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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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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施方案

  阳向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竞争意识,增强敬业爱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连教政[20**]36号文)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z(校长、副书记)

  副组长:z(副校长)z(工会主席)

  成员:z(总务主任) z(教科室主任)

  z(大队辅导员) z(教师代表)

  z(教师代表)z(教师代表)

  二、基本原则:

  1、政策性原则:以《z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基本政策做依据。

  2、能效性原则:考核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实绩。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实绩、择优推荐的原则。

  3、多元评价原则:个人自评、同行互评、学生评价、民主测评、学校评议相结合。

  4、程序性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公示结果、发文公布程序操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六公开”的原则:即公开推荐人数、公开政策规定、公开推荐程序、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推荐人选。

  三、职称评审程序: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

  1、具备条件人员自我申报,进行述职,民主测评(个人自评、学生评价、群众测评、职能部门测评);

  2、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各项条件进行综合评审、量化,确定推荐

  人员名单;

  3、公示推荐人员名单,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公示推荐名单(7天),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

  四、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2.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4年以上或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方可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中级职称,必须具有本科学历。20**年起,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即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专业资格原则上须获得本科学历,20**年以前本科在读可以申报(须凭在读学校证明)。

  3、承担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

  4、教育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关于对非班主任人员教育工作的认定:(1)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实际工作年限可等同于班主任工作年限。(2)担任兴趣小组等辅导任务的教师,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一年按0.5年计算。(3)上述范围的教育工作年限可互通累计,不可重复计算。

  5、教学工作要求:教学基本功扎实;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必须在“立体评教”活动中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

  6、论文及课题要求:论文著作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供专家鉴定论文三篇。课题研究必须通过鉴定并有结题证书,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课题一项并证明主持或参与。

  发表论文必须有国内统一刊号CN,否则不作为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

  7、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继续教育证书,每年接受继续教育课时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课学习不少于25学时,且经人社部门认定验证。

  须持有基本功考核合格证书、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班主任培训合格证。1962年以前出生的教师和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可免训。

  8、其他必备条件:1、申报人必须持有同本人申报学校类型和专业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者江苏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者。3、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4、“立体评教”须取得合格等级。5、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必须与学历相一致。

  9、符合《关于做好20**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其它相关评审条件。

  五、职评工作纪律:

  (一)职评工作人员应遵守:

  1、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参加各项职评活动,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作好各项职评工作。

  2、客观公正、一视同仁的看待每一位申报人员,评审过程中绝不带个人感情色彩和私心杂念,不接受参评人员的吃请、送礼;

  3、对评审活动中的各种意见及每一细节均需严格保密,对有意无意泄露评审秘密的,经学校查证属实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参加职务评审资格。

  4、本人和亲属申报参加职评者,相关评议过程必须自觉严格回避,并不得打听。

  (二)申报参评人员应遵守:

  1、不得以职评为目的请客、送礼、拉帮结派;

  2、个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3、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评审工作程序和时间参与评审,不得以任何外力干扰评审工作的进行。

  六、职称评定量化计分: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期限

  1、考核内容:民意测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政策性加分、教育工作、教学工作、教研工作

  2、考核期限:任现职后起至20**年6月20日

  (二)考核方法

  校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材料分项量化打分,根据各类职称指标数排序,总分前2名作为推荐人选。

  (二)、分项量化标准

  1、民意测评(分值4分)

  群众测评:按评定票数,分别计分为2、1.5

  职能部门:按评定票数,分别计分为2、1.5、

  2、必备条件(分值10分)

  (1)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学历、普通话均达到规定要求。缺项不评审。(分值5分)

  (2)任职资格、继续教育、班主任培训、新课改培训、基本功考核、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岗前培训(转岗英语教师)均达规定要求。缺项不评审。(分值5分)

  (3)加分内容:近四年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1分;立体评教优秀1分;1983年以前出生的取得本科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加1分;学士学位、双专科加2分;硕士研究生毕业(含双学士学位)加3分,取高,不累计。“双师型”加3分。。(分值3分)

  4、政策性加分(分值18分)

  (1)资历:在教学一线工作满10年,从第11年算起每超一年加0.5分,满5分为止。(分值5分)

  (2)培训进修:参加县、市、省、国家以上骨干培训分别加0.5、1、1.5、2分。非骨干培训降档(不含必备培训项目)同一项目取高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分值4分)

  (2)支教: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派,参与对农村薄弱学校支教且住教一学期以上加3分,非住教、定期到固定学校支教加2。非对口支教,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派赴农村薄弱学校执教观摩课、讲座,每次0.5分,满2分为止。(分值1分)

