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某物业公司质量记录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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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公司质量记录的管理规定

     某物业公司质量记录的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对记录进行设计、编号标识、收集、编目、查阅、申购、领用、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的职责和方法,以证明各项服务活动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为公司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管理工作有关的记录的控制。

  3.0职责

  3.1物业品质部职责

  3.1.1质量管理记录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

  3.1.2负责记录的编号标识、编目、申购、发放、归档、登记和处理;

  3.1.3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有关记录的设计、填写和管理;

  3.1.4负责归口管理项目记录的设计、收集、归档、借阅管理。

  3.2各单位职责

  3.2.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口管理的记录的设计、收集、归档、借阅、管理。

  3.2.2负责按要求填写各种记录。

  3.2.3负责按要求及时提供本部门的有关记录以供查询。

  4.0控制程序

  4.1记录的设计、编号、编目管理

  4.1.1设计:

  (1)各部门按照管理制度和自身的工作要求确定需记录的工作项目,需要增加表格的由使用部门制定,填写《质量记录增减申请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品质部审批和统一编号后递公司领导审批,经公司批准后使用。

  (2)质量记录是执行有关要求、规定或制度的个体体现,在提出增加质量记录表格申请时,必须附上有关规定或制度。

  (3)当已发布的表格不能在某项工作中通用、兼容或空缺时,使用部门可提出申请增减质量记录表格,经品质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4.1.2修改:已发布的表格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使用部门可填写《质量记录更改申请表》提出更改申请,并在申请表后附上更改后记录表格格式样式。

  4.1.2编号:记录表格由品质部按《文件控制程序》对各种记录表格进行编号。

  4.1.3编目

  (1)品质部负责对记录进行编目,制定公司《质量记录一览表》。

  (2)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质量记录一览表》。

  4.2记录的发放、收集、归档保管、借阅管理

  4.2.1发放、收集

  (1)空白表格由物业品质部统一管理,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质量记录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品质部。

  (2)每月20日前,各单位递交《质量记录领用申请表》,品质部在本月结束前将记录发放到位,申请单位在《质量记录发放记录》上签收后返回发放记录。

  (3)品质部要及时掌握存记录情况,根据库存情况组织印刷并填写《质量记录印刷申请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组织印刷。

  4.2.2归档保管

  (1)各部门须于每年8月前将上半年使用的记录按规定归档,下半年使用的记录于次年2月前按规定归档。

  (2)各部门应按记录的分类制定记录归档清单,并将归档清单报品质部,归档记录由各部门保管存放。

  4.2.3借阅

  (1)归档记录借阅,由借阅人提出申请,经品质部负责人批准后,品质部办理借阅手续。

  (2)在工作现场借阅记录应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一般情况下严禁将工作记录带出使用场所。

  (3)特殊情况下要将工作记录带出使用场所(如外部检查、内外部审核等),经记录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该申请表由记录保管部门负责人保存,并负责按期收回被借记录。

  (4)文件管理部门每月对文件借阅归还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追回借出文件,防止文件丢失情况发生。

  (5)行政人事部在有员工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的,要及时知会相关部门查阅是否有借出文件,以便及时收回借出文件。

  4.3记录的填写、更改、使用保管

  4.3.1填写、更改

  (1)记录应填写及时、清晰、准确,不能随意涂改,除备注栏外其他栏目不能出现空格,如有不需填写的栏目则以自左至右的一条斜线代替填写内容。

  (2)发现有随意更改的记录,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3.2使用保管

  (1)工作现场的记录应用按月进行装订,保持文件记录的完整、清洁。

  (2)各岗位人员不得随意将记录表格带出工作现场,如要带出按规定4.2.3规定行。

  (3)记录按《质量记录一览表》上规定的年限进行保管。

  5.0支持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6.0质量记录

  6.1《质量记录领用申请表》WY/QR-WY-017

  6.2《质量记录印刷申请表》WY/QR-WY-018

  6.3《质量记录一览表》WY/QR-WY-001

  6.4《文件借阅登记表》WY/QR-WY-019

  6.5《质量记录更改申请表》WY/QR-WY-020

  6.6《质量记录增减申请表》WY/QR-WY-021

  6.7《质量记录发放记录》WY/QR-WY-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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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项目文件收发管理工作规定

  物业项目文件收发管理工作规定

  1.0目的

  规范文件收发管理工作,确保文件传递的安全性,避免文件丢失,使文件经办责任能安全及时收到文件。

  2.0适用范围

  **集团下属各物业公司。

  3.0职责

  3.1公司总部负责确定意见征询频率,一般情况下每月征询一次,特殊情况另行书面通知。

  3.2服务中心、管理处或项目物业部负责人负责意见征询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3.3品质部负责意见征询结果的审核、统计、总结与通报,并报公司领导审阅。

  3.4被征询对象包括有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助理、行政部、人事部、营销部、策划部、机电部、绿化部、园建、机电、土建、财务等部门及因工作需要征询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4.0概念

  4.1征询意见设为五个等级,分别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和很不满意,评价为"很满意"、"满意"视为满意;评价为"一般"、"不满意"及"很不满意"视为不满意。

