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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钥匙管理制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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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钥匙管理制度(9)

  物业项目钥匙管理制度(九)

  (一)管理规定:

  1、接管新物业时,与地产项目部交接业主户内钥匙及公共区域钥匙,移交时移交双方需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

  2、移交时物业服务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钥匙核对,并对公共区域钥匙清单造册存档。

  3、所有公共区域钥匙均应一式三份,综管部保存一套,工程部值班室保存一套,消监控中心保存一套。工程部及消监控室留存钥匙均由部门主管领用签字。

  4、各岗位钥匙保管规定:

  (1)综管部单独设置钥匙管理区(柜),对号挂匙。钥匙(柜)房需上锁,专人负责管理,借用登记管理。

  (2)管家部由管家助理负责保管业主托管的户内钥匙,设置可上锁钥匙或门卡保存箱,借用、领取登记管理。

  (3)消监控中心由每班的工作人员负责保管钥匙,消监控中心应设置一可上锁的钥匙箱,箱内做好标记,所有公共区域钥匙分类、对号挂于箱内,借用登记管理。详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大厦紧急备份钥匙管理作业规程》操作。

  (4)工程部留存的钥匙由工程主管负责管理,工程部办公室应设置一可上锁的钥匙箱,箱内做好标记,所有公共区域钥匙分类、对号挂于箱内,领用时登记管理。

  5、钥匙移交要求:

  (1)管家部管家助理交接班时应清点代管钥匙数量。

  (2)消监控中心换班时,必须做钥匙交接清点,在工作记录上登记移交记录。

  6、若留存在物业服务中心的钥匙遗失,物业服务中心应追究原因及责任,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同时申请更换新钥匙。

  7、业主委托服务完毕后,分管该区域的管家应通知业主来领回留存的户内钥匙。

  8、不得私配各类公共区域钥匙及业主户内留存钥匙。

  9、工程部钥匙箱管理员每月将所有机房打开一次,确保钥匙有效。10、消防通道钥匙每月由秩序维护部打开一次并维护一次,确保钥匙有效。

  11、电梯的机械、电气钥匙不得放置在工程部的钥匙箱内,必须放置在综管理部封装保存,任何物业服务人员不得私自随身携带及借用。

  (二)、提供钥匙托管服务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与业主签订相关委托文件:具体内容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钥匙委托管理作业规程》

  (三)、钥匙出借时按如下规定操作:

  1、本公司员工借用公共区域钥匙时,钥匙出借经办人须登记借用表单,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借用时借用人本人签名。

  2、除管家外原则上业主托管钥匙不出借,因房屋维修、入户服务等原因需出借钥匙时必须由管家陪同。

  (四)、中介借用钥匙时,由管家按照公司“关于规范陪同看房服务的指导建议”相关要求操作。

  (五)、记录保存:1、钥匙移交记录归档后长期保存。2、《空置房委托管理协议》、《陪同看房服务协议》放入业主档案中长期保存。3、钥匙借用记录归档后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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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项目钥匙管理操作规程

  物业项目钥匙管理操作规程

  1.0目的

  加强钥匙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管理处。

  3.0职责

  3.1各钥匙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钥匙的接收、标识、保管、领用和配制。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类办公区域钥匙和办公区域各类文件柜钥匙的管理(副总和财务部办公室除外)。

  3.3管理处客服中心负责空置房、空关房、客户临时委托保管钥匙的管理;管理处内勤

  负责除业主钥匙(空置房、空关房客户临时委托保管)之外的所有管理处备用钥匙的管理。

  钥匙使用人负责领用钥匙的管理。

  4.0程序

  4.1定义:

  4.1.1公司钥匙:办公区域各类文件柜钥匙、办公区域的各类房间钥匙。

  4.1.2管理处的钥匙主要包括四个层面:

  4.1.2.1属于业主的钥匙:家政等服务需要客户临时委托代保管的钥匙、空置房钥匙。

  4.1.2.2共用部位钥匙:消防通道、单元门禁卡、电梯机坑、管道井、设备箱柜等钥匙。

  4.1.2.3物业管理用房钥匙:管理用房(办公室、库房、休息室、工作间等)、设备房等。

  4.1.2.4属于可能开启的个人持有办公室活动柜与员工更衣柜的钥匙。

  4.2钥匙的接管:

  4.2.1公司和管理处内勤、客户服务人员(专人,客用钥匙)为钥匙的专职管理员,负责钥匙的接管、分配、借用、发放、配置等管理工作。

  4.2.2在房屋移交验收时,管理处主任安排钥匙管理员接受所有的钥匙,并分类在《钥匙清单》上登记。

  4.2.3 钥匙管理员负责将所有钥匙分类加以标识,并确保标识的清晰及持久性。

  4.2.4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分配到各钥匙持有人外,其余钥匙全部作为备用钥匙进入钥匙管理员的专库进行管理。

