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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公司企业章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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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公司企业章程格式

  中外合作公司企业章程格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国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签订了合作经营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合同,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作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

  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情况: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国籍: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国籍:______。

  (注:合作方为两个以上的应顺序填写)

  第四条 合作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第五条 合作企业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作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作企业的宗旨:__________。

  第七条 合作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

  第八条 合作企业的生产规模:__________。

  第三章 投资、合作条件

  第九条 合作企业的投资总额为______万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_万美元。

  (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也可为其它可自由兑换币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十条 合作条件如下:

  甲方投资及提供的合作条件为:

  乙方投资及提供的合作条件为:

  (注:根据具体情况写明投资方式、数额、合作条件等内容。)

  第十一条 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分____期缴付。第一期在三个月内缴付,不少于注册资本的15%。其余注册资本应在______月内缴付。(注:其余注册资本最迟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缴付,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付)

  (注:合作方可自行约定出资和提供合作条件的期限,但应符合《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时,合作方应缴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后,经合作企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或权益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调整,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 合作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注:合作企业如不设董事会,应成立联合管理委员会,相应内容自行修改)。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一名,由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分别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任期为___年,经委派可以连任。合作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注:董事任期三年以下,由投资方自行确定。)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修改合作企业章程;

  2.解散合作企业;

  3.调整合作企业注册资本;

  4.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5.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的合作条件或权益;

  6.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注: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对外代表合作企业。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参加董事会会议的,视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在表决中弃权。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天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也可通过通讯的方式作出决议。

  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五章 监事会(监事)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___人,由____产生。(注:由合作方自行确定--共同选举或各合作方委派)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的比例为____:____。(注:由合作方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其他职权。(注:由合作方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注: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合作方自行确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注: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五条 合作企业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必要时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授权,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作企业的商业竞争活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以解聘。

  第七章 税务、外汇管理、财务与会计

  第二十九条 合作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税务、外汇事宜,制定财务与会计制度,并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注:合作各方也可结合实际,依法对上述事项在章程中作细化表述。)

  第八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 合作企业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三十一条 合作企业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合同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职工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

  第十章 工会组织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由本企业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一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作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 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应当在距期限届满六个月前,向审批机关报送各方签署的书面申请及合作企业董事会决议,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十七条 合作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作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作。

  合作企业提前终止合作,需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并由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任一合作方有权依法申请终止合作。(注: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依法作出规定。)

  第三十九条 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时,合作企业董事会应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对合作企业进行清算。

  第四十条 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合作企业起诉和应诉。

  第四十二条 合作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结束后,合作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提出报告,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合作企业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时需经合作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同。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于____年__月__日,由合作各方(或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签署。

  合作各方签字(中方需加盖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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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服务企业走出困局的思考

  物业服务企业走出“困局”的思考

  《劳动合同法》给物业服务企业带来的影响,主要在于企业的人力成本将大幅度上升,经济压力也将增大,但是,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物业服务费却一直面临调整难度大,调整手续繁琐的局面。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给物业服务企业带来的“困局”,笔者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三项措施,以供业内同行参考。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该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积极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合理规避风险

  1.物业服务企业要规范自身的管理行为,依靠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来规避风险。这主要表现在:严把员工聘用时的资格审查关和档案关,并让应聘者签名或亲笔书写员工档案。这样做的意义在于,一是对员工一定要例行体检,特别是针对年龄较大,从事岗位具有一定风险的员工,确保招聘健康员工,避免在用工过程中出现无确定因素的疾病纠纷;二是充分的利用《劳动合同法》第八条中“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在员工档案弄虚作假时,作为证据追究违约责任;三是审查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即是否与其他企业有约在身,有效防范第九十一条中“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内容,避免出现一人多用的情况,保障企业免受损失。

  2.要细化员工管理规则。制定符合法律规范、精细的员工工作规则,明确各类条款鉴定方法,并将员工奖惩记录档案妥善保管。这样做的意义在于:一是使员工也要严格的遵守法律,自觉维护企业利益;二是利用制度量化失职、严重失职、事故、重大事故及警告、记过、降职、降薪、辞退、开除等模糊概念及界定办法,使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解除达成一致。比如,避免员工以病休作为挡箭牌,脚踩两条船,建立健全单位请假制度;员工存在法定限度范围内的超时工作时,让员工递交自愿加班申请等。通过这些做法,将可以使企业减少纠纷,减轻负担,保障利益。

