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观邸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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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邸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观邸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市江津西路7号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西路288号投资广场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建设的下述物业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经过充分讨论和友好磋商,达成以下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天发观邸”住宅小区、天发花园,(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普通多层、多层复式住宅、低层住宅及商业用房

  座落位置:____西路以南、武德路以西(详见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约69700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85168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3‰配置

  总户数:502户

  总幢数:29幢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含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给排水管道,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线路,消防设施,路灯照明,沟,渠,池,井,露天停车位,建筑小品,标识,宣传牌,信报箱,公益性文体设施。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小区道路、室外给排水管道、化粪池等。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和教育场所。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上述公共场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卫生消杀,垃圾的收集和处理,果壳箱的保洁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治安及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小区内车辆停放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 。

  第十二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本物业社区文化娱乐活动。每年大型活动不少于1次、小型活动不少于5次。

  第十四条 负责向本物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见附件《荆州 “天发观邸”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并收取费用 (详见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

  第十五条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提供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 本物业生活垃圾的归集由乙方负责,清运由乙方负责与环卫部门签订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的清运协议。

  2、本物业路灯照明设施的维修养护及电费由乙方牵头与路灯管理部门处理,费用已含在物业管理费中。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两部分。首期从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年9月30日。次期从20**年10月1日至20**年9月30日止,如果这期间本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出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接管本物业,则本合同同时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代表业主负责制定临时公约,并配合乙方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并签订,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及承诺指标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按照甲方《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委托乙方管理服务的房屋、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正常使用。保修期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返修。

  6、在房屋竣工交付时配置不低于商品房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用房,供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无偿使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小区竣工验收时移交乙方;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本物业遗留问题:

  (1)、 对于综合验收、接管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结 ;

  (2)、 不将未缴纳的有关水、电、气、通讯、通信增容等配套费用遗留给乙方处理。

  10、协助乙方做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专业单位对本物业管理的相关协调工作;

  11、不擅自占用和改变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使用功能 。

  12、 在小区内配置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并按民用水电标准收费的水、电源,便于乙方对本物业卫生、清洁及绿化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订生效起七日内将驻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负责人***及有从业资格的其他员工名册、组织架构报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物业管理负责人在合同期内发生变更前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并派专人在甲方售楼处负责与业主签订本物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公约》等相关文件;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和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限期整改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4、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特殊专项管理业务(小区保安必须由乙方自理),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本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年度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保修期外,经甲乙双方议定并报荆州市房产管理局批准,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有关费用在本物业公共维修基金中列支;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通过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与其书面约定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检查监督;

  7、负责编制并报甲方审定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8、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规范标准、细致入微的保姆式人性化物业管理服务;

  10、不擅自占用和改变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设施,须事先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意见,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报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等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或业主管理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等固定资产、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及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公共维修基金的结余部分款项;

  1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并有权依法对逾期或拒不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加收滞纳金或依法提起诉讼;

  14、本合同期内,本物业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应由乙方牵头并配合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业主委员会筹备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统一向各业主分摊。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保证向本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荆州“观邸”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维修费用支付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人员工资构成。本协议前期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仅含四名保安工资及服装费,支付的金额与方式为:四名保安工资按月结清;四名保安服装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1、本物业的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暂定为:普通住宅0.30 元/平方米、复式住宅0.5元/平方米,低层联排住宅0.8元/平方米,商业用房1.00元/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经当地物价部门及房管部门批准后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与荆州市物价部门及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协调,使物业管理服务费达到上述收费标准。

  2、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上述收费标准的50%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含交房时甲方最多不超过150套未售出房屋)。

  3、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根据按日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4、露天车位:各类小轿车、小型汽车、小三卡、边三轮、摩托车、自行车停车管理费用标准按当地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5、临时停车:各类轿车、小型汽车、2.5吨货车以下按当地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2.5吨以上汽车、客车、卡车不得进入小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收费;

  6、特约服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向当事人按事先约定价格收取费用。

  7、装璜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等按当地房管局及物价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三条 房屋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由甲方在本物业交付时向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交清,用于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乙方使用时向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支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邻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附件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包括声誉在内的利益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契约或未经对方同意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伍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如下:

  1、甲方除履行本合同所列的权利和义务外,其余及以后所有涉及物业管理的事项(包括本合同乙方的经营盈亏),在本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涉。

  2、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由此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向乙方进行赔偿。

  3、本合同期内,凡有涉及甲方责任的问题发生时,乙方可以先采取临时措施应急反应,并将相关情况立即通报甲方处理。乙方采取临时应急措施而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由乙方驻荆州的分公司负责执行,乙方对其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部直接的法律责任。在本合同托管期限内,先生为乙方常驻荆州分公司的主管负责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本物业的所有业务联系,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如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动,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告知具体原因。