  4.2在《意见征询表统计结果表》内,用数字作为评标注,分别为:5-很满意;4-满意;3-一般;2-不满意;1-很不满意;0-未作评价。

  4.3单项满意率=评价为"满意"的单位数量/被征询单位总数。

  4.4项目物业负责人是指主管项目的物业公司副总监督/经理、服务中心经理/主任或项目物业部主管负责人。

  4.5意见征询表编号:项目拼音第一个字母缩写+年号+两位数月份+三位数流水号,如YW20**06001,表示**银湾六月份序号为001的意见征询表,序号不能重复。

  4.6综合满意率=单项满意率加权平均值。

  5.0操作规程

  5.1每月10号前发出《意见征询表》,在《意见征询表发放记录》表上做好发放登记工作;发放前填写好《意见征询表发放记录》表的"项目"、"征询表编号"、"部门"、"被征询人"和《意见征询表》表的"编号"、"项目"、"被征询部门"和"被征询人"和预计"收回日期"项;发放时填写好送达人姓名和送达日期,并请被征询部门签收及注明签收日期。

  5.2公司主张发放《意见征询表》时,及时请被征询人对我司物业工作给予评价和提出具体意见,由征询人填写好后请被征询人签名确认。

  5.3 如因各种原因被征询人不能及时提供意见或签收时,被征询人或部门在签收表格时要提醒具体收回日期,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后收回。

  5.4收回《意见征询表》时,收表人负责审核记录是否有项缺,无误后连同填写好《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表一并递项目物业负责人审阅,一般情况下《意见征询表》发放人、收回人和《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的"被征询人反馈意见"栏的填写人为同一人,便于跟踪和准确的填写被征询人所反馈意见。

  5.5对于评价为"一般"或以下,但被征询人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征询表,回收人应主动联系被征询人,了解不满意的原由并在征询表上做好记录。

  5.6项目物业负责人根据收回《意见征询表》填写结果,批示相关意见并组织跟进处理。

  5.7项目物业行政人员负责收回《意见征询表》的统计工作,填写好《意见征询表统计结果》后递项目物业负责人审阅。

  5.8 项目物业负责人确定《意见征询表》跟进责任人,由跟进责任人督促相关部门按项目物业负责人的批示和被征询人所反馈的意见跟进处理,跟进处理结束后回复跟进责任人。跟进责任人根据各部门回复情况填写《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的"跟进处理情况"栏,并在回访时回复被征询人。

  5.9 回访形式分面谈交流回访和电话回访两种形式,回访后将《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递项目物业负责人批示。

  5.10所有《意见征询表》收回后都应填写《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跟进征询结果。

  5.11 每月25日前,项目物业行政人员负责收集齐《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汇同《意见征询表》和《意见征询表统计结果》复印件递总公司品质部。

  5.12品质部在收到《意见征询表》、《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和《意见征询表统计结果》后,对收到记录进行审核,对于未达公司要求的给出意见。

  5.13品质部负责对被征询项目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对所提意见跟进处理情况是否满意,回访率不应低于25%。

  5.14每月28日前,将《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递公司总经理审阅,并附《意见征询表》和《意见征询表统计结果》。

  5.15每月28日前,填写好《项目意见征询报告》递物业公司总经理批示。经批示后递集团总裁审阅,并附《意见征询表统计结果》。

  6.0记录文件管理及存档

  6.1《意见征询表发放记录》由征询单位存档。

  6.2《意见征询表》经品质部审核和公司总经理审阅后返回征询单位存档。

  6.3《意见征询结果统计表》原件由意见征询单位存档,并复印送品质部备案。

  6.4《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经品质部审核和公司总经理审阅后返回征询单位存档。

  6.5《项目意见征询报告》经公司总经理批示,集团总裁审阅后由品质部存档。

  7.0相关支持文件

  7.1《顾客满意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2《服务质量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意见征询工作流程图》

  8.0相关质量记录

  8.1意见征询表发放记录WY/QR-WY-011

  8.2意见征询表WY/QR-WY-012

  8.3意见征询结果统计表WY/QR-WY-013

  8.4意见征询结果跟进记录WY/QR-WY-014

  8.5项目意见征询报告WY/QR-WY-015

篇3:物业项目车辆收费查岗管理工作规定

  物业项目车辆收费查岗管理工作规定

  1.0目的

  规范车辆收费工作规范、流程和标准,避免

  2.0适用范围

  **集团下属物业公司各服务中心、管理处、项目物业部。

  3.0职责

  3.1物业品质部职责

  3.1.1负责对公司各单位查岗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1.2每月对公司各单位的查岗比例不少于30%。

  3.2各单位职责

  3.2.1项目物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查岗工作,并拟定查岗计划。

  3.2.2查岗责任人严格按查岗计划和本制度执行。

  4.0规定

  4.1查岗主要由物业公司所管项目采取重点抽查与全面抽查;白天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其目的是以防各类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督促员工对认真履行职责。

