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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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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2013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

  《四川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已经20**年6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年7月13日

  四川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和国务院《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赔偿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未设立财政机构的乡(镇)人民政府,其国家赔偿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当年需要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超过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安排资金。

  第三条 国家赔偿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受理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申请。

  第五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受理赔偿请求人支付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财政部门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赔偿请求人请求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申请;

  (二)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

  (三)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第六条 财政部门收到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的国家赔偿费用依照预算管理权限不属于本财政部门支付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向有管理权限的财政部门申请;

  (二)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收到申请即为受理,并在受理之日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

  (三)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财政部门收到全部补正材料即为受理,并在受理之日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

  书面通知应当加盖财政部门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七条 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支付国家赔偿费用。财政部门自支付国家赔偿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

  第八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财政部门支付国家赔偿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费用。

  赔偿请求人收到国家赔偿费用应当出具收款凭据;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赔偿请求人出具的收款凭据复印件送财政部门。

  第九条 赔偿费用以人民币支付。造成的损失以外币计价的,按照作出赔偿决定当日中华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计算。

  第十条 财政部门受理支付申请后依法对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进行复核,发现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应当向作出赔偿决定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书面意见,作出赔偿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法重新处理。

  实际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超出依法应当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的,由作出赔偿决定的机关对超出部分予以追回;实际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低于依法应当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的,由赔偿义务机关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支付不足的国家赔偿费用。

  第十一条 赔偿义务机关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费用之日起30日内,应当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有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或者向有关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决定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有关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 作出赔偿决定的机关追回的国家赔偿费用,有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承担或者被追偿的国家赔偿费用,依照财政收入收缴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部门。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责令有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国家赔偿费用或者向有关工作人员追偿国家赔偿费用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应当承担30%直至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二)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应当追偿50%直至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个人承担或者被追偿的国家赔偿费用不得超过其个人在作出赔偿决定时的当年工资收入的2倍。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的国家赔偿费用或者向有关工作人员追偿的国家赔偿费用,可以采取一次或者多次缴纳的方式。对个人进行分次缴纳的,可从每月工资收入中扣缴,但每次扣缴额不得超过其月工资收入的30%,个人主动认缴的除外。

  第十五条 赔偿义务机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对责令承担或者追偿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责令承担或者追偿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复核,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十六条 赔偿义务机关、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理、处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1999年2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四川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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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98)

  建设部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市政管委)、房地局(住宅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转发给你们。

  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水、电气等费用,是一项方便广大居民,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工作。请你们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精神,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指导、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代缴工作,努力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1998年12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是否计征营业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精神,现通知如下:

  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维修基金,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财政部《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基字[1998]7号)的规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998年12月5日

篇3:第一医院控制医药费用规定

  第一医院控制医药费用有关规定(20**年修订)

  各科室:

  为贯彻上级的规定要求,有效控制我院医药费用增长,根据z卫办【20**】25号及z卫财函【20**】10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修订有关规定如下:

  一、全院出院病人次均费用控制在8925元以下,全院门急诊次均费用控制在204.75元以下,根据各科室的具体工作不同,确定不同的控制指标(见附件1,附件2)。

  二、出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及门急诊次均费用以科室为单位进行统计。各临床科室放在重症医学科的病人费用归入各自临床科室核算。

  三、院纪委、医保科、财务科、医务部、质控科、药剂科及计算机管理科等职能部门定期对全院的合理检查、用药进行督查,并每月统计各科室的“两个费用”。

  四、科室月份出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超标,取消科主任当月职务补贴(含奖金系数);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超标科室按超标金额3%承担,科室分摊到各医疗组,医疗组组长可根据本组医生实际医疗工作情况进行分摊。门急诊次均费用超标科室按超标金额的30%承担,由科室分摊到每个医生。

  五、实行逐月统计、逐月处罚,并在医院局域网公布。年终进行总核算,“两个费用”控制水平达标则所扣罚款如数退还。

  六、年终“两个费用”超标的科室、个人,当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并列入职称聘任考核指标。

  七、“两个费用”列入医院绩效考评,扣分标准如下:出院病人次均费用超标3%(含3%)以下的扣0.5分;超标3%-5%(含5%)的扣1分,超标5%-10%(含10%)的扣2分;超标10%-20%(含20%)的扣3分,超标20%以上的扣4分。门急诊病人次均费用超标5%(含5%)以下的扣0.5分;超标5%-10%(含10%)扣1分;超标10%-20%(含20%)扣2分;超标20%-50%(含50%)扣3分;超标50%以上的扣5分。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出院病人次均费用控制指标