  第二十九条 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作为本物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有权对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房屋交付使用之前15日,根据本合同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本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并且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满意度良好,可与业主管理委员会优先续订本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十六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向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可自行终止,甲乙 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沙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报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后生效。

  附件:《荆州 “观邸”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甲方: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辑:www.pmceo.Com

篇2:嘉仕花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

  嘉仕花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

  甲方:________业主委员会

  乙方:________

  经昆山黎明清境业主代表大会年月日投票表决,乙方获得昆山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权。管理服务期限为壹年从20**年12月1日起至20**年11月30日止。为保障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小区位置:____市前进东路1108号

  建筑面积:________

  住宅户数:________

  特别备注:

  1、以上数字如有不实,以小区竣工验收报告数字为准。

  2、黎明清境三期嘉仕花园(前进东路1109号)是黎明清境小区的组成部分,

  前期管理在甲方监管和监督下,由开发商和乙方直接签订前期委托合同,期限与本合同相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承担黎明清境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承担黎明清境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小区广播系统、监控防盗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承担黎明清境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承担黎明清境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承担黎明清境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承担黎明清境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对黎明清境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黎明清境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8、为黎明清境业主提供一定的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9、做好黎明清境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建立、保存。

  10、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按《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商定等级执行,详见附件一:《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其他未尽事宜见附件二:《昆山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管理

  1、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黎明清境各服务项目按如下标准收取:住宅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0.8元/月.户;商用房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1.0元/月.户;汽车停车费80元/月.辆;摩托车停车费10元/月.辆;助力车停车费5元月.辆;自行车停车费3元/月.辆。

  2、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费每3个月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每3个月前15日为收费时间;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并接受甲方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期超过3个月的业主,由甲方支持乙方提起诉讼进行追讨,败诉业主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4、小区警线(门卫)以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便利商店;不得开设影响周围业主利益的工厂、公司。对拒不改正者,拒不搬迁的商业用水、用电户,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乙方有权报请供水、供电部门,要求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5、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承诺不怂勇、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吃霸王餐”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作好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

  6、乙方必须购买物业管理责任险,按规定为其员工办理普通社会保险(按昆山相关标准)和人身意外保险(每人100元/年)。保险费列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开支。

  7、乙方应按政府、行业法规,如实列支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用,不得隐瞒物管收入,虚报多报支出费用。乙方弄虚作假,乱收费,做假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8、乙方在管理过程中,业主委员会不配合催缴物管费,造成乙方亏损而不能进行正常经营。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9、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账目公布前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乙方不公布账目,业主有权暂停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10、甲方有权聘请独立会计审计机构每年对上述账目进行查验审核一次,审计费用由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支出。乙方提供的账务虚假或严重失实的,将构成甲方解除合同的合理理由。

  第五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黎明清境专项本体维修基金,其归集、管理、使用、按业主公约执行昆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业主委员会名称单独建帐列项,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2、黎明清境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物管公司先立项报价,业主委员会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黎明清境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业主委员会送交物业管理公司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第六条 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其管理

  1、黎明清境露天停车场属小区配套的公共设施,其产权属黎明清境业主共同所有。黎明清境停车场及公共场地(小区会所等)出租的所有税后收入归黎明清境业主所有,以业主委员会的名称单独建账列项。

  2、黎明清境停车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出租)。作为乙方管理成本,提取停车费总收入40%作为乙方停车场管理服务费(停车费收入税金由乙方支付)。

  3、黎明清境停车场及业主共有物业出租的收入(除应缴税收和乙方提取的相应管理服务费外),和专项本体维修基金分别立项合并使用,用于黎明清境新增改造项目。

  4、黎明清境自行车和摩托车的公共车库的管理收费归乙方全部所有。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自律承诺

  1、黎明清境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同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加强沟通,相互尊重;不得利用监督权以权谋私,不得在本小区物管队伍中安插亲友。

  2、黎明清境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不得免交、少交物管服务费和停车费,不得无理干涉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得无理煽动业主不交物业管理服务费。

  3、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经营活动。

  4、业主委员会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并制定《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产生约束效力。

  5、业主委员会监督、督促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及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违反《业主公约》及小区各项规章制度的业主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6、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7、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相互协作,共同做限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乙方自律承诺

  1、乙方应同黎明清境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加强沟通,相互尊重;接受黎明清境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2、乙方承诺,不作假账,不乱收费,定期公布物管帐目,严格按《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商定标准提供管理服务。加强小区治安巡逻管理,若因物业安全管理违规、失职、脱岗,造成业主家中被盗,小区警戒取内,汽车被盗、公共车库车辆被盗等财产损失和其它意外事故,除现金、有价证券、珠宝、古董外,经政府有关部门的裁定,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根据裁定的结果追究乙方失职直至赔偿责任。承诺小区治安消防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非管理不当造成的事故除外)。

