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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承包合同章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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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承包合同章程范例

内部承包合同章程范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订立承包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四条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章 基本条款

  第五条 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六条 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七条 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八条 期限。期限是对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 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进行控制结算。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 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0%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三条 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四条 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年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0%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十七条 由于检验部门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八条 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十九条 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要求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二十条 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资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一条 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能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

  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三条 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四章 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单位行政

  >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承包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又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协议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明,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www.pmceo.com,根据情况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其他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厂属集体企业、工业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同总厂某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其内部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章程执行。如有违约,其违约金从其为总厂的劳务加工费中扣除,由内部银行结算支付给对方。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程序颁发生效,修改亦同。有关法律问题由经济法律顾问室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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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集团分公司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样本)

  建设集团分公司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样本)

  内部合同发包人:(甲方)浙江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公司

  内部合同承包人:(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对

  工程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工程地点:

  4、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5、承包方式:

  第二条项目承包承诺

  本工程项目由乙方实行独立成本核算,在确保上缴甲方利费后,自负盈亏。乙方承诺:

  1、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向甲方支付万元,作为项目承包施工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在工程中进行带、垫资的,履约保证金在业主支付工程款时按比例逐步提留),在本工程竣工结算建设单位付清尾款后,扣除有关款项后一次性归还乙方。

  2、全面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投标书、询标记要、承诺书等承包方的各项义务与承诺。本工程内容必须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完成。

  3、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须交纳的所有费用。

  4、按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

  5、承担本工程的一切经济风险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项目承包指标

  1、项目承包上缴利费: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按工程总价(含非联合投标和非业主单独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造价) %。(税金、养老保险费、定额管理费及国家、省市规定等有关代扣代交费用由乙方另行交纳)。业主单独分包纳入总包管理的专业分包的管理配合费甲方 %,乙方 %。

  2、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要求达到 。工程资料与进度同步。工程质量奖罚按总包合同规定全部由乙方享有及承担。如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乙方另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工期:工期按总包合同规定,奖罚均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4、环境、安全、文明标化: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和火灾事故,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本工程按总包合同要求应达到 标化现场。安全、文明标化发生奖罚,奖罚均由乙方享有及承担。如乙方因安全、文明标化管理不善,给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另罚乙方 万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组织、编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并向项目部作好书面交底记录,同时经常检查、督促实施情况。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及工程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单的签发和签证。

  2、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但有权对乙方的资金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和控制。

  3、组织协调与工程有关各方关系,组织质量、环境、安全、文明标化等各种检查、验收,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达到规范要求。

  4、接到乙方决算资料和交工验收资料后及时会同乙方向建设单位结清工程款,并在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款后及时与乙方结清工程款。

  二、乙方职责

  1、全面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投标书、询标记要、承诺书等承包方的各项义务与承诺。本工程内容必须由乙方自行施工完成。如有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方名录内选择,并按公司程序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2、乙方必须按施工图及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和标准及公司程序文件规定进行施工,并接受建设单位(包括监理单位)、甲方监督。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质量、环境、安全、文明标化等方面的审核、检查和整改意见,并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

  3、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或半成品必须在甲方的合格物资分承包方名录内选择供方,并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进行采购、验收、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4、乙方应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司程序文件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评定、整改。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纠正。及时做好创优夺杯的相关工作。

  5、项目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环境、质量、文明施工入场教育,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对本工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各类证件,证书和手续,各特种作业及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6、乙方不得无故停工,除非甲方同意停工。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处理。所发生费用除业主原因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8、及时记录,搜集整理好有关施工全过程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及时提交有关施工技术经济资料和验收资料。

  9、乙方应维护企业的社会声誉,按公司要求做好公司形象宣传、广告工作,千方百计提高企业知名度。

  1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企业不良社会影响(如质量、环境安全事故等)和新闻媒体曝光,视情节轻重,每发生一次罚 元,直至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1、处理好劳资关系,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发生重大的劳资纠纷,影响公司声誉,每次罚 元。

  12、及时组织工程决算编制核对和相关工作,并最终对决算的结果负责。

  13、乙方不得私自刻制项目公章,也不得将甲方发给的技术资料专用章用于材料采购及签订劳务合同等,发现有上述现象的每次罚 万元。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

  1、予付款、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数额,根据总包合同及乙方的用款报表,由甲方扣除应扣利费后由乙方负责使用,并按公司财务有关规定,服从财务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实行的监督、管理,乙方应将工程款全部用于本工程。工程竣工后,工程款支付(包括甲供材料及设备)最多不超过业主支付工程款的90%,余款在竣工结算且双方核清账后支付。

  2、带、垫资及保证金由乙方承担,并写好承诺书。

  3、乙方完成本合同内容后,经审计确认后,甲方归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盈利部分由乙方自行支配,发生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额补足亏损。

  第六条 材料采购

  1、材料采购按总包合同规定执行。

  2、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及时支付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对外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采购材料设备的,应将合同正本放甲方财务部门,由财务暂扣合同总货款价并监督乙方按时支付。

  第七条 成本核算

  1、乙方必须按部位或分部分项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并将有关资料报分公司经营科和财务科各一份。

  2、施工期间,职工病伤劳保等费用,纳入项目成本。

  3、涉及工程形象和企业声誉所必须的开支及地方规费,项目应照办。

  第八条 其它

  1、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说明在外所有债权债务状况,递交相应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向甲方财务书面承诺在该工程项目中所有负债属乙方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预留 万元工程款,作为防止纠纷的保证金,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清余款后六个月内,扣除有关款项后付清(与风险抵押金不重复扣留)。

  2、在结算时,若向建设单位收取了劳动保险费,则承包人应全额交纳劳动保险费。

  3、本工程的前期费用 万元,由乙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聘甲方工作人员 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奖金由乙方负责发放,按每月 元的标准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承揽业务和施工过程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奖励费用由乙方消化承担。

  5、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集团有关文件规定,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6、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有关条款、管理混乱、思想不正,造成项目亏本,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补亏为盈,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工程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后另行订立补充合同。如有争议,协商不成,由公司法律顾问室调解、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公司法律顾问室鉴证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十份,其中正本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法律顾问室一份,副本甲方五份,乙方二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于本工程全部结束,保修到期,账款结清时终止。

  甲方:乙方: 项目部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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