  4.3钥匙的分配:

  4.3.1钥匙接管后,按4.3.3的标准进行钥匙分配。

  4.3.2钥匙管理人应在《**钥匙清单》上登记。

  4.3.3钥匙分配标准:

  4.3.3.1由客服前台持有一套,每日移交。文件柜钥匙由内勤持有一套。

  4.3.3.2设备房钥匙由设备管理人持有一把,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3库房钥匙由内勤持有一把,随工作调动进行移交。

  4.3.3.4维修、保洁、绿化的休息室、工具间、工作间钥匙由当值员工或当日值班人持有一套,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5设备箱柜、管道井等钥匙由维修人员持有一套,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6消防通道等钥匙由监控室人员持有一套,封闭入库,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7单元门禁管理卡由该区域巡逻人员持有一张,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8空置房和空关房钥匙、客户临时委托代保管的钥匙由客服中心在钥匙库中进行保管,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9员工办公室活动柜和更衣柜钥匙由本人持有一把,随调动或离职移交。

  4.4钥匙的保管:

  4.4.1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借用钥匙,须由部门主管授权在钥匙持有人或备用钥匙管理员处严格履行领用手续并填写《钥匙使用登记表》,不论当日工作是否完毕,所有钥匙应于工作完成时或当日下班时归还钥匙,于第二日重新借用,当日钥匙使用人发现钥匙未归还,应进行追索;监控中心保管的钥匙归还时应在班长监督下,由监控室人员进行封存保管。

  4.4.2钥匙领用后必须随身携带,不可将钥匙随意离身放置或转借给他人,更不能让他人代还钥匙,严禁将钥匙带离小区,严禁未经部门负责人许可私配钥匙。

  4.4.3内勤请假外出时需把库房和文件柜钥匙交给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并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4.4.4空置房和空关房钥匙在整改过程中,不能直接交给承建单位,应由客服中心在确认整改事实并办理手续(押证)后,指定管理处人员为承建单位开启房门,并确认户内的设施设备状况;整改完毕,承建单位关闭房门前,通知客服中心安排专人查验整改和设施设备状况后,办理退证手续。整改过程中发生的设施设备损坏应由承建单位赔偿。

  4.4.5交接班时,应在交接班记录上对钥匙数量、借出人予以交接,有不明去向的钥匙,接班人应不予接班并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同时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对外借的钥匙接班人员要在当日追索回库。

  4.4.6返回的钥匙如果发现异常,应立即核实钥匙的真伪、变形等情况,不能使用或不慎遗失,必须即刻报告部门负责人或钥匙管理员,由部门负责人做出处理意见,钥匙管理员《钥匙清单》上予以登记备案。

  4.4.7因工作需要必须开启或公司清查属于个人管理的文件柜和更衣柜时,应由所属部门主管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登记后,由钥匙管理人陪同共同开启、关闭、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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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8如果员工调动、离职,钥匙管理员负责收回其持有或借用钥匙,并将变更情况在《钥匙清单》上予以记录。属共同持有的,应由部门主管清理钥匙是否齐全并签署意见。

  4.4.9钥匙管理人应每月25--30日,对备用钥匙库中的钥匙进行清理、盘点,并报告部门负责人,获准同意后,对钥匙予以更换、配置、报废。

  4.5钥匙的更换、配制、报废:

  4.5.1钥匙使用人或借用人,因工作需要或遗失需配制时,须由钥匙管理员填写《钥匙管理表》,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配制。

  4.5.2门锁的钥匙损坏或全部丢失需更换锁芯时,应填写《钥匙管理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予以更换,重点部位门锁应在24小时之内更换完成(节假日时可口头报部门负责人同意),所更换的钥匙交钥匙管理员在《钥匙清单》上予以登记。

  4.5.3因锁芯更换等原因导致原钥匙已无使用和保留价值,钥匙管理员应填写《钥匙管理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予以报废处理。

  4.5.4因钥匙使用人和管理人造成的重要钥匙遗失,如:空置房和空关房、通小区和客户的消防通道钥匙。应在遗失后4小时内更换完成,更换锁芯的费用由遗失人支付。

  4.6客户临时委托钥匙的管理

  4.6.1如有客户因返修、维修、家政、房屋出租等原因要求临时委托代保管钥匙,钥匙管理员应委婉提醒其风险发生的可能,如客户仍坚持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代管钥匙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同意后方可接收。

