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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K物业智能化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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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K物业智能化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VK物业智能化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智能化工程部项目工程的验收移交程序。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所承接的智能化工程。

  3、定义

  无

  4、职责

  部门/岗位职责

  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负责对甲方物业相关人员的操作及维护培训。

  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项目交接工作。

  区域主管/施工技术组负责协助及跟进区域内各项目的验收工作。

  施工技术组负责收集并保管完工项目竣工资料。

  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工程验收移交和结算。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项目助理提出内部验收申请,深圳项目由施工技术组组织内部验收,其他项目由施工技术组组织其它城市负责人验收。

  5.2 参与内部验收的人员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项目组必须针对整改要求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

  内部验收的内容包括:

  A、系统功能验收和感观质量验收(参考施工细化方案)

  B、前期检查记录的验证(参考相关体系文件)

  C、施工工艺符合《施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D、竣工资料齐全(过程资料齐全)

  E、完成用户培训,填写《培训签到表》

  5.3 项目组完成整改后,重新报施工技术组进行复查,直至所有内容符合施工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整改完成后报甲方组织验收移交。

  5.4组织外部验收时,由施工负责人填写《智能化工程交接记录》,并附《智能化工程设备清单》及《智能化工程竣工资料交接清单》,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双方各保留一份(记录表格可以采用甲方提供的类似表格替代)。

  5.5施工技术组负责收集完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并建立档案。

  6、记录表格

  VKWY7.5.1-J02-02-F1 《智能化工程交接记录》

  VKWY7.5.1-J02-02-F2 《智能化工程设备清单》

  VKWY7.5.1-J02-02-F3 《智能化工程竣工资料交接清单》来源自 物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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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VK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VK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智能化工程部售后服务。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承接的地产智能化工程项目。

  3、定义

  售后服务是指工程完工后,在保修期内提供的后续服务。

  4、职责

  部门/岗位职责

  部门经理负责监控部门整体客户服务工作质量。

  本部事务主管负责与珠三角地区的地产客户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建立售后服务沟通平台,监督各项目组售后服务及时性,协调处理售后服务遗留问题。

  技术组主管负责审核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为已过保修期并且撤离该城市业务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采购管理员负责配合各项目组与供应商协调设备返修事宜。

  区域行政负责跟进区域内各项目设备返修,收集售后服务各类报表,报相关人员跟进。

  城市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项目售后服务工作。

  城市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售后服务技术员负责项目组售后服务具体工作。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售后服务提供

  5.1.1每个项目在售后服务阶段需将售后服务人员及城市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提供给当地物业服务中心,并要求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5.1.2每个项目在竣工交付后,城市负责人应当及时与物业服务中心协调,将部门印制的《 项目安防设备服务登记表》提交给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接到业主售后服务需求时填写《 项目安防设备服务登记表》,并通知智能化工程部售后服务人员处理,对于重要问题或可能会引起投诉的工程遗留问题需及时将信息反馈至本部事务主管和部门经理征求处理意见,由本部事务主管跟进处理结果。

  5.1.3售后服务技术员能在现场解决的问题须在现场立即处理,对于发生需更换设备的故障,需在《智能化工程设备故障处理记录表》注明,作为核对盘点表物资出库的依据之一,各项目组统计《智能化工程设备故障处理记录表》于每月25日前报区域行政汇总,统一报技术组主管。

  5.1.4项目组售后服务人员每月填写《智能化工程售后服务月报》,经城市负责人审核报区域行政汇总,报区域主管、分管经理助理审核后以邮件形式主送当地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主管,抄送给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本部事务主管、部门经理。

  5.2售后设备维修或更换

  5.2.1 如确认设备损坏需返回厂家维修,由售后服务人员填写《智能化工程售后服务

  处理流程表》,报城市技术负责人审核、技术组主管审批,抄送区域行政和本部事务主管,如涉及我方支付设备维修费用需报本部事务主管审核,部门经理审批。由项目组直接将故障设备寄回厂家维修,区域行政负责跟进本区域内各项目故障设备维修结果,并做好跟进记录。