  2、门急诊病人次均费用控制指标

  莆田市第一医院

  20**年3月4日

  附件1

  出院病人次均费用控制指标

  科室 控制指标(元) 科室控制指标(元)

  产科 4700 耳鼻喉科 6300

  妇科 5700 消化内科 6100

  儿科(新生儿科) 4300 心血管内科 8900

  感染科 5300 胸心外科 11800

  骨科 14500 血液内科 7200

  呼吸内科 8800 眼科 5300

  急诊病区 3200 中医肛肠科 5700

  甲状腺乳腺科 6900 中医骨伤科 5900

  康复医学科 9500 中医科 4800

  口腔科 7400 肿瘤内科 6900

  老年病科 7400 肿瘤外科一区 11000

  泌尿外科 7800 肿瘤外科二区 11000

  内分泌科 5800 介入科 20000

  普外科 10000 CCU 62000

  神经内科 7400 放疗科 23000

  神经外科 13000 烧伤整形科 5800

  肾内科 5900 重症医学科 86000

  附件2

  门急诊病人次均费用控制指标

  科室 控制指标(元) 科室 控制指标(元)

  妇产科 165 耳鼻喉科 130

  儿科(新生儿科) 120

  消化内科 210 感染科 250

  心血管内科 250 骨科 210

  胸心外科 220 呼吸内科 220

  血液内科 250 急诊病区 250

  眼科 95 甲状腺乳腺科 180

  中医肛肠科 90 康复医学科 160

  中医骨伤科 190 口腔科 160

  中医科 160 老年病科 250

  肿瘤内科 220 泌尿外科 180

  肿瘤外科一区 220 内分泌科 220

  肿瘤外科二区 220 普外科 160

  介入科 200 神经内科 220

  烧伤整形科 150 神经外科 220

  放疗科 350 肾内科 250

  皮肤科 120

篇4:酒店成本费用控制误区工作重点

  酒店成本费用控制的误区及工作重点

  酒店经理对这样一个公式都十分熟悉: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营业费用-财务费用,从该公式中我们不难看出,成本费用是酒店经营支出补偿的最低界限,其管理水平的高低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获利能力。然而,这一简单公式所蕴涵的深刻管理哲学并非为每位酒店经理所掌握。从工作误区与重点的角度谈谈酒店成本费用控制问题。

  一、常见误区

  有效控制成本和费用对经营目标的实现如此重要,使得绝大多数酒店决策者都十分注重成本费用管理,甚至还出现了“成本总经理”的说法。而正是由于过分强调成本问题,酒店往往不知不觉地陷入成本费用控制的误区和怪圈之中。

  1、特性顾客合法利益

  在控制成本费用时,每个酒店经营管理者都应该牢记两个公式,即“利润=价格-成本”和“低成本低质量”。前者是日本著名企业丰田汽车公司的经营观,其基本涵义为在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的情况下,减少成本就能增加企业利润;后者则是对第一个公式的约束,对酒店而言,即指降低成本不能以损害客人的利益为代价。

  然而,在现实经营过程中,有一些酒店尤其是规模小、档次较低的酒店选择了舍本逐末的做法。它们随意取消服务项目甚至减少客房用品的标准醒配量,采购原材料时以次充好或者在食品加工中减少配料定额等。这些短期行为最终会使酒店失去市场,因为它们不但没有遵守“顾客就是上帝”的法则,却公然“在上帝头上动土”。

  2、降低设备用品质量

  为了迅速减小成本,低档酒店尤其是流动资金不足的酒店往往喜欢在设备、用品上“打主意”。一般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采购时,不是借助科学的市场调查购买物优价廉的商品,而是试图用低价采购一般的设备或用品,以降低成本;

  (2)不注重设备的日常维护,致使设施设备提前报废;

  (3)某些设备老化或信笺、服务指南等低值易耗品早已过时,却不及时更新,最终影响了酒店的服务质量。

  3、压缩正常营业费用

  一座大型酒店的营业费用一般有25项之多,其中,除了工资、折旧、大修理费、水电费、物料消耗等大额项目外,还包括宣传促销、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等多种费用。在不浪费的前提下,上述费用的支出都是维持酒店的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因而不能随意削减。例如,若不对客房、餐厅等部门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大修,在短期内的确可以降低经营成本,但从长计议必将使大量设备提前报损。遗憾的是,不少酒店经营者由于追求短期政绩等原因,偏偏采取了这种不明智的行为。

