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物业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企业权益,加强本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按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规范组织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第四条:本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的根本依据是《会计法》、《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与地方财政部门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依照财务会计法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计划以及具体财务开支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核财务事项,对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未经财务部审核,任何部门任何人员 不得自行决定财务事项,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公司财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均应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规范办理有关业务事项;认真配合财务部门落实财务管理,按规定要求做好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准确、及时、完整填报各项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七条:财务计划是公司财务收支管理的主要依据,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财务预算方案安排年(月)度收支计划,确定各项控制定额、指标,作为执行、监督、考核、分析的依据。
第八条:收入管理。公司的营业收入、附营收入及营业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结算制度及时收归公司财务部,各职能部门或人员对业务所涉及的一切应收账款必须由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除按经济合同执行或本公司特别规定外,一切赊欠款项须按审批权限报经批准。
第九条:支出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办公、业务活动等正常费用的资金支付,应按不同性质、费用内容由相应的职能部门的经办人员签名,职能部门负责人证明或验收,经财务部门和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属投资性开支项目、因定资产购置或超过投资计划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与支付。
第十条:财产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及其它材物料由所领(使)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其实物的保管、维护,定期盘点及按规定办理报废核销手续。
第十一条:采购、验收和领用。公司一切物品的采购应有计划或公司领导授权方可办理;所有购进物品须由经办人签名,仓管员验收,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方予支付;领用物品须凭有关计划定额或公司领导批示,由领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名后办理领用。否则,仓管员应予拒付,财务部门不予核销。
第四章 提留与摊销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财务制度规定范围内,由财务部门提出具体的折旧年限,经集团公司决定后执行。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办法,根据其单位价值、批量大小、使用期限及对当期财务状况影响程度,采取一次或分期摊销法。
第十四条:递延资产摊销,以五年期限按月平均分摊。
第十五条:职工奖励基金的提取与使用办法由集团公司决定。
第十六条: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其它提留项目执行办法由集团公司决定。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十七条:公司对坚持原则、模范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堵塞漏洞、维护公司利益、贡献突出的部门和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对违反财务制度、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奖罚实施办法由公司制订执行。
篇2:物业会所财务管理规定
物业会所财务管理规定
根据我公司会所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定,供各会所执行:
一、会所收支必须建立项目明细帐目及总明细帐目,所有收支均需进入明细帐。
二、明细帐应符合有关财务规定,严禁涂改帐目。
三、前台收银和管帐不允许同一人兼任。
四、收银和管帐每月3日前详细核对上月收入,在收入准确无误双方签字认可。具备条件的会所每天应向管理处财务室上缴前一天的收入,不具备条件的会所须在每周一向公司财务部或属管理处财务上缴上周收入。
五、不得动用营业收入,会所所需物品的采购,须按公司有关财务规定、配送制度的程序办理。特殊情况需支付营业款时,公司直属会所须经商业管理部经理批示,管理处管理的会所需经管理处主任批示。
六、会所收入不得存放于宿舍或家中。
七、严禁将会所收入与私人钱物混放。
八、会所游泳池禁止售票员兼任收票员。
九、各会所自商业管理部领取的各种票据、门票、消费卡应建立帐目并根据实际收入销帐,严禁将各种有价票、卡赠送亲朋好友。
十、顾客消费完毕,必须将顾客消费单须将顾客联交顾客,不得存留。
十一、不得收取小费。
十二、凡截留、瞒报、贪污营业收入者,一律予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附:
一)消费卡收入登记表
二)会所日收入登记表
篇3:物业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物业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一、目的。本规定规定了公司资金、现金、票据、费用开支、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正确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更好地为物业管理工作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资金、现金、票据、费用开支、会计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财务部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监督公司全体员工执行本规定。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1.本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2.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财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3.财务人员管理
(1)会计人员的聘用,由行政人事部初试后,由总经理直接面试后决定。
(2)公司重大项目的决策须有财务部负责人参加。
(3)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上岗。
4.资金管理