  5.2.2因维修设备而发生的维修费用,付款时由区域行政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对应的供应商发出并经我方确认的维修设备收费确认函、《智能化工程售后服务处理流程表》及其邮件批复页,每月汇总一次报销。

  5.2.3因售后服务而发生的设备采购由项目组负责人填写《智能化工程项目组物资申请单》,需经技术组、本部事务主管、物资计划管理员审核,部门经理审批后由采购管理员采购。

  5.3 售后服务收费

  5.3.1对业主室内设备增加、移位的服务项目,按部门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以外的项目收费,需经本部事务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

  5.3.2对于不在保修范围内而发生的设备损坏,由城市负责人将现场情况电话知会本部事务主管,由本部事务主管报价确定赔偿金额,城市负责人填写《智能化工程售后服务处理流程表》注明赔偿金额,报本部事务主管、财务人员,抄送部门经理,由城市负责人和财务人跟进收款情况。

  5.3.3各项目组每月需统计售后服务收费情况,填写《智能化工程售后服务收费明细表》,每月25日前报区域行政汇总,由区域行政报财务人员跟进收款情况。

  5.3.4售后服务收费每季度与当地物业服务中心对账,半年收一次款。由区域行政汇总对账情况报部门财务,抄送本部事务主管、部门经理,作为应收账款,由城市负责人跟进当地物业服务中心付款事宜。

  5.4 提供售后服务原则

  5.4.1保修期内的项目

  5.4.1.1在保修期结束前半年,项目组需与当地物业服务中心沟通,要求对方指定专人协助智能化设备故障处理,协助对方建立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方案,并负责对相关人员做好培训,做好相关记录,逐步将智能化设备日常维护和简单故障工作移交给当地物业服务中心自行处理。

  5.4.1.2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按合同条款约定操作,本着负责、服务的原则提供售后服务,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的分为以下三种情况操作。

  1、保修期内该项目组还在操作的(一般是指分期开发的项目):

  A、出现紧急情况(如影响业主正常生活或物业服务中心正常管理的情况),需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B、需安排兼职售后服务人员负责设备故障处理和日常维护,业主室内设备改位,居家防盗开通,每周安排二次集中处理。

  2、在保修期内该项目组已撤离,但部门在该城市有其他项目组施工的:

  A、出现紧急情况(如影响业主正常生活或给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带来安全隐患的情况),需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B、需安排兼职售后服务人员负责设备故障处理和日常维护,业主室内设备改位,居家

  防盗开通,每周安排一次集中处理。

  3、在保修期内部门业务已撤离该城市:

  A、出现紧急情况(如影响业主正常生活或给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带来安全隐患的情况)

  需调配离该城市最近的项目组售后人员48小时赶到现场处理。

  B、在项目入伙之日起半年之内需安排售后服务人员在现场负责设备故障处理,居家防盗开通。同时要求对方指定专人协助智能化设备故障处理,协助对方建立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方案,并逐步将智能化设备日常维护和简单故障工作移交给当地物业服务中心自行处理。

  C、在项目入伙之日起半年后售后服务人员撤离现场,如果出现系统设备故障安排就近城市项目组人员每月集中处理一次,如因人为损坏、雷击、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属保修范围)导致系统故障需要我方派人现场处理的,往返交通及一切相关费由对方负责。

  5.4.2已过保修期的项目

  5.4.2.1建议对方采购易损件备用。

  1、已过保修期该项目组还在操作的(一般是指分期开发的项目):

  日常设备故障主要由当地物业服务中心人员负责处理,安排售后服务人员每周一次

  集中协助处理(包括业主室内居家防盗开通),如涉及设备维修更换费用由对方负责。

  2、已过保修期该项目组已撤离,但部门在该城市有其他项目组施工的:

  日常设备故障主要由当地物业服务中心人员负责处理,安排售后服务人员每半个月一次集中协助处理(包括业主室内居家防盗开通),如涉及设备维修更换费用由对方负责。

  3、已过保修期部门业务已撤离该城市:

  由技术组通过电话提供技术支持,如需我方现场处理,往返交通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由对方承担。

  6、记录表格

  VKWY7.5.1-J02-03-F1 《智能化工程设备故障处理记录表》

  VKWY7.5.1-J02-03-F2 《智能化工程售后服务处理流程表》

  VKWY7.5.1-J02-03-F3 《智能化工程售后服务收费明细表》

  VKWY7.5.1-J02-03-F4 《智能化工程售后服务月报》

  VKWY7.5.1-J02-03-F5 《 项目安防设备服务登记表》

篇3:VK物业智能化工程部物资管理办法

  VK物业智能化工程部物资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智能化工程部物资管理。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物资管理。

  3、定义

  无

  4、职责

  部门/岗位职责

  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为项目组仓库物资管理第一责任人。

  物资计划管理员负责本部仓库的日常管理及核查各项目组仓库盘点表。

  区域行政负责区域仓库管理工作及区域内项目组物资管理的监督。

  区域主管负责监督区域内项目组的物资管理工作。

  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物资管理的全面监督工作。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物资入库

  5.1.1 由供应商直接发货的物资,物资计划管理员在接到供应商送货单后,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订单物资已发出。提醒其注意收货的时间、地点及其它注意事项。

  5.1.2 深圳交货的物资进入本部仓库,由物资计划管理员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进仓单》,调至项目组时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

  5.1.3 项目组在收到货后,需认真核对并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进仓单》,借样物资也需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进仓单》,并在当月《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中体现入库。

  5.1.4进仓单编号规则为:分类物资进仓单分别编制流水号。

  5.1.5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收到货后及时以电子邮件形式知会物资计划管理员。

  5.1.6如在收货过程中发现到货数量与发货清单不符,需第一时间通知物资计划管理员,由其与货运公司核对并跟进处理。

  5.1.7如收货型号与发货清单不符或产品质量有问题,需第一时间填写《智能化工程不合格物资处理单》,发送采购管理员,抄送本部事务主管,由采购管理员与供应商协调解决。

  5.1.8采购管理员及时将不合格物资处理结果报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审批通过后发采购管理员,抄送物资计划管理员,由物资计划管理员跟进,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最终确认结果。

  5.1.9物资计划管理员每月填写《智能化工程部月物资清单》,以此核对项目组盘点表。

  5.2 物资出库

  5.2.1 各仓库负责人需清楚记录仓库物资领用情况,项目负责人需在《智能化工程施工日志》中记录每日物资领用情况。

  5.2.2 本部仓库每月底由物资计划管理员、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共同盘点,编制《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盘点物资进出时间截止日期于每月25日。

  5.2.3项目组每月底由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进行仓库盘点,汇总当月物资出库情况完成《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盘点物资进出时间截止日期于每月25日(以实际到货日为准)。

  5.2.4工具按人员配置,由领用人员填写《智能化工程工具领用签收表》签收保管,备用工具及公用工具由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填写《智能化工程工具领用签收表》签收保管,《智能化工程工具领用签收表》签名后复印一份发本部存档。

  5.2.5 区域行政需对区域仓库及区域内项目的《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智能化工程工具领用签收表》进行核对。

  5.2.6 物资计划管理员每月需对项目组上报《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智能化工程工具领用签收表》进行认真核对。

  5.3 物资调拨

  5.3.1 物资调拨一般为区域仓库物资调拨至其它项目组,项目组仓库调拨物资原则上应为项目剩余物资。

  5.3.2 所有物资调拨必须由物资计划管理员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然后发送相应的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同时抄送采购管理员,各项目组仓库管理人员需在收到《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后方可进行物资调拨,并在《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中体现调拨物资的出入库情况,并在备注中注明调拨单号。

  5.3.3 《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按调入项目编制流水序号,并及时打印保存。

  5.3.4资产的调拨需由部门资产管理员统一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报本部事务主管、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拨。