  4.2查岗工作由公司男性员工完成,规定中如有查岗责任人是女性员工,则无需按本制度执行。

  4.2各岗位查岗频率

  4.2.1项目物业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客户服务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安管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3次;工程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

  4.2.2安管部班长每月不少于1次,并实行交叉互查方式查岗。

  4.2.3查岗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避免单人进行查岗,以确保查岗工作的客观和安全性。

  4.3查岗内容

  4.3.1主要检查各项目中夜班当值员工当值情况,杜绝着装不整、睡觉、打牌、下棋、喝酒或酒后上班、会客闲谈、脱岗、串岗、迟到、私自调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按规定巡查签到、值勤不文明等各种违规违纪现象。

  4.3.2管辖物业公共照明开关情况,检查是否浪费用电和是否还有可节省空间。

  4.3.2是否有按公司相关规定巡视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并签到。

  4.4查岗发现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查岗人员要在现场立即给予教育和指正,在《查岗记录》上做好检查情况登记后让被查人员签名确认,并在被查岗位的《值班日志》上签名和注明查岗时间。

  4.5被查人员对查岗人员所指出的违规违纪行为不服,拒绝在《查岗记录》上签名确认或无理取闹的,查岗结束后在查岗工作报告上如实汇报情况,由项目物业负责人跟进处理。

  4.6禁止当值员工在查岗期间向其他员工透露查岗情况。

  4.7查岗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由查岗负责人拟定《查岗工作报告》递项目物业负责人审阅。

  4.8项目物业负责人根据查岗工作报告内容作出处理意见。

  4.9项目行政人事工作人员根据批示内容跟进处理。

  4.10因查岗影响第二日正常上班的,要及时向项目物业负责人请示,经批准后可按批准时间打卡上班。

  4.11严禁向非查岗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透露查岗计划。

  5.0质量记录

  5.1《查岗计划及完成情况记录》WY/QR-WY-023

  5.2《查岗记录表》WY/QR-WY-024

  5.3《月度查岗工作汇报》WY/QR-WY-025

篇4:花园店铺屡屡违反管理规定处理

  花园店铺屡屡违反管理规定如何处理

  某花园地面一圈有店铺近20家,他们大多都能够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但其中一家店铺,近来屡屡违规,经常将一些招牌、商品和杂物摆出店门之外,影响了花园环境的整洁美观。管理人员数次劝说、批评、警告,其往往不予理睬,仍然我行我素。

  难道真就没有好的解决办法了?管理处有关人员坐在一起,分析情况,商量对策。最后决定由主管找店铺老板正式谈话,若不见效,则坚决采取处罚措施。

  一天,主管将该店铺老板约到管理处办公室。首先,严肃指出其屡屡乱摆乱放,严重违反了符合政府法规精神、又为业主住户认可的小区管理规定,理应予以惩处,但考虑到其曾经能够积极配合小区管理工作,所以再给一次自觉整改的机会(应该来硬的而又暂不动硬的,仁至义尽,使之能够听得进后来讲的道理)。然后,提出三个问题请其换位思考:假如你是小区管理人员,你如何去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呢?假如你的同行都象你一样,你想象我们小区又是怎样一种面貌呢?如果你是客户,你愿意到门前乱七八糟的店铺里购物吗?(恐怕最能打动他的就是最后这句话)。

  严肃较真的态度、推心置腹的谈话,使店铺老板受到震动,当即保证不再乱摆乱放。事后,他马上进行了整改。  点评:纠正违规行为需要有处罚手段,否则不足以维护小区的正常管理秩序。但动辄处罚并非最佳选择,因为处罚到谁的头上谁的心里都不舒服。处罚只能是不得以而为之,最好的办法还是通过说服教育解决问题。

篇5:小区装修规定业主财物失窃是否


【专案简介】

1997年7月9日,原告侯、陈夫妇向被告瑞星公司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住房。在购房时,双方约定:住户安装各种防盗设施须经物业公司审批,朝南的窗户不允许安装防盗窗。1998年12月27日,一小偷潜入小区将原告夫妇居室的朝南窗户卸下,进入房内偷窃了包括现金在内约价值50000元的各种物品。侯、陈夫妇认为,被告不允许原告装防盗设施的规定,造成了原告财物的失窃,于是将瑞星公司告到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失窃损失费50000元人民币。

【分析解答】

法院在作了细致慎密的调查取证,并经过庭审后认定:原告侯、陈夫妇的住房虽然在1998年12月27日发生了入室盗窃事件,原告的财产权受到了侵害,但侵权人并非被告瑞星公司,而是入室盗窃的罪犯。被告在管理小区治安方面已作了自己应作的工作,既设置了门岗,又进行了必要的巡视,而保安服务仅仅是为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而实施的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不是针对保证业主个人和家庭安全的个人安保。所以被告在原告家因入室盗窃的财产侵害中没有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

至于 “朝南窗不允许安装防盗窗”,这是原、被告之间的约定,在实施该“约定”的过程中发现了盗窃事件,原告提出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财产损失无法律依据。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法院做出了对原告侯、陈夫妇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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