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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干部竞聘上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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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干部竞聘上岗公告

  管理中心干部竞聘上岗公告

  根据《总务处干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总务处住房改革与管理中心机构改革和工作实际情况需要,现面向全校开展住房改革与管理中心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1、综合办公室主任1人

  2、住房改革办公室主任1人

  3、周转房服务部经理1人

  4、住宅物业服务部经理1人

  5、住宅物业服务部副经理1人

  二、条件与资格

  (一)参与竞聘人员应具备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按照要求,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参与竞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56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正职岗位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学校初级职称、八级以上职员或总务处部门副经理级任职经历,其中“住房改革办公室主任”要求为学校事业编制职工。应聘副职岗位,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学校或总务处管理岗工作经历。

  三、报名及截止时间

  (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方式。符合应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可自荐参与竞聘。下载并填写《总务处干部竞争上岗自荐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年6月11日17:0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学子楼406室

  联系电话:z

  联系人:陈老师

  四、竞聘程序

  1、资格审查。

  2、确定参聘名单。

  3、成立竞聘答辩评审委员会,听取答辩并进行评价。

  4、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答辩评价情况,讨论确定拟任人选方案;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考察。

  5、确定正、副职拟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

  6、上报总务处党政联席会讨论审批,由后勤党委下发任免文件、宣布任命。

  7、进行任职谈话、廉政谈话、办理任职和工作交接手续。

  附件:总务处干部竞聘上岗自荐表

  总务处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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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干部任职前公示格式

  干部任职前公示格式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以下干部予以任前公示。

  Z,女,1980年10月出生,*党员。20**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讲师。现任护理系教师,拟任档案(校史)馆副馆长。

  欢迎学校教职员工对李萌同志的任用提出意见,反映问题。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为学校党委办公室

  电话:Z

  电子邮箱:Z

  党委意见箱:行政楼三楼

  公示截止时间:20**年8月30日

  党办

篇3:X集团严禁公司干部职工接受非正常宴请通知

  z集团关于严禁公司干部职工接受非正常宴请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我公司担负着市中心城区50多万人自来水生产供应重任,在服务于社会的同时,每个部、室,乃至每个岗位在工作上都或多或少地与外界打交道,有着或大或小的权力。这对我们的处事原则是一个考验,对我们防腐拒变的意志也是一个考验。

  自去年公司加大内部改革,强化内部管理以来,公司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成效有了很大提高,公司各项工作也有了明显的起色。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工作、生产和规范化建设上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左右、甚至牵制着我们的正常工作,其中廉政建设就是较为突出的一个方面。各级党委也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不容忽视,近日,市委、局党组下发了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警醒广大干部职工时刻把廉洁自律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维护供水行业形象,始终以忘我工作的精神状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积极投身各项工作中,特对有关宴请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凡公司干部、职工严禁接受用户、客户,特别是从事公司各类施工单位的宴请及各种娱乐消费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二、凡公司干部职工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查证属实,部门负责人,或担任一定职务的党员干部,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职工待岗半年。

  三、公司全体员工有权力、义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向公司党群工作部举报。

  希望全体员工要强化纪律观念和法规意识,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自觉树立良好形象,为服务广大用户扎实工作,为促进供水事业健康发展尽职尽责。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行政部。

篇4:学院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制度通知

  学院关于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系、部、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辅导员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实现立德树人的核心目标和根本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制度的通知》(冀教政体[20**]18号)的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提出的“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要求,促进我校领导干部深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线、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创新辅导员培养制度,积极搭建辅导员展示能力、学习进步的平台,营造关心、关爱、关注辅导员的良好氛围,帮助辅导员提高工作能力、促进专业成长、拓展发展空间,解决好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方向性和障碍性问题,为创建特色鲜明的**建筑大学贡献应有力量。