  3.有效利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比如,物业服务企业是以项目为经营单元,经营活动主要取决于甲方的需求,当经营活动的场所取消后,势必面临大量员工的安置问题。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之规定,企业可以与员工签订符合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避免因项目撤出带来的人员安置纠纷,更符合企业的利益。

  再比如,跳槽员工带走商业秘密,内部职员出卖商业秘密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巨大隐患。对于利润微薄的物业服务企业来说,一个商业秘密的泄漏对企业的打击是致命的。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之规定,与核心员工、特殊部门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这是保障企业利益的有效措施。此外,企业还要用列入保密清单的方式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也必须写进保密协议,比如:正秘密跟踪或洽谈的项目,企业接洽的细节、谈判的内容、工作进度,工作计划等。约定保密的措施也应予以明确,比如,对准备提出辞职的人员,可提前一定期限调离岗位,待信息不在具有价值时再批准其辞职等。保密协议还必须规定保密义务的惩罚性措施及相应的责任等。

  目前,物业服务行业专业人才竞争激烈,人员流失频率高,这往往给企业发展带来极大的不利影响。许多企业对于员工培训后又流失的问题非常头痛,因此,借助《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条款,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人才流失问题,一是让劳动者履行本人主动提出申请,由单位批复的书面手续;二是对培训作出详细规定,特别是在证件的归属、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界定清楚。通过这些条款有效的控制人才流动,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物业服务企业要不断提高技术化改进程度,逐步完成从劳动密集型企业向技术密集型企业的过渡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几乎完全依靠人力完成工作任务的模式,给物业服务企业增加了包袱,加大了经营的风险。因此,笔者以为物业服务企业应下定决心,不断提高技术化改进程度,减少低技术含量工作所用人员,逐步降低企业人力成本。这就要求企业从改进劳动工具开始,尽量采用采用机械化、智能化的劳动工具。比如,保安执勤中,通过监控探头、红外门禁、楼宇对讲、电子巡更、巡逻车等智能设置,形成以技防为主、人防为辅的新安全防范模式;通过清洁车、洒水车、全自动洗地机等机械化清洁设备的运用大量减少人力,从而达到节约劳动力,减少劳动纠纷,提高劳动者素质,减轻企业人力成本压力的目的。

  物业服务公司的用工来源一直以城市下岗工人和农民工为主,在当前情况下,企业更应侧重于招聘下岗工人,因为下岗工人大都具有社保,使企业可部分免除这方面的负担。虽然这也可能导致出现重复用工的现象,但其使用风险是较小的,当然对下岗工人与原单位的关系审查还必须严格进行。企业也可根据物业的特点,制定降低人力成本的新服务模式,比如,制定日常保洁与计划性保洁相结合的方案,采用钟点工做计划性、突击性工作,再由聘用员工做日常维护的搭配使用模式,从而降低人力成本。

  最后,笔者还认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将使大批服务质量低下,依靠不规范用工来降低成本而生存的不法物业服务企业濒临破产境地,这也是一次物业服务行业重新洗牌、规范发展的机遇。同样,社会其它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单位的后勤管理也面临人力成本加大、管理手续繁琐的情况,其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也将加快。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将进一步扩大,物业服务企业自身也将更加规范发展,因此,笔者认为,物业服务行业又一个发展的春天即将到来!

篇3:物业服务企业重组的实践和思考

  物业服务企业重组的实践和思考

  新的《物业服务条例》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服务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这既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市场的途径,也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市场的条件。当前,我国物业服务公司基本上已经企业化了,除了民营、外资、合资等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外,其他物业公司企业化的方式有三类:一是房管所改制成立的;二是有自管房大单位的行政后勤部门改制成立的;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己组建成立的。表面上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上没有达到市场化要求,要么是政企不分,没有摆脱旧的模式,要么是由开发商派生并依附于开发商,属于“自己建设,自己管理”的模式。