  3、乙方承诺,不得干涉业主委员会的正常监督、维权活动。

  4、乙方对小区改造计划须征得业委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黎明清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15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小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小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召开 业主代表大会(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进行表决确认。管理服务期间无重大失职过失,无账务弄虚作假,表决结果业主满意率达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同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及内容另行商定。

  3、业主代表大会表决,业主满意率达不到三分之二,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甲乙双方欲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按照全体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赔偿对方。

  5、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时期最长为2个月,原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内,全体业主仍按照本合同标准向乙方交纳未尽物业管理服务费);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条 双方争端与解决方式

  1、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法定鉴定单位裁定是对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乙方负相应赔偿的责任;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也负相应赔偿的责任。

  3、甲方、乙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可制订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获得甲方批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三份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及黎明清境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业主委员会乙方: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

  附件一:《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商定标准具体服务细则

  一、公共服务

  1、接待

  佩带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不应使用服务忌语。

  2、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二、服务时限

  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急修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已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三、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1、巡检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

  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业主已委托管理的空置房,每周户外巡视1次,发现门窗损坏、锁具被撬、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2、房屋

  (一)装修管理

  1、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2、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或修改意见,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4、装修结束组织验收;

  5、验收合格1个月后组织复验;

  6、复验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7、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建筑物外立面

  建筑物外立面为玻璃幕墙、瓷砖、仿石、大理石的,至少每年清洗1次;外立面为水刷石、干粘石和喷涂材料的,原则上每5年粉饰1次;外立面为其他材质的,视材质情况定期清洗。

  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饰。

  (三)排水设施

  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每季巡查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每周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达到目视基本干净无污渍、无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臭味;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季度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清理结束地面冲洗干净。清理时地面竖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拦。

  清理后达到目视管道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水面无漂浮物,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四)弱电系统

  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工作时认真负责,精神集中,对异常情况能及时识别;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对相关设备、设施定期进行调试,使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工作、维修、养护有记录,特殊系统、设备的进入经过授权,密码有有效保护;分系统定时检查和记录各部分、各监控点的工作及运行状态,定期对各类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有记录。

  (五)避雷接地系统

  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六)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

  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制定详细的道路维修养护计划,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保持居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设立报修渠道,并有巡查制度,专人负责,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劝阻人为损坏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烧垃圾、落叶或其他杂物;停车场、棚、房完好无损,有大、中、小修计划;

  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符合停车场规范要求,便于管理和车主停放车辆。

  四、清洁管理

  每日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月刷洗1次,;每日收集2次业主(使用人)垃圾;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消防栓、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循环清洁1次。

  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每周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铁栏油漆完好无脱皮;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清洁结束用干净纸巾擦拭检查30cm无显著脏污。

  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明显灰尘,大理石地面干净无明显灰尘,水泥地面目视干净无杂物。

  (一)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

  每日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每周用拖把拖1次场地;每周将墙面及箱柜上的灰尘掸掉,用湿布擦拭1次。

  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月擦洗2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空气流通;油漆无脱落、无锈迹;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灰尘。

  (二)道路保洁

  每日清扫2次,分别在7:30、16:30前完成;保洁时间不少于6小时,保洁人员往返一周不超过1小时。旱季每周冲洗1次路面,雨季每月冲洗1次,目视道路、人行道无垃圾、无杂物、积水、积雪、污渍、泥沙;每100m2痰迹控制在2个以内;每100 m2内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3个,每月清洁2次,目视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三)标识、宣传牌、信报箱保洁

  标识、宣传牌每3日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每周擦拭1次业主(使用人)信报箱,擦拭后信报箱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四)绿化带保洁

  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每100m2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

  (五)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

  每日清洁1次(擦拭表面灰尘、用清洁剂擦拭污渍用清水冲洗干净用抹布抹干、清扫垃圾、擦拭座椅);每半月彻底刷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

  (六)门卫、岗亭、监控探头保洁

  门卫、岗亭每日清洁2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2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保安岗亭随时保洁,墙面、顶面无积灰。

  器具排放整齐、有序;监控探头每周擦拭1次,镜头用专用纸,探头外表用微湿的毛巾;擦拭不得刮伤镜片,清洁后镜头光亮洁净,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七)垃圾桶、果皮箱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2次;每日抹布抹1次;每2周清洗1次,清洗工作集中在指定场地进行;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目视无污迹、无油污;无异味,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八)垃圾收集与处理

  每日单元门、道收集生活垃圾2次;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桶清洁,回收垃圾桶垃圾并盖好垃圾桶盖;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废弃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垃圾收集车表面洁净,无污染,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

  (九)卫生消杀

  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其他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

