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管理处库房管理规程

1057

管理处库房管理规程

  管理处库房管理规程

  1目的

  对物资的贮存、防护、交付、借用等进行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管理处库存物资的贮存、防护、交付及借用。

  3职责

  3.1库管员负责物资的入库、存放及管理工作,保证库存物资的完好和物资库存处于受控状态。

  3.2客服中心负责库房管理工作的指导及检查。

  3.3客服中心负责对库存物资一年进行两次盘点。

  4 实施程序

  4.1 物资的入库与验收

  4. 1.1采购员依照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供应商以及包装的完好情况,填写《入库单》。

  4.1.2一切采购物资,均需由采购员提交所购物资交由库管员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除紧急情况外一律不得领用。

  4.1.3物资采购到货后,库管员应根据《物资采购计划表》、《入库单》和购置发票,按有关质量要求,检验、核对入库物资的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情况。对工程设备、仪器由工程人员配合查验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经库管员签字入库的物资,其责任由库管员承担。

  4.1.4验收不合格的商品,由库管员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

  4.1.5未经库管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的物资收据或发票,财务应不予报销。

  4.2物资的管理

  4.2.1入库物资应在入库三天内进行帐簿登记,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对库存物资收支进行盘点结算,制作《进销存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

  4.2.2入库物资按规定堆放,标识清楚。

  4.2.3管理处每季度应对工具、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4.2.4每季度对库房内电路、门窗和通风状况进行检查,发现电路隐患、门窗破损、通风不良等情况及时向部门或管理处负责人汇报,通知相关人员处理,保持库房环境适宜。

  4.3物资的领用

  4.3.1库管员将每月物资领用情况汇总并记录在《进销存明细帐》上。

  4.3.2日常维修用料凭《维修服务通知单》,事后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4.3.3大、中修工程用料,凭单项工程用料计划由领用人填写《出库单》,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后领用。库管员应在单上注明领用数量,以便核算。

  4.3.4设备、仪器凭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表》由班长填写《出库单》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后领用。

  4.3.5有偿服务领料时,应在《出库单》上注明有偿服务及服务业主/业主/用户名称,以便财务检查。

  4.3.6财务凭有偿服务《领料单》及《维修服务通知单》开出有偿服务收费单据,《出库单》与《维修服务通知单》必须相符。

  4.3.7工具的领用

  4.3.7.1各工种个人必须配备的常用个人工具由使用人按规定品种、数量填写出库单,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后领用。

  4.3.7.2班组公用常用工具由班长签字领用。其他工具由库房统一保管,使用时办理借用登记,用毕及时归还。

  4.3.7.3对工具丢失或损坏的责任划分:值班人员交接丢失由当班人员赔偿;因交接不清而接班者又在交接班上签名确认,由接班人赔偿;责任不清的,由班长负责赔偿。因库管员验收不到位的,由库管员负责赔偿。

  4.3.7.4工具丢失或损坏需按规定办理报失、报损和赔偿手续,并报管理处负责人审批,未办清手续者不得补发。

  4.3.8劳保用品的领用

  4.3.8.1个人劳保用品按规定品种、数量及使用年限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发放。

  4.3.8.2一切物资不得自批、自领、自用。对自批、自领的领料单库管员应拒绝发料。

  4.4物资的报损

  4.4.1对库房内已不具备使用价值的物资可填写《库存物资报损表》申请报损。

  4.5物资退库

  4.5.1下列物资应办理退库

  4.5.1.1已经出库但因情况变化而未使用的物资。

  4.5.1.2已经出库但在使用中节余的物资,其中成件或整件物资如灯泡、插座、阀门整张的板材等应办理退库;用剩的零星辅料,辅件及不完整的余料则由班组周转库房保管。

  4.5.1.3退库物资应由退库人用红笔填写《出库单》,经库管员验收签字,库管员应核减原领出数并予登帐。维修时回收的旧料,包括部件等原则上由各班组周转库保管,并在维修中尽量予以利用,大宗旧料交库房保管,另行列帐登记。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库房管理岗位操作规程

  库房管理岗位操作规程

  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加强库房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89)制定本规程。

  1、烟花爆竹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房里,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库房温度应控制在35℃以下,相对湿度控制在65%~75%为宜。

  2、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烟花爆竹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3、库房内储存的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烟花爆竹,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烟花爆竹堆垛与堆垛间应留有0.7m的通道和2m的主运输通道。堆垛或货架距内墙至少保持0.45m的距离,产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5m。无地板的仓库,地面要设30cm高的垛架,铺上防潮材料。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5、发现烟花爆竹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6、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烟花爆竹,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管理部门备案,在县、市公安局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

  7、烟花爆竹库房出入口必须设置消除人体静电装置,库房中设有干湿温度计并每天检查记录。同时库房必须安装避雷设施,库区内应设置相应的消防泵、消火栓、水池、灭火器等消防工具。

  8、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箱、钉箱和其他可能引起爆炸的作业。

  9、烟花爆竹的储存有效期为3年(含铁砂的产品为1年)。不得存放过期、变质、收缴品和"三无"产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