(1)原则上应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开设或撤销银行帐户时,必须报总经理批准。确需在非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在申请开设帐户的同时,须报审帐户资金最高限额。财务负责人必须监督帐户资金限额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2)必须按银行及公司规定使用现金。
(3)库存现金限额,按开户银行的规定执行。开户银行没有核定限额的,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5.实物管理
(1)关于材料物资管理的规定:
a)购进的材料物资,原则上应先进仓,后领用。
b)对生产中急需的或零星的辅助材料,确需直拨使用的除按规定审批外,必须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并签名,方可报销。
c)工程完工后,剩余的材料必须办理退仓手续。
d)材料、物资必须至少在每年三月和九月盘点二次。会计人员必须实地监督盘点,财务负责人必须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e)对材料物资出现盘盈、盘亏的,必须查明盈、亏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对库存材料进行复点。
6.固定资产管理
(1)各管理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固定资产实物保管责任人,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
(2)固定资产必须设置卡片帐进行管理,卡片帐必须由固定资产保管责任人签名,保管责任人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卡片帐。
(3)在每年的六月,财务人员必须会同固定资产专责及实物保管责任人全面盘点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必须实地监督盘点,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4)盘点中出现的损溢,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7.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储存会计资料的磁盘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料,要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1)会计档案管理实行分阶段负责制。按会计凭证的传递流程分出纳责任期、主管会计责任期。其中出纳责任期从出纳审核并接收业务部门的原始凭证起,到出纳将凭证传递给主办会计为止;主管会计责任期是从主办会计审核并接收出纳传递过来的凭证起,到将会计档案移交给档案室保管为止。
(2)在出纳责任期,出纳对交存的原始凭证及自己填写的记帐凭证负保管责任,按规定于每月28日前传递给主管会计。
(3)在主管会计责任期,主管会计对出纳交存的会计凭证、电算产生的记帐凭证、所有科目汇总表、装订成册的凭证本、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已登录的档案袋、储存会计资料的磁盘等负责保管,同时应按归档要求对各类档案负责立卷、装订成册、分类分柜保管。存放场所应加锁,钥匙由主管会计掌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征得主管会计的同意并约定归还期,办理登记手续。借用期内借出资料的借用人负责保管。超过借用期限,主管会计未催讨追索,造成会计资料丢失的主管会计负连带责任。
(4)会计年度终了后,当年的会计档案半年内仍保存在主管会计处,期满后编造清册移交公司的档案室。
(5)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8.定期公布管理规定
(1)按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要求,采用不同形式,定期公布管理费用收支情况、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2)对较大费用的支出要分析情况、加以说明。
9.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规定
(1)注意防盗,财务管理部门严禁闲杂人员逗留,下班关好门窗,锁好保险箱,密码加锁,密码注意保密。
(2)保险箱钥匙不得在办公室过夜。
(3)注意防火,室内严禁抽烟,下班切断电源。
10.财务人员工作要求:
(1)财务部经理
a)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国家法律、法令。
b)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c)负责公司资金的平衡、掌握和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监督资金回笼,考核资金使用和投资效果。
d)参与策划重要的经营策略,并对重要经济合同及投资项目进行评议。
e)向上级领导提供季度分析报告,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f)负责收付凭证的审核、工程结算工作。
g)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制定各部门考核指标并监督执行。
h)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主管会计
a)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分录、算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b)根据公司的特殊性,分门别类进行分部门分小区建帐核算,使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各小区领导能及时掌握盈亏情况,
c)编制各种记帐凭证,及时编制会计报表,为领导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关的数据资料。
d)负责妥善归档保管好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一切档案资料。
e)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收入明细表、成本明细表,并与其他报表相互核对,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必须保持一致,年终编报财务状况变动表及财务分析。
f)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做好有关资料的报送工作,按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发票的保管及发出工作。
g)严守机密,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年底结算完毕,将全年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h)指导出纳,定期检查或抽查出纳的现金库存情况。
i)编制每月经营情况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
(3)出纳员
a)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
b)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各银行结算业务,负责登记现金的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月终及时做出银行存款调节表。
c)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结算凭证、空白支票、收据和有关印章。
d)认真审查每一笔款项的支付和费用报销,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拒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严禁白条取款入帐。
e)负责工资表的编制及发放。
f)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和档案的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