  保操作人员和业主(使用人)安全,有切实可行措施,不干扰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检查仓库、地下室,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检查办公室、食堂,目视无苍蝇在飞;抽查楼道、业主(使用人)家无明显鼠迹。

  五、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草坪

  成活率在90%以上,生长正常;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基本无病虫害;绿期250日以上,草坪平整,

  绿地整洁,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垃圾能及时清运;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2、园林树木

  生长长势较好,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合理,树冠通风透光,枝干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叶色、叶片大小、厚度正常,有黄叶、焦叶、卷叶以及有虫屎、虫网、积尘叶的柱树在8%以下。

  无过长杂草、杂物;缺株在2%以下;管理期间树林基本无钉栓、捆绑现象;绿篱生长造型正常,下部枝叶基本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线条基本统一收齐,叶色正常,修剪及时,有虫株率在10%以下;介壳虫危害较轻。

  3、花坛

  花卉长势良好,较好体现花坛设计要求;花卉管理正常,花期正常,缺株率在10%以下;有轻微病虫害及人为损害,处理后对花卉生长影响很小,泥面不开裂,花木不缺水枯萎现象;叶色、大小正常,无非正常落叶、黄叶;株形丰满、整齐。

  4、喷水池

  每2日清洁1次,水面无明显漂浮物;每日用捞筛对喷水池水面漂浮物打捞清洁1次;每月对喷水池清洁1次(刷洗水池瓷砖;抹洗灯饰、水泵、喷头、电线、大石表层的青苔、污垢;清理池底脏物、垃圾;清洗喷水池地面、清洗池底鹅卵石、周围地面等)。

  目视池底清澈见底,水面无杂物、池底无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六、安全防范

  1、人员组织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接受过相关的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小区护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当班时应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上岗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在执勤时不得吸烟、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举止应文明,礼貌待人,用语规范,讲普通话;每班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门卫

  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谢绝业主拒绝访问人员和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商贩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3、巡逻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紧急事故反应

  (1)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

  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高层住宅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恢复生活秩序,如:帮助恢复电力供应、抢救财产等。

  (2)其他防范措施

  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对小区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

  (3)交通、车辆管理

  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

  设置露天停车场经过业主委员会批准并经过公安交管部门审批,符合规划要求。

  (4)消防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发现火警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七、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篇3:商业地产招商及商业顾问合同

  商业地产招商及商业顾问合同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商业顾问、招商中国项目(暂定名,下同,可简称为该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1、双方共识: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整体招商及该项目商业经营管理的咨询顾问。乙方是有资格接受甲方委托咨询顾问该项目业务的机构,其资格真实可信(执照编号为:________)。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商业规划、商业顾问、招商顾问等服务。

  2、合同标的:________项目。该项目批准用地规模为____平方米,折合____亩;规划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号。

  3、委托事项:甲方兹将其投资于________项目中商业用房全权委托乙方招商及商业顾问。

  4、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商业用房开业并正常运营八个月为止。

  5、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1)、对该项目周边的商业情况和消费水平、消费能力进行现场勘察和分析,并根据上述勘察和分析参与商业发展规划的制定;

  (2)、对该项目将要建造的建筑设计、实际施工进行顾问、监督,使建筑物与商业规划相匹配;

  (3)、对该项目将要建造的商业房地产制定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

  (4)、对该项目将要建造的商业房地产制定经营管理方案,并负责培训从业人员以及协助甲方组建商业经营管理公司;

  (5)、为甲方提供一份以该项目为蓝本,适用于大多数商业房地产项目运营管理的标准行业运营手册,以支持甲方未来可能参与或主持的商业房地产项目提供指南。

  6、工作流程:

  (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就该项目的招商、商业顾问成立项目组展开作业。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定期向甲方提交该项目招商和商业顾问方案,并在提交方案时对方案内容予以解释。以上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提出调整要求。

  (3)、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全权开展招商及商业顾问工作。

  (4)、具体工作流程:

  A、商业方案、建筑设计、建筑施工的顾问和监督:由甲方确定设计方,并设立设计委托合同,甲方直接向设计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审核、优化设计具体方案,对相关布局、客流规划、服务设施等作具体整改意见,使之符合商业规划的要求。由甲方确定建筑方,并设立建筑委托合同,甲方直接向建筑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整个建筑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表进行阶段审核,提供材料选择建议,使之符合商业规划的要求。

  B、商业中心的招商、招租方案制定及招商执行:在该项目工程开工后,即进入此阶段。甲方负责设立固定招商办公场所,并成立该项目的具体营运实体。乙方负责对该项目作细分计划,并设立招商,招租的具体价格策略,派驻专业招商人员进驻现场,开展具体品牌招商工作。

  C、开业准备:在建筑物地面以上部分完成70%,即进入此阶段。甲方负责获得购物中心业务相关的所有许可证书。乙方负责以下内容:

  1)、运营手册的编制、制作;

  2)、协助甲方进行经营管理公司人员的招聘、培训;

  3)、协助甲方进行购物中心维护、设备系统设立;

  4)、协助甲方进行购物中心财务系统设立、税务顾问、培训;

  至此,乙方应保证商业中心的自身管理实体,已具充分能力独立管理、运作。

  D、试营业、开张及开业后的日常管理:设定的正式开业日期前60天,即进入此阶段。甲方负责对该项目购物中心的日常管理。乙方负责对上述三个阶段的绩效进行总结,并向甲方提供总结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购物中心的日常管理,提出修正意见。

  7、服务内容:指乙方服务甲方:

  (1)、商业模式及建筑设计

  A、市场调查

  1)、消费力

  2)、商品结构

  3)、竞争对手

  4)、当地行业惯例

  B、设计委托书

  1)、设备、器材

  2)、通道、公共区间设施

  3)、广告、展览位

  4)、库房、办公

  C、实施设计和调整

  (2)、运营手册及管理架构

  A、合同体系

  1)、自营部分

  采购框架合同,采购条件

  代销合同

  供应商文件管理

  批发标准格式合同

  2)、租赁、物业部分

  租赁合同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

  1. 餐饮类

  2. 商铺类

  安全保障手册

  3)、扣率部分

  合同

  服务规范承诺

  4)、内部部分

  人事:劳动合同、员工手册

  跨执照合作合同

  与地主方关系合同

  管理执行委员会合同

  财务体系(按执照个体划分)

  人事结构、招聘计划和培训

  临时结构

  长期结构

  管理运营手册

  各级管理职责

  运营总经理、财务总监

  采购经理、物流经理、工程经理、保安经理

  楼层经理、市场发展经理、财务部门经理

  主管级

  高级员工

  员工

  作业指导书

  库存管理

  收货

  仓储

  损耗

  盘点

  调整

  收银管理

  应收

  银行往来

  备用金

  折扣

  人事、培训管理

  招聘

  福利、工资

  培训

  员工手册

  劳动团体

  保安管理

  警报、监控系统功能

  应急手册

  保险手册

  工程、维修管理(不同功能区域)

  市场、开发、客户服务管理

  价格体系管理

  单证设计

  报表体系

  (3)、招商执行

  A、配合商业中心标志和适用版式

  B、配合意向书、宣传册

  C、招商会

  D、招商执行

  E、招商价格、招商周期

  8、委托费用:

  (1)、商业顾问委托费用:

  A、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商业顾问的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整(小写:____元RMB)。

  B、服务费用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商业顾问费用人民币____万元整(小写:____元RMB);

  该项目开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商业顾问费用人民币____万元整(小写:____元RMB);

  该项目开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商业顾问费用人民币____万元整(小写:____元RMB);

  该项目开业八个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商业顾问费用人民币____万元整

  (小写:____元RMB)。

  (2)、招商委托费用:

  A、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招商的费用按该项目____计提。

  B、服务费用结算办法:

  1)、招商的费用结算前提为达到招商业绩考核的标准。

  2)、招商的费用按以下四个时间节点分别结算:

  该项目商业用房在3个月内取得30%成功招商率后五个工作日内;

  该项目商业用房在6个月内取得60%成功招商率后五个工作日内;

  该项目商业用房在9个月内取得90%成功招商率后五个工作日内;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

  3)、双方协商一致,该项目单户成功招商的定义为:

  9、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A、审核乙方提供的各相关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乙方进行磋商,确定其方案并得到法定机关的批准后实施;

  B、在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客户租金全部进入甲方帐户,招商定金由甲方现场财务主管保管并办理相关手续;

  C、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D、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E、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对乙方每阶段的服务品质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的优劣对乙方进行奖励或惩罚,奖惩数额和办法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业绩情况决定。

  2)、甲方义务:

  A、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B、承担该项目的广告宣传费用,并提供乙方固定的办公场所,承担相应办公费用;

  C、授权指定专业人员作为和乙方工作中的联系人,指定联系人为:;

  D、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B、每周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内容。

  2)、乙方义务:

  A、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B、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C、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D、承担该项目乙方派驻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住宿等相关费用;

  E、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

  F、未经甲方书面承诺,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G、对所涉及甲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甲方的经营、招商策略及企业动态;

  H、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该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

  10、税金:甲、乙双方因该项目而产生的税金及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1、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12、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签于:________签于:________

篇4: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日月星城小区(以下称“本小区”)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卧彩江以南,江东南路以东,北仑铁路以北,启文路以西(包括启文路东华景阁),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物业类型:多层、高层住宅楼。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小区内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泊管理。

  7. 维护公共秩序,协助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8.物业经营用房的出租与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附件3约定)。

