以上的必须恢复原状。

  4.窗花式样如与规定出入较大时,不锈钢及铝合金因材料供应问题不作追究;钢条窗花须作整改。

  5.装修队未登记的,须补办手续,并补交治安管理费。

  6.改动上下水管线的,须恢复原状;如造成损失,则须承担有关维修费用;情况严重的,处以元罚款。

  7.改动煤气管线的,应通知有关主管单位处理。

  8.改动电气线路,须做记录,如造成损失须由业户承担有关费用。

  9.影响外观的(包括形状、颜色、规格等)必须恢复原状,并处以元的罚款。外观包括墙面、窗扇、阳台门窗等从外部可视的部分。

  10.空调架须刷防锈漆及银粉漆两遍,不合规定的限期一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扣押金元/台,由管理处请人整改;造成外墙污损的须由该业户负担有关费用。

  11.装修垃圾未清运的,须限期清运,否则不予签字验收。

  12.地漏排水不畅的,须由业户负担疏通费用。

  13.装修影响邻里的,须进行整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有关费用。

  14.打换地砖的,须督促业户做好防水处理并做好记录。

  15.私设天线的,须做记录,并限期拆除。

篇4:物业接管验收物业入伙物业装修控制工作程序

  物业接管验收、物业入伙及物业装修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楼宇验收、接管物业、业主住户的入住及装修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业主住户在最短时间内顺利入住,业主住户对房屋的装修符合要求。

  2.0范围

  适用楼宇验收接管物业、入住前准备、入住过程及房屋装修过程的管理。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物业验收接管领导小组并负责楼宇的验收和接管物业活动。

  3.2管理处负责物业验收接管物业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工作。

  3.3各部门按规定组成接管小组时各专业组参与物业的验收接管工作。

  3.4管理处负责入住的具体实施负责接收装修的申请批准和质量控制。

  3.5工程部负责对业主住户的房屋装修的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监督控制。

  4.0工作程序

  4.1楼宇的验收接管物业的控制

  加强物业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保障房屋及配套设施的质量及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定要求和标准。

  4.1.1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4.1.1.1新建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经竣工验收合格;

  b)供电、供气、经排水、卫生、道路、采暖冷(必要时)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c)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4.1.1.2原有物业验收应具有的条件:

  a)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清楚;

  b)土地使用范围明确。

  4.1.2成立物业接管工作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管理者代表和拟任管理处主任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按专业设立资料组、工程土建组和机电组,管理处组织编

  制物业接管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管理处负责日常事务的运作,按计划验收。

  a)各专业组长负责接管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严格验收,把好质量关;

  b)各专业小组按国家省市工程验收标准验收物业,确保物业的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4.1.3参与房屋的竣工验收

  4.1.3.1验收前资料准备:竣工验收前资料组要求委托方提供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电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部门提供有关资料,适当时包括物业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及结构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建筑施工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沉降观察记录、竣工验收证明、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有关资料、机电设备说明书、消防系统竣工验收证明、电梯等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用水电气指标批文,水电气表校验报告等图纸资料并对所有资料进行查验,为物业接管验收提供资料和数据。

  4.1.3.2物业的竣工验收:验收接管领导小组参与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依照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1993,12)《房屋接管验收标准》(1991,2)等规定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

  4.1.4对已竣工在使用物业的验收接管工作

  4.1.4.1各专业组根据分工范围分别负责对房屋主体结构、单元住宅、公共配套设施(水、电、气、机电设备、消防、管线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管理处按《资料移交清单》、《房屋接管验收表(水)》、《房屋接管验收表(电)》、《房屋接管验收表(土建)》、《公建接管验收表》、《园林绿化接管验收表》、《设备接管验收表》、《工程整改记录单》、《接管验收明细表》、《验收遗漏问题统计表》所列项目进行逐项验收并填写好以上相关记录。

  4.1.4.2验收结束后,验收接管领导小组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并将《房屋接管验收表(水)》、《房屋接管验收表(电)》、《房屋接管验收表(土建)》、《公建接管验收表》、《园林绿化接管验收表》、《设备接管验收表》、《工程整改记录单》、《接管验收明细表》、《验收遗漏问题统计表》的副本交委托方,以落实责任部门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4.1.5物业移交内容

  4.1.5.1建筑物移交内容:

  a)各类房屋清单及配套钥匙;

  b)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气设备竣工图;

  c)住宅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d)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的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4.1.5.2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移交:

  a)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清单;

  b)绿化竣工图、室外竣工图含地下管网、道路、停车场等;

  c)机电设备操作、维护说明书;

  d)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4.1.5.3资料的移交:移交资料应包括:产权资料和技术资料两大类。资料组负责各类资料的核对、接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并根据《文件控制程序》进行分类编号,列出清单,移交管理处归档保管。

