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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区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规定(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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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区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规定(2009年)

  各建筑业企业:

  为加强市区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改善职工居住环境,进一步提高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一20**)要求,结合市区建筑工地实际,特制定《海宁市区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规划建设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海宁市区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一20**)要求,结合市区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及拆除工程,其它工地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市区范围为28.7平方公里的建城区,具体范围:东至碧云路,南至城南大道,西至环西一路,北至由拳路,包括上述道路两侧的建设工地。涉及硖石、海洲、海昌三个街道和海宁经济开发区。

  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和办公生活区。

  第五条 市区工地应建立建筑工地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人。

  第六条 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隔离划分,生活区应设置统一的集体食堂、宿舍、男女简易浴室、男女厕所、茶水棚、晒衣区等。

  第七条 食堂选址应远离有毒有害场所,20米内不得有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宿舍与厕所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八条 在建工程内部严禁兼作住宿使用。

  第九条 施工现场应落实除“四害”措施。

  第十条 建筑垃圾应集中归堆、遮挡,生活垃圾应放入有盖垃圾桶内做到及时处理;废水要及时排放,不得乱倒乱流,不得有积水,区内应做到卫生整洁、无污水、无污物。

  第二章 食堂卫生管理

  第十一条 食堂设施

  1.食堂分就餐间、制作间、售菜间和储藏间,食堂面积需与就餐人数相当,售菜间和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8m,地面应贴地砖并做防滑处理。制作间水槽至少应设置两个。

  2.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应有相应的更衣、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鼠、防尘设备以及通畅的上下水管道,废水排出应设隔油池。

  3.食堂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4.餐厅应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公用餐具应有专用洗刷、消毒和存放设备。

  第十二条 食堂管理

  1.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2.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具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

  3.食堂要经常开展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检查。

  4.餐厅要及时清理和打扫,保持餐厅卫生、整洁。

  第十三条 炊事人员卫生

  1.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2.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炊事,不赤背,不光脚,不随地吐痰;炊事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做好个人卫生。

  第十四条 食品卫生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出售变质、发霉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生熟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制售过程及使用操作用具和设施如刀、墩、案板、盆、碗及其他盛器、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时要严格做到食品的生熟分开;

  4.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用容器加盖存放,确保清洁卫生;

  5.公用食具要每日洗净消毒,应有餐具洗涤设备;盛放丢弃食物的垃圾桶必须有盖,并及时清运。

  第十五条 饮水卫生

  1.生活区应有合格的可供食用的自来水或纯净水,不得用河水作为食用水;

  2.茶水棚的茶水桶应保证茶水供应,严禁饮用生水,茶水应符合卫生要求。

  3.夏季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凉开水或清凉茶的供应,防止发生中暑脱水现象。

  第三章 宿舍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宿舍必须使用砖墙或彩钢板搭设,搭设高度不得超过二层,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门和主要通道宽不少于0.9米,做到明亮通风,门窗应齐全、牢固,窗户面积不少于宿舍面积的1/5。

  第十七条 宿舍室内地面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10厘米厚,强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地面,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坡度不少于0.5%,并严禁有积水。宿舍内不得存放油、水、污秽物、作业工具、材料等物品。

  第十八条 宿舍的入住人数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每房间不得超过8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第十九条 工人入住宿舍应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并做好登记。非本工地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第二十条 每间宿舍门口应挂牌标明入住班组、入住人姓名。

  第二十一条 宿舍内照明灯具低于2.4米时,须采用36V安全电压;若使用大于36V电压时,须做好漏电开关保护。电线拉设应符合防火要求和低压线路架设规范,严禁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严禁在电线上挂晒毛巾、衣服等违章行为。

  第二十二条 宿舍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宿舍内外天天有人打扫,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第二十三条 宿舍必须按入住人数设置适当的男女淋浴间、厕所,每16人至少设置1个淋浴位和1个厕所蹲位。

  第二十四条 宿舍内应设生活用品专柜和垃圾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人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第二十五条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热得快、煤气灶等。

  第二十六条 炎热季节宿舍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的睡眠。

  第二十七条 做好宿舍外环境卫生,不乱泼乱倒,应设污物桶、污水池、房屋周围道路平整、污水排放畅通。

  第四章 厕所卫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 生活区应按规定设置固定的男女淋浴室和厕所,厕所、浴室屋顶墙壁要严密,安装门窗,贴瓷砖、地砖,并应有冲水措施,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厕所面积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第二十九条 厕所应按规定建造化粪池或排入污水收集管网,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

