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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值班水电工)岗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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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值班水电工)岗位工作职责

  设备工(值班水电工)岗位职责

  1.对设备主管负责,执行管理处各项规定和制度;

  2.负责变配电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

  3.负责高、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机房配电及控制设备,公共区域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故障检修;

  4.负责给排水、消防设备动力电源的正常供给;

  5.认真钻研技术,熟练掌握电气设备的原理及实际操作与维修技术,做到判断故障快捷准确,处理迅速及时;

  6.按时按质保量完成设备检修工作;

  7.定期巡视电气设备,密切注意其运行情况,正确抄录各项数据,并填写好巡视、运行、维修、保养记录;

  8.做好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

  9.发生事故时,保持头脑冷静,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重大事故及时上报,并与下一班当班员工共同排除故障;

  10.负责责任区域的机房设备的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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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机电维修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

  机电维修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值班管理,确保值班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机电维修值班工作。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对值班工作的监控。

  3.2机电维修部班组长负责值班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检查。

  3.3机电维修部值班人员负责按此规程进行值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交接班操作

  4.1.1交接班人员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

  检查设备并确保运行正常;

  搞好值班室和设备房卫生工作。

  4.1.2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

  4.1.3值班人员首先认真仔细地检查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交接班人处理,接班人协助;

  确认无异常情况在回到值班室进行交接班程序。

  4.1.4交班人员主动、简要地向接班人介绍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重点讲明操作注意事项;接班人应认真聆听,如有疑问可向交班人提问,直至双方清楚。

  4.1.5接班人查看上班地《机电运行值班记录》,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

  4.1.6交接双方认为无误后共同在《机电运行交接班记录》上签名确认。

  4.1.7交接完毕后所发生地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1.8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交接班: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记录不规范,配电室、值班室、操作室不清洁;

  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准下班;

  接班人醉酒或其他情况而未找到接班人;

  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

  若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4.2值班操作要点

  4.2.1值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按交接班程序进行交接班。

  4.2.2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4.2.3按有关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空调设备、电梯设备、供水、供电设备进行巡查、保养、维修。

  4.2.4如遇特殊事件,应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2.5值班人员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时,必须事前填写调班表,并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签字方可调班。

  4.3停送电操作要领

  4.3.1正常情况下的倒闸操作:

  机电维修部主管提前两天书面通知运行组停、送电范围(包括变压器报停、启用);

  运行组接到通知后,一天内完成以下工作:

  --立即通知供配电专业人员即到现场,根据负荷分布情况实地考察其可行性;

  --若不可行应立即汇报情况,并说明原因;

  --若可行,则应明确停送、电时间、范围,填好操作票后,由主管经理审批,同时将停、送电情况书面通知公共事务部。

  公共事务部接到通知后,提前一天贴处停电通知以告知住户;

  倒闸操作前,运行人员要做好相应地准备工作,电梯降至首层,如有必要可将发电机操作开关置于停机位置;

  在确定时间,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操作人员按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停电: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

  --送电: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倒闸操作完成后,运行人员要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发电机操作开关置于自动位置;

  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3.2紧急状态下的倒闸操作:

  发现配电房有冒烟、短路等异常情况或发生火警等重大事故时,运行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全部或部分负荷停电操作;根据情况立即断开低压配电柜上电源开关,或断开高压柜高压开关;

  停电后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主管到现场后立即检查事故原因,在查出确定的原因后方恢复部分或全部供电。对损坏部分应尽快修复,以恢复正常供电;

  做好各种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管理处经理。

  4.4值班房、设备房卫生管理制度

  4.4.1各值班人员负责该班次值班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并保持值班室卫生。、

  4.4.2各专业值班人员负责各自专业设备房的卫生清洁工作:

  水电工负责配电房、水泵房卫生清洁工作;

  空调工负责空调机房卫生清洁工作;

  电梯工负责电梯房卫生清洁工作。

  4.4.3接班人负责检查上一班的清洁工作,对不合格卫生清洁工作可要求返工,直至合格。

  4.4.4各专业早班值班人员为该专业设备房安全卫生责任人。

  4.4.5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本部卫生清洁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督导。

