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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总经理信箱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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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总经理信箱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总经理信箱使用管理规定

  1.0目的

  1.1为进一步推进小区和谐建设,增强公司及服务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公司总部与广大客户沟通,全面地掌握客户需求和意见,及时督促公司、职能部门或服务中心改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鼓励全体员工对公司管理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及反映存问题,实现全员管理目标,促使公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公司所服务的全体客户和全体员工。

  3.0权责

  3.1物业品质部是总经理信箱的归口管理部门,每半月由物业品质部开启信箱一次,开启时间为上半月15日前和下半月28日之前。

  3.2物业品质部负责告示总经理信箱使用管理说明,负责将所有投放于信箱内的书面材料整理并呈报公司总经理。

  4.0内容

  4.1对客户

  4.1.1《总经理信箱》面向所服务的全体客户,其功能定位是:听取客户对我司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服务中心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达到全体客户共同监督物业公司服务工作的目的,共创和谐小区。

  4.1.5来信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得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的言论。

  4.2对员工

  4.2.1全体员工可针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提出意见,反映不良问题。

  4.2.2总经理信箱用于反应员工意见、心声之用,不得借以对公司同仁、上司进行个人人身攻击,诬陷、报复等,一经查实对具有上述行为人员作严肃处理。

  4.3为有效发挥《总经理信箱》的效率,来信人在反映情况时,要力求将投诉叙述清晰,意见表达清楚,字迹清晰、实事求是和署名,以便准确及时地掌握情况,便于追溯和尽快做出处理。

  4.4廉政举报信可以实名亦可匿名,由于调查和取证的时间等不确定因素,廉政举报信可不回复处理的结果和意见。

  4.5物业公司办公室门口、服务中心办公室室门口、小区主出入口及社区文化宣传栏等位置须设置"总经理信箱",其他需设置总经理信箱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4.6《总经理信箱》由公司品质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开启两次,并负责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对重要的信息及时摘报、专报公司领导,并根据领导的批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属相关单位跟进处理。一般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送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属有关单位妥善处理。

  4.7特殊情况要在总经理的指导下成立专项调查小组跟进,调查结果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4.8一般情况下,在接到来信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程序,并将有关处理情况知会来信人。如牵涉到有关政策层面,需要与集团其它单位协调解决等特殊情况,在接到来信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处理程序,并将结果知会来信人。

  4.9对有益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意见,经公司内部管理小组评定等级,将会对提出者作一定的奖励。

  4.9.1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完全可以实施并且具有重大回报价值的奖励1000元;

  4.9.2具有一定科学性、可行性,但公司短期内不于实施奖励300元;

  4.9.3对不良管理者进行揭发经查属实奖励200元;

  4.9.4其他有价值的建议奖励10-100元不等;

  4.10为有效监督公司《总经理信箱》的运行情况,实行月度总结制度,对反映问题的数量、类别和办结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及时对客户、员工投诉意见或建议进行反馈,对具有典型性的问题作出情况通报。

  4.11可以公开的处理结果来信,并具有一定宣传或教育意义的,经总经理批准,将在《**物业人》、《**》杂志或集团网站上给予公布。

  4.12公司对员工揭发、检举等事项作严格保密。

  5.0相关记录

  5.1《总经理信箱开启记录》

  5.2《总经理信箱信件登记表》

  5.3《总经理信箱来信处理记录》

  5.4《总经理信箱来信月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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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集团物业总经理信箱服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服务工作,提高各楼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时、高效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信件由物业集团负责人亲自督办。

  第二条 物业集团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办)为"总经理信箱"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三条 全质办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并在每月初将上月考核结果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交财务部门实施。

  附则:全质办在考核中如有不坚持原则,出现错报、漏报、瞒报现象的,每查实一处,扣罚全质办主任5元。

  第四条 信件处理必须达到"一个结果",即业主满意的结果;"两种标准",即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处理结果让业主满意;非物业管理处业务范围内的,处理过程让业主感动直至满意。

  第五条 各楼盘"广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信箱"的管理和信件的处理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全质办全面负责。

  第七条 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钥匙由全质办负责保管,严禁复制和外借,不得遗失。