  9.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0.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1.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通过小区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审查通过年度专项维修基金的概预算、决算报告;

  2.制定小区管理服务标准,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由本合同附件1约定。如乙方没有遵守附件1的约定,造成违约,甲方有权根据附件1的约定进行处罚。

  3.委托并支持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必要的催缴催改措施。

  4. 甲方有权在乙方管理期满时收回本物业由乙方使用或代管的所有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

  5.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6.协助处理非乙方职权范围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拟订本小区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通过后实施管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半年向业主委员会报告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委托乙方管理和使用的全部物业及其种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继续由乙方管理和使用。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但有关政府部门鉴定是由于乙方严重失职造成业主及其他住用人在小区内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以适当赔偿或承担相关行政责任。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① 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45元直接向业主收取。

  ②高层住宅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元直接向业主收取,其中未设专职保安服务的高层住宅按每月每平方米1.30元直接向业主收取。各高层住宅的电梯及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运行所需电费不列入物业服务成本,物业公司另行向高楼业主收取。

  ③店铺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0元直接向业主收取。

  2.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经双方约定,采取低于市价的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3.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专项维修基金中支付。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

  4.物业收费的其他约定见附件3。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1)由甲方从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中拨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奖励具体管理人员,具体办法由业委会制定。

  (2)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根据附件1的约定,对乙方进行下列处罚:

  (1) 管理费打折收取;

  (2) 情况严重,多数业主意见大的,中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管理,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和相应的经济补偿,情况严重时有权中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情况严重时有权终止合同。

  3.因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乙方有义务代表甲方向相关建设安装单位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管理服务过程中各项具体的违约责任由本合同附件1约定。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一方如要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2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续订合同,合同内容另行商定。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之附件(附件1,附件2,附件3)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江东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

  附件2、日月星城小区经营用房、停车费、广告费收入管理办法

  附件3、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办法

  附件1:____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草案)

  总体要求: 通过明确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体现“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为小区的广大业主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

  管理服务标准

  一、客户服务

  总体要求:服务有效投诉少于5%,处理及时率100%;业主满意率80%以上。不达标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2、服务时限。急修服务15分钟内到位,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3、对业主的投诉及时回访,回访率100%,并件件有记录。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总体要求:房屋完好率大于等于98%;设施设备完好率大于等于95%;不达标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巡检。(1)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做好记录;(2)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3)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每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4)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2、房屋。

  (1)装修管理。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在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备案登记时,对不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的内容,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修改意见;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油漆粉饰。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5年油饰1次;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铸铁污水管、水管等应3年油饰1次;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5年应粉刷1次。

  (3)建筑物外立面。本小区建筑物外立面原则上每8年粉饰1次。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饰。

  2、给排水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1)给水设施,泵、管道、水箱、阀门、水表等运行正常,出现问题随时处理。(2)排水设施。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每季巡查1次。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对地下管井疏通1次,保证通道清洁,排水畅通。

  3、供配电系统

  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电气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巡视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安全及交接班制度;所有供配电设备运行正常,没有人为故障。

  4、智能化系统

  设备运行正常,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反应灵敏,异常情况及时检修。

  5、避雷接地系统。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6、电梯运行与管理

  (1)与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大中修更新改造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2)每日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维修保养,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进行1次全面调整和测试,确保电梯及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电梯年故障率低于7%。(3)电梯维护保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使用人),并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影响。(4)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后迅速通知维保单位派人排除设备故障,并尽快设法解救乘客。

  7、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

  (1)保持本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发现损坏及时修补;(2)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劝阻人为损坏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烧垃圾、落叶或其他杂物;(3)停车场、棚、房完好无损,有大、中、小修计划;(4)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三、清洁管理

  总体要求:内外环境整洁,没有卫生死角,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一般管理。每日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月刷洗1次;每日收集2次业主(使用人)垃圾;每周用干净的抹布擦抹2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循环清洁1次;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每月擦洗2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铁栏油漆完好无脱皮;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明显灰尘,大理石地面干净无明显灰尘,水磨石、水泥地面目视干净无杂物、污迹;玻璃、墙面、门窗保持干净。灯具每季擦抹1次。

  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保持电梯轿箱清洁,每日清洁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周清洁1次。避免在客人多时清洁电梯,若有人乘搭电梯应暂停清洁工作。

  3、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空气流通;管道标识清楚,油漆无脱落、无锈迹;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灰尘。

  4、道路保洁,道路、人行道无垃圾、无杂物、积水、积雪、污渍、泥沙;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路边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5、标识、宣传牌、雕饰、信报箱保洁,无积尘,无污迹,无乱张贴。

  6、休闲及绿化带保洁,外观整洁,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

  7、垃圾桶、果皮箱保洁,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无明显异味。

  8、垃圾收集与处理。 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2次,保持垃圾桶清洁。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垃圾收集车表面洁净,无污染,全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

