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劳动合同范本(1)
订立合同双方:
招聘方: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 (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或 个月),从 年起至 年 月 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 个月(或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 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 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 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 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 劳动保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 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 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 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行政公章)
代表人: (盖章)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商街物业职工劳动合同书
步行街物业职工劳动合同书
编号:CBRE.GZ.DG/B*J .07 版号:20**/0 №
编号:
××市职工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证 号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
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岗位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也可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约定变更岗位的范围及条件。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第十二条中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书用钢笔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有限公司 (甲方)与 (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壹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从 /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
/ 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 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
三、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为 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二)甲方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
四、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 工时制度。
(二)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六、劳动纪律
甲、已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1.甲方为乙方支付教育岗位职业培训费而约定之培训协议,乙方未能履行;
2.乙方失职或蓄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形象受损;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出卖甲方商业资料、遗失公司资料;
4.乙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本合同,未能按甲方要求缴交公司资料。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岗位职业培训费而约定之培训协议,乙方未能履行。
(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 赔偿金--赔偿 月的"招收录用"及"岗位培训费",赔偿金额为 ______月标准薪金。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补充协议》、《员工手册》等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补充协议
编号:CBRE.GZ.DG/B*J .08 版号:20**/0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之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之附件共同遵守并履行以下事项:
一、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岗位/职务调动。
二、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薪金按公司《工资标准》执行发放,试用期内乙方工作表现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不作任何补偿。(此条只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三、乙方同意按公司规定缴齐所有证件后购买社会保险。
四、乙方同意甲方每月薪金发放按以下组成执行:
1.岗位工资: 元
2.职务工资: 元(该部份工资已含每月固定加班费)
3.浮动工资: 元
4.用餐津贴: 元
5.住房津贴: 元
6.通讯津贴: 元
7.交通津贴: 元
乙方同意按《工资标准》执行上述工资待遇。
五、乙方通过试用期后,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申请,如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乙方擅自离职,甲方将以乙方一个月薪金总额代替 天通知期,并有权追究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是从事房地产服务行业,乙方在职责范围内需要超时工作可享受加班待遇;乙方在职责范围外因公司工作需要安排在节假日上班,公司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七、如有下述情况发生,甲、乙双方之《劳动合同》视为终止:
1.在合同期内,乙方所在工作项目若发生撤场情况,甲、乙双方所签订之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2.甲、乙双方所签定之《劳动合同》期届满后双方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八、本协议、《员工手册》等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为甲、乙双方所签订之劳动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盖章(或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3:装饰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装饰公司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 (发包方):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合同号: )的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安全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乙方的生产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第二条 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安全资质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第三条 乙方必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供甲方审查: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两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应向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工程开工前,应组织乙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并监督、审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监督乙方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残者,未成年者有权清退。
4、安监部门有权要求乙方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