  实践表明,虽然很多物业服务企业采取了有限责任和集团公司的形式,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却不具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作为“政府的独资企业”在经营机制上并没有根本的改变,随着物业服务市场化的迅猛发展,企业潜在矛盾日益突显,依靠主管部门拨款,独立生存能力弱,冗员多,专业人才匮乏,成本高,管理服务水平差,亏损经营,入不敷出,重管理轻服务,没有由行政管理型向服务经营型转换,企业缺乏活力。依附于开发商的物业服务也存在很多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与自己有关联的物业服务企业,形成“分工不分家”的管理模式,不能很好地处理开发建设和物业服务的关系、前期建设和后期管理的关系,以致于给后期物业的使用与管理留下诸多隐患,给物业服务带来不少矛盾纠纷。其问题根源都是具有某种程度的依靠性、依赖性,没有真正引进市场竞争机制。

  我们北京盛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原先是由首创集团属下的上市公司阳光股份等国有企业出资组建的国有股份制企业,1999年4月创立。公司经过五年的发展,员工由初创时的几个人增加到800多人。20**年8月,公司成功地进行了重组改制,产权制度由单一的国有制改造成为管理层参股的混合所有制。接管项目由发展商委托变为主要依靠自身实力参与市场竞争,并由单一的住宅小区扩展到大厦、宾馆、写字楼、公寓、别墅、工厂建筑等七类物业,管理面积达130多万平米,经营范围发展到装饰装修、家政服务、餐饮、配送等多种经营。回顾企业成功重组的实践,我们认为:不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只有顺应和把握物业服务市场运行规律,独立运作,企业才能在市场上站住脚,也才能不断发展壮大。我们有如下几点思考:

  一、物业服务企业重组是市场的必然要求

  现代物业服务与传统的房管有很多差异,从管理单位性质看,传统的房管是政府的福利、事业行为,而物业服务是企业的经营行为;从管理手段看,传统的房管是行政性、指令性、计划性的管理,而物业服务是委托合同、契约管理;从管理范围和内容看,传统的房管是对房屋、房产本身的管理与修缮,是最基本的管理,而物业服务是全面、统一、专业的管理,包含内容广泛;从管理经费来源看,传统的房管资金来自补贴,而物业服务经费自筹;从经营补偿方式看,传统的房管是无偿的,而物业服务是有偿的。但是,两者关键的差别、区别就在于物业服务是否市场化。“房地产开发与物业服务相分离的原则”,要求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分业经营,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改变物业服务由房地产开发派生并依附房地产开发的状况,使物业服务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独立地进入市场,独立地进行专业化管理,从体制上解决政企不分、建管不分所产生的种种弊端。物业服务企业重组,就是以市场化模式代替非市场化模式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体制变迁的过程。随着物业服务市场的形成与开放,这个替代过程就成为不可抗拒的规律,每个物业服务企业都迟早要进入这个市场,按照市场的规则,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是大势所趋。物业服务企业在今后激烈竞争中,只能按照市场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要么随着传统计划经济的房产管理模式逐步消失,要么就适应市场化客观要求,锐意改革,苦练内功,迎接市场竞争挑战,来发展自己。

  我国物业服务行业历经20多年的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陆续出台,市场化程度正逐步提高,伴随着政府机构的体制转轨和企事业单位的改制,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后勤社会化,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国际上先进的物业服务思想产生着较为深刻影响,行业运作也在不断规范,为物业服务企业走向市场创造了较好外部条件。物业服务市场化的发展趋势,对非市场化和尚未独立运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了通过企业重组建立市场化企业的任务和课题,从发展趋势看,物业服务企业的外部影响和内部条件对重组是有利的,从我们这些年的实践证明,重组是实现产权的多元化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重组也是有能力独立面向市场和参与竞争的。