  附则:信箱钥匙若遗失,即报物业集团负责人;每遗失一把,扣罚责任人5元,且必须于当天更换,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人3元;如出现信箱钥匙被复制或未经全质办主任批准外借,每次扣罚责任人5元。

  第八条 质量督导员负责对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如发现信箱损坏要立即报楼盘的工程维护部,工程维护部接报后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信箱损坏严重需要更换的,质量督导员立即报全质办主任,由全质办负责安排更换;新接管楼宇的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安装工作由全质办负责安排,每个楼盘至少2个,由该楼盘工程维护部负责安装,且须在新楼盘交接日当天8:00前完成。

  附则: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的维修未能在24小时内完成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公司形象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该楼盘负责人3元;新接管楼宇的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每少装一个、每延迟一天扣罚全质办主任3元,扣罚楼盘负责人3元。

  第九条 每个工作日下午16:00为开箱时间,全质办质量督导员必须在收到信件当天将信件建档,并于当日17:30前将信件和档案表一齐报全质办主任助理,全质办主任助理于次日9:00前呈报物业集团负责人。

  附则:质量督导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启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的,每个箱每次扣罚责任人5元;未按规定时间上报信件建档的,每延迟24小时扣罚责任人3元。

  第十条 全质办主任助理接到物业集团负责人审阅批复后的信件和档案,必须在24小时内送达相关楼盘的质量督导员,质量督导员收到信件当天必须报楼盘负责人。

  附则:物业集团负责人批示后的信件,全质办未能在24小时内送达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人3元;质量督导员接到信件和档案未按时报楼盘负责人的,每延迟一天扣罚3元。

  第十一条 全质办主任助理负责保管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信件原件及相关档案;平时由质量督导员负责保存,每月28日汇总交全质办归档,::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信件及相关资料,无关人员不得传阅。

  附则: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信件及相关档案遗失的,每遗失一封,扣罚责任人5元。

  第十二条 全质办主任负责于每季度最后一周组织物业集团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召开一次总经理信箱服务工作

  总结会。(注:会议可结合两周例会举行。

  附则:全质办未按规定组织召开总经理信箱服务工作总结会的,每次扣罚全质办主任5元;物业集团所属各单位负责人未按要求参加总结会的,扣罚该单位负责人5元。

  第十三条 全质办主任负责在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服务工作总结会召开后三日内完成总结报告,并呈物业集团负责人审阅,物业集团负责人审阅。

  附则:全质办未按时完成总结报告或未呈物业集团负责人审阅的,每延迟一天扣罚全质办主任3元。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楼盘负责人接到物业集团负责人批示意见的《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信件处理档案》及信件复印件,于24小时内安排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来信人进行第一次回访,并拟定处理措施开始处理。

  附则:楼盘负责人收到处理档案及来信于24小时内未按要求完成第一次回访的,每延迟一天扣罚3元,当天未开始处理的,每延迟一天扣罚3元。

  第十五条 各楼盘责任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在接到信件24小时内负责对有详细地址或联系电话的业主或住户进行第一次回访,在信件处理完成后24小时内进行第二次回访(首次回访即可解决问题并让业主或住户满意的,可不进行第二次回访),并向全质办反馈《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来信处理回访表》。

  附则:各楼盘责任部门负责人未按规定在24小时内进行回访的,每延迟一天扣罚楼盘负责人3元;责任部门敷衍回访工作,填写《回访表》时弄虚作假或回访工作非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进行的,每查实一处,扣罚楼盘负责人5元。

  第十六条 各楼盘负责人必须在签收信件的7天内完成信件处理,对7天内不能完成处理的信件必须专题上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并反馈全质办。

  附则:不能按时完成信件处理也未专题上报并反馈全质办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该楼盘负责人3元。

  第十七条 对于恶意投诉的来信(如损害公司品牌形象及公司利益,颠倒黑白、搬弄是非、诬告等),由楼盘负责人核实后,亲自书面向全质办说明情况,经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后,按审批精神执行,不纳入考核。