5、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等的施工项目,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6、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30人以上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应有兼职安全员)。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和证件应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相符,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变更。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工作规程、规定,遵守甲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与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
3、按照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编制适合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4、新进场员工必须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领取工作卡后方可进场作业。
5、进场前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并将体检合格证明报甲方备案,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6、工程开工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
主要内容: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危险、危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安全防护要求等。
7、开工前必须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8、从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完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完善班组建设,做好每天站班会的"三交"、"三
查"("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查衣着、查精神状态、查安全防护用品" )和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
11、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经甲方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对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负责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整改。
1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甲方。
14、所有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预留乙方施工管理费的30%或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2-5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工程结束后由甲方安监部门在工程结算单签字,扣除经济处罚后返还乙方。
第七条 甲方安监部门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及习惯性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
违章处罚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凡由乙方责任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100%;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50%。
第九条 对不服从甲方安监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的承包单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所签订的合同并限期退出。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或终止施工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违反本协议也应承担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存在争议及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可由有关部门协调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有效期与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项目部、公司工程部、档案部门各一份),乙方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篇4:公司安全生产协议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协议范本
编 号:
甲 方(委托方):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地 址:
乙 方(受托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地 址:
根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及《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为全面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更好地保护甲、乙双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在安全生产方面约定的具体补充。
第一条 关于消防安全
(一)、甲方车间的安全通道应当保持畅通,并且在上班时间内打开安全门;严禁占用园区消防通道和公共区通道。
(二)、甲方车间应设置明显的和足够数量的安全通道标识牌、应急灯、安全出口提示灯及公安消防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设置的其他安全设施等,并且定期检修更换。
(三)、甲方车间的灭火器(4Kg干粉)应按50M2/个进行配备并合理摆放,周围禁止堆放其他物品并且需要定期保养检修或更换(干粉灭火器出厂日期有效期2年,干粉灭火器充装有效期为1年,否则需要更换)。同时配备熟悉灭火器使用方法的人员并对生产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
(四)、甲方车间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当适当增加灭火器数量,并悬挂“严禁烟火”警示牌。
(五)、甲方应根据生产环境配备相应规格的灭火器(如:车间使用发电机所配备的干粉灭火器不得小于25Kg)。
(六)、甲方人员不得私自动用消防栓。消防栓周围不能堆放其它物品。消防栓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
(七)、甲方烘烤箱周围严禁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并且需要安装防爆灯等设备。
(八)、 甲方有机涂层车间必须安装防爆灯等设备(如丝印,盖油,喷力架车间等)。
(九)、甲方仓库必须安装防爆灯,物品必须分类摆放,有明显的标示牌。
(十)、甲方电气设备、开关、插座等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面,配电设施下方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十一)、甲方车间使用的发电机房应当定期清理杂物及污垢,保持发电机房的清洁。发电机房应当配备安全警示牌、消防器材。
(十二)、甲方使用发电电源与市电转换应安装防倒送电转换开关。
(十三)、甲方车间的电源线和开关的额定功率应当与所使用的功率相匹配。
(十四)、甲方车间的电气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检修维护和安装操作。
(十五)、甲方车间的单相电源开关应将火线与零线同时控制,严禁仅控制零线。
(十六)、甲方在安装的电源线路中严禁有T字型交叉接头。
(十七)、甲方车间的电气设备上方及旁边严禁堆放杂物。
(十八)、甲方车间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超出用电负荷。
(十九)、甲方车间使用临时电源,必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公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临时电源应当使用国标、功率匹配的电缆线并安装漏电开关。临时电源最长使用期限为一个星期,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临时电源使用完毕后,由甲方在乙方的监督下恢复电源线路原状。
(二十)、甲方车间的水镀房必须安装符合用电安全标记漏电开关,并且两周检查一次开关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立即更换。
(二十一)、甲方车间严禁使用花线,铺设电线必须套管,不得将电线裸露在外。
(二十二)、甲方车间的开关不得无盖或固定不牢。用电设备必须安全接地。
(二十三)、甲方车间的配电箱及用电设备必须配备安全警示牌。
(二十四)、甲方车间的电镀缸液位控制器应经常检修,保证其正常工作,严防液位控制器工作失常,液位下降,加热器干烧,发生火灾。
(二十五)、甲方车间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涂层烘干室操作工等),必须取得相关的特种作业上岗资格证书。
(二十六)、甲方在车间动用明火或进行电、气焊接,必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公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二十七)、甲方应当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或配合消防演习;经常提醒所属人员知晓火灾逃生路线和逃生方法。