  我们盛世物业实现重组的过程,就是一个顺应企业市场化客观要求的过程。公司建立初期,我们面临着许多与现在许多没有市场化的物业公司同样的处境,在企业运作的战略问题上,我们基本是依赖开发商,缺少发言权,业主、住户经常因为开发商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合同承诺未兑现等诸多问题而迁怒于我们,我们不能“理直气壮”地与居民对话,一些业主认为我们与开发商是一家公司,因此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企业的信誉、效益受到影响,发展也受到一定制约。而且开发商自己管物业,实际上也在背着一个包袱,开发商也是尽可能减少对物业公司的补贴,降低成本,更不可能养物业,他们想找实力雄厚、管理专业、服务信誉好的物业公司合作,摆脱束缚,无忧无患地搞房屋开发。我们深切的感受就是:市场力量是强大的,市场配置也是最合理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业企业依靠开发商生存从根本上看是靠不住的,即使暂时依靠了,也终归没有市场竞争力,实际上是越想依靠越靠不住,最终还要靠自己,走一条适应市场、独立经营的道路。通过与各方面的不断沟通、协调,在开发商的支持和我们不断努力下,我们积极实施了企业重组计划,20**年8月成功实现企业股份制多元化改造,开发商占32%的股份,公司管理者持股占68%,企业充分拥有了独立经营权,实现了企业管理骨干持股,确立了企业在市场多方利益关系中的公正地位,完全将企业推向了市场,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进入市场打牢基础。不到一年时间,管理项目由重组前的3个发展到12个项目,并且项目品质得到提升,公司业务已经从中高档住宅、公寓拓展到别墅、大厦、宾馆、写字楼和工厂区等七类领域的物业服务服务,企业的发展展现出光明的前景。

  我们企业成功重组带来竞争力上的变化主要是两条:一是掌握了企业的“发言权”,即我们能说话算数。针对居民的要求,我们可以不受外力制约地公平对话,我们可以承诺和兑现我们的服务,与各方面的信息沟通也更加自如、畅通。由于摆脱了所谓“父子关系”的困扰,业主和客户对我们的独立经营越来越认可。二是掌握了企业的“发展权”,即由我们自己决定企业发展命运。改制后,我们企业领导集体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了,使我们可以制定正确的企业发展战略,管理层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管理团队的优势更加明显,我们接手的项目连续获得市优、国优,我们在抗击“非典”中成绩突出,成为唯一代表北京市1700多家企业介绍经验,在处理突发事件上显示公司的管理能力和应急机制,企业在社会上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和广泛的信任感,核心竞争力和优势已开始显现,这些都为企业竞争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三是在在重组和竞争中实现了多赢局面。通过市场杠杆调节,开发商可以选择有实力的物业服务公司,打造自己的品牌,而中标的物业公司也可以通过优质的服务和专业化的管理形成自己独特的品牌,不仅两者双赢,而且最受益是居民百姓,他们既得到高质量的住房,又可享受舒服的环境和良好的服务。我们重组和独立经营后,感到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三方责、权、利更加明晰,更加便于协调,也减少了矛盾,使我们与开发商和居民的关系也比以往更好了。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重组要适应市场去运作

  (一)要建立市场观念。

  首先,管理者要建立市场观念。企业重组,决策层、管理层首先要转变的观念。物业服务企业重组前往往有“等、靠、要”的观念,抱守这种依赖、保守的观念进行机制转变是不可能的,转变观念要敢于下决心。企业是否重组、是否敢于去独立面对市场,也曾经是我们面临的需要决策的问题,但是我们看到,走向市场、独立运作虽然要担一些风险,但越不敢走向市场,企业越是无法发展壮大,市场规律是无情的,不进则退,甚至倒闭,其风险就更大。管理层统一思想认识,完成观念上的转变,带来了企业运行机制上一系列的转变。其次,观念转变要贯彻到企业中去,要使员工的思想观念也完成转变。物业行业劳动密集,员工素质千差万别,如果没有共同的价值观和凝聚力,没有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企业文化,员工的思想是不可能统一的。盛世物业创建之初,公司就建立了“把业主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企业宗旨,树立“敬业、严谨、效率、诚信”的企业精神。就提出把“管家式服务、酒店式管理”引进物业服务,采用宾馆、饭店的管理方式,将其一系列适应市场的、已经成功的服务质量标准运用于物业服务工作中,“管家”意识作为一个物业服务公司的理念,在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服务工作上树立了特色。我们用“管家”式的细致入微服务,在与业主、住户、客户关系的处理上,尊重他们的意见,尽其所能,满足一切合理要求;在对外关系上全力维护业主的利益,保证业主的权益不受损害。我们把企业与业主的关系定位在管家与主人的关系上,使员工牢固树立了一种特有的服务意识,受到业主普遍欢迎,形成了一定市场竞争力。第三,观念转变要落实到内部关系中,为重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基础。在处理内部关系上,公司提出管理就是服务,管理者是事业天秤的支点,不是金字塔的塔尖;提倡“上级为下级服务,公司本部为各项目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各级管理者为属下服务”,把员工也视为公司的客户加以重视和关怀,公司领导每年除夕夜都到各项目服务中心看望坚守岗位的员工,使员工以良好的心态去为业主和客户服务。公司要求员工把物业服务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做,不断强调“业主为衣食父母”、“服务从谢谢做起”等经营理念,管理者真诚地感谢员工,员工以“谢谢”的心态面对业主的批评和指责,从中吸取经验,提高服务水平。

