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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车辆收费查岗管理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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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车辆收费查岗管理工作规定

  物业项目车辆收费查岗管理工作规定

  1.0目的

  规范车辆收费工作规范、流程和标准,避免

  2.0适用范围

  **集团下属物业公司各服务中心、管理处、项目物业部。

  3.0职责

  3.1物业品质部职责

  3.1.1负责对公司各单位查岗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1.2每月对公司各单位的查岗比例不少于30%。

  3.2各单位职责

  3.2.1项目物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查岗工作,并拟定查岗计划。

  3.2.2查岗责任人严格按查岗计划和本制度执行。

  4.0规定

  4.1查岗主要由物业公司所管项目采取重点抽查与全面抽查;白天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其目的是以防各类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督促员工对认真履行职责。

  4.2查岗工作由公司男性员工完成,规定中如有查岗责任人是女性员工,则无需按本制度执行。

  4.2各岗位查岗频率

  4.2.1项目物业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客户服务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安管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3次;工程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

  4.2.2安管部班长每月不少于1次,并实行交叉互查方式查岗。

  4.2.3查岗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避免单人进行查岗,以确保查岗工作的客观和安全性。

  4.3查岗内容

  4.3.1主要检查各项目中夜班当值员工当值情况,杜绝着装不整、睡觉、打牌、下棋、喝酒或酒后上班、会客闲谈、脱岗、串岗、迟到、私自调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按规定巡查签到、值勤不文明等各种违规违纪现象。

  4.3.2管辖物业公共照明开关情况,检查是否浪费用电和是否还有可节省空间。

  4.3.2是否有按公司相关规定巡视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并签到。

  4.4查岗发现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查岗人员要在现场立即给予教育和指正,在《查岗记录》上做好检查情况登记后让被查人员签名确认,并在被查岗位的《值班日志》上签名和注明查岗时间。

  4.5被查人员对查岗人员所指出的违规违纪行为不服,拒绝在《查岗记录》上签名确认或无理取闹的,查岗结束后在查岗工作报告上如实汇报情况,由项目物业负责人跟进处理。

  4.6禁止当值员工在查岗期间向其他员工透露查岗情况。

  4.7查岗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由查岗负责人拟定《查岗工作报告》递项目物业负责人审阅。

  4.8项目物业负责人根据查岗工作报告内容作出处理意见。

  4.9项目行政人事工作人员根据批示内容跟进处理。

  4.10因查岗影响第二日正常上班的,要及时向项目物业负责人请示,经批准后可按批准时间打卡上班。

  4.11严禁向非查岗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透露查岗计划。

  5.0质量记录

  5.1《查岗计划及完成情况记录》WY/QR-WY-023

  5.2《查岗记录表》WY/QR-WY-024

  5.3《月度查岗工作汇报》WY/QR-WY-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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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厦停车场收费之案例

  大厦停车场收费之案例

  案情:

  20**年8月23日上午10:05分,有一小货车送家具到大厦某单元,车辆进入大厦时在入口处取了智能计时卡,同时当值保安员周某也及时向车主讲明收费的相关规定及免费期限,车主无异议。到车主办完公事开车去出口处读卡时(车辆停放在室内),收费计时器显示停车时间总计40分钟,已超过十分钟,按标准需要缴纳2.5元停车费。收费岗保安员告知车主超时要收取停车费时,该车主大专声地吵闹,并声自已的车停放在大厦内的时间未超过半小时,理由是该车主本身在进入口时自己看过手机时间,并由其时间推算并未超时,因此,强烈责怪电脑计时有问题,而且是出口的时间要比入口的时间走得快,所以拒交停车费。

  分析:

  由于该车主一口咬定进入大厦时有对照过自己的手机时间,并由此推算面且未超时,反而责怪到大厦的收费计时系统有问题,纯属车主对本大厦的收费系统不相信,因此要求该车主亲自对本大厦的收费系统重新测试一遍,并且与该车主的手机计时和收费系统的计时相对比,看其结果是否相符,最后两个时间完全一致,结果该车主哑口无言地把停车费交于收费处。

篇3:管理费收费错误投诉分析

  关于管理费收费错误的投诉分析

  简述:

  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物业费重复收的现象,今年3月份开始,这种事情开始出现,而且非常普遍,主要表现为:a、有业主认为已经发生重复收费去和物业要,但由于没保存好发票,物业拒绝退费。b、发生重复收费,业主拿着重复日期的发票对帐,拿到退费。c、这种现象最普遍,业主明明交了物业费,比如20**年6-9月的,但过段日子,业主会接到物业追讨20**年6-9月的电话或短信,影响非常不好,导致一些业主对物业产生了极其不信任,一些业主收到催讨的电话或短信,并且不能确认是否交了那个时段的物业费,已经不敢交物业费了,就怕重复缴费,物业也会拒绝退费。

  点评: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是业主非常关注并十分敏感的工作,物业管理费收取发生错误,在业主看来这是低级和不可理解的,对企业形象将产生难以扭转的恶劣影响。这个案例说明的是相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的问题,是基本责任心缺乏的问题,同时也反映了相关管理人员管理意识淡薄的问题。

  对于这种重要的日常工作,决不允许发生错误,项目管理人员需要给予充分关注和监督,善于发现问题并明确奖惩措施。公司专业部门必须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发现问题要求项目及时落实改善并跟进改善效果,确保万无一失。

  (点评:z)