  (3)表彰加分:受到校、区、市、省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的分别加1、2、3、4分;获以上级别非教育教学科研类单项表彰的分别加0.5、1、1.5、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8分。校表彰累计最多3分。(分值8分)

  5、教育工作(分值15分)

  (1)师德表现: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由校各职能部门联合评定。(分值5分)

  (2)达标内容: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的班级、少先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分值5分)

  (3)加分内容:任现职后担任教育管理工作(限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每超过规定年限1年加0.5分,最多加3分;本人或所带班级(含少先队辅导员)获得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校、区、市、省级以上分别加1、1.5、2.5、3分。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中获得优秀辅导(教练)员(奖)或承担班队会观摩、讲座,校、区、市级、省级以上分别加0.5、1、1.5、2.5分。辅导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奖区一等奖、市二奖每次0.5分,市级一等奖以上每次1分,同项比赛取高,不可累加。校业绩累积不超过4分。(分值5分)

  6、教学工作(分值20分)

  (1)完成任务情况: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勇于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由校各职能部门联合评定。(分值8分)

  (2)达标内容:教学基本功扎实,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开设校级以上教学公开课等3次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评优课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分值7分)

  (3)加分内容:担任大循环教学;任现职后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校、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等),校、区、市以上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基本功大赛三、二、一等奖,校级;区级,市级,省级;优质课评比获奖降1档加分;执教校、区、市、省级公开课、讲座;同项目取高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校级业绩累计最多5分。(分值5分)

  7、教科研工作(分值20分)

  (1)达标内容: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教科研材料3篇。其中本学科教科研材料2篇,至少有1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奖,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5千字以上,或承担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分值10分)

  (2)加分内容:获校、区、市、省级以上教科研先进个人分别加1、1.5、2.5、3分;参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专着5000字以上每部加2分;主持区、市、省级课题分别加1、2、3分, 参与县区、市、省级课题分别加0.5、1、1.5分。论文市、省级以上发表每篇分别加2、3分(教学设计、非核心刊物降档);论文(教学设计降档)获三、二、一等奖,市级0.5、1、1.5分,省级分别加1、1.5、2分;区级二、一等奖分别加0.5、1分,可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分值10分)

  七、工作及时间安排:

  6月20日:成立领导小组;教职工大会动员,政策宣传;

  6月27日:进行述职、民主测评、学生评价、个人自评

  6月28日:学校审核参评人员条件,确定推荐人员;

  对推荐人员综合测评,进行公示;

  6月29日:推荐上报人员填写评审表、准备职评上报材料;

  6月30日:上报推荐人员材料。

  注:本方案解释权归阳向小学职称评定领导小组。

  市阳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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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公司人员培训资格评定管理

  建筑公司人员培训及资格评定管理

  1. 培训

  为了提高公司职工的整体素质,提升公司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培训管理原则,使职工确立上岗要培训,岗位靠竞争的观念,进行管理、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培训。

  1.1 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1.1.1公司副经理主管公司培训工作。

  1.1.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项目部、分公司经理负责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并由各部门人资员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培训工作。

  1.2 人力资源部培训职责

  1.2.1制定和完善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培训制度、考核管理办法;

  1.2.2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况和各单位的培训需求,每年年底编制公司下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1.2.3组织在职人员学习新规程、新制度和新标准。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有序地进行各类培训;

  1.2.4对技术工人进行技术考核,并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

  1.2.5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学习和培训;

  1.2.6组织公司各专业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鉴定;

  1.2.7定期召开公司培训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收集意见,提高培训工作的水平。

  1.2.8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安装工艺。

  1.3 培训分类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专生的入厂、实习培训;

  1.3.2资格准入培训、持证上岗培训;

  1.3.3管理干部、专业干部、技术工人的专业和业务培训;

  1.3.4继续教育;

  1.3.5企业文化教育及信息讲座。

  2. 培训考核

  凡经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或委托举办的各类业务、技术讲课、资格培训、上岗培训等学习的人员须参加培训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准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培训档案。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职工培训档案。

  3. 岗前培训

  3.1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中标一周后开始组织开工前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P管理等。

  3.2施工人员:根据施工进度对各分公司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质量、安全及岗位应知应会培训。

  3.3施工期间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4. 资格评定

  4.1需取得资质的专业人员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的取证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组织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2特殊作业人员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3技术工人参加相应的技能鉴定后,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4.4以上人员在取得相应证件后还需同其它人员一起参加由公司组织的项目施工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合格人员上岗证书。

  5. 上岗

  新工人包括新入厂的大、中专学生必须经过厂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专业技术工人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准予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工人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竞聘和上岗。

  公司所有参加昔阳工程施工的人员需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书。无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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