第二条 关于生产环境
(一)甲方车间增加设备或更换设备应当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公司,并注明设备名称、功率、用途,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完毕经安全生产部门及乙方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二)、甲方车间增加用电负荷应当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公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甲方车间需要改建,应当出具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并注明用途,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公司,上报消防及安全监察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完工后,经消防及安全监察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四)、甲方人员不得在车间内做饭、住宿、吸烟、打闹嬉戏、进食、饮水等。
(五)、甲方车间内不得安放饮水机。在车间门外安放饮水机必须安装安全防护装置且有监控监视。
(六)、甲方应保持车间内整洁卫生,及时清理车间内的杂物,严禁乱摆乱放。
(七)、甲方车间应保持通风良好,如果排风换气不畅,应及时增加相关设备。
(八)、甲方对生产中产生粉尘较大的场所,应当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设备,统一收集处理,且安排专人负责打扫清理,并经常保持干净整洁。
(九)、甲方车间相关生产、储存设备必须配备符合规定的防护装置。
(十)、甲方车间电镀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区的地面应当做好防腐防渗漏,如有腐蚀渗漏损坏应及时停产修复或改造。
第三条 关于环境保护
(一)、甲方车间的工业废水必须按规定分类排放,并且必须排放到指定的废水处理池内。
(二)、甲方车间的生产废气必须经净化处理达标后,方可高空排放。
(三)、甲方车间的废水管道如出现渗水、断裂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维修处理。
(四)、甲方车间的电镀缸废液(母液),严禁直接排放到废水处理池内,须回收后单独进行处理。
(五)、甲方车间的含氰废液必须经过破氰处理后,方可排向废水处理池处理。
(六)、甲方车间的电镀废金水不得擅自外卖,只能向有资质的废金水处理单位出售。
(七)、甲方车间应做好清洁生产,规范电镀操作规程,尽量减少生产时带出镀液,腐蚀地面。
(八)、甲方车间生产用的水管不能直接插入水中,应该离开水面以防止倒吸。
(九)、甲方车间的排污口必须安装地漏与防护网,以防止管道堵塞。如果由于地漏网安装
不合格或者地漏网损坏等原因导致管网堵塞的应立即停产检修。
(十)、甲方如需要改变生产工艺、流程或原材料、辅料,超出排污量及排污水含既定成分、浓度标准等,都应书面报告园区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关于剧毒、危险化学品
(一)、甲方车间从事剧毒、危险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甲方车间使用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必须由公司统一到公安机关指定的企业购买,严禁车间、个人私自购买使用。
(三)、甲方车间含氰容器(电镀缸、清洗槽等)必须加盖并双人双锁,安装电子监控及悬挂专用标志牌。
(四)、甲方车间严禁存放剧毒品。剧毒品必须在专人的监控下添加、使用。严禁私自添加、提取剧毒缸物料。
(五)、甲方车间剧毒及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对容器进行检查且定点存放,严禁乱摆乱放。
(六)、甲方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存放。其存放量不得超过当天的实际使用量,如果超过应退回专用仓库存放。
(七)、甲方车间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及设备必须悬挂安全警示牌。
(八)、车间废弃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及其容器应该由专人统一回收并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对属于政府专控废物(蚀刻液、含金废水、电镀污泥、剧毒物品包装物及容器等)必须由环保部门指定单位收购,严禁私自出售。
(九)、甲方车间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其中高危工种(如:电镀、丝印、喷油、三氯乙烯操作人员等),必须佩带防毒面具,而钻孔、打磨等粉尘较多的应该佩带防尘口罩。
(十)、甲方车间严禁在危险化学品存储区内,堆放可然废弃物品。
(十一)、甲方车间不得擅自处理废弃危险化学物品,严禁将危险化学物品及危险化学液随意排放到地面、地下管道、厕所及任何水源,防止污染环境及发生以外事故。甲方不得将从乙方领取的剧毒、危险化学品私自出售、转让、赠予、出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十二)、甲方车间使用易燃、易爆气体,必须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及设置安全标志,气瓶气罐必须定期检测维护、远离火源。
(十三)、甲方车间使用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在出库运输过程中泄漏,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保护泄漏现场,严重的应及时上报公司有关负责人。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巡查员的职责范围
一、乙方派遣的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的职责范围
(一)、监督检查甲方车间含氰液体容器(电镀缸、清洗槽)加盖加锁情况,并按双人双锁规定,掌控一把锁的钥匙,另一把锁的钥匙由甲方车间安全管理员掌控。开启和锁闭容器时,必须两人同时到场。
(二)、监督检查甲方车间氰化物加缸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甲方车间对外通道人员离开时的携物情况,严禁携带装有液体的容器出厂门。
(四)、监督检查甲方车间大门开锁和上锁情况,并按双人双锁规定,掌控一把锁钥匙,另一把锁钥匙由甲方车间安全管理员掌控,开锁和上锁时,必须由两人同时到场。
(五)、监督检查甲方车间含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监督检查甲方车间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七)、监督检查甲方车间危险化学品日使用存放量规定的执行情况。
(八)、监督检查甲方车间电镀缸液位及液位控制器的工作情况。
(九)、监督检查甲方车间内的空气对流和空气质量。
(十)、监督检查甲方车间各路废水按规定排放情况。
(十一)、监督检查甲方车间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情况。
(十二)、鉴于安全生产的动态特点,弥补安全生产巡查员的时间盲点,根据《安全生产协议》的条款,监督检查甲方车间安全生产的其它情况。
(十三)、填写每日甲方车间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日志。
二、乙方派遣的安全生产巡查员的职责范围
(一)、根据《安全生产协议》的各项条款,对甲方车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监督。
(二)、督导甲方车间《安全生产协议》各项条款的执行。
(三)、制止甲方车间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生产操作,并报请公司处理。
(四)、发现甲方车间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纠正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复查整改通知书》、《安全生产处罚通知书》和《责令停产通知书》,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做好跟踪、记录、建档。
(五)、听取汇报甲方车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乙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资料的发放工作。
(六)、承办甲方车间及乙方临时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其它事宜。
(七)、填写每日安全巡查工作日志。
第六条 关于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巡查员的管理
一、对乙方派遣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的管理
(一)、甲乙双方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实行双重领导。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在行政上和安全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上接受乙方安全生产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在车间工作岗位上,同时接受甲方车间的领导和管理并独立覆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二)、甲乙双方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的管理责任。甲方车间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履行岗位职责并对其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讲评;乙方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依据《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岗位职责》和甲方车间每月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的讲评意见,进行月安全绩效考核。