篇4:物业财务案例:收维修基金并非乱收费

  物业财务案例:收维修基金并非乱收费

  某高层住宅小区建于1986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在1998年10月1日前核发的。按国家建设部、财政部的《住宅共用部位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要求用户依照规定,按购房款的2%交纳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引起小区业主们的投诉。业主认为维修费应从管理费中出,为什么还要交钱?再说就是交钱也应由开发商出,管理处是在替开发商转嫁负担。基于收维修基金在业主中造成的反响过于强烈,管理处决定暂缓收维修基金。但小区内的电梯、消防设备已趋于老化,电梯困人现象时有发生,消防设备几近瘫痪,居民投诉不断。

  [案例分析]

  案例所述现象目前已不仅仅存在于这一个小区,而是几乎每个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的共同问题。众所周知物业维修金是维持物业状况的重要保证,不仅国家建设部于1999年1月1日起颁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很多省市也都据此制定了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办法。但现在很多早期入住的业主不肯补交这笔费用;而新建物业的开发商也迟迟不肯交维修基金。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一是业主把维修基金与物业管理费混为一谈,认为自己既然已交了不少物业管理费,维修费自然应从物业管理费中出,为什么还要另外收费。其实,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费支出只包括简单维修的小修项目,较大的维修则需从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由业主据实分摊。

  二是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有待规范。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一般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第二种,是由业主委员会代管;第三种,是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实际上这三种管理方式都有一定的弊端。政府主管部门代管虽防止了维修基金的挪用或乱花,但因对具体物业情况了解不全面,易产生审批慢误事及难以达到经济、合理的使用目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代管,两者会因各自出发点不同和目的不同,引发一些事端,而影响到维修基金的正常审批和使用。

  三是个别物业管理公司乱用维修基金。未把维修基金专款专用,有扩大使用范围现象。如有的物业管理公司把维修基金挪作投资、炒股或进行其他项目维修等;一些公司借机使用维修基金修缮本应从管理费中支出的维修项目。

  正如案例所述小区那样,维修基金催收难,已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的正常开展。一方面由于维修基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有些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给用户带来不便,引发了投诉;另一方面对那些按时足额缴纳了维修基金的开发商和业主也是不公平的,侵占了他们的权益。

  [解决方法]

  该物业管理处认为,维修基金还是应该按规定收取的,但一下子让用户缴齐数额势所难能。在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后,决定分步筹集。先把收到的维修基金转入指定的代管银行建立专户,并按物业维修基金建立程序操作。不足部分,计划自建立首笔维修基金始,分几年筹集,要求业主每年缴交续筹额的10%,直至达到规定数额为止。为减轻业主负担,物业管理公司决定从每月物业管理费盈余中提取部分资金作维修基金。

  因该管理处已按规定建立起维修基金账户及收取、使用制度、管理处接下来的工作是向用户宣讲这些程序以及国家的法规,使用户了解维修基金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及收取维修基金的严肃性、规范性,催促用户继续交费。同时,管理处利用所收到的维修基金有计划地对小区内的电梯及消防设备进行维修及更换,排除后患。

  [相关法规制度]

  1.《物业管理条例》(节选)

  2.《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篇5:物业公司经营管理危机案例:穿梭巴收费风波

  物业公司经营管理危机案例:穿梭巴收费*

  案例描述:

  **苑小区因开发商售楼需要,于20**年7月开通两部穿梭巴士投入小区与镇区之间的日常穿梭。时过两年,开发商在小区的开发完成后,将两部穿梭巴士免费赠送给小区全体业主,以后不再承担小区穿梭巴的运行费用。当物业公司收到开发商的通知后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开会讨论,并将建议以书面形式告知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小区全体业主。为了穿梭巴能继续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建议采取收费形式实行"谁受益,谁承担"的经济原则,并说明在限期内未能做好相关安排,穿梭巴将面临停开。当业主收到此信息后,部分业主反映非常强烈,说房地产在售偻时有承诺免费穿梭巴士,怎么现在就没有了。立即采取各种手段对抗,在小区聚众*,散发抵制收费的宣传材料,发动上门签名并联名写信向消委会投诉,邮寄相关材料到政府部门,联系电台(电视台)要求曝光等行动。

  处理过程:

  管理处对业主的这一切反映没有回避,而是采取了正面的引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首先进行了对穿梭巴士收费的利害关系分析,有利的方面和不利的方面,然后提出为了降低穿梭巴的运行费用,将穿梭巴由原来两部穿梭减为一部穿梭,只提供有限度的服务班次(即只提供接送学生上下课和上街买菜的需求);

  第二,采取上门与部分业主沟通,了解哪些业主对此事的意见较大,尽量能通过情感交流达到说服目的;

  第三,通过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代表研讨穿梭巴收费问题,并采取知音连线的形式咨询业主意见,形成了决议;

  第四,通过政府部门(市消协)介入处理,让业主对政府的权威性产生效应;

  第五,做出相关穿梭巴收费决定,并付之实施。

  案例点评:

  对于此次穿梭巴收费*,管理处从事件开始就面对事实,正面对待一切问题,没有遮遮掩掩,没有将问题回避,而是将其作为一个关乎小区大多数业主/住用户正常生活及几百户家庭牵肠挂肚的大事情,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通报管理处(公司)与业主/住用户之间的情况,既让业主了解公司的处理情况与事实,消除他们的误解,又耐心地与他们沟通,争取得到理解。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政府部门加入起到了及时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的作用。管理处也能及时将业主的怨气、想法及情况及时汇报公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了有效信息,及时的化解了一场经营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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