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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秋季消防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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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秋季消防检查内容

  小区物业秋季消防检查,查什么?怎么查?

  消防检查也要看在什么场合检查

  当然

  无论检查什么地方

  检查内容也无外乎人机料法环五类

  人:检查有关人员

  比如人的不安全行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人员不能随意动火,不能随意丢弃烟头,人员需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机:检查设备

  是否带病作业,设备是否有进行维修保养,是否有专人负责,记录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

  料:检查材料

  检查材料是否合格,是否有合格证明文件,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是否有过期现象,材料是否防火等!

  法:检查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是否建立消防法律法规清单,是否有学习法律法规,是否建立消防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建立教育培训制度等。

  环:即检查周围环境卫生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易燃易爆品是否清理,明火区域是否有防火措施等!

  具体不同地方

  消防检查的内容有些许区别

  但大方向都是从这五方面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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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企业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物业企业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WY/A-006

  一、“三级”检查的组织形式

  消防安全检查分为班(组)、管理处、公司三级检查。

  (一)一级检查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要求每班检查一次。

  1、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安全情况,待接班人对本岗位、本责任区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后,予以签字确认。

  2、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应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本班班长。

  3、交接班时如因接班人检查不到位或交班人交班不清,其后发现的问题,主要由交班人负责,交接班时发生的问题,由本岗交接班双方共同负责。

  4、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重大火险隐患须迅速(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管理处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贻误战机。

  (二)二级检查

  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要求每月检查一次。

  1、管理处领导每月组织班(组)长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设备(施),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

  3、通报检查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在公司领导检查工作时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三级检查

  三级检查由公司组织实施,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

  1、每季度由公司管理部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或抽查。

  2、检查管理处贯彻消防安全法规和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好的单位提出表扬或奖励,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或处罚。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贮存、保管、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

  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使用燃气灶具,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4、仓库内的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是否≤60W;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库房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转情况;电线、电缆的绝缘层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电动机有无空转,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情况等等。

  6、使用可燃、易燃油类及对残油、气的处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7、动火前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动火是否符合“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按规定采取了有效的防毒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始终处于临战状态。

  10、是否按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并禁止运载、携带易燃危险物品的车辆、人员进入小区。

  11、员工对小区的消防栓、灭火器的摆放位置是否清楚,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篇3: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5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年5月22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一部署,坚持行业直管、归口负责,坚持公安主抓、消防主责,坚持全民参与、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要节点不发生较大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检查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

  (二)易燃易爆单位。主要包括: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液化石油气储配厂(站)、供应站(点);氧气站(厂)、乙炔站(厂);炼油厂、煤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企业。

  (三)文物古建筑。主要包括: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36个市(县)文物保护单位等文物古建筑,以及2个博物馆、纪念馆。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包括:县政府安委会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明确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摸清产业集聚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底数,掌握整体消防安全状况。

  (五)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市政消火栓、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欠账”情况;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及“欠账”情况。

  (六)重点行业。主要包括:安监、商务、文广、教体、住建、民政、卫计等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县政府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和各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分行业、分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和各行业部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部门职责

  1.落实属地监管责任。5月底前,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本辖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行动期间,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本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并定期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联合行动,实施共同整治。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80号)要求,5月底前,各行业系统要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教体部门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的检查;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卫计部门牵头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信部门牵头开展对工矿企业的检查;商务部门牵头开展对商场、市场的检查;文广部门牵头开展对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等的检查。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和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要建立落实信息互通制度,每个行业系统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互通信息,推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各行业系统制定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要于5月31日前报至县消防大队。

篇4:某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20**年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为确保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文物保护与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

  1、是否按相关要求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

  2、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5、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8、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情况;

  2、对火灾隐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

  4、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5、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篇5:年度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20**年度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及公安部“5.14”视频会议精神,加强我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5.19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做好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围绕提升预防火灾能力、提升科学施救水平、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落、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单位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水源,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对文物古建筑单位还应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室外消火栓维护保养情况,火源、电源管理情况,义务消防队伍应知应会及灭火应急演练等情况。

  3、重点部位。集中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项目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定是否健全、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集中治理高层建筑及其它建筑外墙户外广告、霓虹灯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风化老化、违规占用建筑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等消防违法行为。

  4、重点行业。以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为重点,主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5、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安监、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检查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及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6、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隐患达到《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判定标准的,必须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查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是否签订整改责任状,是否落实整改资金以及整改期间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对上一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国务院对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检查城市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情况;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情况。对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脱节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制定修订计划并按期落实。

  2、公共消防设施。规划、自来水公司、消防等部门要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省政府规章《山西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摸清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迅速补齐旧账。

  (三)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八进”情况。各行业部门积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进文物古建筑场所”,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大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交通运输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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