  9、卫生消杀。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灭鼠:每季进行1次。

  五、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总体要求:园林绿化与小区整体环境相协调,美观,花草树木长势良好,符合季节气候特点,没有人为毁绿损绿事故。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草坪。成活率在95%以上,生长茂盛;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无病虫害;绿地整洁,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2、园林树木。长势强,生长超过该树种、该树木的平均年生长量;树冠完整美观,没有死树和枯枝死杈;树木枝干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缺株;树林无钉栓、捆绑现象;绿篱上下部枝叶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线条统一划齐,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造型美观,无死株和干枯枝。

  3、花坛。花卉长势良好,体现花坛设计要求,造型优美,无枯枝,无病叶。保持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小品的清洁卫生。

  4、人工水系、喷水池,池底清澈见底,水面无杂物、池底无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四周安全设施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六、安全防范

  总体要求:阻止或减少刑事案件,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重大或较大治安案件。公安部门鉴定小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主要原因系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不善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配备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专职保安人员。保安人员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振作,举止文明,仪态良好。

  2、门卫。本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主出入口24小时至少有2人有值班看守,本小区人员车辆凭卡进入,外来人员应进行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杜绝未经受访业主同意的其他人员进入;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交通疏导等工作。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3、巡逻。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紧急事故反应。(1)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公共卫生以及电梯应急等;(2)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3)高层住宅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4)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5)组织恢复生活秩序。

  5、其他防范措施。(1)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2)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3)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4)对小区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5)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

  七、交通、车辆管理

  总体要求:车辆进出停放有序,避免交通事故,不因车辆停放和行驶的原因损坏绿化、其他设施。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过夜或临时停放位置进行引导,保持车辆行驶通畅。停车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收费。

  2、在交警部门协助下在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划定禁止车辆停放的区域。杜绝车辆在禁止停放区域停放。

  3、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

  4、封闭停车场由专人管理,车辆进场、离场有检查、记录。

  5、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6、杜绝外来车辆进小区停放过夜。杜绝非小型机动车停放过夜。

  7、对业主违反业主公约和小区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

  八、消防管理

  总体要求:设施齐全,标识清晰,使用功能良好,防止火灾责任事故。

  具体要求:

  1、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2、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

  3、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4、发现火警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5、每月1次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给予维修;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修理或通知厂方处理,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每年模拟火灾操作1次,以熟悉操作和检查消防监控设备;消防监控室保持清洁,每周至少保洁1次,要求地面无积灰,监控箱表面无污渍;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

  九、档案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2、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

  3、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附件:____监督办法和违约责任

  一、日常监督

  甲方聘请专门人员并授权监督人员按照本合同及各个附件的约定,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聘请的专门监督人员进行监督,对监督人员通知的整改事项要有积极的回应并认真整改。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职责,经甲方监督人员监督仍不改正的,视作违约。合同期内因同一问题或同一情况监督人员发出5次(含)以上整改通知书的,视作违约(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遣留问题及个别业主恶意破坏)。甲方及甲方聘请的监督人员不得干涉乙方按合同的约定实施的日常管理与服务。

  二、违约责任

  乙方没有达到本附件约定的管理服务标准,构成违约的,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罚通知,每一项违约扣减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约定的利用本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经营用房经营收入总额中乙方1个百分点的可得金额,相应增加甲方1个百分点的可得金额。(即如果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发生,乙方可获得最高35%的经营总收入,甲方获得65%;如果发生一项违约,则乙方所得减少到34%,甲方所得增加到66%,依此类推)。

  考核办法和结果处理

  一、每年年中和年底,乙方将半年和全年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半年和下一年度物业管理的主要计划等,两次向全体业主送发书面报告。

  二、业主委员会年中和年底两次向全体业主送发评议打分表,对以下内容进行打分评议:1)供电管理;2)供水管理;3)消防治安管理;4)卫生保洁管理;5)绿化管理;6)公共设施设备管理;7)车辆管理;8)维修服务;9)服务态度;10)遗留问题的解决;11)总体评价。打分的标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三、年中和年底回收的表格由业主委员会邀请江东区物业办、社区居委会、部分业主代表和乙方代表进行公开汇总并将结果向全体业主公告。在“总体评价”中,80%(含)以上业主认为“好或较好”的,业主委员会向全体业主书面通知按合同规定邀清上半年或下半年物业管理费。30%(含)以上业主认为“差或较差”的,上半年或下半年物业费按90%收取。50%(含)以上业主认为是“差或较差”的,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现物业公司,并组织招投标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附件2:____小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管理办法

  为维护本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1、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是指小区开发商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按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置的用于本小区物业管理的房屋。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开发商无偿提供,产权属本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业委会代管,并提供给物业管理公司使用。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委会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更不得用于出租或其他经营谋利。