  4.1.6新竣工的物

业由验收接管领导小组与委托方和开发建设单位就建筑物保修事宜进行协商,明确维修责任和保修期限。

  4.1.7房屋的维修:应根据建设部《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加强对业主住户的房屋及维修的管理,努力做到:

  a)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执行《清洁服务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b)建筑物有明显标志及方向指引,执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c)房屋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d)无违章建筑;

  e)房屋装修无危及结构安全,执行本程序装修部分;

  f)房屋维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成100%并建立回访制度;

  g)代收代付房租、水、电、气等各项费用,收缴率达98%以上,执行《费用收取操作规程》;

  h)房屋资料档案齐全,便于查阅,执行本程序入住有关规定。

  4.2楼宇入住

  4.2.1入住准备

  4.2.1.1管理处相关人员根据分工,应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a)编制业主住户入住资料清单,保证入住单必要的文字资料齐备;

  b)适宜的办公场所;

  c)对各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4.2.1.2对新竣工的物业,如需要举办入住典礼仪式,由管理处主任安排和组织,护卫队负责维护现场秩序。

  4.2.1.3入住手续的办理应尽量提供一条龙服务,为住户节省时间,保证办理入住手续简捷方便。

  4.2.2入住过程的控制

  4.2.2.1办理入住手续工作流程:

  入住住户登记钥匙交接设备资料交接交接验房验收证件

  4.2.2.2验证收件:向业主住户交楼时必须查验《入伙邀请书》、《商品房屋销售合同》及房屋购买付款凭证原件、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业主委托代办人代办的证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资格;确认手续后,业主根据合同规定需交首期管理费;方可办理交接验房手续。

  4.2.2.3住户登记:协助业www.pmceo.com主住户填写《家居情况登记表》及《家庭成员登记表》并将业主住户身份证、户口或护照签证复印存档。具体执行《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手册》关于住户交楼的规定。

  4.2.2.4钥匙交接:与业主住户当面清点所有房屋钥匙,填写《入伙钥匙签领表》并签字。

  4.2.2.5设备资料交接:与业主和住户当面清点所有设施资料说明书,填写《入伙签收一览表》请住户签字确认。

  4.2.2.6验房;管理处工程人员随业主住户前往楼宇住所,抄录水、电、气表底数,检查所有家具房屋设施装修状况,填写《业主入伙接楼表》、《入伙返修项目表》,对存在质量问题

  约定时间限期维修,执行《设施设备技改修缮维修控制程序》和《工程维护部工作手册》有关规定。

  4.2.2.7入住:业主住户入住后,管理处客户服务人员应将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完毕,交档案室存档。

  4.2.2.8业主自行出租房屋的交接,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办理交楼手续时,根据《城市房屋租

  赁管理办法》(1995年建设部42号令)出具租赁合同等有关书面文件,并明确水电气电话费用物业管理费的承付方和起止日期等事项。

  4.3对房屋装修的控制

  4.3.1住宅使用房屋需进行装修时,应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1995,6)、《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部1995,8)、《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2000]3号《公告》(发布)}和《住宅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的有关规定,业主住户应填写《房屋装饰装修申请表》向管理处申请获得批准,审核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3.2装修人员凭已审批的《房屋装饰装修申请表》、营业执照、装修装饰资质证明等有关证件到管理处办理《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缴纳有关费用后,按期开工,对个体装修从业人员应具备个体装饰装修从业上岗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4.3.3装修中非结构性变动应由工程部负责查验、批准,工程部可进行有偿代办,对结构性变动及专用设备(如管线、仪表)的变动,应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4.3.4工程部应加强对装修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防止扰民、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发生。

  4.3.5装修后的验收:业主住户装修完毕后应通知管理处与业主住户共同验收,业主住户除按照装修合同进行验收外,工程部按公司《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装修规定进行验收,对违章情况应限期纠正,填写《房屋装饰装修竣工验收表》。

  4.3.6业主住户在管理处对其装修验收并在《房屋装饰装修竣工验收表》中填写验收合格意见并签名后,方可正式启用。

  5.0支持/相关文件

  《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设施设备技改修缮维修控制程序》

  《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部1993,12)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建设部1991,2)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1995,6)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部1995,8)

 

