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管理手册:环境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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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手册:环境污染控制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

  --环境污染控制

  1.0 总则

  建立文件化程序,以便对于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进行控制。

  2.0 职责

  管理部负责对各种污染物实行总的管理、控制,并负责定期检查和监测。

  3.0 程序概况

  3.1 公司将尽可能采取清洁生产技术,使用无污染式少污染的原材料,减少废弃物和产生,控制废弃物质的排放。

  3.2 编制文件化的程序《污染控制程序》、《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程序》,以加强对于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和管理及光污染的控制。

  3.3 对于新、改、扩建等新项目的环境管理,制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管理程序》,以便对其控制。

  4.0 支持性文件

  4.1《污染控制程序》(***-EP-03)

  4.2《化学危险品管理程序》(***-EP-04)

  4.3《对相关方环境施加影响程序》(***-EP-05)

  4.4《环境/安全绩效监测控制程序》(***-EP-08)

  4.5《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程序》(***-EP-09)

  4.6《新、改、扩建项目环境管理程序》(***-EP-10)

采编:www.pmceo.cOm

篇2:管理手册: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控制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

  --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控制

  1.0 总则

  公司制定并执行文件化程序,识别公司及相关方管理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职业安全卫生危险因素,并评估出重大危险因素以便控制。

  2.0 职责

  2.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危险因素的识别及重大危险因素的确定。

  2.2 品质部负责危险因素的的汇总、登记。

  2.3 总经理批准《重大危险因素登记表》

  3.0 程序概况

  3.1 危险因素的考虑应包括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二十三种类型。详见《危差辩误解和风险评价程序》。

  3.2 识别危险因素的范围必须覆盖公司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包括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作业场所的设施,无论是公司的还是外部的。

  3.3 危险评价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其原因、性质、时间安排确定,方法应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并能确定其危险级别。方法的选取应各物业管理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相适应。

  3.4 评价危险因素时要考虑对人员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生的频次等等。

  3.5 识别出危险因素后,应进一步制定重大危险因素,并对其采取控制措施,包括消除、限制、处理、转移等。编制管理方案,以使上述重大危险因素的目标指标值得到文件化控制。

  3.6 当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发生较大变化,或由于法律、法规和其它因素要求更新时,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安委会应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危险因素进行补充识别,重新确定重大危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管理方案及程序,加以控制。

  4.0 支持性文件

  4.1《危险辨识各风险评价程序》(***-OHS-01)

  4.2《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程序》(***-OHS-03)

  4.3《用工管理程序》(***-OHS-04)

  4.4《工作环境管理程序》(***-OHS-05)

  4.5《危险作业控制程序》(***-OHS-07)

  4.6环境/安全绩效监测控制程序》(***-EP-08)

  4.7《安全卫生护具管理程序》(***-OHS-06)

  4.8《变更(作业状态)管理程序》(***-OHS-08)

篇3:管理手册:环境安全潜在事故控制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

  --环境/安全潜在事故控制

  1.0 总则

  建立/保持确定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制定应急预案与响应的程序,以预防或减少环境影响、疾病和伤害。

  2.0 职责

  2.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定期评审/检查/更改应急程序。

  2.2 各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负责发生紧急事件时,状态确认,现场对策、指挥,提交事故初步报告。

  3.0程序概况

  3.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公司生产活动、产品及服务过程进行分析,确认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或设备。

  3.2 公司需根据潜在事故的具体情况,制订出相应的程序及作业指导书。

  3.3 公司应制订潜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各部门须按照紧急情况处理流程,采取相应措施。

  3.4 各管理处应制订年度演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各类演习。

  3.5 各部门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所用消防器材及实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换,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需求并跟踪处理。

  3.6 每次发生紧急事故之后,应由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体系文件进行评审及修订。

  4.0 支持性文件

  4.1《环境/安全潜在事故控制程序》(***-EP-07)

  4.2 《消防设施运行及管理程序》(***-QP-06)

  4.3 《弱电设备设施管理程序》(***-QP-07)

  4.4 《安全员工作管理程序》(***-QP-14)

篇4:物业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6)

  物业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六)

  1.0 目的

  区别不同类型的服务及状态,并进行正确标识;做好服务过程的质量记录,使其具有可追溯性,以便有效地进行现场质量控制和采取补救措施。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物料标识(材料、物品)、服务类标识、人员标识(服装、工牌)、产品(合格、使用情况及服务状态)标识。

  3.0 职责

  3.1 市场部、设备部、工程部等部门负责合同更改标识。

  3.2 企划部负责公司各类标识牌、宣传栏、宣传册等各类形象标志的设计、制作。

  3.3 设备部负责机电设备的标识。工程部负责建筑及公共设施的标识。

  3.4 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层服装的制作,安全部负责操作层服装的制作。

  3.5 管理处负责各类标牌和记录的登记和保存。

  3.6 仓库保管员负责物品验证后仓库管理的标识。

  4.0 程序

  4.1合同更改标识

  4.1.1市场部在物业管理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更改的情况下,在更改处盖合同更改章。

  4.1.2设备部、工程部负责各自权限内合同的更改的标识登记工作。

  4.2 机电设备标识

  4.2.1设备部根据机电设备的种类及用途确定设备编号、颜色、标牌等。设备标识有统计表、设备标牌等形式,具体见《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4.2.2管理处根据竣工资料对小区消防、供配电、给水系统进行标识。

