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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维修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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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维修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机电维修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机电维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机电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及具体负责工具管理。

  2、管理处仓管员负责工具的簿房盘点工作。

  四、程序要点

  1、《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制定下一年度《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经理审批。

  (2)《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b、预计费用;

  c、购买时间;

  d、用途。

  2、机电维修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管理处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3、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统一填写《领料单》,经服务中心主管批准后,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到仓库领取并负责暂保管。

  4、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1)机电维修部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管理处仓管理员应对员工所领工具簿记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2)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测量不同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3)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理员应做好登记。

  (5)员工辞工、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机电维修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机电维修部主管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簿记在《组长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并在“备注”一栏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的工具。

  (6)机电维修部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7)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经理助理批准后上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5、公用工具管理

  (1)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都应在机电维修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

  --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

  --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更换;

  --检查启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检查或整修接线头;

  --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

  --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3)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经机电维修部主管确认,服务中心主管及物业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由主管填写《报废工具登记表》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5)机电维修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机电维修部主管会同管理处仓管员一起对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主管的责任。

  (6)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负责报废处理。

  (7)对于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新申购。

  6、管理处仓管员每月25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簿记在《仓管员保管工具登记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尽快制定计划申购。

  五、记录

  1、《工具保管登记表》

  2、《工具领用登记表》

  3、《工具借用登记表》

  4、《报废工具登记表》

  5、《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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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业园区物业维修部工具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物业维修部工具管理制度

  1、本部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负责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证各类机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

  4、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及工资人民币100元至300元,凡因此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并同时扣罚当月工资300元人民币。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须执行公用工具的临时借用办法,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动归还,不得拖延。

  6、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领班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别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领班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工具时未按规定填写《工程部借还物品记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公用工具的遗失或损坏,由当班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8、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所有工具要爱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篇3:物业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1.本部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负责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证各类机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

  4.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及工资人民币100元至300元,凡因此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并同时扣罚当月工资300元人民币。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须执行公用工具的临时借用办法,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动归还,不得拖延。

  6.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领班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别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领班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工具时未按规定填写《工程部借还物品记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公用工具的遗失或损坏,由当班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8.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所有工具要爱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篇4:物业维修工具管理规程

1.0目的

  规范工程维护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工程维护部的工具管理。

3.0职责

  3.1 系统负责人负责本系统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工具的申购、报损。

  3.2 部门经理负责审批工具申购计划,对工具管理进行监督。

  3.3 仓库管理员负责工具的领用登记、盘查工作。

  3.4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对工具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4.0工作内容

  4.1 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4.1.1 每年的12月20日前,由各系统负责人制定下一年度本系统年度采购计划,填写《工程维护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经部门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1.2 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b.预计费用;

  c.购买时间;

  d.用途。

  4.2 工程维护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各系统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系统公用工具由系统负责人(负责人)领用并负责保管。行政管理部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4.3 个人使用工具和系统公用工具由仓管员填写《出仓单》,经工程维护部经理批准后,由使用人或系统负责人到仓库领取并负责保管。

  4.4 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4.4.1 工具的领用。

  a.各系统技工正式上岗时,由系统负责人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请.

  b.仓管员开具《出仓单》,经工程维护部经理批准后,仓管员按岗位配置标准发放一套个人使用工具,并建立《工程维护部个人工具卡》。

  4.4.2 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正确使用工具(如不能将测电笔作螺丝刀用);

  d.测量不同的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e.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f.工具用后擦拭干净。

  4.4.3 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4.4 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经系统负责人签字确认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员在《工程维护部个人工具卡》上登记并注明。

  4.4.5 员工辞职、转岗等离职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公司仓库,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行政管理部按规定扣发相应款额。仓管员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登记在《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在"备注"栏内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工具。

  4.4.6 系统负责人在每月20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4.4.7 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后由仓管员负责作报废处理。

  4.5 各系统公用工具管理。

  4.5.1 各系统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其他系统借用都应在系统负责人处借用;非本部门人员借用公用工具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系统负责人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钥匙借用登记表》上,并负责借用物品的催还。

篇5:维修材料及工具领用制度

  维修材料及工具领用制度

  1、各员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和本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工具卡上签字。

  3、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4、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库房处理,不准外流。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7、新增加的工具必须由机电主管提报,经物业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行登记、建帐签字。

  8、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9、领用维修材料及工具均应填写领用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去仓库领取。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不可将领用的材料和工具用于大楼外。

  11、凡出大楼的材料及工具均应有部门经理签署的出门证,并交安全员检验。

  12、多余材料应及时退库。

  13、有回收价值的备件应以旧换新。

  14、员工在调离公司时,全部工具必须如数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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