  4、削减员工福利待遇

  在开展成本费用控制时,酒店还容易步入另一个误区--克扣员工工资或减少正当福利,以降低企业的营业费用。如果酒店经营者抱有这样的想法,那就彻底错了。假日饭店联号的创始人威尔逊先生认为,“有幸福愉快的员工,才有幸福愉快的客人”。克扣工资福利不仅不能控制费用,还会导致员工把不满的情绪带到工作中,造成一些人为的浪费和额外的支出。更糟糕的是,员工的抵触情绪会明显降低酒店的对客服务质量。

  二、工作重点

  酒店对成本费用控制的方法较多,常用的有预算控制法、标准成本控制法、费用差额分析法及主要指标控制法等。选择适当的方法固然重要,但更为关键的是酒店管理层要明确控制的重点,即主导努力方向。

  1、节能降耗

  一般情况下,一座大型酒店的燃料和水电费要占正常营业额的5%左右,占全部营业费用的1/4强,由此可见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根据美国国家标准局的一份调查报告,美国有代表性的酒店中一般都有减少15% ̄30%和能源消耗的空间,这一比例在国内酒店业中可能更高。对酒店而言,节能降耗主要指合理控制燃煤和水电的使用量,具体对策如下:

  (1)采购先进的节气锅炉,并使燃气和水分与其设计要求相符合;做好蒸汽管道的保温、维修工作,杜绝跑漏汽和散热损失;保证锅炉用水的水质,增强其传热效果;合理调节入炉的过剩空气系数,保持最高的燃烧效率;

  (2)按照客房、厨房等部门对用水量的不同要求,分别设计科学和管道口径;加强管道、阀门的日常维护,防止漏水和长流水现象的发生;

  (3)采用新型设备,降低变压器的能耗;根据不同场合及用途,合理选择各类节能灯源,提高灯源的发光效率;健全日常节电制度,如二线部门尽可能利用自然光、客房电路实行集中匙牌控制等;

  (4)制定能源消耗监控比较表,及时分析和调整不合理的能源耗费。

  2、采购水平

  采购水平的高低不仅能直接决定酒店的营业费用和固定费用,还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经营过程中的管理费用。实际上,控制采购成本有两层涵义,一上以更低的价格(包括货款、运费和磨损费)采购市场上的同类产品,二是确保所购商品或设备的质量。为此,酒店采购部门应把以下几点作为努力的方向:

  (1)不断完善采购制度和改进采购程序,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2)经常开展市场调查,增强自身与供应商的谈判能力;

  (3)积极拓宽采购渠道,推行采购招标,尽力实现“物美价廉”;

  (4)合理控制采购的时机与数量,以降低购买单价、减少商品库存费用。

  3、项目投资

  客房升级、餐厅重装修、锅炉换型等项目的发生虽然间隔周期较长,但往往涉及的资金庞大并且会直接影响酒店未来产品的类


型和档次,因而不容半点忽视。鉴于控制成本的目的,当前许多酒店在进行项目投资时都采用了出包的做法,这点值得肯定。但项目出包的程序需要优化,在这里,笔者提供一个理想框架,仅供参考:(1)开展项目价值估算,明确目标成本,并制定可行的筹资方案;

  (2)面向社会广泛招标,投标书内容包括设计方案、材料标准、工程报价等;

  (3)召开竞标大会,组织专家和使用部门评选最佳方案;

  (4)方案实施;

  (5)严格验收并投入试运营。

  4、绿色食品

  时下,创建绿色饭店在中国酒店业中呼声很高,这种经营理念无疑值得大力倡导。通过开展创绿活动,酒店既可以帮助客人树立人本主义的消费观,又能有效节约经营成本。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一位客人在某酒店住两晚,如果该客人没有特别要求,酒店就不必换洗床单,第一天没用完的香皂也可留给客人继续使用,这样更能让客人有家处之家的感觉,同时也无形中减少了酒店的营业成本。

  然而,在为客人提供绿色食品时需要注意三点,一是满足顾客的合理要求,不降低酒店的服务品质;其二,提高创绿活动的透明度,让客人明明白白消费;三是将所节约成本的相当一部分让利于客人。否则,客人会觉得店方在借机省钱,进而认为酒店的产品没有“物有所值”。

  5、控制过程

  控制过程主要指成本费用控制的制度出台、执行监督和方法改进等活动,实际上,这些内容穿插在上述四个工作重点之中。

  (1)实行成本控制责任制

  成本控制责任是经营目标责任制的一部分,其实质就是酒店在财务预算的基础上实现成本费用的目标管理,使各部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预测一个部门或某类具体商品的目标成本,常见的做法有标准成本目标法、预测价格倒扣法和计划平衡指标法等,其中,前两者运用得较为普遍。

  所谓标准成本目标法,即酒店以标准成本为基础,确定某个部门或具体商品的目标成本(如公式1、2,以餐饮部为例)。

  Cf=∑QiSi(公式1)