  4.2.3管理处对机电设备的运行及使用状态进行标识。

  4.3 建筑标识

  4.3.1工程部指导管理处对办公场所(办公室、财务室、大堂、值班岗亭)进行装修。

  4.3.2工程部指导管理处对设备房的整改。

  4.3.3工程部依据建筑风格对无楼层标识的作标识。

  4.3.4管理处负责栋号、楼层数、危险部位、消防疏散图等标识。

  4.4 服务服装标识

  4.4.1人力资源部、安全部根据公司所提供服务项目的特点、层次,为不同服务项目的服务

  人员制作鲜明、易识别、适合于本服务特色的服装。

  4.4.2遇有外出参观、上级考察等集体活动时,各级人员须着统一制服,佩带工牌,工牌注明单位、部门和编号。

  4.5 服务提醒标识

  4.5.1 管理处应在明显需要引起人员注意的某些事项或地方,悬挂标识牌。如"出口"、"入口"、"春意正浓足下留情""下雨路滑"等。

  4.6 标识管理

  4.6.1各单位如需制作形象标识应填写《申请单》,由企划部设计、制作。

  4.6.2公司应从规格、颜色、字样等特性上统一制作标识牌,管理处应填写《标牌一览表》,并根据此表每月检查标识牌有无破损,丢失现象。

  4.6.3企划部应收集各单位的标牌,制成公司的《标牌一览表》,并对其每年更新一次。

  4.6.4对标牌内容的修改,管理处应在《标牌一览表》中详细、醒目注明。对标牌样式、颜色等其它的更改,应在《标牌一览表》中上做好记录。

  4.7 服务过程的质量记录

  4.7.1各单位设计各服务过程所需的质量记录,并培训有关人员填写记录。

  4.7.2当班负责人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不应有模糊、遗漏的现象,签名及日期应清楚,不应有涂改、弄虚作假的现象。

  4.7.3每次月(季)检和专项检查时,质管部等部门到管理处检查质量记录的填写、保管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8仓库物品的标识

  4.8.1仓管员应将存放于仓库的物品进行状态、、数量、性质等方面的标识,以便查找和发放。

  4.8.2管理处应每月检查物品标识和卡帐物是否正确。

  4.8.3质管部月检时检查各管理处仓库,并做好检查记录。

  4.9施工过程中的标识

  4.9.1过程的标识通过记录来实现。

  4.9.2在存在安全隐患处做明显标识,提醒施工人员及他人注意。

  4.10各单位在设计、使用时应注意追溯性标识的唯一性。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7.5.3-01 《标牌一览表》

篇5:物业程序文件:顾客财产控制工作程序

  物业程序文件: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过严格的控制,保证顾客财产的安全,保证在服务中使顾客感到满意。

  2.0 范围

  适用于服务管理过程中涉及的顾客财产。

  3.0 职责

  3.1 在日常服务管理过程中,管理处应对顾客财产进行妥善看管,并做好财产进出相关记录。

  3.2 维修和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对所涉及的顾客财产进行标识,做好记录并进行保护。

  4.0 程序

  4.1顾客财产的识别

  1)管理处负责代租顾客已购买的房子。

  2)入伙时,顾客的私人信息及资料。

  3)顾客的车辆。

  4)顾客的邮件报刊。

  5)顾客屋内的财产。

  6)小区的公共设施。

  7)顾客搬出搬入物品。

  4.2 管理处在接受业主委托代租房屋时,要对所代租房屋进行检查、验证,对顾客的需求详细记录,房屋出租后,要对出租屋进行严格管理,防止顾客财产的损失。

  4.3 管理处对在入伙时收集到的顾客信息和资料要妥善保管,并为顾客保密,除公安机关公务活动外,禁止管理处以外的人员查阅。

  4.4 辖区内的车辆管理

  4.4.1道口岗的车管员(护卫员)负责对出入辖区车辆进行登记和检查,对自动刷卡的车辆要进行电脑资料核实。

  4.4.2当班的巡逻岗护卫员每半小时要详细检查车辆、车况,发现漏水(油)、未关好车门窗、车内有贵重物品或车未上锁等情况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载,同时要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办公室。

  4.4.3对车辆和车场的管理按《安全保卫管理手册》执行。

  4.5 邮件报刊的管理

  4.5.1邮局每日将信件、报刊、杂志送到管理处大堂岗,当班人员要在收发记录中进行登记。

  4.5.2管理处各大堂当班护卫人员负责将信件、报刊、杂志进行分类,核实后发放给顾客。

  4.5.3对于顾客的重要邮件、信函,大堂值班人员要进行登记,并要求顾客在收发记录上签收。

  4.6顾客室内财产的保护

  4.6.1当维修人员进入顾客家中进行维修时,作业人员应对涉及的顾客财产进行必要的遮挡和防护,保证顾客财产不受损害,完工时要将现场清理干净。

  4.6.2对顾客提供的维修产品在使用前有必要进行检验,对合格的产品方能安装,对不合格的产品处理可在征询意见后,按提供方的意见执行,双方人员应在派工单上注明产品情况并签字。

  4.6.3当管理处在进行外墙施工时,要求施工人员要对顾客的空调机等财物进行防护。

  4.7顾客搬出入物品的控制

  4.7.1辖区的顾客搬出或搬入,应请其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对搬出的顾客要进行认真核查。对非业主搬迁物品,要请其出示业主出具的委托书或请业主本人到现场办理有关搬出登记手续,方可开出《放行通知单》,当班护卫员凭管理处出具的《放行通知单》对大件及贵重物品进行核实登记后给予放行,《放行通知单》应返回管理处存留。

  4.8辖区公共设施的保护

  4.8.1管理处要对管辖区的公共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在每日的巡查中发现有损坏处或存在隐患处要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4.8.2管理处对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按《公共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5.0相关文件与记录

  WI/B 《安全保卫管理手册》

  COP7.5.1-0408《公共设施管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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