  (二)要建立适应市场的企业文化。

  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激烈的行业竞争,最根本的竞争就是企业核心素质的竞争,包括企业的服务理念、经营管理指导思想和人才结构。没有市场接受的服务理念、正确的经营管理模式或者缺少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实现管理的企业,必然无法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遭淘汰也就是自然的结果。盛世物业在实践中形成了自己富有鲜明个性的企业文化。如盛世物业的企业宗旨:把业主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盛世物业的企业精神:敬业、严谨、效率、诚信。盛世物业的管理模式:酒店式管理,管家式服务。盛世物业的企业文化特点:客户为友,倾情服务,军人作风,制度为本,团队精神,重视员工。盛世物业企业经营的目标:盛世的物业,物业的盛事。这种文化根植于中国传统,吸取了国际上先进的服务理念,符合社会化、市场化的需求,使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前,已经完成了思想观念上的重组,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和吸引力,为机制转变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准备。

  (三)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物业服务品牌的价值。

  物业服务企业在市场中抢占份额的多少,扩充规模的大小,形成效益的高低,发展速度的快慢,体现了在市场竞争中物业服务品牌的价值。要培育、维护、完善物业服务的品牌,使它牢固树立在社会公众的心目中,就必须要立足于市场。我们在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同时,运用企业管理优势进行企业合并、业务重组,扩大市场份额,树立企业品牌,提高企业规模和盈利能力,成功地与其他物业公司合作,进行业务重组,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在同样的经营环境下,仅用了一年时间,我们就将一些物业服务项目扭亏为盈。通过企业重组,公司独立自主开展专业化管理、多元化服务、规模化经营,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在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实现物业保值增值的同时,公司组建了装饰公司、家政保洁服务公司、绿化工程公司、工程维修中心、物资采购中心,拥有了独立经营的宾馆和餐饮业,拓展了免费配送、银行进社区自动收费等方便群众的专项服务和特色服务,企业实力和规模不仅得到了大大地加强,还形成了具有特色鲜明、影响力较大的“盛世”品牌,受到客户和业主的广泛欢迎和认同。在重组中竞争,在竞争中重组,这是我们企业重组过程的真实写照。成功的重组旨在做强企业、树立品牌,也只有竞争出来的品牌才是真正的品牌。

  (四)借助市场力量规范企业管理。

  通过物业服务的招投标来选聘物业服务单位,可以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当前,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双向选择与相互制约的机制已经得到了市场的认同。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认真研究市场及市场需求、对管理的目标市场进行定位,并对特定目标市场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进行分析,不断提供特色、优质的服务,使经营管理思想与市场形势的发展相适应,积极主动地走向市场,开拓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借助市场力量,才能提高自身的素质和管理水平。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迫使企业重组要在内部管理上要下功夫,不断提高生存能力。

  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首先,面向市场成功竞争的基础是内部管理。不论是企业重组前还是重组后,我们都坚持苦练企业“内功”,在内部管理上下功夫,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管理思想,视质量为生命,视服务为根本,以制度为保证,公司先后通过ISO9002和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对员工队伍重组,打破“大锅饭”,对管理者队伍实行竞聘上岗,对各级实施绩效考核,增强了工作的条理性、计划性,这些内部管理措施,不仅保证了我们顺利地完成企业重组,也为重组后的企业快速发展,建立靠内部管理程序的运行机制,奠定了基础,提高了企业的运作效率。其次,坚强的管理者核心是成功重组的关键。管理者核心的参与既是企业要成功完成重组关键,也是事业成功的关键。经过企业重组,我们在实践中锤炼和形成了一支由物业服务高级顾问、物业服务专业人士、酒店高级管理人员和优秀转业军官组成的核心管理层队伍,铸就了一支善于打硬仗的坚强团队,这也是我们企业未来事业发展的最大资本,是重组后事业的成功拓展的组织保证。

