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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变配电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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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变配电室管理制度

  一.变配电室运行管理制度

  A.变配电室值班人员对设备应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和夜间巡视三种。

  B.定期巡视,值班人员每天按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时间和项目,对运行和备用的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定期检查。

  C.特殊巡视,对特殊情况下增加的巡视。如在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变化时,新装、检修或停运后的设备投入运行,运行中出现可疑现象及天气时的巡视。

  D.夜间巡视,其目的在于发现接点过热和绝缘污秽放电情况,一般在高峰负荷期。

  E.巡视检查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不准进行其他工作。

  F.巡视中若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要记录在案,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无论电气设备带电与否,未得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接近导体进行修理或维护工作。

  G.建立设备运行纪录,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工程部。每班巡查内容:房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运行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H.供电器线路操作开关部位设明显标示。停电拉闸,检修停电,挂标示牌。

  I.巡视配电装置,应随手将门关上并锁好,巡视中应穿绝缘鞋。

  J.配电室出入口及电缆层夹层出入口应装设挡鼠板防止小动物进入。

  二.变配电室工作制度

  1.工作票

  工作票是允许在配变电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根据安全条件分别使用第一、第二工作票。

  1.1 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1.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

  1.1.2 高压室内的二次线路或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1.1.3 配电站的扩充工作,需要停电做安全措施或安全距离不足需装设绝缘或一经合闸就送电到工作地点设备上的工作。

  1.2 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2.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1.2.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1.2.3 不需要高压设备停电的二次线路上的工作。

  1.2.4 用绝缘棒或核相器等高压回路上和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

  1.2.5 已投运的变配扩充工作,只需做简单的安全措施,向绝无触电危险的邻近有电处的工作。

  1.3 紧急事故抢修可不填写工作票,但抢修设备上停电作业时,仍执行安全措施和工作许可。

  1.4 工作票一式两份,书写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若有更改由签发人盖章。

  1.5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持有一张工作票,并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1.6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有不同的工作地点,可以发一张工作票。

  2.配电室工作许可制度

  执行工作许可任务,可由能够胜任操作的人员担任,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做到:

  2.1 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安全措施,以手触试,验明无电。

  2.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2.3 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2.4 必须完成上述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2.5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运行结线方式,特殊需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同意

  3.配电室工作监护制度

  3.1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所有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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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变配电设备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上海**物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管理合同约定,乙方为变配电设备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公司,甲方经过对乙方的了解,决定将所属配电站委托乙方管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法》,并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乙方按照《关于变配电站的运行管理规程》及甲方配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电业 KV巡视配电站巡视要求的管理内容,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管理的设备及数量:

  甲方所属配电站为 区 路 KV供电的配电站,计有 KV电压等级,变比为:KV/ KV,容量为 KVA(干式)变压器 台。

  二.管理地址: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项目为:

  三.管理范围:

  乙方管理范围为甲方与供电部门所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责任分界点用户部份的配电站即 KV进线闸刀至 KV馈线开关出线桩头(包括 KV馈线开关)。进出线(电缆)均不属于委托管理范围。

  四.甲、乙双方要求:

  1.甲方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配电站采用的设备定期巡视方式。经双方约定为每周一次,并24小时全天候应急(到现场时间20-30分钟左右)。

  1.2.乙方应指派的配电站巡视人员专人应定期抄录有关仪表数据,记录电压、电流、电量等数值,每月提供一份《变配电站运行管理月报表》给甲方有关部门。乙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

  1.3.乙方应负责对配电站按电业的设备运行管理标准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配电站的正常、安全运行,并保持站内环境整洁。乙方应每月根据甲方用电负荷情况提醒并协助甲方调整MD,若一年内发生二次应乙方未提醒甲方调整MD而造成甲方MD超限,乙方将承担责任。加强力率管理,在泛欧现代大厦用电负荷正常的情况下,尽量保持配电站力率正常。

  1.4.在合同期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管理设备建立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和维护计划,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5.乙方在巡视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书面提出处理建议,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消缺排除,乙方协助配合并做好有关记录。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消缺排除,双方事先签定委托协议,乙方可按实际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进行结算。

  1.6.配电站在运行中如发生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处理事故,并做好事故处理记录。由非乙方管理过失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处理,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事故,双方事先签定委托协议,乙方可按实际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进行结算。由乙方操作过失原因造成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事故、负责修复,做好记录,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7.乙方的管理内容及标准均能符合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供电部门)的要求。

  2.乙方要求:

  2.1.?对委托管理的配电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并不限于下述文件和图纸。

  2.1.1.配电站平面布置图。

  2.1.2.配电站电气主系统接线图。

  2.1.3.配电站继电保护展开图。(包括各种保护、自切及进口继电器的型号及说明书)

  2.1.4.变配电设备的电气交接试验报告。

  2.1.5.主要电气设备(变压器、断路器、流变、压变、监控系统终端等)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2.1.6.施工结束后的竣工图。

  2.1.7.甲方与供电部门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2.1.8.设计院确定的负荷等级及分布情况。(设计说明书有关章节复印件)

  2.2.1.乙方在接受委托管理前,须对配电站进行全面检查并审核电试继保校验报告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质量、设备、站本体建筑、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对影响安全运行的,甲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和补充,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2.2.为了便于和供电部门的联系,乙方须对配电站设备按供电部门的要求重新进行命名,并将带有设备命名的系统图送交一份给甲方存档。

  2.2.3.甲方应配齐配电站应有的试验合格的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并按电业规定定点放置。

