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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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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一、奖励

  1.奖励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类型

  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推荐,通过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15)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17)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各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解雇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4)偷窃的。

  (5)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6)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7)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8)连续旷工2天的。

  (9)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10)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12)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14)行为及表现令物业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害的。

  (15)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的。

  (16)在值班有关记录上(包括书面或口头)弄虚作假的。

  (17)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18)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三、处分执行

  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如果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物业公司对其将作即时开除处理,不给任何补偿。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3.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25元。每签二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5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不给任何补偿(注:本项处罚与全勤奖处罚条例发生冲突时任选其一执行)。

  4.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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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P公司员工工作纪律奖罚条例规范

  员工工作纪律奖罚条例规范

  A 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工作纪律奖罚标准程序,确保公司工作纪律执行遵守,奖罚分明,有法可依,适度合理、公开、公正、公平。

  B 适用范围:

  适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1. 服从上司

  员工必须切实执行直属上司合理指派的任务,若有疑难应立即表明。如对指派任务不满的,应先服从后申诉。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可越级申诉或反映问题。

  2. 工作规定

  2.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自觉接受行政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检查。

  2.2 员工进出大厦必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在指定的地方逗留。

  2.3 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 的事情,不得擅离职守、串岗、聊天、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处理私事或翻阅报纸、杂志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2.4 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

  3. 考勤管理规定

  3.1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并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程序,按值班表规定班次上班,如需调班,须填报“调班申请表”,提前四十八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并将“调班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生效。

  3.2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考勤。

  3.3 忘记打卡考勤者,经部门经理证明其确已上班,并为其考勤签证,每次尚须处罚5元,以示警戒。

  3.4 托人打卡者经查实,旷工论处;代人打卡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3.5 未经打卡考勤者,应于当天或翌日依下列情形办理本人的考勤事务:

  3.5.1因公外出或在上班时间因公务外勤未能按时打卡者,应经部门经理在考勤卡上签证,以示遵纪考勤;

  3.5.2因事、病等事由请假者,除依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外,回来销假时,应经部门经理在本人的卡上签证,以示请假遵纪考勤;

  3.5.3忘记打卡,又不向部门经理办理签证考勤事务,除依未打卡案扣罚外,视情节轻重,作事假或旷工论处。

  3.6 部门经理应于每日检查员工考勤情况,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件应立即进行记录并处理。行政人事部应于每日适当时候监督各部门考勤情况。

  3.7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违纪情况,依下列规定处置:

  3.7.1员工上班时间后打卡到岗者为迟到;

  3.7.2迟到十分钟扣罚10元,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罚50元,迟到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扣罚100元,迟到超过2小时作旷工论处;

  3.7.3工作时间终了前打卡下班为早退;

  3.7.4早退扣罚依迟到条款办理;

  3.7.5员工迟到须当日办理本人考勤事务;

  3.7.6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3.8事假

  3.8.1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两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按准假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方能生效。事假不计发薪金。

  3.8.2准假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由行政人事部审批,请假三天以上须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无论请假多少天,均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8.3部门经理请事假由总经理批准。

  3.8.4试用期员工事假累计超过五天的,终止试用。正式员工事假一个月累计超过七天的,予以辞退,如情况特殊,请事假需超过规定期限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

  3.8.5不得无故缺勤或请事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3.9病假

  3.9.1所有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并填写“假期申请表”,如因病情不能亲自回公司请假的,须于当班前打电话或委托家人告知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翌日补办请假手续。无病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3.9.2病假准假权限与事假一样。

  3.9.3员工试用期满后,经审批同意的病假为有薪假期,惟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的病假工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

  3.9.4试用期内病假作事假处理。

  3.10旷工

  3.10.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3.10.2伪造出勤纪录者,一经查实,作旷工一天处理。

  3.10.3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到3次者,作旷工一天处理。

  3.10.4员工旷工,依下列规定处罚:

  3.10.4.1旷工一天,扣月薪20%;

篇3:商街物业公司工作纪律及奖罚管理条例

  商街物业公司工作纪律及奖罚管理条例

  一.服从上司☆D*/RSB-07-01

  员工必须切实执行直属上司合理指派的任务,若有疑难应立即表明。如对指派任务不满的,应先服从后申诉。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可越级申诉或反映问题。

  二.工作规定☆D*/RSB-07-02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自觉接受行政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检查。

  (二)员工进出大厦必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在指定的地方逗留。

  (三)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 的事情,不得擅离职守、串岗、聊天、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处理私事或翻阅报纸、杂志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四)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

  三.考勤管理规定☆D*/RSB-07-03

  (一)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并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程序,按值班表规定班次上班,如需调班,须填报“调班申请表”,提前四十八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并将“调班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生效。

