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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分包评审程序(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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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分包评审程序(五)

  物业项目分包评审程序(五)

  1. 0由项目公司主管部门做好本项目安防、保洁、垃圾清运等分包服务供方的初审工作,初步拟定参加招投标的分包公司名单。

  2. 0由主管副总、项目负责人到分包服务供方公司考察其公司实力和服务资质、技术设备等资料,了解市场服务价格和投标方案。

  3. 0到分包服务公司提供服务的现场考察其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并查看其配备到项目的设备、工具是否具备保洁服务的条件。

  4. 0根据招标书内容要求,让参与竞投标分包单位针对该项目上报人员数量、费用名细、管理运作模式等管理方案。

  5. 0由主管副总、项目公司负责人、环境管理部等组成评标组委会,负责确定项目具体的合格分包服务公司,并填写《评标意见书》。

  6.0经公司合同评审小组审阅并签署同意意见后,签订其分包服务合同。

  7. 0对供方履行合同情况每年至少评审一次。评审工作由环境管理部会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并建立评审记录。

  8. 0根据评审记录对分包服务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会签,评审会签是续签或终止服务供方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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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项目分包服务选择和评审程序

  物业项目分包服务选择和评审程序

  1.0 适用于直接影响服务质量的供方,如项目公司安防、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工作的分包。

  2.0 由公司主部门和项目公司根据了解有意向进行合作的供方公司,做好供方的初审工作,初步拟定参加招标的名单。

  3.0 由公司主管领导、项目经理、公司主管部门经理查看分包服务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技术资料等,了解服务市场价格和公司实力。

  4.0 到分包公司提供服务的现场了解考察其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并查看分包公司的培训基地等是否具备提供所需安防服务的条件。

  5.0 让分包公司针对该项目向公司上报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人员编制、费用名细、管理运作模式等。

  6.0 由主管领导、项目公司负责人、主管部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确定具体项目的合格分包服务供方,并填写《标书评审意见记录》。

  7.0 经公司合同(协议)评审小组审阅分包服务合同并签署意见后,由主管领导签订合同(协议)。

  8.0 通过评审选出的合格分包服务供方可进入《提供服务供方名单》,对供方履行合同情况每年至少评审一次,填写《服务分包方评审记录》。评审工作由公司会同项目公司负责人进行。

  9.0 经过对分包公司提供服务质量的评审,确认是签约还是终止分包服务合同。

  10.0 相关记录:

  《标书评审意见记录》

  《合同(协议)会签单》

  《服务分包方评审记录》

  《提供服务分包公司名单》

  《分包服务费用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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