  第十八条 没有留下电话号码及具体房号的来信由物业集团负责人核定是否公告,须回复业主的公告由相关楼盘以物业集团名义及时公告回复内容。

  附则:须回复业主的公告相关楼盘未在48小时内完成的,每延迟一天扣罚楼盘负责人3元。

  第十九条 楼盘负责人签名确认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信件处理完毕24小时内,由全质办质量督导员负责现场核查或直接回访来信人,并在《处理档案》填写验证情况,如验证情况属实(完成且回访来信人满意),当天报全质办主任助理审核、签署考核意见,再报物业集团负责人批示结案意见。

  附则:质量督导员未按规定进行核查的,或虚报、错报的,每次扣罚质量督导5元;全质办在验证中发现楼盘负责人反馈的处理情况,::有错报、漏报、瞒报现象的,每次扣罚该楼盘负责人5元。质量督导员未按时将验证后的《处理档案》、《回访表》报全质办主任助理审核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人3元;按时验证或回访来信人的发现情况不属实或业主不满意的,24小时内未将不属实情况反馈全质办及楼盘负责人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人3元。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以上扣罚款均从责任人当月奖金中扣除,直至扣完当月奖金为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物业集团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公司总经理信箱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总经理信箱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1、建立员工与高层主管沟通渠道

  2、规范各规章制度执行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

  3、促进公司的管理更公开化、人性化、合理化

  二、使用范围

  员工合理化建议、申诉、投诉及举报等

  三、具体内容

  (一)实施原则

  1、公司倡导员工不分职务人格平等,均参与公司管理之义务。

  2、原则上要求申诉、投诉或举报时签署姓名和日期,匿名信将有可能不予受理。

  3、处理申诉、投诉或举报的部门应秉公执法,对以权谋私者一律严惩。

  4、员工不得捏造事实申诉、投诉或举报进行打击报复,一经查明,从严处分。

  (二)申诉、投诉或举报内容

  1、事件处理不公,滥用职权。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失公物者。

  3、损害公司利益,蒙骗公司,徇私舞弊者。

  4、偷盗公司财产及包庇偷盗行为者。

  5、窃取公司机密资料者。

  6、其它内容的申诉等。

  (三)实施办法

  1、企管部负责总经理信箱的请购及在各厂区的安装。

  2、该信箱由企管部负责日常管理,钥匙由企管部专人持有。

  3、企管部指定人员定期开信箱、收信件并进行处理。

  4、企管部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员工反应的问题及处理结果,重要问题须立即报总经理。

  5、员工可把想和高层主管交流的话题通过总经理信箱与高层主管沟通。

  6、如有员工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或意见,公司将根据其挽回或节约的金额给予奖励。

  四、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企管部

篇4:物业公司总经理信箱管理规定

  深圳*******有限公司

  总经理信箱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3120**3

  版 次:A

  页 次:1/1

  实施日期:

  1.目的为鼓励公司全体员工对公司管理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及反映工作过程中的意见,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员工心声的所应渠道,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权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告示总经理信箱管理说明,总经理秘书负责信箱之开启并将所有投之于信箱内之书面材料整理并呈报总经理。

  4.定义

  无

  5.内容

  5.1公司全体员工可针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反映不良问题,提出人意见。

  5.2提出合理建议必须署名,以便公司查询并进一步了解建议人的方案、评估可行性,奖励等。

  5.3提出个人意见及反映问题可署名亦可不署名。

  5.4本公司总经理信箱用于反应员工意见、心声之用,不得借以对公司同仁、上司进行个人人身攻击,诬陷、报复等,一经查实对具有上述行为人员作严肃处理。

  5.5合理的有益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意见,经公司内部管理小组评定等级,将会对提出者作一定的奖励(见下表)。

  等级  内容说明 奖励金额

  一  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完全可以实施并且具有重大回报价值 1000元

  二  具有一定科学性、可行性,但公司短期内不于实施  800元

  三  对不良管理、管理者进行揭发经查属实  200元

  四 其他有价值的建议  10元

  5.6意见、建议等提出者在交递资料时必须字迹清晰、事实求是,以便追溯。

  5.7每周六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收集,汇总具体内容由总经理裁定处理。人力资源部将上述工作进度结果作公开、透明之公告。

  5.8以上建议或意见除采用总经理信箱外也可以通过网站发给总经理信箱反映。

  5.9公司相关人员对员工之揭发、检举等事项作严格保密。

  拟文  审核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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