  (二)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考勤。

  (三)忘记打卡考勤者,经部门经理证明其确已上班,并为其考勤签证,每次尚须处罚5元,以示警戒。

  (四)托人打卡者经查实,旷工论处;代人打卡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五)未经打卡考勤者,应于当天或翌日依下列情形办理本人的考勤事务:

  1.因公外出或在上班时间因公务外勤未能按时打卡者,应经部门经理在考勤卡上签证,以示遵纪考勤;

  2.因事、病等事由请假者,除依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外,回来销假时,应经部门经理在本人的卡上签证,以示请假遵纪考勤;

  3.忘记打卡,又不向部门经理办理签证考勤事务,除依未打卡案扣罚外,视情节轻重,作事假或旷工论处。

  (六)部门经理应于每日检查员工考勤情况,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件应立即进行记录并处理。行政人事部应于每日适当时候监督各部门考勤情况。

  (七)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违纪情况,依下列规定处置:

  1.员工上班时间后打卡到岗者为迟到;

  2.迟到十分钟扣罚10元,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罚50元,迟到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扣罚100元,迟到超过2小时作旷工论处;

  3.工作时间终了前打卡下班为早退;

  4.早退扣罚依迟到条款办理;

  5.员工迟到须当日办理本人考勤事务;

  6.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八)事假:

  1.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两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按准假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方能生效。事假不计发薪金。

  2.准假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由行政人事部审批,请假三天以上须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无论请假多少天,均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部门经理请事假由总经理批准。

  4.试用期员工事假累计超过五天的,终止试用。正式员工事假一个月累计超过七天的,予以辞退,如情况特殊,请事假需超过规定期限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

  5.不得无故缺勤或请事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九)病假:

  1.所有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并填写“假期申请表”,如因病情不能亲自回公司请假的,须于当班前打电话或委托家人告知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翌日补办请假手续。无病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准假权限与事假一样。

  3.员工试用期满后,经审批同意的病假为有薪假期,惟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的病假工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

  4.试用期内病假作事假处理。

  (十)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2.伪造出勤纪录者,一经查实,作旷工一天处理。

  3.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到3次者,作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旷工,依下列规定处罚:

  4.1旷工一天,扣月薪20%;旷工二天,扣月薪40%;旷工三天扣当月全薪。

  4.2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全月无故旷工累计三天或一年旷工累计五天者,以解雇。

  四.仪容、仪表☆D*/RSB-07-04

  (一)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的长度不过耳及不过衣领为合适)。

  (二)穿着制服整齐清洁。

  (三)皮鞋保持光亮。

  (四)员工除指定的服饰外,只限于佩带手表及结婚戒指一枚。

  (五)不得浓妆。

  (六)不得留长指甲及涂染指甲。

  五.品行☆D*/RSB-07-05

  (一)员工必须视公司荣誉、利益为己任,对内外均须维护企业形象,员工之间必须相互尊重,相互合作,同舟共济,同心同德。

篇4:物业工程维修部奖罚条例(3)

  物业工程维修部奖罚条例(三)

  一、目的:工程维修部根据《员工手册》中的有关条例,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通过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优罚劣,以更好地服务于部门管理。

  二、奖罚形式:

  奖励:嘉奖 记小功 记大功 晋升工资

  处罚:警告 记小过 记大过 解雇

  三、奖罚标准:

  1、奖励标准:

  1)嘉奖一次奖一天基本工资;

  2)记小功一次奖三天基本工资;

  3)记大功一次奖六天基本工资;

  4)一年累计嘉奖三次者,加记小功一次;

  5)一年累计记小功三次者,加记大功一次;

  6)一年累计记大功三次者,晋升一级工资。

  2、处罚标准:

  1)警告一次扣一天基本工资;

  2)记小过一次扣三天基本工资;

  3)记大过一次扣六天基本工资;

  4)一年累计警告二次者,加记小过一次;

  5)一年累计记小过二次者,加记大过一次;

  6)一年累计记大过二次者,给予解雇。

  四、奖罚程序:

  奖罚由同事或主管领导,根据实事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通知单》,由工程维修部审核、报批。

  五、奖罚条例: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功的奖励:

  1)有拾金不昧的行为,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2)对改善部门管理提出良好意见,成绩显著者;

  3)对部门设施设备提出整改意见,效果显著者;

  4)做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成绩显著者;

  5)为满足业主要求,维修时能主动延时加班多次者;

  6)对他人违反公司制度,能主动制止或检举揭发者;

  7)其它应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遗失工程维修单者;

  2)维修单因个人马虎导致填写不正规者;

  3)按规定上、下班签到不及时者;

  4)完成工作后未能及时返回部门待命者;

  5)没有按规定巡查者(有工作在做除外);

  6)维修完后未清理好现场,或未将工具、多余的材料拿回工程维修部者;

  7)进入业主家维修时看电视,开业主空调者;

  8)故意损坏工具或其它公物,使用完工具乱丢乱放者;