  三、物业服务企业重组要着眼市场的未来发展

  (一)等着转变不如主动转变,成功的重组是动态的,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把企业命运牢牢掌握在企业自己手中。当前,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日趋加剧,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市场机会是不多的,越是等待越将丧失时机,与其等着迫不得已时转变,不如顺应市场发展主动转变。我们认为,越早进入市场越好。南方一些先期进入市场的物业服务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展现出了较好规模效益,已经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示范。从我们公司重组效果看,由于在重组中和积极适应市场,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了一倍,经营项目增加了60%,完全实现了市场化,获得了自主经营的权力,公司发生突飞猛进的变化,为公司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重组要建立企业的信誉度、影响力和走向市场的“通行证”,这也是企业成功的关键。物业服务企业重组虽然要向规模效益发展,但规模效益也有度,并不是越大越好,一切要看市场需要。企业重组后机制建设要同步发展,否则企业发展快,人力储备多,战线拉得长,管理跨度大,物业本身劳动密集,而管理项目相对分散,摊多面广,各成体系,容易出现“大企业病”。企业一定要面向当前和今后的市场变化,适时对经营项目、内部结构等实施新的重组,企业才有生命力。企业管理层应该永远保持开放的、接纳的、变革的、年轻的心态,去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公司目前仍然停留在自用型物业服务阶段,需要针对市场变化,决定公司的应对的措施和发展战略,当前在积极申请企业一级资质,努力使公司的品牌和资质成为工具。我们的指导思想是,企业发展应尽是避免低层次发展、低水平运作,要减少人员,降低成本,要把现有的物业服务项目做实做精,力争出品牌,实施品牌战略。品牌经营则是一种文化经营、价值理念经营、智慧经营,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经营,是坚持品牌经营,一方面要通过经营的全过程,锻造企业的品牌;另一方面,实施品牌扩张。为此,要建立一支物业服务的高素质的专业队伍,这是实施品牌战略的关键;要坚持科学管理,这是实施品牌战略的基础;要实施“精品”战略,即强化精品意识,接管一个小区,建成一个精品,这是实施品牌战略的核心;要坚持创新,不断创新的品牌才有生命力。

  (三)物业企业重组要搞“一业为主,多元经营”,千方百计把市场做大、做强。现代的物业服务要善于借用外部智力、力量,整合外部资源的一种策略,是借脑、集智;借力、集强的活动,这是一种超越常规的管理经营办法,其所追求的目标在于突破企业的有形界限,弱化具体的组织结构形式,达到全方位借智、借力的目的。如聘请、特邀、联合、委托、外包、购买、兼并等,比如企业虽拥有高层清洁的能力,但并不拥有专职的清洁队,虽可承包室内装修及土木工程,却并未设专门的机构等等。目前,西方国家许多大公司50%以上的业务是通过虚拟经营获取的利润,这是优化企业结构,实现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的高招,也是发展壮大企业所必须的。我们将依托企业实力开展新的业务,条件成熟时,也应尝试和开展其他公司搞合资项目,积极借鉴其他公司的好的做法,在市场化的道路上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北京盛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刚

篇4:物业企业仓库管理制度

  物业企业仓库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连续性和秩序,使仓库作业合理化,避免浪费,降低成本,控制物资,减少库存资金占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常经营、办公所需各种原辅材料、零配件、外协加工件、工具、办公、清洁用品等物料的库存管理规定。

  2.管理原则

  2.1仓库管理应保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物资需要,不缺货断档,并使库存物资、采购成本总额资金费用最小化。

  3. 办理领料时间:

  3.1根据公司经营时间特点以及仓库人员工作安排,制定仓库领料工作时间为:除星期一(仓库人员休息日)每天下午14:00-18:00。(特殊情况除外)

  4.入库

  4.1物资入库,仓管人员要亲自同送货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按照申购单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按要求在送货单上签字,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2物资入库时应先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禁止放入仓库,更不能投入使用。