  第三十条 厕所应建立定期清扫制度,由专人管理,每天坚持早晚二次清扫,做到无积垢、无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厕所采用自动冲水。

  第三十一条 生活区厕所应定期进行打药或撒消毒粉,消灭蝇蛆。

  第三十二条 高层建筑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情况的检查。

  第三十四条 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未按本制度执行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内仍未改正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海宁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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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职工食堂食品采购保管管理规定样本

  公司职工食堂食品采购及保管管理规定样本

  1总则

  1.1为了规范职工食堂食品采购及保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食品采购及保管,是指在职工食堂供应食品所需原料的统称,如米、面、油、水产、蔬菜、肉、蛋等的采购和贮存保管。

  2职责

  本制度由职工食堂采购员与库管员岗位负责执行。

  3内容

  3.1食品采购

  3.1.1坚持原料索证制度:须向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食品生产或流通单位采购食品。采购时须索取供货方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其单位公章,并归档备查。

  3.1.2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及原料须选用有资质、有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水产品等要实施定点采购制度。所有供应商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及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并留有固定的联系电话。

  3.1.3供应商须有固定的营业摊位并持有《卫生许可证》。采购的所有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采购“三无”产品。进行自送的物资、家禽、动物食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4食品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

  3.2食品保管

  3.2.1库房保管需对采购的所有食品的品种、质量、数量及各种要求的证件等认真进行对照检查验收。严禁不符合质量、数量和采购单要求的食品入库。

  3.2.2库房保管应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建立《食堂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采购和验收人员均应在登记台账上签名,并将有关资料保存归档。

  3.2.3入库食品要按照类别和要求的存放方式摆放储存。要隔墙、离地,并标明品名及入库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出库。

  3.2.4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张贴标签,标签上要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出库的数量、日期。

  3.2.5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食品过早过期霉变、腐烂。

  3.2.6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和私人物品。库房管理人员每天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3.2.7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3.2.8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管理员负责对采购与库管员岗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篇3:高层住宅建筑工地坠物打击伤亡事故案例

  高层住宅建筑工地坠物打击伤亡事故案例

  一、事故经过:

  某高层住宅建筑工地,高处作业的工人在移动一块跳板时,因失手使跳板坠落,将下方在通道口3米处堆放小钢模的一民工砸伤致死。经现场调查,事故现场位于该建筑一楼门口外侧楼门宽2米,通道上方设置防护棚总宽度2.5米,总长度2米。

  二、事故原因:

  (1)防护棚搭设尺寸未能满足通道口防护标准要求,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棚长度应为6米;

  (2)堆放小钢模位置应在离开建筑物一定距离,不应堆放在通道口。

  三、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防护棚应按标准规定搭设;

  (2)教育工人在高处移动物件时,应先观察下面是否有人,在移动前应先打招呼,下面人员离开后再移动物体,确保不伤害他人,要注意不使物体失落;

  (3)堆放物料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规定的区域堆放,不能随意乱放;

  (4)加强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加强安全交底工作,交底内容要全面、详实、双方人员在交底单上签字。

篇4:企业(公司)职工食堂财务管理规定

  企业(公司)职工食堂财务管理规定

  为理顺食堂财务管理关系,现统一制订财务管理规定:

  (一)关于设置帐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

  1.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帐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会计、出纳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帐为一人,管现金饭菜票为另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水电费作出预算,在“营业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3.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

  4.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5.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

  建议设置食堂的单位,都要成立监委会,在员工中选举监委会成员,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是监督职工食堂收支情况,每月帐目由职工食堂向监委会汇报一次,并抄报财务部一份,每季要定期向员工公布职工食堂的收支情况。

篇5:公路管理局职工食堂炊事员岗位工作职责

  公路管理局职工食堂炊事员岗位职责

  一、在后勤中心的领导下,做好职工食堂饭菜的烹饪工作。

  二、做到合理、节俭利用食材,严禁浪费,严禁使用、加工过期、变质食材。

  三、负责职工食堂原料、食品卫生以及日常卫生清洁工作。

  四、做好食堂防水、防电、防火、防暑、防烫伤等安全防范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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