  9)上班时串岗闲谈,上班时间会客者;

  10)上班时形象差,不合公司规定者;

  11)上班时间抽烟者;

  12)没有特殊情况,不按时做所负责的设备保养者;

  13)下班时,未将所遗留工作上报者;

  14)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调班者;

  15)有多次工作安排不合理,造成多次员工投诉,经上级调查情况属实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1)一年内给予警告二次者;

  2)因个人原因,造成业主/住户一般合理投诉者;

  3)不服从上级领导合理的工作安排,与上司顶撞者;

  4)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者;

  5)向他人或外界透露个人或他人薪金数额者;

  6)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7)在同事中,挑拨离间、造谣生事者;

  8)有开会、培训等集体活动不到者;

  9)遇到工作难题有能力解决却故意推脱者;

  10)不按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未造成损失或损失轻微者;

  11)因个人责任心不强,造成维修质量差者;

  12)其它有碍生产管理或安全,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因个人原因造成业主/住户重大投诉者;

  2)值班时间睡觉者;

  3)遇到紧急事情不是及时解决,而是借故逃避或怠误时机者;

  4)违反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5)严重浪费公司财物者;

  6)私配办公室、宿舍或服务区钥匙者;

  7)其它损害公司利益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解雇处分:

  1)一年内给予记大过处分二次者;

  2)传播淫秽书刊、录像者;

  3)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或参与其它违法活动,受到刑事处分者;

  4)泄露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者;

  5)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为自己谋取私利者;

  6)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者;

  7)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8)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9)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10)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者。

  说明:本条例中与《员工手册》产生冲突时,以《员工手册》为准。

篇5:山庄保安部奖罚条例

  山庄保安部奖罚条例

  1、能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减少公司的损失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2、在抓获违法犯罪分子的过程中,能机智勇敢不怕流血牺牲、表现突出,视罪犯的犯罪性质给予奖励。

  3、在遇到火灾时,能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并积极帮助群众作好人员疏散和物品转移工作。

  4、在遇到抢劫、打架等突发事件中,能挺身而出,并及时报告,沉着、果断、加以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尽量减少损害和危害的。

  5、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以大局为重,克已奉公,尽职尽责表现突出的。

  6、为客人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多次受到客人和宾客赞誉表扬的。

  7、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之风作坚决斗争的。

  8、拾金不昧者

  9、为公司争取到荣誉的。

  10、评为公司先进等奖项的。

  保安队设立好人好事登记本,由文员负责记录本队好人好事,便于资历;设立优秀保安员评比方法,每月10日由各班按10%的比例将优秀保安员上报办公室,半年总评一次,总评出的优秀保安员将予以资历。设立优秀领班评选办法,每半年评比一次,年终总评一次,总评出的优秀领班将予以资历。

  处罚部分

  实施纪律处分的目的在于严明纪律,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保安人员要以身作则,自觉维护条例的严肃性。没有铁一样的纪律,就没有一流的服务水平。处分应当遵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一、轻微犯过

  本部员工如有下列过失,初犯者给予口头警告,三次者必须在罚款单上签认扣5分,重犯可立即辞退。

  1、当值时仪容仪表不整;

  2、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3、在公共场合污言秽语;

  4、使用公务电话干私人事务;

  5、随地吐痰或乱丢弃废物;

  6、不正确使用设备用具或违反安全守则;

  7、工作时间不佩带员工证;

  8、无故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之内的;

  9、工作时间内做私人事情,情节较轻或未经批准私自接待亲友;

  10、不参加保安队会议,培训工作;

  11、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的;

  12、在工作时间外,穿着制服在山庄内游玩或外出的;

  13、宿舍队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宿舍休息的(特殊情况除外);

  14、使用对讲机不文明用语,或在对讲机里面乱讲的;

  二、一般犯规

  本部员工如有下列行为,初犯者予以口头警告,批评教育。二次犯者必须在罚款单签认扣8分,必要时可作辞退处理。(注1分10元)

  1、工作态度不认真(如工作时间听随身听,看报纸,聚众扎堆喧哗、吃零食,吸烟等);

  2、离工作岗位,串岗,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

  a)当值时间打瞌睡;

  b)下班后无故逗留或着工装在对客经营部门进行娱乐和消费的。

  c)不保守公司和保安队秘密的(情节较轻的);

  三、严重犯过

  本部员工如犯有下列过失,将立即给予处分。必须在罚款单上签认扣10分,情节严重立即辞退。

  1.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合理的指令;

  2.擅自标贴或涂改撕毁公司务各类通告或指示,存心毁坏本公司任何财产;

  3.对客人粗鲁或不礼貌,情节较严重的;

  4.与队员闹不团结,争吵或打架的;

  5.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

  6.在岗位上临阵退缩或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违法犯罪分子逃脱或造成事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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