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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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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4)

  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核准予以立即辞退,并不作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因公司业务调整须减员的。

  5、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有偷窃客户、公司或他人财物的行为。

  7、谩骂或袭击殴打客户、访客,工作态度恶劣。

  8、上班时间酗酒、赌博。

  9、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上级、同事或互相吵架斗殴。

  10、卖淫或协助、唆使卖淫。

  11、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其他行为。

  12、故意不服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13、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14、擅自对外发表有关公司及所管小区的污蔑性言论。

  15、有书写匿名诬告信的。

  16、有严重损害公司及所管客户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17、多次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守则等行为,并经多次警告处罚仍不改过者。

  18、一月中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

  19、直接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2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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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员工辞退辞职制度(十二)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制度(十二)

  一、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辞去工作的行为。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 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聘用协议,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包括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辞退等情况。

  符合下列情况者,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以欺诈、虚假等手段,欺骗公司并被查实的。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找不到或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

  (4)参加岗位适应性再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

  3、自动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职、辞退员工未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二、内容:

  辞职申请审批或辞退员工报告审批、工作移交、部门离职结算、财务结算、工资结算。员工自动离职,部门主管和部门考勤员需在员工自动离职之日起5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单》,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办理其离职手续。

  三、审批程序:

  1、辞职:员工填写《辞职审批表》,提出辞职申请,经所属部门主管、一级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交。

  2、辞退:部门主管提出建议并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申报告单》,经上级主管核实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并签署意见,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拟辞退人员所在部门安排工作移交。

  四、 工作移交:

  五、财务结算

  员工凭《离职手续移交表》到财务部结清备用金、未报销事项,到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资产移交工作,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批后须在《离职手续移交表》上签署意见。

  、工资结算

  在工作移交及财务结算完毕后,员工持审批后的《离职手续移交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工资结算。

  七、本细则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篇3:后勤集团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制度

  后勤集团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后勤集团员工管理,规范集团员工辞退与辞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非在编员工的辞退与辞职管理。

  在编员工的辞退与辞职管理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集团各单位对于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以及违反集团、本单位管理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有辞退的权力。

  集团各单位禁止录用因违反集团、各单位管理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

  第四条 各单位员工有主动提出辞职的权力。

  第五条 各单位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工作细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 辞退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以给予辞退:

  (1)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者。

  (2)经考核,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要求,经调岗试用仍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者。

  (3)全年工作绩效考核出现3次以上(含3次)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4)一年内出现记过超过2次(含2次)者。

  (5)全年旷工累计超过3日(含3日)者。

  (6)因工作失误造成单位、集团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7)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8)各单位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需要辞退者。

  第四条 各单位辞退员工时,必须依据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处理。

  第八条辞退员工工作由各单位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部门或工作人员负责。各单位必须明确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www.pmceo.com以及辞退员工的工作程序,并严格按照本单位规定的工作程序办理员工辞退工作。

  1、严禁各单位的下属部门或班组直接辞退员工。

  2、各单位按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和送达本人,被辞退员工应签名、注明日期。

  3、应给予经济补偿的,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在与当事人协商的基础上,给予合理经济补偿。

  4、被辞退员工必须及时办理各项辞退手续。

  第九条被辞退员工对本单位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申诉;如对本单位调解不服的,可以向集团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申诉;如对调解结果仍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条 被辞退员工无理取闹或纠缠单位、集团领导并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提交学校保卫部门按照相关治安管理处罚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办完辞退手续后,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应在1周内登记、汇总,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辞职管理

  第十二条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本单位负责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辞职申请书,经直接领导签署意见,送交本单位负责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批准后,应及时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与该员工所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是否需向该员工收取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员工办完辞职手续后,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应在1周内登记、汇总,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4:华为员工辞职辞退制度实施细则

  华为员工辞职、辞退制度实施细则

  对于公司员工辞职、辞退的管理、控制规定如下:

  一、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辞去工作的行为。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聘用协议,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包括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辞退等情况。

  符合下列情况者,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以欺诈、虚假等手段,欺骗公司并被查实的。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找不到或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

  (4)参加岗位适应性再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

  3、自动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职、辞退员工未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二、内容:

  辞职申请审批或辞退员工报告审批、工作移交、部门离职结算、财务结算、工资结算。员工自动离职,部门主管和部门考勤员需在员工自动离职之日起5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单》,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办理其离职手续。

  三、审批程序:

  1、辞职:员工填写《辞职审批表》,提出辞职申请,经所属部门主管、一级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交。

  2、辞退:部门主管提出建议并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申报告单》,经上级主管核实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并签署意见,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拟辞退人员所在部门安排工作移交。

  四、工作移交:

  部门主管收到审批合格的《辞职申请表》或《www.pmceo.com辞退员工建议及评申报告单》后,须尽快安排离职员工进行工作移交,并填写《工作移交情况表》工作移交内容包括:工作内容、文件、资料、档案、客户关系移交,所有移交工作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使移交后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工作移交情况表》须经所属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其离职日期。员工必须在自辞职或辞退批准后十日内办理完毕工作移交并归还工卡至人力资源部。

  五、财务结算

  员工凭《离职手续移交表》到财务部结清备用金、未报销事项,到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资产移交工作,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批后须在《离职手续移交表》上签署意见。

  六、工资结算

  在工作移交及财务结算完毕后,员工持审批后的《离职手续移交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工资结算。

  七、本细则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附页:员工辞职流程图

  员工辞退流程图

  自动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图

  《离职手续移交表》

  《工作移交情况表》

  《辞职申请审批表》

  《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书》

  《员工自动离职处理报告单》

篇5:X药业辞职辞退制度

  **药业辞职与辞退制度

  1、员工辞职

  1.1员工有辞职权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

  1.2 总公司一般员工的辞职: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1.3总公司部门经理级、分子公司副总级(含)以上人员辞职:在员工提出辞职后,先由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领导与辞职人员沟通,再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组成离职面谈小组进行沟通,最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4辞职申请批准后,员工持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资结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下员工辞职按分子公司程序办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1.6因员工辞职,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2、 员工辞退

  2.1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公司有辞退的权力。

  2.2普通员工的辞退报告由部门经理提交分管领导审批;部门经理的辞退报告由分管领导提交总经理审批。所有的辞退报告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3人力资源部接到批准的《辞退员工审批表》后,通知被辞退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在交接完工作,经查无挂帐欠款、借用设备物品等事项后,方可结清工资,解除关系。

  2.5辞退人员若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3、离职谈话

  3.1总部人员、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离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分管领导应和离职人员谈话。

  3.2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离职,其主管和分管领导应和其谈话,了解其离职的原因。

  3.3离职谈话记录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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