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住宅小区车位使用协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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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车位使用协议12

  住宅小区车位使用协议12

  使用方(甲方):

  物业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车位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将zz园小区编号为号(地上、地下)的车位与甲方使用;车主住所为zz园楼单元室,车牌号为,车型。

  第二条、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业主缴费之日起协议开始生效。

  第三条、使用费及付款方式:

  (1)车位使用费用:自年月日起计费,单价为元∕月,使用费用共计元(大写:)

  (2)付款方式:甲方按照年、季、月缴费,按年趸缴,享受《zz园小区机动车管理规定》内的优惠。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维护小区的车辆停放秩序及对停车位的养护。

  2、乙方负责对已办理停车位手续的车辆办理小区出入卡。

  3、乙方负责停车场标识、标牌的制作。

  4、甲方同意遵守乙方制定的《zz园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并作为协议附件与主协议一并执行。

  5、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停车位的用途;停放车辆不得外附及内装任何危险品,不得存放腐烂性物品;

  6、甲方保证在使用期内,车辆进出小区、停车位停车时,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7、甲方需按《zz园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及时向乙方缴纳车位使用费。

  第五条、继续使用:

  1、本使用协议届满前,甲方可在使用期届满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续用请求,续缴车位使用费后,车位协议延期。

  2、车位到期使用人欠费30天(含30天)以上且经催缴仍不缴纳停车位费的,物业公司有权将其车位调配给其他人使用。

  第六条、免责条款

  1、甲方应为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

  2、在使用期内由于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力导致绿化树木及公共设施损害,致使甲方车辆被砸、碰,乙方不承担责任。

  3、在使用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及政府政策和法规导致该停车位丧失使用功能,不能继续使用,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海淀区法院裁决。

  第八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编辑:www.pmceo.Com

篇2:车位场地服务协议

  车位场地服务协议

  甲方(车位产权人):

  身份证号码:

  所购物业:【华润置地?】  期 栋 单元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购买的【华润置地? 】期地下车位之物业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车位位置及类型

  【华润置地】期地下停车场号停车位

  车位类型:

  二、车位所停车辆资料

  品牌:  型号:

  颜色:  排气量:

  车牌号:

  三、车位服务费用标准及收缴方式

  1、车位服务费用标准(按车位类型收取)

  □微型车位___元/月;

  □标准车位__ _元/月;

  □豪华车位元/月;

  □微型车位+微型车位元/月;

  □微型车位+标准车位元/月;

  □微型车位+豪华车位元/月;

  □标准车位+标准车位元/月;

  □标准车位+豪华车位元/月;

  □豪华车位+豪华车位元/月;

  □微型车位+微型车位+微型车位元/月;

  □标准车位+微型车位+微型车位元/月;

  □豪华车位+豪华车位+豪华车位 元/月;

  2、甲方按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车位服务费。首次或末次交费当月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费用,计算公式:“月应交费额/30天×当月已交付天数(首次)或当月车位未转让天数(末次)”计收。

  3、 属于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资金,按照《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执行。

  4、服务期限

  4.1服务期限:自甲方与车位出卖人签订购买合同约定的车位交付日期起至甲方将该车位出售给第三人并完成车位转让登记手续之日止。

  4.2 本合同至小区业主委员会并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自然终止。

  5、车位服务费收缴时间

  车位交付之日起交纳半年车位场地服务费用,以后每月的1-10号之间到乙方客户服务中心交纳下月的车位服务费。

  6.车位服务费滞纳金的计算

  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车位服务费的 计算违约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拥有对该车位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停车场属于公共配套设施,甲方出租只能针对本小区业主出租。甲方出租车位的,甲方对其租用人引发的事件与租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1.2 甲方应根据所属车位的大小,停放符合车位规格要求的车辆。甲方因停放不符合要求规格的车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甲方所停放的车辆资料若发生改变,须到乙方客户服务中心更新登记,若因甲方没有及时更新车辆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1.4 甲方承诺遵守《机动车地下停车场使用须知》(见附件)。由于配套比例有限,对已购车位的业主不再享受车位租赁权利。

  1.5 如甲方停车www.pmceo.com卡遗失或损坏,应在停车卡遗失损坏之日起立即通知乙方客户服务中心挂失和补办,若甲方未进行挂失,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6 甲方进出车库或停放车辆时,与其他车辆、人员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由肇事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公安管理机关界定责任。

  1.7 甲方进出小区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及物品造成损失的须照价赔偿。

  1.8 甲方出租车位时,须事先通知乙方,并提供承租方的个人和车辆资料,便于乙方登记变更车辆资料,租赁后的车位服务费仍由甲方按照本协议的车位服务费负责按时向乙方交纳。

  1.9 本停车场车位仅作为停泊机动车车辆使用,甲方不得擅自改变车位的使用用途。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为甲方车位提供物业服务,负责车位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车库照明、清洁卫生、交通秩序的维护,对乱停乱放进行制止与纠正。但不承担业主强行乱停乱放等相邻权侵害的赔偿责任。

