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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饭堂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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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饭堂承包合同

  公司饭堂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合法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甲方将公司饭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由乙方自负盈亏。

  2、承包时期限自20**年12月1日至20**年11月31日,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3、甲方员工在乙方经营饭堂就餐标准如下:

  ①餐费标准为:中(晚)餐4元/餐。

  ②乙方每餐需提供5荤3素供甲方员工选择,甲方员工可据自己的口味选择2荤1素;米饭以吃饱为度,每餐供应热汤。

  ③乙方每周四晚餐供应营养汤(如:排骨汤)。

  4、甲方按每月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标准收取乙方承包费,此承包费甲方将全部用来补贴给在饭堂就餐员工。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开餐,具体时间如下:

  中餐:12:00-12:45

  晚餐:18:00-18:45。

  6、甲方员工用餐实行按月登记订餐制,凭乙方发放的有效饭卡就餐,餐费按实际就餐餐数计算,由员工餐费按月结算,由甲方代为在员工工资中扣除。

  7、甲方提供饭堂现有的厨房设备(附清单),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合同期满,设备无人为损坏,且无任何饮食责任事故,则由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

  8、乙方必须提供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证,并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进行跟进检查。

  9、乙方必须保质保量供应饭菜,月累计员工投诉达3次,经调查属实,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承包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10、乙方必须保证通过正当的途径购买食用油,一经发现使用来路不明的食用油,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承包合同,不作任任何补偿,并不予返还保证金,经证实涉及员工因用餐而导致身体不适而引起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由乙方全额承担,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乙方在保证供应甲方员工饭菜的情况下,可以对外经营,经营范围限餐饮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12、甲、乙双方中途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承包合同,否则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3、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效,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章)乙方(代表、章):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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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外派劳务合作合同

  外派劳务合作合同

  甲方:中国经营公司地址:电话:传真:

  乙方:z亚雇主地址: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就由甲方提供经乙方代表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劳务人员z亚乙方履约一事,经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拟通过甲方招募 _____ 名中国员工,z亚 ______________ 公司从事 _________ 工作。

  二、乙方支付受雇员工的月底薪如下,底薪从劳务人员抵达纳米比亚之日起计算。

  工种底薪:(美元/月)备 注

  熟练车缝工200计件计薪

  挡车工250-300计件计薪

  带线组长400月薪

  跟单员550-600月薪

  三、乙方确保按以下条款履约

  (一)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劳务人员抵达纳米比亚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可依乙方和劳务人员双方意愿签订续约合同,续约合同应告知甲方。

  2.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如不能胜任工作,试用期将再延长三个月。六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人员将被遣送回国,回程机票费用由劳务人员自理。

  (二)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未满因乙方或非劳务人员的原因需与劳务人员终止雇佣关系时,乙方应支付劳务人员二个月的底薪金额的补偿金并免费提供返回中国的机票。

  2. 合同期未满因劳务人员自身原因需与乙方终止雇佣关系时,劳务人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未满合同期的实际时间按比例返还乙方因申请劳务人员前往乙方履约的开支(机票、工作准证的申请费用及更换费用),返回中国的机票费用自理,按乙方安排的时间离境返回中国。

  (三)工作时间、月薪金、年终奖金及支付形式

  1.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每周工作5天,每天9小时。

  2-1. 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六工作及完成生产定额后超时工作为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5×加班时间 计算。

  2-2. 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超时工作或在星期六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加班时间 计算。

  3-1. 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2×加班时间  计算。

  3-2. 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超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5×加班时间 计算。

  4-1.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底薪工资由乙方在每月的 10号之前按汇款当日中国官方美圆外汇卖出最高牌价(此汇牌价仅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另加0.01后的汇率,兑换成人民币汇入劳务人员指定的个人中国帐户并承担汇费。

  4-2.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加班薪金/加班津贴每月的10号之前结算,以纳米比亚当日牌价兑换成纳币汇入劳务人员在纳米比亚的银行户头。