  式中

  Cf为餐饮部的总目标成本

  Qi为第i种商品(食品、饮料)的目标销售量

  Si为第i种商品(食品、饮料)的标准成本

  某食品的标准成本=预算营业收入×按标准配方的成本

  预测价格倒扣法,即酒店根据当前时常供需状况,以合理的预测价格和目标利润、目标销售量为基础,推导出商品的目标成本(如公式3,以客房部的标准间为例)。

  C=P(1-Tr)-E/Q(公式3)

  式中

  C为单位标准间的目标成本

  P为标准间的预测价格

  Tr为综合税率

  E为客房部目标利润

  Q为客房部目标销售量

  (2)加强监督、改进缺陷

  为配合成本控制责任制的实行,酒店应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该机构可由财务总监直接领导,或另高独立的审计部门(与财务部分开),负责全面处理成本费用控制事宜,具体来说包括:协助各部门编制科学的成本、费用预算;开展成本差额分析,及时查清成本费用管理中的漏洞;对物料采购、设备维护、菜点制作等环节进行适时监控,发现问题要迅速处理;制定富有人性化的奖惩制度,有效推进节约成本费用的进程。

  酒店的成本费用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酒店的每项业务、每个部门和每位员工,归根结底都与人有关,因此,控制成本费用的关键仍在于提高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增强全体员工的成本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标本兼治。

篇5:酒店工程维修费用

  酒店工程维修费用浅析

  维修费用可分为修理费和零备件材料费两方面。

  修理费主要是指需要外包修理的工程费用。由于修理工具、场地、技术、人力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有些工程需要向外承包修理。对这些工程要议标、招标。零备件材料费主要是指酒店员工为了保证完成工程设备年度维修计划而准备库存的零件材料费用。

  从物资的因素来看,酒店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各方物资综合保障能力的较量。维修备件材料的管理与物资管理工作一样,表现为各类备件材料从计划、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发放、直至消费使用这样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包括备件材料消耗定额、备件材料储备定额的制定和管理,备件材料供应计划的编制和执行、仓库管理、备件材料调运以及备件材料节约等工作。而备件材料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采用科学的、合理的、先进的管理形式和方法,做好零备件材料的供、管、用和节约四个方面的工作,以保证工程设备维修和需要。

  为了发挥设备的综合效益,避免酒店设备老化,需要对酒店设备、设施和酒店装修进行增建、更新和改造。一般中修周期为4年至5年,大修周期为8年至10年。设备增修、更新和改造一般投资成本比较大,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回收投资资金,应该十分慎重地计划和讨论,对方案进行技术和经济效益比较。但是考虑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需要,投入成本的回收一般应在5年之内完成比较合适,因为在考虑到第一个周期改造的同时还应立足于第二个更新周期的到来。

  设备档案与维修记录

  设备档案的管理是设备管理的一部分。担负着设备技术粢瓣收集,记录、填写、积累、整理、鉴定、归档、统计、提供利用的价值。设备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科学化,面规范化、制度化既是科学的基础,也是科学的内容。设备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坚持合理、效能的原则,促成设备档案的高质量和高利用价值。

  维修记录是设备档案中的重要一部分,维修记录是开展预防性维修,进行可维修性研究的基础,是实现维修科学化、定量化、信息化的重要环节。维修记录涉及的范围很广,凡是属于与维修有关的数据、资料都应包括在内。从层次上讲,它包括设备的论证、改造、使用、报废等各个阶段的维修和改装的各种各样数据及资料。

  (一)维修记录的种类

  为了完整地记录维修数据、积累维修资料,维修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备管理方面的记录。这方面的记录包括:日常保养和测试记录,定期检查记录;设备的精度检查和调整记录及设备的使用登记簿;

  2、 故障事故方面的记录。设备的故障或事故记录内容有:各种停机事故以及所造成的停机时间;日常的设备故障、安全事故及各种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事故。

  3、 修理方面的记录。修理工程方面记录的内容有:机械拆检记录,施工明细单;拆检鉴定单,追加工程以及员工自修的项目明细单、故障修理记录等。修理过程中的记录包括:各种修理计划和实际动用工时记录;维修质量检查和实验记录;试机记录以及各种维修技术标等。

  (二)维修记录的整理

  1、 建立维修制度,健全登记表格,将分散在各个班组的维修情况首先做到登记起来、保存下来。

  2、 建立维修统计制度。由专职或兼职人员按期、按时、按班组、按设备和故障种类、事故周期等分门别类地进行统计。建立维修分析系统。定期地按问题性质进行分析,提出专项的维修报告,以改善设备的维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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