  2、物业商业用房是指开发商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中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按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4‰的比例配置的经营用房。物业商业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产权属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业委会代管,并由业委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经营,经营收入除去双方约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外,全额用于小区的物业管理。

  3、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的所有权不得分割、转让和抵押,其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4、物业管理企业出租物业商业用房的,租赁合同应当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与承租方鉴定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受聘期限。

  5、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的使用必须符合城管、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6、物业管理单位应每半年在本小区内公布物业商业用房出租和经营收益等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7、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单位应及时将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8、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小区停车费。停车费具体收取办法由物业管理企业制定,报业委会备案。

  9、小区共有部位和公共设施出租做广告,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租赁人须向业主委员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涉及到的相关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申请同意。

  10、本小区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的经营收入、停车费收入和广告费收入以及其他使用公共场地和公共设备获得的收入中,35%作为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可以计入公司利润;65%作为物业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单位在银行建立专户储存,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中修以上(含中修)的维修和更新,禁止物业管理企业挪作他用;部分可用于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用于小区公共活动开支。

  1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需要使用物业维修基金,金额超过1万元的,应提前告之业主委员会,超过3万元的,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再报相关机构审核批准。

  12、按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每年在本小区内公布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13、按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精神,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维修基金和本小区物业管理的其他财务不定期进行审计,终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时候为必须审计。

  14、本办法由日月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3:____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草案)

  1、为规范本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服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3、本办法所指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的清理;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公共秩序维护和协助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物业的档案资料管理;

  (六)《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合同》和《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4、 本小区采用包干制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即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具体收费标准经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谈判,由合同约定。

  5、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每半年一次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取情况,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业主或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收取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对公布的收支账目有异议的,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6、电梯及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运行所需电费不列入物业服务成本,由享受的业主按实分摊。无电梯、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设备的多层住宅,业主享受公共性服务除向物业管理企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公共设施维修费外,不再分摊其它费用。

  7、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

  8、在本小区内,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企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上述企业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双方应当签订合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委托方或业主收取规定的代办服务费。

  9、已购置房屋,但未向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的业主,其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按市住宅小区综合服务费收取办法收取。

  10、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据双方签定的合同的约定,在每年的年中和年底分两次收取全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但依据合同和《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出现应当打折收取的情况时,应当按打折的数额收取。具体操作按照《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中的规定进行。

  11、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结清物业服务费。

  12、对本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车辆停泊、装修装饰垃圾清运、代办服务和其他特约服务等收费,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13、本办法由日月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5:写字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发展商版)

  写字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发展商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委托方同大厦业主方签订的《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荆州投资广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非住宅型;

  坐落位置:荆州市江津西路288号;

  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19层。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投资广场大厦。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分别同受托方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信、监控系统、供电系统等。

  第六条 市政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第七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区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等。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

  2、保洁费:_____

  3、保安费: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要求恢复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时起至____年__月__日__时止。

  第四章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订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9、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必须向乙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法规和政策,执行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9、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收费收支使用账目。

  10、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天内向甲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仍属乙方),由甲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综合管理满意率达到90%,其中:

  1、房屋外观:90%;

  2、设备运行:90%;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90%

  4、公共环境:90%;

  5、绿 化:90%;

  6、交通秩序:90%;

  7、保 安:90%;

  8、急 修:90%;

  9、小 修:

  90%;

  满意率由物业公司每季度末后15天内,通过向业主和全体物业使用人发专项调查问卷统计得出,并公布结果。如果满意率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指标,物业公司应公布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并限期整改。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物业管理费已包括在大厦业主同租户签订的《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所确定的价格中,双方约定按该合同所确定的价格执行,本合同中不再约定该事项。

  2、未出租的空置面积由第一业主方按已出租面积物业管理费价格的50%交纳物业管理费,当出租率达到70%以后,第一业主不再交空房物业管理费;

  3、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5、本体维修基金按每月0.35元/平米收取,根据合同中所确定的租赁面积平方米,每月维修基金总额为元,甲方应于每月30日前向乙方交清本月本体维修基金费用。本广场实行一次性收取水电押金,收取标准按每平方米 元计收。

  6、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本广场各项物业管理规定,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停止空调供应等,直至由法律途径解决等催缴、催改措施。

  7、物业管理费不含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的人生保险、财产保管、保险费用等。

  8、本广场实行一次性收取水电押金,收取标准按每平方米10元计收。代水电部门收取水电费。

  9、高层住宅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10、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荆州市场价格调整;

  1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月10号前到物业公司交清上月的各项费用。

  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逾期15天以上的,物业公司有权停止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追讨逾期款项。

  第二十二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对入住住户提供免费停车的优惠)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照各自拥有的租赁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但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除外。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白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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