  5.4 项目组之间物资借用

  项目组之间因工期原因或其它原因需临时借用物资,其出入库情况无需在《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中体现。但需由借入方施工负责人开具借条,由借出方和借入方的施工负责人共同在借条上签字确认,借条由借出方保存,在物资返还时将借条还给借入方。

  5.5 物资报废

  5.5.1由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区域行政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报废申请单》报区域主管或经理助理审核后,报物资计划管理员,同时抄送,物资计划管理员根据报废物资的使用情况,提供相关意见后报本部事务主管审核,部门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项目组仓库方可做报废处理。价值超过部门经理审批权限的物资报废需按公司相关程序执行。

  5.5.2 《智能化工程物资报废申请单》按项目编制流水序号,并及时打印保存。

  6、相关文件

  VKWY7.5.5-Z01《物资存储及管理程序》

  7、记录表格

  VKWY7.5.1-J02-04-F1《智能化工程不合格物资处理单》

  VKWY7.5.1-J02-04-F2《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

  VKWY7.5.1-J02-04-F3《智能化工程部月物资清单》

  VKWY7.5.1-J02-04-F4《智能化工程部工具领用登记表》

  VKWY7.5.1-J02-04-F5 《智能化工程物资报废申请单》

  VKWY 7.5.1-J02-05-F4《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

  VKWY 7.5.1-J02-05-F9《智能化工程物资进仓单》

篇4:VK物业智能化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VK物业智能化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1、目的

  明确智能化工程部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流程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工程项目物资采购。

  3、定义

  3.1 施工材料:包括设备及线材。

  3.2 零星材料:用于项目中的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保护或连接的辅助材料。

  3.3 工具: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的相关工具,包括电动工具。

  3.4 办公用品及设施:办公需要而需购买的相关办公用品及设施。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负责采购申请、订单及付款的审批。

  本部事务主管负责协调采购工作按流程顺利执行,负责审批办公用品的采购申请。

  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负责对本项目所需物资做出统筹计划,填写采购申请。

  施工技术组负责对项目组工程物资采购申请技术层面的审核。

  采购管理员负责对项目组物资采购申请制作、申请、发放订单,跟进供货情况及办理付款手续。

  部门财务负责审核单价、与供应商对账及资金使用计划

  物资计划管理员负责编制采购计划、物资调配、跟进供货情况及核对项目组进仓单。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 施工材料的采购

  5.1.1采购计划

  5.1.1.1 项目进场之初,由物资计划管理员根据工程合同及施工细化方案做出《智能化工程物资采购计划》发至采购管理员。

  5.1.1.2 由采购管理员在《智能化工程物资采购计划》填写采购周期后发至项目组,同时抄送物资计划管理员,现场施工负责人根据采购周期及运输时间做好物资申请计划。

  5.1.2 物资申请

  5.1.2.1现场施工负责人发出《智能化工程项目组物资申请单》,物资申请必须有编号,在邮件主题中也必须写明是"××项目组采购申请××号"。

  5.1.2.2施工技术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技术需要填写意见。

  5.1.2.3部门物资计划管理员根据各区域及各项目库存情况合理做物资调配。

  5.1.2.4部门经理审批后发采购管理员采购。

  5.1.3物资采购

  5.1.3.1设备及线材类物资由部门统一采购,零星材料和工具一部分由部门采购,一部分由项目组自行在当地供应商处购买。

  5.1.3.2采购管理员根据采购申请以项目组为单位编制《智能化工程物资采购订单》、《智能化工程样品借用单》;需调拨的物资由物资计划管理员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

  5.1.3.3《智能化工程物资采购订单》编号原则为:项目地点+项目组名称+期数+流水号。如订单有更改,则原订单相应作废,其编码也相应作废,新订单编码按流水号顺延。