(三)、加强教育训练:
1、乙方负责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督导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掌握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2、乙方负责培养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保障思想,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乙方将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实行军事化管理。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乙方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的值班制度、换班制度。
2、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全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值班期间的吃饭、饮水、如厕(期间电话联络监控室利用监控临时代行其值班职责)、加班、换岗、通信联络等问题。
3、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全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值班期间与甲方车间所发生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二、对乙方派遣安全生产巡查员的管理
(一)、乙方全权负责对安全生产巡查员的管理,并赋予安全生产巡查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权力。
(二)、乙方经常听取安全生产巡查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式方法。
第七条 奖罚细则
(一)、甲方车间违反本《安全生产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相关条款的,乙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或安全生产巡查员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或拒不整改的每项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并再限期继续整改;对仍拒不整改的给予强制停产整顿;直至终止《委托加工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将追究甲方经济赔偿;违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二)、甲方车间违反本《安全生产协议》第三条、第四条相关条款的,乙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或安全生产巡查员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或拒不整改的每项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并再限期继续整改;对仍拒不整改的给予强制停产整顿;直至终止《委托加工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将追究甲方经济赔偿(如果被吊销环保批文和排污许可证或被吊销剧毒、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许可证的,其它20多家委托加工单位因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1500多员工的工资等全部经济损失一概由甲方承担);违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三)、乙方违反本《安全生产协议》第五条、第六条相关条款的,对乙方每项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对仍拒不整改的给予乙方每项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直至甲方终止《委托加工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违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四)、甲方违反本《安全生产协议》第五条、第六条相关条款的,对甲方每项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对仍拒不整改的给予甲方每项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直至乙方终止《委托加工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将追究甲方的经济赔偿;违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五)、甲方应确保完成各项年度安全指标
①重伤及以上事故为零;②火灾事故为零、剧毒品相关事故为零;③轻伤事故数每20000工时小于等于1起;④安全隐患整改率大于等于90%,重大安全隐患需立即整改;⑤安全培训时间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3号令;
乙方对于完成各项年度安全指标给予5000元(每季度1250元)奖金,对于甲方未完成各项安全指标处以5000元的罚款,每季度安委会会议进行通报考核结果。
第八条 附 则
(一)、本《安全生产协议》的相关条款如因国家相关法律条款修订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条款执行。
(二)、本《安全生产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补充,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协商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安全生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安全生产协议》发生争议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安全生产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机关备案各一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5:公司试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公司试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公司与各位聘用员工试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 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二、 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火种进入厂区,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三、淋膜机、卡痕机上岗培训不得少于120小时,横切机、分切机、成型机上岗培训不得少于60小时。培训结束后,经生产线主管和生产部部长考核认可并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后方可上岗。
四、 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入厂。
五、 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并应承担伤者医疗费的50%,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视情节给予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清除出厂。
六、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组和个人,由公司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员工,公司予以特别奖励。
七、 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公司将视情节而定为:警告、处分、开除。
八、 因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九、 对恶意破坏公司设备、财产的个人,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十、 在住厂期间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安全责任自行承担。需离厂二小时以上时必须填写离厂登记表。
十一、 对已签订《责任书》并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一律不得上岗,如一但发生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个人承担。
十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司可委托现场负责人与聘用工签约并督促执行。
单位(签字): 被聘人(签字):
(盖章) 现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