  4.3验收合格后,根据发票(送货单)上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开具相应的入库单,交财务记帐。

  4.4验收不合格,或者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经办人员处理。

  4.5一切物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物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5.物资储存保管

  5.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条件考虑分区保管。

  5.2物资摆放原则:在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整齐美观。

  6.出库

  6.1物资出库坚持"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

  6.2各部门要指定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使用物资。

  6.3常备用料,凡属可分割折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零领用,不准一次性领用。

  6.4办公用品领料程序: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部门主管审批签字→仓库发料。

  6.5水电工程配件领料程序:填写领料单(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注明用途)→部门主管审批签字→凭领料单并同《委托工作单》或《工作维修单》→仓库发料。

  6.6清洁、绿化用品领料程序:填写领料单(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注明用途)→部门主管审批签字→凭领料单并同《委托工作单》→仓库发料。

  6.7所有领用物料要求以旧(坏)换新,否则仓库有权拒绝发料。

  (附:以旧换新物料明细:A、办公用品:打印机用墨盒、订书机、计算器、办公设备及电脑配件等;B、水电配件类:所有工具、灯具、水表、电表、开关类、闭门器、锁类、设备工具配件、轴承类等;C、清洁、绿化类:所有工具、设备工具配件、胶桶、水管等。

  7.仓库账目管理

  7.1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做好送货单、入仓单、领料单等各种单据、票据的填写仓工作,每次认真填写各种单据、票据。

  7.2做好物资盘点工作

  7.2.1小盘点,每月底一次。主要查核是否帐实相符情况。

  7.2.2中盘点,每半年一次。仓库查核是否帐实相符,并矫正成本。

  7.2.3大盘点,每年一次。公司资产全面盘存。

  7.2.4每年年终,仓管部门会同财务、使用部门总盘存。对盘点情况,填写库存物资统计表,各方在清册上签名。

  7.2.5对盘点出的过期、变质不能使用物品及时处理;对盘盈、盘亏情况,报主管批准后调整账目。

  7.3每月月底做好仓库月报表并做好电子账的工作:认真输入资料,做好备份文件的管理。

  8.仓库防火、防潮、防盗、防虫管理

  8.1做好仓库防火、防潮、防盗、防虫工作,确保仓库物品的质量和安全,配备好必要的灭火器材。

  8.2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仓管员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注意清洁卫生,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8.3仓库严禁吸烟,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

  9.废旧物资管理

  9.1所有废旧物资统一交回仓库,使用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9.2废旧物资严格按照《废旧物资报废处理申请表》要求处理。

  10.其它有关事项

  10.1仓库人员工作调动时一定要办理移交手续,列明移交物资清单(一式三份),经三方确认后,要求各方签字确认,以免发生纠纷。

  10.2仓库的盈亏反映出仓库人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差错。

  10.3对仓库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亏损,要进行处理以及赔偿。

  10.4及时了解各部门使用物资确保库存量,及时补仓;及时了解采购情况,保障采购物品及时到位顺利开展工作;努力协调好与各部门的工作。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11.2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备案后生效。

篇5:俱乐部章程范本(会员制)

  俱乐部章程范本(会员制)

  一、总则

  1.为了给崇尚健康消费的中外各界人士提供休闲渡假、观光娱乐及体验瑶乡文化的活动场所和机会,提高生活品质,发起组建本俱乐部,特制定本章程。

  2.俱乐部名称:

  中文名:城乡居休闲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

  英文名:________

  3.本俱乐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团法人组织。

  4.本俱乐部由广西________乡村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公司")主办,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领导监督。

  5.俱乐部一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全体会员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和管理。

  二、俱乐部地址、规模、范围

  1.俱乐部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2.俱乐部实行会员制,俱乐部提供的一切服务优先由会员享用。

  3.俱乐部暂不限定名额。

  4.俱乐部活动范围:________公司名下所有乡村旅游景点及合作景点____。

  三、会员

  1.会员资格。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或外国公民;

  (2)品行端正和具有良好财务资信;

  (3)能理解本章程并自愿遵守。

  ※特别规定:合法取得**公司所开发的乡村旅游项目下的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办理相关入会手续后,成为俱乐部金卡会员(以下简称"产权金卡客户"),俱乐部不得无故拒绝。