  5.1.3.4金额在50000元以下的订单由部门财务审核、部门经理审批后,盖部门公章发出。

  5.1.3.5金额在50000元以上订单需按公司审批流程审批后,盖部门公章后发出。

  5.1.3.6采购管理员在《智能化工程项目组物资申请单》中注明此申请的订单编号、调拨单号或样品借用单号后发至项目组,抄送物资计划管理员。

  5.1.3.7采购管理员要求供应商必须及时将送货单一式两份发至部门物资计划管理员及项目组,并在送货单中注明订单号。

  5.1.3.8物资计划管理员依据采购申请及订单,根据供应商交货情况,及时安排发货。并在收到送货单后,以邮件形式告知项目组**订单/调拨单/样品单已发货。

  5.1.3.9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需及时反馈《智能化工程项目组物资申请单》完成情况,物资计划管理员负责跟进《智能化工程项目组物资申请单》,未及时到货物资需及时与采购管理员沟通对接。

  5.1.4借样

  5.1.4.1各项目组如需向供应商借用样品,需提前填写《智能化工程样品申请单》。

  5.1.4.2采购管理员根据《智能化工程样品申请单》填写《智能化工程样品借用单》。

  5.1.4.3采购管理员将《智能化工程样品借用单》盖部门公章后发至供应商,同时以邮件形式发至物资计划管理员及项目组,由样品接收人员负责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进仓单》。

  5.1.4.4如在后续采购过程中,订货数量包括已借用样品,则需注明《智能化工程样品借用单》单号,以备查对。

  5.1.4.5《智能化工程样品申请单》编号规则同《智能化工程项目组物资申请单》编号规则,《智能化工程样品借用单》编号为J-YP+流水号。

  5.1.5 付款

  由采购管理员整理出相关订单及其物资申请报告的邮件批复页、发票、附项目组《智能化工程物资进仓单》,如果订单数量与结算数量有增加或减少,需填《智能化工程物资付款结算单》,由物资计划管理员、部门财务、本部事务主管审核、部门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批结算。

  5.2 零星材料及工具采购

  5.2.1 项目组采购零星材料及工具,每月底由项目组填写《智能化工程项目组零星材料需求计划》,报施工技术组、物资计划管理员审核,部门财务审批后方可采购。在当地采购的零星材料和工具须在指定合格供方采购。

  5.2.2 每月报销时付《智能化工程项目组零星材料需求计划》及邮件批复页、《智能化工程物资进仓单》、发票报销。

  5.3 办公用品、家私电器及劳保用品采购

  >  5.3.1 采购办公用品、家私电器及劳保用品由项目组填写《智能化工程项目组办公物资需求计划》报部门财务审核、本部事务主管审批后方可采购;如果采购单价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资需资产管理员审核,单价1000元以上的家私电器及办公类固定资产申请由项目/城市负责人填写《物资/服务申请报告》申请,本部事务主管审核,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按公司流程进行。

  5.3.2 每月报销时附《智能化工程项目组办公物资需求计划》/《物资/服务申请报告》及邮件批复页、发票报销。

  5.4分包工程

  5.4.1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物资/服务申请报告》(附合同草案)报部门采购管理员,由采购管理员报部门财务审核,权限内的部门经理审批,由采购管理员跟进审批工作。超过部门经理权限的按公司相关程序执行。

  5.4.2分包工程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并填写验收报告。

  5.4.3付款时需附:《物资/服务申请报告》及其邮件批复页、合同、内部验收申请、付款结算单,由项目负责人整理申请付款。

  5.4.4分包合同编号规则同订单编号规则。

  5.5物资采购单价变更审批

  5.5.1使用范围:已经经过评估为公司合格供方的供应商在新增产品报价或原有产品单价变动时使用。

  5.5.2由采购管理员填写《智能化工程部采购单价变更审核表》,报部门财务审核,部门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5.6本办法未涉及的物资审购规定按《采购管理程序》执行。