  4.6.2钥匙管理员受理客户临时委托钥匙时,应要求客户在《客户委托代管物品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登记。

  4.6.3钥匙管理员负责将客户委托钥匙加以标识,并确保标识的清晰及持久性。

  4.6.4相关工作人员领、借用客户临时委托钥匙时,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严格填写《钥匙使用登记表》。如需过夜借用客户的钥匙,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用,并由钥匙管理员负责追回,否则将追究钥匙管理员责任;

  4.6.5任何人不得复制客户委托管理的钥匙。

  4.6.6客户领回委托管理的钥匙时,钥匙管理员应要求客户在《客户委托代管物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及时销帐。

  4.6.7如客户委托管理的钥匙发生丢失或损坏,钥匙管理员应即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向客户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妥善地对客户进行安抚、沟通解释,积极协商解决办法。

  5.0相关记录

  《钥匙借用登记表》

  《钥匙配置报废表》

篇3:管理处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管理处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未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三、职责

  1、服务处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2、服务处员工负责依照本程序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点

  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1)开发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开发商托管的钥匙。

  (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不至于给物业部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2、开发商托管的钥匙

  (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物业部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

  (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服务处员工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服务处员工应按《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一式两联)要求填写日期、单位编号、业主姓名、钥匙数量、托存原因及领取钥匙的要求等项目。

  (2)管理员就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部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3)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第二联交业主保管。

  (4)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上的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内,并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姓名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4、托管钥匙的管理

  (1)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服务处员工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服务处员工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3)服务处主管应安排服务处员工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服务处员工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服务处主管;服务处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服务处员工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中。

  (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业主证》/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服务处员工不得将钥匙转交。

  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五、记录

  1、《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

  2、《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3、《借用钥匙登记表》

  4、《钥匙管理备忘录》

篇4:大厦(小区)钥匙管理规定

  大厦(小区)钥匙管理规定

  【相合解说】

  制定钥匙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大厦和小区的钥匙的使用和保护.维护公司和业主的利益。

  【范例参考】

  钥匙管理规定

  一、钥匙分类

  1.业主(住户)钥匙。

  2.公共门窗钥匙。

  3.设备房钥匙。

  二、钥匙保管

  1.管理处接管大厦钥匙后,安排人员专职管理钥匙,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名义借出,借出时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2.标识,将钥匙分类,先将钥匙按每套房,公共门窗按楼层,设备房按设备分门别类,然后用钥匙扣或细绳分别挂在一起.将分类的钥匙贴上标签,在标签纸上写明楼号、房号或设备房名称,业主(住户)的钥匙一般分为防盗铁门钥匙、室内门钥匙、电子对讲门钥匙和信箱钥匙等四类,均应贴标签标识。

  3.制作业主(住户)钥匙挂放牌,一般采用5cm以上夹板制作钥匙挂放牌,在夹板上划出若干相等的方格,在方格内标明楼层和房号、栋号用醒目的颜色(红色)笔直接标在每层层首,并将层与层之间也用不同于划方格的颜色笔划分开,每方格代表一户,在每方格内钉一铁钉,将该户的钥匙挂在此方格内,挂放顺序按楼层房号要求一目了然。

  4.制作公共门窗,设施设备房钥匙牌,采用断面为三角形的铝合金型材,将同类钥匙挂在同一铝牌上,制作钥匙挂入箱,将公共门窗设备房钥匙分类挂放,在钥匙箱上相应贴标识。

篇5:客服作业指导书:客服钥匙管理规定

  客服作业指导书--客服钥匙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项目钥匙管理工作,确保钥匙的清晰、完整。

  2.业务范围

  业户委托钥匙、空房钥匙、返修钥匙的管理(项目入住及日常管理阶段)。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监督客服组钥匙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业户封存钥匙启用的审批。

  3.2客服负责人负责业户长期存放钥匙的保管及日常管理。

  3.3客服组负责业户委托管理钥匙、空房钥匙(未售出房屋及未办理入住)及返修钥匙的保管及日常管理。

  4.工作程序

  4.1业户委托长期保管的钥匙

  (1)业户委托物业公司长期代为保管其房间钥匙以备出租看房或应急之用时,应由客服组负责核对确认后进行保管,客服组应设立专门地点存放业户委托客服组保管的钥匙(钥匙柜应加锁、专人管理),同时填写《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

  (2)业户委托物业公司长期代为保管的钥匙由客服组负责人亲自管理或指定专人管理。

  (3)业户因某种原因需更换门锁,应及时将新更换的门锁钥匙送客服组保存,原钥匙由业户收回。由于未及时交送备用钥匙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各业户自行承担,但客服组必须催促业户及时交送备用钥匙。