  2.会员组成。

  (1)金卡会员。

  会员证一张,记名会员卡(主卡)一张,不记名附卡二张。

  (2)银卡会员。

  会员证一张,记名会员卡(主卡)一张,不记名附卡一张。

  不同类会员享有不同的会员权利。

  3.入会手续:

  (1)填写入会申请表格并附身份证、照片及其他文件;

  (2)经俱乐部理事会审核;

  (3)批准入会,签订入会合同,缴妥入会费及首年年费;

  (4)发给会员证卡,成为正式会员。

  4.会员的基本权利:

  (1)不同等级会员享有不同的优先、优惠权利:

  a.金卡会员:

  b.银卡会员:

  (2)会员享有入会合同、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3)享有俱乐部提供的各种服务;

  (4)享有俱乐部提供的信息和活动;

  (5)对俱乐部管理有监督、建议和批评权;

  (6)按本章程规定转让会籍的权利。

  5.会员的基本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俱乐部的规章制度;

  (2)按时缴纳规定的管理年费或其他费用;

  (3)遵守本章程、入会合同,服从理事会决议;

  (4)接受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5)记名式主卡不得私自转借使用;

  (6)会员对其主卡、附卡之持卡人在俱乐部之一切行为负责。

  6.会籍转让:

  (1)会员持有会籍____个月后方可转让;

  (2)由原会员和新会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经俱乐部理事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3)会员转让时,新会员向原会员支付转让费,并由原会员向俱乐部缴纳入会费________%的手续费;

  (4)会员转让的盈亏责任归原会员。

  7.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俱乐部理事会经决议有权作出予以警告、停籍、除名的处分:

  (1)违反俱乐部相关规定及入会合同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有损俱乐部名誉及利益,或破坏俱乐部秩序;

  (3)延迟缴纳年费或其他费用的;

  (4)其他应当处分的行为。

  对除名的会员收回会员卡,已交入会费和年费等不予退还,该会员资格向新会员招募。

  8.会员的继承

  会员在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永久性离境等情况下,其会员资格可由1名法定继承人或其指定且符合入会资格的人继承,办理更名手续,继承人向俱乐部缴纳入会费%的手续费。

  9.俱乐部不允许退会,擅自退会的会员,已交入会费和年费等不予退还,由俱乐部收回会员证、卡。

  四、俱乐部理事会

  1.俱乐部设立理事会,为俱乐部咨询、议事、监督机构。

  2.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可由总经理兼任)、秘书1人,视情况聘请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若干名。

  3.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一年召开两次理事会议,遇特殊情况可召开特别会议。

  4.理事会职能:

  (1)审查通过俱乐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2)审核、批准会员入会或转让的申请;

  (3)选举、任免俱乐部管理人员;

  (4)审查通过俱乐部管理方案、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收费标准;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5.理事会普通决议应半数以上理事通过,章程修改及特别决议应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通过。

  6.理事会成员。

  (1)首届理事会成员由俱乐部主办单位提名组成;

  (2)其他各届理事会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选举产生。

  7.俱乐部每年划拨一笔理事会工作经费。

  8.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代表理事会行使职权。

  五、总经理

  1.俱乐部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2.总经理职责:

  (1)执行理事会各项决议,提出工作报告;

  (2)主持俱乐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3)拟订俱乐部机构和管理制度,报理事会审核批准;

  (4)提请任免俱乐部高级管理人员;

  (5)决定聘用或解聘俱乐部工作人员;

  (6)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3.理事会成员、总经理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俱乐部利益冲突的工作。

  六、财务会计

  1.俱乐部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俱乐部按规定向会员报告俱乐部财务状况。

  3.俱乐部盈利时,须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俱乐部调整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须遵守程序办理。

  七、附则

  1.会员应熟知遵守本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俱乐部公告。若发生任何违反或疏忽行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推诿责任。

  2.俱乐部对会员个人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3.因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更及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俱乐部理事会有权决定俱乐部是否继续营业。

  4.本章程未尽事宜,将另行制定相应规章和管理办法,以不断完善与规范。

  5.本章程由城乡居休闲俱乐部负责制订和解释,自城乡居休闲俱乐部成立之日起实施。

  6.本章程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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