  2.2.4.配电站投运前,为确保配电站运行信息的及时交流,甲方应设专用分机,联系通道应畅通。

  2.2.5.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停电,应书面写明日期和停电时间,提前24小时交给乙方巡视人员。设备停电由乙方巡视人员负责操作,恢复送电时,甲方应再通知乙方巡视人员操作送电。紧急停电,甲方对口专业人员可以直接下令乙方操作。乙方巡视人员应记下操作命令,如无录音电话,操作后甲方发令人应对记录的操作命令及时签认。

  2.2.6.乙方巡视人员无法现场处理的设备缺陷或事故隐患,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报告后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也可受邀参与讨论,由甲方决策并付之实施。

  2.2.7.出入配电站: 甲方人员要进入无人值班配电站,应通知乙方派员陪同进入,并履行登记手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及维修等要求,有权决定配电站部分或全部停电。

  1.2.甲方可随时了解配电站运行情况。

  1.3.巡视人员有越出职责范围,影响甲方企业经营行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4.甲方应当为乙方进行有效管理创造条件并提供方便;

  1.4.1.提供巡视所需的设施。

篇3:主要变配电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主要变配电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1.电力变压器

  电力变压器是变配电站的核心设备,按照绝缘结构分为油浸式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

  油浸式变压器所用油的闪点在135~160℃之间,属于可燃液体。变压器内的固体绝缘衬垫、纸板、棉纱、布、木材等都属于可燃物质,其火灾危险性较大,而且有爆炸的危险。

  变压器安装应符合:

  变压器各部件及本体的固定必须牢固;

  电气连接必须良好;

  变压器的接地一般是其低压绕组中性点、外壳及其阀型避雷器三者共用的地。

  接地必须良好,接地线上应有可断开的连接点;

  变压器防爆管喷口前方不得有可燃物体;

  位于地下的变压器室的门、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的门、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均应为防火门;居住建筑物内安装的油浸式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得超过400 kV·A;

  10 kV变压器壳体距门不应小于1 m,距墙不应小于0.8 m(装有操作开关时不应小于1.2m);

  采用自然通风时,变压器室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1.1 m;

  室外变压器容量不超过315 kV·A者可柱上安装,315kV·A以上者应在台上安装;

  运行中变压器高压侧电压偏差不得超过额定值的士5%、低压最大不平衡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25%。上层油温一般不应超过85℃;冷却装置应保持正常,呼吸器内吸潮剂的颜色应为淡蓝色;通向气体继电器的阀门和散热器的阀门应在打开状态,防爆管的膜片应完整,变压器室的门窗、通风孔、百叶窗、防护网、照明灯应完好;室外变压器基础不得下沉,电杆应牢固、不得倾斜。干式变压器的安装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且空气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0%。

  2.电力电容器

  电力电容器是充油设备,安装,运行或操作不当即可能着火甚至发生爆炸,电容器的残留电荷还可能对人身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电容器安装应符合:

  电容器所在环境温度一般不应超过40℃,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0%,海拔高度不应超过1000 m;

  总油量300 kg以上的高压电容器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室内,总油量300 kg以下的高压电容器和低压电容器应视其油量的多少安装在有防爆墙的间隔内或有隔板的间隔内;

  电容器应避免阳光直射,受阳光直射的窗玻璃应涂以白色;

  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通风。电容器分层安装时应保证必要的通风条件;

  电容器外壳和钢架均应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电容器应有合格的放电装置;高压电容器组总容量不超过100 kvar时,可用跌开式熔断器保护和控制;

  总容量l00~300 kvar时,应采用负荷开关保护和控制;

  总容量300 kvar以上时,应采用真空断路器或其他断路器保护和控制。

  低压电容器组总容量不超过100 kvar时,可用交流接触器、刀开关、熔断器或刀熔开关保护和控制;

  总容量100 kvar以上时,应采用低压断路器保护和控制。

  电容器运行中电流不应长时间超过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倍;电压不应长时间超过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1倍;电容器外壳温度不得超过生产厂家的规定值(一般为60℃或65℃)。

  3.高压开关

  高压开关主要包括高压断路器、高压负荷开关和高压隔离开关。高压开关用以完成电路的转换,有较大的危险性。

  高压断路器是高压开关设备中最重要、最复杂的开关设备。高压断路器有强有力的灭弧装置,既能在正常情况下接通和分断负荷电流,又能借助继电保护装置在故障情况下切断过载电流和短路电流。按照灭弧介质和灭弧方式,断路器可分为少油断路器、多油断路器、真空断路器、六氟化硫断路器、压缩空气断路器、固体产气断路器和磁吹断路器。高压断路器必须与高压隔离开关串联使用,由断路器接通和分断电流,由隔离开关隔断电源。

  高压隔离开关简称刀闸。隔离开关没有专门的灭弧装置.不能用来接通和分断负荷电流,更不能用来切断短路电流。隔离开关主要用来隔断电源,以保证检修和倒闸操作的安全

  运行中的高压隔离开关连接部位温度不得超过75℃。机构应保持灵活。

  高压负荷开关有比较简单的灭弧装置,用来接通和断开负荷电流。负荷开关必须与有高分断能力的高压熔断器配合使用,由熔断器切断短路电流。高压负荷开关分断负荷电流时有强电弧产生.因此,其前方不得有可燃物。

篇4:公司变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变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变电所是我公司的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与变电所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入内。

  2、因工作需要或经领导批准允许进入的人员,可在值班人员带领下进入。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

  3、配电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和干燥,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与配电室要求不符的杂物,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配电室的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各种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5、从事各种电气设备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配电室应有必要的安全工具和设施(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器、绝缘棒等),并定期进行耐压试验。未经电气安全运行负责人批准不得借出变电所所有的安全工具和设施。

  7、配电室各种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进行,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8、配电室内部需配有一定数量适用扑灭电器火灾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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