  5.0记录

  《值班记录表》

  6.0相关记录文件

  《机电维修部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篇3:工程部运行值班和交接班管理规定

  工程部运行值班和交接班管理规定

  1.0为保证各系统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工程部的系统设备运行值班和交接班的管理。

  3.0本管理规定由工程部员工负责操作执行,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管理。

  4.0运行值班管理

  4.1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按岗位职责工作,特殊情况经须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4.2当值人员必须密切关注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在设备运行操作中全面、认真、正确执行操作,禁止违反操作规程的操作行为。

  4.3当值人员当值时应认真负责,须勤巡视、勤检查、勤调节、保证设备运行参数在规定的范围内。做到一看、二查/测、三听、四嗅。

  一看:看运转设备有无异常;

  二查:检查和测试设备运行技术参数是否正常,是否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三听:听系统设备运行中是否有异常声;

  四嗅:嗅设备运行中是否有异味,以保证系统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

  4.4如实按时记录运行技术参数,不得弄虚作假,做假记录、填假数据。

  4.5值班运行中如果发生设备故障及安全事故时,必须沉着冷静,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免故障或事故的扩大,必须及时报告故障或事故的现象/处理过程/结果。

  4.6当值人员必须遵守交接班管理规定。

  5.0交班人员

  5.1设备运行情况及各系统设备运行参数情况;

  5.2外部条件变动情况,如冷、热源的供应及供电、供水变动等变动情况;

  5.3当班运行中所发生的异常情况(包括故障或事故等)的原因及处理过程与结果;

  5.4供电、供水、供热、供冷、供气设备状况及其设备所有的调节器、执行机构、仪器、仪表、阀门管件等维护保养及修理情况。

  5.5运行操作及维修遗留的问题,需下班注意或处理的事项;

  5.6上级的有关指示、工作安排等;

  5.7公用钥匙和公用工具及物品的交接情况等;

  5.8交班人员如在交班时正在处理设备的运行故障或事故时,须在故障或事故等处理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交班手续。

  5.9交班人员必须如实地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以上工作内容(但不限于此)。

  6.0接班人员

  6.1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

  6.2接班人员在接班时应向交班人员了解清楚各项工作情况并对系统设备运行等情况作必要的询问和检查;

  6.3察看值班记录,点清确认公用钥匙、公用工具、重要物品借用和交接等;

  6.4接班人员如没有询问了解和认真检查而盲目地接班后出现异常问题(如故障、事故、公用工具物品缺损等)接班者须负主要责任。

  7.0相关记录

  7.1工程部值班日志

  7.2工程部钥匙登记表

篇4:物业工程部值班制度(6)

  物业工程部值班制度(六)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或部门经理请假,经准许后方可离开。

  2.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聊天,不得打私人电话。

  3.每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范围巡检所辖设备,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并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及巡检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隐患。

  4.须按计划及主管之安排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如有较大故障,值班人员无力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班或主管。

  5.值班人员用餐时,必须轮换进行,必须保持值班室内24小时有人值班,当班人员严禁饮酒。

  6.值班人员必须每班打扫值班范围内之卫生,每班两次,清洁地面、窗台、门窗、设备表面等所有产生积尘之处,随时保持值班范围内之清洁卫生。

  7.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电室,如有违者,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制止,否则追究其责任。如有来访者,必须进行登记。

  8.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暂放、存放于值班室,违者一切责任由值班人员负责。

篇5:小区水电工管理制度

  小区水、电工管理制度

  一、由专人负责对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二、建立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要齐全。

  三、操作人员即水、电管理员要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四、水、电管理员要定期查抄水、电表,编制每月水、电的收费、损耗情况。

  五、严格控制小区内水、电、暖的损耗情况,随时查处偷水、电等现象,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如业主发生水、电、暖损坏时,水电工应在短时间内给予修复,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七、水、电、暖管理员设备房应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八、保证路灯、楼道灯完整无损。出现损坏及时修复,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十、如违反以上九条,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20元至100元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额的50%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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