  (4)如果其他部门由于特殊原因(如火灾、水浸、燃气泄漏等紧急避险)需动用业户委托客服组保管的钥匙,需要经客服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批准,并及时与业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在《值班日志》上登记电话通知时间(准确到分钟),同时在《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紧急情况下可后补手续),使用完毕后及时送回客服组存放。业户寄存钥匙的管理原则是"谁管理、谁负责",钥匙保管人必须跟踪整个钥匙借出管理过程和填写《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并负责钥匙回收,同时必须将业户寄存钥匙借出的情况详细、完整填写在《值班日志》上。

  (5)非业户本人领取业户钥匙时,客服组必须核实钥匙领取人的身份,如保姆、小时工需凭出入证领取钥匙,业户家属或代理人需凭身份证或业户委托书领取钥匙(客服组需保留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原件),然后与业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经其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值班日志》上登记电话问询时间(准确到分钟)。

  (6)借出钥匙数、楼/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房间号相符合,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钥匙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钥匙进行一次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8)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客服组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管理处经理,然后与业户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并在解决过程中做好有效防护措施,确保遗失钥匙业户房屋的安全。丢失或损坏钥匙的处理必须在当天下班前解决,并将经过清楚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9)如业户暂时需管理公司保存的钥匙(如转交小时工或亲属),应由客服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和转交,并填写《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在钥匙保存过程中,要求及规范同上)

  (10)如客服负责人休假期间,需将业户寄存钥匙委托专人负责管理,钥匙管理人应履行客服组负责人保管钥匙的相应职责。

  4.2空房钥匙管理

  (1)空房钥匙由客服组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2)空房钥匙需单独存放并上锁。

  (3)建立《客服钥匙明细登记表》。

  (4)由于空房需定期清扫或设备检查,故空房钥匙的使用同样需要做记录,填写《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

  (5)借出的钥匙必须在当天下班前收回,如的确不能按时收回,钥匙管理人员应将原因报告客服组负责人,并跟进钥匙使用过程直至将钥匙收回。

  (6)借出钥匙数、楼/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房间号相符合,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如发生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客服组负责人。

  (8)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客服组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管理处经理,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并将经过清楚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9)没有客服组负责人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复配空房钥匙。

  4.3返修钥匙管理

  (1)业户返修钥匙由客服组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2)返修钥匙需单独存放并上锁,建立《客服钥匙明细登记表》。

  (3)业户领取返修钥匙,客服组应核实业户身份,并填写《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做好记录。非业户本人领取业户钥匙时,客服组必须核实钥匙领取人的身份,如业户家属或代理人需凭身份证或业户委托书领取钥匙(客服组需保留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原件),然后与业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经其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填写《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并在《值班日志》上登记电话问询时间(准确到分钟)。

  (4)如施工返修单位借用钥匙维修,客服组必须核实、确认借用人身份后(有开发商的证明确认材料),方能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

  (5)借出的钥匙必须在当天下班前收回,如的确不能按时收回,钥匙管理人员应将原因报告客服组负责人,并跟进钥匙使用过程直至将钥匙收回。

  (6)借出钥匙数、楼/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房间号相符合,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钥匙发放人的责任。

 


 (7)如发生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客服组负责人。

  (8)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客服组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管理处经理,然后与业户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并在解决过程中做好有效防护措施,确保遗失钥匙业户房屋的安全。丢失或损坏钥匙的处理必须在当天下班前解决。

  4.4注意事项

  (1)业户委托保管的钥匙

  ①业户封存钥匙需由业户本人将钥匙亲手装入信封,在封口处签名,并协助业主填写《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

  ②未经客户批准,不得随意将业户封存钥匙启封或交予他人使用。

  ③非业户本人如需使用业户封存钥匙,必须经该业户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借用。

  ④凡领用业户封存钥匙,均应认真详细填写,以备存查。

  ⑤如遇突发事件,须与该业户联系确认,方可使用业户封存钥匙。进入业户房间必须两人以上,并做好记录工作。

  ⑥凡经启用的业户封存钥匙,均需由业户重新签字封存。

  ⑦对所有业户封存钥匙必须从严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业户封存钥匙丢失,做到谁值班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2)钥匙管理的原则

  ①所有钥匙明细应建立电子版,并及时进行更新。

  ②入住阶段,如返修钥匙使用情况较多,务必将使用情况填写清楚。如业户将返修钥匙领走(无论是返修结束或其他原因)均要在《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上签字。

  5.记录

  3.1《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

  3.2《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

  3.3《客服钥匙明细登记表》

  3.4《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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