  二、工作原则

  以助力辅导员成长和发展为宗旨,以引导和服务为原则,以直接联系、结对帮扶为主要形式,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先行、中层正职干部全员参与、广大专兼职辅导员普遍受益为总体目标,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不断深化服务层次,形成领导干部直接扶助和支持辅导员成长和发展的基本工作制度,切实服务基层、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推动科学发展。

  三、工作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对我校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处长z兼任。

  四、工作制度

  (一)联系制度。根据辅导员总数和校级领导、中层正职领导干部总数,确定领导干部每人直接联系1名辅导员,本着专业接近、方便服务的原则,具体确定结对直接联系对象。

  (二)联系对象。全校专兼职辅导员(不包括系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为联系对象,做到全涵盖。

  (三)联系形式与内容。采取定期约谈、规划发展、工作指导、困难帮扶等形式开展工作,具体形式为:

  1.定期约谈。每季度不少于1次,通过与辅导员面对面的交流,主动了解辅导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认真听取他们对学校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注重对辅导员的情感关注和人文关怀。

  2.规划发展。在制度建立6个月内,领导干部完成对联系对象的职业生涯发展指导,对于不同特点、不同年限、不同阶段的辅导员,予以分层关注、支持发展;根据兴趣特长和工作需要,指导选择不同的发展路径,使他们术有专攻,为打造专家型辅导员奠定基础。

  3.工作指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通过参加辅导员组织的班会、参与学生的谈心以及党员发展、学业指导、综合测评、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心理教育、文体活动、就业创业指导、社会实践等具体工作,了解辅导员的工作状况,给予指导、促进创新。

  4.帮助成长。有针对性地解决辅导员成长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在职称评聘上为辅导员提供相应指导和帮助,鼓励辅导员在职攻读学位或进修,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支持辅导员申报或参与相关项目的科学研究,为辅导员开展科研创造条件,三年帮助联系对象主持完成或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引导辅导员树立学习意识,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科研能力。

  5.联系年限。每三年调整一次联系对象。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听取辅导员的声音。对于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制定解决方案,并做好落实和反馈工作。要把直接联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要推进实践创新,建立交流反馈机制。要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推进会,推广工作经验,交流好的工作方法。活动办公室要定期收集、汇总学校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的相关工作记录、资料,形成成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开通工作专门网站,组织编印《高校领导干部直接联系辅导员工作简报》。网站、简报投稿邮箱:**。我校将在学生处网站上开通工作专栏,组织编印《学校领导干部直接联系辅导员工作简报》。投稿邮箱:**。希望大家踊跃投稿,确保第一时间刊发工作动态。

  特此通知

  20**年3月19日

  附件1:**建工学院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一览表

篇5:严禁公司干部职工接受非正常宴请通知范文(3)

  关于严禁公司干部职工接受非正常宴请的通知范文3

  公司各部、室:

  我公司担负着市中心城区50多万人自来水生产供应重任,在服务于社会的同时,每个部、室,乃至每个岗位在工作上都或多或少地与外界打交道,有着或大或小的权力。这对我们的处事原则是一个考验,对我们防腐拒变的意志也是一个考验。自去年公司加大内部改革,强化内部管理以来,公司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成效有了很大提高,公司各项工作也有了明显的起色。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工作、生产和规范化建设上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左右、甚至牵制着我们的正常工作,其中廉政建设就是较为突出的一个方面。各级党委也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不容忽视,近日,市委、局党组下发了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警醒广大干部职工时刻把廉洁自律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维护供水行业形象,始终以忘我工作的精神状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积极投身各项工作中,特对有关宴请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凡公司干部、职工严禁接受用户、客户,特别是从事公司各类施工单位的宴请及各种娱乐消费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二、凡公司干部职工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查证属实,部门负责人,或担任一定职务的党员干部,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职工待岗半年。

  三、公司全体员工有权力、义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向公司党群工作部举报。

  希望全体员工要强化纪律观念和法规意识,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自觉树立良好形象,为服务广大用户扎实工作,为促进供水事业健康发展尽职尽责。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行政部。

  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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