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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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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集团公司关于做好20**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浙考发[20**]4号文件通知,20**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的办法进行。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程序和方法、要求等按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浙考发[20**]4号文件执行,详细内容请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查询。

  二、报名时间:20**年2月20日前,报名资料邮寄到**市城北金城大厦**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ZZ,联系电话***。

  二级建造师考试一年只进行一次,请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避免错过报名时间。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建设集团关于做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建设集团公司关于做好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9月24日至25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9月24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5月4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88396652(传真)。

  首次报考(含往年参加过该项考试今年改报其他级别或专业的)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5月17日至19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5月26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今年仍报考相同级别和专业)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6月8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21日至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原则上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目4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6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市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考试结束后按每人20元的标准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规模大、专业门类多,相应考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为了使集团公司能及时有效组织好此次考试考务工作,请需要报考的员工在5月1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交至**办事处,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篇3:建设集团关于做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的通知

  建设集团公司关于做好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为认真做好企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省人事考试办浙考发(20**)19号文"关于做好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你们结合报考要求,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相关资料在5月15日前上报上虞办事处,联系电话****,联系人:ZZZ。

  这次考试报名工作时间比较紧,请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

  特此通知。

  附:《关于做好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年四月二十八日

篇4:河南省关于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关于做好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产管理局(中心),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产管理局(中心)、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7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年10月17日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20**年10月18日

  上午0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考点设在郑州市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7、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为便于统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考试的情况,各地在上报报名人员信息时,应准确填写“国籍(地区)”栏目信息。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办法、交费及准考证领取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年7月15日9:00至7月29日17:00。考生信息在网上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请考生准确核对个人信息后再进行提交。

  (二)报名办法

  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及交费相结合的办法。有20**年合格成绩的考生视为老考生报名,首次报考或无20**年合格成绩的考生视为新考生报名。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http://henan.ksxtbm.cirea.net.cn/inde*.aspx(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进入登录页面,老考生输入证件号码和档案号登录系统,新考生点击“新考生报名”登录系统,然后按照网站提示进入信息填写页面,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大小小于100kb,尺寸为105*148像素。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之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各省直管县(市)的报名工作归原所在省辖市负责;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要注意选择正确的国籍(地区),考试地点不可填写。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

单位”)考生在在填写报名表时,“报名地点”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报名地点”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报名地点”应选择原所在省辖市。

  (2)现场资格审查及收费标准

  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及复审)时间: 20**年7月16日至7月30日。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及复审)时间:20**年7月28日至7月30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三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两张(粘贴在一份报名表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20**年参加过该项考试并有合格成绩的考生只需提交《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和考试费用。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携带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后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各省辖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将已审批的《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两份和报名汇总表于8月7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0371-68107970/68107960)汇总并交纳考试费用。

  省直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主管单位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8号,中储粮大厦1单元607室)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复审,最后到初审处交两份报名表并交纳考试费用。

  8月11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将全省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交纳考务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5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每人每科交考务费55元。根据原省计划发展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计收〔20**〕5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每人交报名费20元。

  (三)准考证领取地点及时间

  具体领取地点及时间请审核通过并交费的考生通过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www.hnrea.org.cn)“考试信息”专栏查询。

  五、教材及考前培训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教材的发行和考前培训工作统一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考生按自愿原则参加培训。

  六、注意事项

  (一)各地要加强对考试的宣传,充分认识房地产估价师在活跃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方面的作用,采取适当的形式,将有关考试事宜向社会公布。

  (二)各省辖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的要求,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考试管理机构不得接受报名。

  (三)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

  (四)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年12月31日。

  (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此科目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七)报名汇总时,将房地产估价师新考生、老考生分别汇总。

  (八)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九)报名、考试所填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同;不得写繁体字、异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

  (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业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十二)全省考生可在考试2个月后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www.cirea.org.cn)“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

  (十三)各省辖市职改部门保留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cel电子表格(见附件),并于考试报名结束后10日内报省职改办。

  (十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基本信息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年7月9日文章来源自 物业经理人

篇5:关于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机关:人事部

  法规文号:国人厅发〔20**〕5号

  颁布日期:20**-01-14

  生效日期:20**-01-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政局,副省级市人事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港澳居民参加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复函》(〔20**〕港办交字第084号)精神,经人事部、财政部研究决定,现将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符合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20号)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在报名时应向考试管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香港或澳门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经济类、工程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

  (二)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三)香港或澳门居民的身份证明。

  三、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本通知要求,并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准备工作。

  二○○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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