 《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2000]3号《公告》(发布)}

  《住宅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手册》

  《工程维护部工作手册》

  6.0记录

  《资料移交清单》

  《房屋接管验收表(水)》

  《房屋接管验收表(电)》

  《房屋接管验收表(土建)》

  《公建接管验收表》

  《园林绿化接管验收表》

  《设备接管验收表》

  《工程整改记录单》

  《接管验收明细表》

  《验收遗漏问题统计表》

  《入伙邀请书》

  《家居情况登记表》

  《家庭成员登记表》

  《入伙钥匙签领表》

  《入伙签收一览表》

  《业主入伙接楼表》

  《入伙返修项目表》

  《房屋装饰装修申请表》

  《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房屋装饰装修竣工验收表》

篇5: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解释


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解释


装饰施工验收标准 为了让装饰施工单位和消费者更好地理解和了解装饰施工验收标准,特对《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解释如下:

一、给排水管道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进水和排水畅通。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接头连接处均无渗漏。确认原有管道畅通后才能进行施工。安装好后加压通水试验,无渗漏。

给水管、镀锌管铰牙8牙、生料6圈拧紧,不许栏牙。塑料管或铝塑复管,注意安装要用专用工具,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最后进行试压,试压24小时。
水管的排放注意走墙壁体,不要走地板、地砖下或高空排放。如一定要地板下走,不许有接头,阀要装在地板外面,水斗进水管应装三角阀。
煤气(天然气)要用明管,控制坡度,节头要用麻丝厚白漆,不要用生料带,还应做试气运作。

二、电气、电线设置分户配电箱,并安装接地线。配电箱内设漏电断路器,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回路应确保负荷下能正常使用。

电器线路排放,除走空心楼板外,还须穿管,如用PVC管,壁厚不小于1.2mm。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讯线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插座离地面不低于200毫米。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毫米。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需隐蔽的电气线路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隐蔽作业。各种用途线路应定性、定负载量,注意不得混用或降低负载量线材。对于插座要放电试验。

三、抹灰表面应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在施工以前,首先要对墙面和顶面进行全面检查,若原来就有空鼓现象的地方必须予以铲除后才能进行抹灰施工。抹灰厚度,顶栅在10-20mm之内,内墙在10-20mm之内,表面光滑、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允许偏差4-5mm之内。

四、镶贴墙面镶贴:镶贴牢固,表面平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缝、掉角、缺棱现象。在墙面上轻轻敲击,空鼓声应小于200平方厘米。
地面镶贴:铺设平整,拼缝整齐,缝宽≤2mm。用小锤在地面上轻轻敲击,不得有空鼓声。有排水要求的地砖镶贴坡度应顺向地漏,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牢固,防止渗水。

五、木制品壁橱及吊橱: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框架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用贴面材料粘贴时,应平整牢固、不漏胶、不脱胶、边角不起翘。橱门安装牢固,开关灵活。
护墙板:护墙板表面应光洁,木纹朝向一致,缝口紧密,板面缝隙宽度均匀,上沿水平,阴阳角垂直、阳角呈45度角连接。对墙面要做防水处理,要用衬底和木档。
木地板:木地板表面洁净,无沾污,刨平磨光,无刨痕、刨茬和毛刺。木搁栅牢固。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度,一般以25-30 毫米为宜。铺设牢固,不松动,行走时地板无响声。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8-10毫米的伸缩缝。
细木工:表面光滑,线条顺直一致,棱角方正,不露钉帽、毛刺、锤印等缺陷。现场制作壁橱或连体家具,壁背注意用木横竖档增加强度。

六、吊顶吊顶安装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粘贴固定的罩面板无脱层;搁置的罩面板无漏、透、翘角现象,吊顶位置准确、牢固。采用木质吊顶、木龙骨时应进行防火处理。

七、卫浴设备卫生洁具外表洁净无损坏。安装牢固,不松动,排水畅通。各连接处密封无渗漏,阀门开关灵活,维修方便。马桶底座严禁用水泥沙浆固定,宜用油石灰或硅酮胶连接密封。

八、 油漆工程凡需进行油漆的墙、顶和木质品表面都得先进行嵌批腻子打底二次,平面平整,清扫后再进行刷漆。注意颜色要按原订的色板做色。
根据不同要求,按要求配制油漆色泽,进行涂刷。如墙、顶用水性乳胶涂料,木质制品按清水、混水的要求进行加工,注意做到不漏刷、脱皮、班纹、流涕等。
油漆前对需要进行嵌批的物体,注意首先检查它的制作是否达到制品质量要求,如没有达到应返修后再进行油漆。如有应返修的不作修理即油漆,查出质量问题归后道工序(油漆工)负责。

九、金属工程铝合金门窗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规定。注意铝型材壁厚度,窗为1.4毫米,门为2毫米,塑钢窗衬钢、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采用泡沫塑料(VP)、发泡聚笨乙稀等墙地材料分层填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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