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当事人2233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容积率:____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___ %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四)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 (每月/每季/每年)___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业主须将房屋空置情况事前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服务费用按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费用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一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二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三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应于____ (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 平方米,位于_____ ;住宿用房___平方米,位于_____ ;
用房___ 平方米,位于_____ 。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帐务预算及决算;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 日内向乙方移交。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的规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每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七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二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自_ 年_月_日起至首届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时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业主家庭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乙方另有协议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_ 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 份,甲、乙双方各执_ 份,另一份报送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单元)数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学校
幼儿园
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二: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传达室、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_____、_____。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个;
4、污水井___个;
5、雨水井___个;
6、垃圾中转站___个;
7、水泵___个;
8、水箱___个;
9、电梯___部;
10、信报箱___个;
11、消防设施___;
12、公共照明设施___;
13、监控设施___;
14、避雷设施___;
15、共用天线___;
16、机动车库___个___ 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___个___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___个___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___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___ 平方米;
21、____________ ;
22、____________ 。
附件四: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接待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与管理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三、清洁管理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四、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五、安全防范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六、档案资料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七、其他服务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开封仁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开封仁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乙方:开封市龙亭物业服务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住所地:开封市宋都御街20号
根据《物业服务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里仁居花园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黄河水院里仁居花园小区
物业类型:住宅物业
座落位置:开封市金明区东京大道西段黄河水院西邻
建筑面积:150000m2
第二章 前期服务内容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1.公共下水管道的疏通;
2.化粪池和窨井的按需清挖;
3.公共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转及小修;
4.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
5.监控设备的养护和小修。
二、公共环境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扫、擦抹、保洁;
2.小区内公共绿地的卫生清理、保洁;
3.楼梯及转台的清扫、擦抹;
4.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
三、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一年四季按需养护和管理,确保原设计效果。
四、公共秩序维护
1.大门看管严把出入关,执行各类出入证收发制度;
2.负责监控系统操作;
3.指挥各类入区车辆的停放;
4.负责区域内巡视,定期对区域内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
五、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在《业主手册》内告知业主装修装饰程序和规定,并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六、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严格执行《物业处档案管理环节手册》规定。
七、根据业主所需提供亲情服务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及收缴
一、物业服务费用
本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入住率达到70%(含70%)以上,其费用为0.32元/月·户·m2,否则,乙方按照投标承诺实行分段收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物业服务费收缴
1.入住率达到10%之前,乙方每月因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实际发生数,经甲乙双方核定后,由甲方于次月10日之前支付乙方上月费用。
2.入住率达到10%(含10%)以上,由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业主入住和应缴物业费明细,经甲乙双方核实后,由甲方代扣代缴,逐月支付。支付时间为:甲方于次月10日之前支付乙方上月应缴物业费。
第四章 车辆停车费及责任
一、车辆管理及费用
1.公共地下车库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设置专人24小时看管;使用人先交费后使用。收费价格由业主和职工代表举行听证会决定,并以补充协议签定为准。
2.露天停车不收取停车费,由车主自行保管,损坏和丢失由车主自负。
3.拥有私人车库业主,车辆应及时入库,由车主自行保管,损坏和丢失由车主自负。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物业的承接验收,双方严格执行《物业的承接验收环节手册》之规定。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甲方应及时整改。双方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签订移交手续。未签订移交手续的项目,乙方不予接受管理。
二、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甲方针对该区相关设施设备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三、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一、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业主手册》以及《本区管理规约》。乙方在管理和服务期间,甲方、业主和使用人应给予积极配合。
二、乙方可采取规劝、书面通知、上报相关行政部门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区《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服务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四、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装修垃圾的清运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以《业主手册》的形式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五、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其物业服务用房为:物业处办公室、门卫室、会议室、物品储藏室、工作人员卫生间。
六、物业处办公室、门卫室、会议室、物品储藏室、工作人员卫生间等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一、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由甲方自定。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由甲方负责管理。
三、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该区公共设施设备需要大修、更换、整改时,由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审阅通过实施,工程完毕后由甲方验收结算。
第八章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第五章、第七章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和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二、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限期整改,预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相应收费标准的日2‰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四、甲乙双方未经商定,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停车费标准的,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九章 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例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因业主不听规劝,违反《业主手册》和《管理规约》,并且乙方已依法上报相关部门未果所造成后果的;
六、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所引起后果的;
七、因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造成物业服务暂时中断,危及业主人身和财产权利的。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三、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四、《里仁居花园小区物业服务实施方案》、《里仁居花园小区特殊期物业服务服务大纲》、《物业的承接验收环节手册》、《业主手册》、《物业处档案管理环节手册》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开封市物业服务领导小组备案壹份,甲乙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3: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工程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工程小区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沈阳市和平区南九社区
四至:东:海口街_____南:南十马路
西:集贤街 北:南九马路
占地面积:3.86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63394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全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物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自行车棚。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 、体育娱乐场所。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服务费;
2、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3、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_____年11月1日起至_____年11月1日。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服务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出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制物业服务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服务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破损,外观完好率100% 。
2.设备运行:良好无不安全隐患 。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处理用户报修,按计划完成。
4.公共环境:环境设施完备,实行标准化保洁。
5.绿化:绿化管理要经常化、制度化,无破坏、践踏及占用现象,保证绿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 按规定做好小区内机动车辆出入及存车处车辆管理和保管,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内车辆安全。
7.保安:加强防范,完成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8.急修:随叫随到。
9.小修:及时率达98%以上。
第六章 物业服务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单室9元/月,双室10元/月,三室11元/月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物价局有关规定并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调整。
3.业主和物业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物业服务费的3‰元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准须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有偿服务按市场价规定收费。
2、特约服务双方议价。
第二十三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业主和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在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来自: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6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签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服务行政协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 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工程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签章:沈阳市铁房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