  6.相关文件

  VKWY7.4-Z01《采购管理程序》

  7.相关记录和表格

  VKWY7.4-Z01-F3 《物资/服务申请报告》

  VKWY7.5.1-J02-05-F1《智能化工程物资采购计划》

  VKWY7.5.1-J02-05-F2《智能化工程项目组物资申请单》

  VKWY7.5.1-J02-05-F3《智能化工程物资采购订单》

  VKWY7.5.1-J02-05-F4《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

  VKWY7.5.1-J02-05-F5《智能化工程样品申请单》

  VKWY7.5.1-J02-05-F6《智能化工程样品借用单》

  VKWY7.5.1-J02-05-F7《智能化工程物资付款结算单》

  VKWY7.5.1-J02-05-F8 《智能化工程项目组零星材料需求计划》

  VKWY7.5.1-J02-05-F9《智能化工程物资进仓单》

  VKWY7.5.1-J02-05-F10《智能化工程部采购单价变更审核表》

  VKWY7.5.1-J02-05-F11《智能化工程项目组办公物资需求计划》

篇5:VK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工程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VK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工程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2.范围

  适用于智能化工程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负责对工程物资招投标工作监督及控制。

  采购管理员负责整理收集招投标物资清单及招标书,负责组织招标协调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总则

  4.1.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包括:智能化工程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代表、财务管理部代表、分管领导、经办人。定标时由招标工作小组集体决策。

  4.1.2 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二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4.1.3 整个招标过程必须保持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4 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均不得泄露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以保证招标的公正性与效果。

  4.2招标项目的确定

  4.2.1品牌招标,根据工程项目技术、性能要求进行招标。

  4.2.2分外包项目招标,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类别进行招标。

  4.2.3分项年采购总量招标,根据采购计划进行招标。

  4.3招标工作程序

  4.3.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承诺书、合同样本、相关标准或要求(包括规模、用途、标准、费用、期限、人员配置、工艺流程、质量要求和安全防护责任等)、相关技术资料(如图纸)等文件。

  4.3.2 招标信息发布及投标邀请

  4.3.2.1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在当地主要报纸、网站或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

  4.3.2.2实行邀请招标,由智能化工程部、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共同从公司《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中选择所需数量的投标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4.3.2.3如《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或数量不够,应由智能化工程部推荐,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选为投标方,并纳入《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

  4.3.3 发标

  4.3.3.1招标文件的发放、答疑及现场勘察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组织,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参与。

  4.3.3.2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按照合格承包商标准和项目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发放招标文件。

  4.3.3.3招标答疑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负责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3.4 开标

  4.3.4.1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智能化工程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4.3.4.2标书必须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标书。

  4.3.4.3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主持开标工作,开标工作应集体在场,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作好记录并填写《开标记录表》,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4.5 评标和定标

  招标项目评标定标权限

  品牌招标

  分外包项目招标

  分项年采购总量招标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分管领导参加定标会,确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4.4.5.1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书内容进行分析评比,对于二次谈标,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与投标单位联络沟通协调,另行安排时间与招标小组成员参与分析定标。

  4.4.5.2定标后,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填写《定标书》,确定中标单位。

  4.4.5.3 评标人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自己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4.5.4评标应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依据。定标原则为:

  A、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其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

  B、同等条件下,原来与公司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投标方优先中标。

  4.4.5.5 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

  A.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B.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C.投标单位以向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D.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如各标价均高出标底价,不在合

  理报价范围之内)。

  4.4.5.6 整个评标定标过程须作好记录,全体参加评标人员签字确认。

  4.4.5.7 确定中标单位后3天内,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函,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4.6 签订合同

  由智能化工程部参照合同范本拟定合同,按权限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必要时由法律组审核合同条款,合同拟定完毕,约中标单位对其内容和条款进行确认后签订正式合同。

  5.相关文件

  VKWY7.2.2-Z01 《合同管理程序》

  VKWY7.4-Z02《招投标管理办法》

  VKWY7.4-Z03《供方管理程序》

  6.记录表格

  VKWY7.5.1-J02-06-F1《开标记录表》

  VKWY7.5.1-J02-06-F2《定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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