  5. 花红视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劳务人员的实际表现由乙方决定有否及多少。

  (四)食宿

  1. 乙方免费为劳务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法定标准的住宿条件并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如床具及生活用品),免费提供水、电。

  2. 乙方免费提供劳务人员在厂期间基本膳食,确保卫生和合理的营养。

  (五)公共假期和病假及医疗费用

  1.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满一年,可享有不包括公休假日在内的7天有薪假期,假期必须依乙方安排当年休完,否则将作废。

  2.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可享有每年12天的有薪病假。

  3. 乙方承担劳务人员履约期间在乙方指定的医院和医生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但不承担下列医疗费用:

  a. 怀孕、分娩或小产;

  b. 精神的诊治费;

  c. 自我伤害或行为不检所造成疾病的医疗费;

  d. 任何原因企图自杀,不法行为,自暴于危险下(除非企图救人或抢救乙方财产外),招惹别人的攻击,滥用毒品,破坏治安之不法行为而导致的疾病与伤残的医疗费用;

  e. 酗酒、殴斗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f. 牙科、美容;

  g. 乙方隐瞒其抵达乙方受雇前已患的疾病,在履约期间病情加重或复发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六)保险及签证、居留工作证费用

  1. 乙方将为劳务人员提供伤、残、死亡保险及当地政府劳工法所规定的其它险种保险,并承担保费。

  2. 劳务人员前往乙方履约的签证,以及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的居砖 工作等证件由乙方负责申办并承担费用。

  (七)国际机票

  1. 乙方负责提供劳务人员前往履约,及履约三年期满返回中国的国际机票并承担费用。

  2. 若雇佣期未满,劳务人员提出辞职,或劳务人员因触犯本合同书第八款所列条款,遭乙方开除,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2点或第八款执行。

  (八)开除的情形

  劳务人员触犯下列任一条,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劳务人员的雇佣关系并将劳务人员遣返中国。由此产生的遣返费用由劳务人员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追加要求劳务人员偿还因申请劳务人员前往应聘而开支的国际机票和签证、工作证申请等费用。

  1. 违反纳米比亚法律及法规;

  2. 触犯厂规;

  3. 未经乙方许可向其它雇主提供服务;

  4. 因隐瞒的疾病而导致不适合继续工作;

  5. 被雇主证明不适合所任工作,或不服从乙方的调动,经书面警告两次无效(如情况恶劣将不需要警告);

  6. 旷工达48小时,(累计迟到及早退达三次而未有合理之解释者,按旷工1日计);

  7. 消极怠工;

  8. 参与当地政治活动、非法*;

  9. 参与非法信贷、赌博、吸毒、酗酒、斗殴;

  10.罢工;罢工的认定条件为:

  (1)没有乙方的准假手续,连续48小时(含节假日加班)脱离工作岗位。

  (2)十人或十人以上同时有意停工达8小时。

  (九)劳务人员的责任

  1. 遵守纳米比亚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 服从乙方管理,忠于职守,维护乙方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外泄乙方的商业信息,并无条件接受乙方在工作岗位上的调度;

  3. 热心培训当地员工并在工作上作出称职的表现;

  4. 爱护乙方的设施、财物,保持住所的清洁,不得将外人带入住所内过夜;

  5. 未经乙方许可不得www.pmceo.com为乙方以外的雇主提供服务,或外出打工以及作任何兼职;

  6. 履约期间,不得同居、结婚,不得怀孕,生育;

  7. 自付个人所得税。

  (十)乙方的责任

  1. 应及时办理劳务人员在纳米比亚工作的合法手续。

  2. 妥善保管劳务人员的护照,除厂方办理相关手续外不得把护照给他人。

  3. 生产定额的制定,应以80%员工能够完成为基准。

  4. 尊重劳务人员的人格,不得打骂。

  5. 不得要求劳务人员在危及生命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四、关于开除和解聘条款的补充