  2.2 乙方应在甲方交纳车位服务费之日起,开通甲方业主卡的停车功能。

  2.3 对甲方违约的处理:甲方逾期未缴纳车位服务费,乙方有权追讨甲方所欠车位服务费及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参照上述条款中关于滞纳金的约定。

  2.4 若甲方将自己的停车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乙方有权提醒甲方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甲方应履行变更义务。

  2.5 乙方不承担甲方停泊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2.6 本协议终止时,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乙方按日计算退还甲方应退费用。

  

五、本协议终止条件

  1、车位产权人发生变更。

  2、车位服务人发生变更。

  3、车位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调整。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或不愿协商的,双方均有权向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

篇3:嘉园车位管理服务协议

  嘉园车位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长沙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阳光嘉园一期车位(以下简称“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基本情况

  1.1地点:阳光嘉园一期停车位

  1.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1.2.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本停车场停车业主及使用人收取服务费。

  1.2.3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提出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1.2.4有权对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用户予以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1.2.5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1.2.6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

  1.2.7负责本停车场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1.2.8负责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有权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

  1.2.9负责向交费停车人开具物业管理收据。

  1.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1.3.2乙方有权对固定停车场的区域进行审核。

  1.3.3有义务宣传遵守停车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1.3.4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停车场管理。

  1.3.5乙方有权对停车位进行停车使用,无权将停车位用于停车之外其它任何用途。

  2、收费项目及标准

  序号收费内容类 型收 费 标 准备注

  1车位使用租金及服务费车库车位租金300元/月/位服务费同物业管理费同时按实缴纳

  2车库车位服务费30元/月/位

  3露天停车位www.pmceo.com租金300元/月/位

  4露天停车位服务费30元/月/位

  5临时停车5元/辆/1-12小时

  10元/辆/12-24小时随时收取

  备注:(1)、已购车位的车辆按每月30元的服务费交纳;

  (2)、租用车位的车辆按每月300元的车位租金和30元的服务费交纳。

  3、车辆损失的处理

  3.1业主车辆在本停车场停放发生丢失,甲方协助业主报案并配合向保险公司索赔。

  3.2业主车辆在遵守本停车场管理规定的条件下发生的恶意毁坏(如恶意划伤),甲方应该积极协助业主向责任人索赔。(如协助报案、出具现场情况证明等)。

  3.3对于其它因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停车场管理规定导致业主车辆毁坏的(如刑事犯罪、酒后驾车、违章驾驶等),甲方应协助确认责任人并向执法部门报案,并配合业主索赔;对于因车主或驾驶员自身原因导致的车辆毁坏,甲方不予负责。

  3.4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协商处理或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4、其他

  4.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停车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停车场管理规定》

  甲方(盖章):长沙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日

  阳光嘉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篇4:嘉园车位租赁协议

  嘉园车位租赁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当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长沙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阳光嘉园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车位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车位位于阳光嘉园______组团_________ 栋地下室______车位。

  2、该车位租赁期共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最多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车位仅作为车辆停放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位,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 该车位每月租金为300元(大写佰零零元);服务费为30元;车卡押金;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6、车位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租金及服务费 。甲方收款后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7、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车位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车位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车位。

  9、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该车位。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车位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车位结构的;

  (3)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的;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如该车位被其他车主选购,则需进行换租其他车位。

  1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13、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篇5:场停车场车位使用协议

  场停车场车位使用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z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广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方便工作,现向乙方申请使用联合广场停车场车位位。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承认乙方的停车场车位的使用是有偿的,甲方应按元/位/月向乙方缴纳停车费。甲方如需固定车位,必须向发展商申请,并按90元/位/月缴纳固定车位服务费,私自设立固定车位影响他人泊车者,乙方将取消甲方在停车场泊车资格。甲方在签定此合同时,应向管理处附相关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2、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停车场期间,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条例”和“联合广场公约”,并履行业户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3、甲方车辆在联合广场停车场进出必须严格遵守一车一卡制度,出场车辆车身牌照与车卡登记车号不符者,管理处有权不予放行。

  4、甲方车辆进入乙方停车场泊车时,必须按乙方规划的行驶路线、路标、车位泊车。

  5、甲方车辆进出乙方停车场必须小心安全行使,如损毁停车场的任何设备(设施)及他人车辆,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向乙方申请的停车卡在有效期内享有车位认租优先权,甲方逾期缴纳停车费,乙方有权将车位给予轮候者。

  7、甲方停车卡应随车携带。进场时不能出示有效停车卡者,按规定缴交停车费。

  8、乙方对甲方车辆进场应提示明确的行驶标志、泊车位置。

  9、乙方有权保留改变泊车位申请办法及收费标准(不高于政府规定)改动之权利。

  甲方申请停车卡之车辆资料

  车名型号:车牌颜色卡号

  车名型号:车牌颜色卡号

  车名型号:车牌颜色卡号

  车名型号:车牌颜色卡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正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业户盖章):乙方:深圳z联合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联合广场管理处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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