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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物业工程部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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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物业工程部安全技术措施

  物业工程部安全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切断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包括需检修设备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均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2.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3.装设接地线。将检修设备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栏。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5.安全组织措施

  (1)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主管,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2)工作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3)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5)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6)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将检修设备送电运行(因检修工作需要试运行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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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A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3.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4.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时,专业主管应亲自到场指挥。

  5.对变配电、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6.对中央空调、变配电、压力表安全阀减压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7.易燃、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妥善保管,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8.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水箱、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房等均应上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

  10.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11.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12.建立事故处理制度。

  13.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4.对高空、外墙清洗的吊架、吊篮等要定期检查吊绳等安全装置。

  15.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16.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17.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篇3:百货商场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百货商场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贯彻安全方针,做好劳动保护,使部门员工按照安全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确保百货商场管理区域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职责

  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安全工作的贯彻、培训、实施和监督执行。

  (三)、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本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2.各部门必须贯彻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对消防设备、电气设备、危险品存放、火灾隐患、钥匙管理、设备机房、重要部位、来访人员登记、车辆出入管理、各部门人员值班等进行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各部门必须限期整改。

  3.新员工上岗,必须经过本部门的岗前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或各专业人员培训介绍本部门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本百货设备设施情况。新员工必须在已转正的老员工带领下工作,严禁单独上岗进行操作,在熟悉各个控制部位和熟悉各种操作,并经过考核确认后才能独立开展工作。

  4.人员安排应严格按照专业分工进行工作,若员工对某项操作未掌握或不熟悉,则不能单独进行此项操作。

  5.在开展各项活动(如:维修、维护保养、消防演习、保洁开荒、商场文化活动等)前,必须由本部门或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策划、讨论并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规定:(1)安全注意事项;(2)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种工具和材料应准备齐全;(3)具体的操作步骤,操作步骤必须考虑到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具体的细节;(4)人员安排,人员安排合理,每个人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5)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造成的后果,并有各种应对措施。

  如果对某项活动的实施没有一定的把握、或者对可能出现的后果没有预测、或者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或者人员力量准备不充分、或者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则不能实施此项活动。

  6.在进行各项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具体操作步骤逐项实施,对重要步骤由本次活动负责人进行检查、落实和确认。

  7.活动过程中若出现未曾预料到的情况和问题,应立即停止操作,待落实解决方案后继续进行;如果问题暂时难以解决、或可能出现难以预料后果、或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经领导同意可以取消本次活动,并恢复原状。

  8.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应有整个过程的完整的记录和总结报告,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归纳,并在今后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9.高空作业:必须首先对所使用的工具(如梯子、绳子、保险带等)进行检查,并有人监护,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再开始实施。

  10.电气操作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实行填写工作票制度,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实行工作许可制度,有触电危险的工作现场实行专人监护制度,电气操作实行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和带电作业证制度。

  (2)电工作业前应穿戴防护用品,并保证使用工具的绝缘性能良好。

  (3)在进行低压线路和设备的检修作业时必须停电进行,并在明显处悬挂安全警示牌(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4)在进行线路检修作业时,应在各供电回路的隔离开关上悬挂明显的标识牌。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尽量避免带电作业;如不能避免,则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6)电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11.水暖操作

  (1)应首先确定设备低压电气开关部分处在断开位置并悬挂标识牌后再进行设备维保工作。

  (2)进行维修工作时,应在被检修设备上悬挂"暂停使用"或"正在检修"的标识牌。

  (3)检修设备时,要防止水渗入设备而烧坏电机。

  (4)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罩,防止烫伤,及剌伤眼睛。确保工作场所周围无易燃、可燃物品,并备有手提灭火器。工作结束后或暂离现场前,应关闭电焊机及氧气、乙炔瓶阀,检查并确保工作场所无火灾隐患。

  12.电梯操作

  (1)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其它安全操作规程。

  (2)对检修、保养的电梯,应悬挂"检修停用"等相应告示牌。

  (3)保养、检修时,应断开相应的电源开关,非必要不得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遵守带电作业有关规定,设专人监护,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井道工作:经批准后使用开锁装置或钥匙;确定工作是否需要电力,如果不需要应将主电源开关断开,锁定并挂标识牌;应尽量避免在井道内上下同时工作,必须同时作业时,应戴上安全帽;完成工作后,在确认所有员工、工具及设备均已离开井道之前,不允许将电梯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5)在轿顶工作时:确定工作是否需要电力,如果不需要应将主电源开关断开、锁定并挂标识牌;确保电梯在专业维修人员控制下慢车运行;如存在坠落危险,必须采取坠落保护(戴安全帽、使用护栏、护网等);在移动的轿顶工作时,不准穿戴可能被钩住或缠住的任何物品,不准在口袋内携带工具。

  (6)在底坑工作时:必须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底坑的检修急停开关断开;主电源开关必须挂牌、锁闭在断开位置上;在底坑入口处必须放置一个适当的警告标记来指明里面有人作业。

  (7)在机房工作时: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防火器材应齐备;机房内必须保持干净,不得有油和杂物;所有电接触点、断路器和电接头,必须加以保护以防止电击。

  (8)电梯运行时:防止有水渗入电梯或机房,如有水渗入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电梯,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切断水源,在确认水浸部位完全干燥后才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9)盘车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扳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

篇4:酒店工程部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酒店工程部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规范内容与要求

  台钻

  (1)工作前需对钻床和工具、卡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工作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工作物不可用手拿着钻,应用工具夹持,大型件必须垫稳夹牢、压紧。工作时严禁带手套。

  (3)钻薄片或穿孔时,工件下面必须垫木板压牢,切勿用手挡,以免伤人。

  (4)装卸工件、装拆钻头、测量工件、变换转速,必须停机进行。

  (5)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不要用力过猛,以免造成事故。

  (6)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停车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篇5: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五)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五)

  1.0目的

  加强安全防火意识并规范其行为

  2.0适用范围

  LH花园小区物业工程管理所有工作环节

  3.0管理内容

  3.1全体物业工程人员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执行《安全法规》。

  3.2全体物业工程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必须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3未经物业工程部主管批准,外来人员(参观,访问,施工)禁止进入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电梯机房等工作要地。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时间及范围之内。

  3.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每两个月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并在《定期安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发出《安全整改意见》责成其进行整改。

  3.5工程助理、各专业负责人在安排工作时必须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切实的安全作业防范措施。

  3.6各重要房间钥匙不得随意配置,机房、工作房及工具间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

  3.7重要的工具,材料要专人保管,领用时作好登记。

  3.8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缸。

  3.9维修工作中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火灭火措施。

  3.10在配电房,电梯机房动火作业时,必须办《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前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11任何人员都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跑、冒、滴、漏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或经理。

  3.12所有物业工程人员须加强消防、防火意识,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正确灭火措施扑灭火灾。

  4.0相关记录

  4.1《动火申请》

  4.2《定期安全检查表》

  4.3《安全整改意见》

  5.0 附录

  5.1《安全法规》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编写:zz 审批: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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