  乙方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欲对劳务人员处置终止雇佣关系(含开除退、解聘),应提前15天书面照会甲方,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五、甲方的责任

  1. 负责按乙方招工的要求招募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考场供雇主代表面试。

  2. 负责为经乙方代表面试合格并录取的劳务人员办理各类出国手续。

  3. 负责劳务人员的出国前培训,解释劳务人员与雇主之间签订的《劳务雇佣合同》的各项 条款,雇主方的厂规、厂纪和纳米比亚的法律、法规及风俗习惯。

  4. 负责按雇主的要求的行程安排劳务人员出境。

  六、雇佣关系出现摩擦及纠纷的协调解决

  乙方与劳务人员的雇佣关系出现摩擦及纠纷时,应通过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对纳米比亚劳务合作业务协调小组协调解决。乙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小组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并充分尊重协调小组的处理意见,以便雇佣双方的问题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七、协商及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异议或遗漏,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最终仲裁,甲、乙双方都应服从。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中国驻纳米比亚大使馆经商处认证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日期:

篇3:劳动合同商业信息保密协议补充

  劳动合同商业信息保密协议补充

  甲方:

  乙方:时间:年月日电话:

  一、保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应函电等技术方面的秘密和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投资计划、方案、发展规划、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谈判底价、企业内部信息网上的信息、程序文件、公司档案等经营方面的秘密内容。

  2.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1)影响企业生产和发展的事项;(2)影响企业营销活动的事项;

  (3)影响企业技术进步的事项;(4)使企业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5)使企业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6)影响企业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7)影响企业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成文和不成文的保密规定,并应履行与其工作相应的保密职责。

  2.对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研制、设计、改进、和创新成果、计算机软件、有关的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发明权、发现权均属于甲方享受。甲方可自由利用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

  3.乙方在任职期间,所接触和了解的商业秘密,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甲方的管理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内容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以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乙方在利用传真、电话、信函、互联网、会谈、访问、参观、接待等方式对外联系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3年内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同时,乙方自己也不得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业务。若出现该类情况,则是违约及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赔偿金。

  6.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同任职期间同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乙方的保密义务应持续到甲方宣布解密为止。

  7.双方确认: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于离职时,全部返还甲方,包括记载着甲方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不得留存复印件和备份。

  8.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维护其知悉或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9.乙方在离职时或离职后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否则,应向甲方支付约定赔偿金。

  10.本合同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明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三)鉴于甲方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声誉、品牌价值及管理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已使乙方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所列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支付方式为:

  (1)乙方违约前的年工资收入乘以乙方的违约期限。

  (2)乙方因违反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则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法院。

  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

篇4:采购合同范文

  采购合同范文

  采购合同范本(就是和供方做生意前签订的买卖合同,有别于订单合同哦)

  产品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全称):

  乙方(卖方全称):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规格

  型号牌号

  商标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或按甲方订单传真(允许生产的时间)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a) 按国家标准执行;

  b) 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c) 无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d) 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乙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附后)。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第四条 运输方式,交(提)货地点和费用负担:

  第五条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于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货款结算,货到后天内结清。

  第七条 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总金额的%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乙方所在www.pmceo.com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其他: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订立

  产品加工订货合同

  供方(全称):

  需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17%)金额分期交(提)货数量

  月月月

  总金额(大写):

  二、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需求:

  三、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四、交(提)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的,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承担总金额 1%违约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如因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订立

篇5:企业劳动合同

  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双方同意按固定期限确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部门为,职务(工种或岗位)为。

  2、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同意按正常工作制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按照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元/月,工作时间为每月工作天,每天小时;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根据绩效考核的需要,可以结合其它形式(如年薪、计件提成或绩效考核等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2、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及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甲方代为扣缴个人应缴部分社会保险费的,视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则按将上年度企业标准在工资支付中予以体现。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甲乙双方可就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依法签订专门的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2、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合同已送达。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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